把鼓励、引导和扩大民间投资作为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着力点*

2010-02-15 15:27黄孟复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0年2期
关键词:民营企业民间经济

黄孟复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北京 100006)

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在党中央的果断决策、正确领导下,举国上下迎难而上、共克时艰,努力化挑战为机遇,在世界范围率先回升向好,成功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赢得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赞誉。2010年是我国继续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全面胜利的关键之年。我国将着力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努力推动世界经济实现新的平衡,进一步展示中华民族的伟大形象。在这样一个时点,围绕中国经济最大的活力源泉——民营经济的发展形势进行讨论分析,具有重要意义。

一、民营经济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出重大贡献

2009年,我国民营经济发展遇到了巨大困难和挑战。受外需不足影响,大量外向型民营企业出口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受金融体制改革相对滞后的影响,民营企业特别是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又在许多方面加重了这一困难;受国内需求不足影响,民营企业经营困难,民间投资意愿下降,一批中小企业停产半停产,一批民间资本转向房地产和股市;受转型升级滞后影响,民营企业长期存在的技术创新能力弱、粗放经营和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问题,在金融危机中进一步显现。

尽管如此,我国民营经济化挑战为机遇,再次凸显抗逆性强的特点,依然保持了较好的发展态势,为我国经济率先回升向好、顺利实现经济增长“保八”目标作出了重大贡献。从民营企业数量增长看,截至2009年 9月,全国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已达 718.5万户,注册资本达到 13.6万亿元,较 2008年底分别增长了 9.29%和 15.8%。从民营投资增长看,2009年1月至 11月,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中的私营企业投资达到 32668.6亿元,同比增长 35.0%,高于全国 3个百分点。从民营工业增长看,2009年 1月至 11月,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速达 18.8%,高于全国 8.5个百分点。从民营经济税收贡献看,个体私营经济全年纳税总额达到 8586亿元,比 2008年增长了9.2%。从民营企业进出口看,私营企业出口虽然下降,但降幅明显低于全国水平,比重又有新的提高。从民营经济吸纳就业看,截至 2009年 9月,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比 2008年底增加了 1144.5万人,增长了 8.4%,城镇新增就业的 90%以上都是民营经济解决的。

2009年,民营经济之所以能够在危机中保持较好发展势头,为我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出重要贡献,既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出台了包括《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在内的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也得益于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困难面前始终保持了一种迎难而上、锐意进取、百折不挠的拼搏精神,得益于广大民营企业根据形势变化,努力转变发展理念,积极调整发展战略,不断创新发展思路,采取正确应变措施。

二、民间投资是我国经济增长内在活力与动力的主要源泉

2010年是经济形势非常复杂的一年。从国际看,国际金融市场信心虽然有所恢复,但国际金融体系的受损对实体经济的制约依然严重,还可能出现局部性金融震荡;各国经济刺激政策对经济企稳回升作用虽然显著,但也面临何时退出和怎样退出的艰难抉择;国际贸易和投资虽然出现恢复性增长,但石油等初级产品、大宗商品价格和美元汇率震荡可能加剧,气候变化、能源资源安全等问题带来的全球性挑战压力可能进一步增大。世界经济复苏进程必将呈现复杂多变的特征。从国内看,虽然经济增长“保八”目标成功实现,市场信心明显增强,但国际市场需求仍然疲弱,我国出口压力短期难以缓解;居民收入一时难有大幅度增长,进一步扩大内需存在较大制约;部分行业产能出现过剩,整体技术创新能力依然不足,产业结构调整压力日益加大;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仍然突出,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的要求越来越紧迫。国际因素与国内因素的相互叠加,短期矛盾和长期矛盾的相互交织,使我国今年经济发展仍面临巨大挑战。

为了应对挑战,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扩内需、促改革、增出口、惠民生等方面,明确了 2010年的主要工作目标和要求,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其中一项重要措施就是,把深化改革与促进发展结合起来,全面提升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并且,中央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民营经济概念,明确要求放宽市场准入,拓宽民间投资渠道,保护民间投资合法权益,增强非公有制经济和小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增加就业、发展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中央将发展民营经济、鼓励和扩大民间投资,放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这充分表明党和政府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决心和信心。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绝不会改变,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一定会越来越好,民营经济必将迎来更加光明的发展前景。

实际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历史实践已经充分证明,去年我国抗击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成功实践再一次证明,我国经济发展最具内在活力的企业群体是民营企业,我国经济增长最具内在动力的是民营资本和民间投资。进一步发展民营经济,大力鼓励、引导和扩大民间投资,是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与动力,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取得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全面胜利的客观要求。

(一)鼓励、引导和扩大民间投资,有利于保持经济稳定快速增长

2008年下半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在国际需求大幅下降、国内消费需求短期难以快速提升的情况下,我国为保经济增长,以空前的力度和规模加大了固定资产投资。在此过程中,由于大量民营企业都在观望,大规模增加政府投资就成为扩大固定资产投资的主要途径和根本性政策选择。实践证明,这一决策是科学的、十分成功的。但是,去年以来大规模增加政府投资是在特殊时期采取的特殊措施,主要投向了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等领域,许多方面具有应急性、临时性。当经济回到正常发展轨道时,政府投资就要回到正常状况,民间投资、社会投资将发挥更大作用。目前,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一半以上来源于民间投资。据统计,到 2009年 11月,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当中,国有控股投资占 43.6%,私营控股投资占40%以上,全部民间投资占 56.4%。在制造业,在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等传统服务业,私人控股投资比重已经超过 60%,全部民间投资已达 70~80%,已经成为这些领域发展的主要动力来源。但是,民间投资在一些亟须扩大投资、加快发展的产业领域,比重还很低。据 2008年的统计数据,私人控股投资在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中只占 13.6%,在金融业只占9.6%,在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中只占7.8%,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只占 7.5%,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中只占 6.6%。民间投资在这些产业领域之所以不高,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行业准入限制。只要放宽市场准入,民间投资将在这些行业领域发挥与在制造业和传统服务中一样的加速发展的作用,其潜力十分巨大。鼓励、引导和扩大民间投资,不仅可以保证制造业和传统服务业的快速稳定发展,而且可以加快能源工业和运输、通信、金融等重要服务业的发展步伐,进而推动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稳定增长。

(二)鼓励、引导和扩大民间投资,有利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

这次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冲击,表面上看是对经济增长速度的冲击,实际上是对经济发展方式的冲击。对大多数民营企业来说,是对长期以来主要以外延型、粗放型为主的生产经营模式的冲击。多数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处于全球产业链的低端,面对危机冲击,生存和发展必然受到更严峻挑战。目前,民营经济已经占我国 GDP的一半以上,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来源。同时,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也是我国高耗能、高污染、低技术、低水平产能的主要集中地,转变发展方式的任务更重、更迫切。没有民营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没有民营企业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和人力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人力资本素质和管理创新转变,就难以实现整个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整个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进一步完善和调整相关政策,鼓励、引导和扩大民间投资,推动民营企业、民间资本更多地流向对传统产业和传统技术的改造,淘汰落后产能与技术,更多地流向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信息技术以及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这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和必经之路。这既是民营经济的重要历史任务,也是民营经济新的发展机遇。

(三)鼓励、引导和扩大民间投资,有利于提高居民消费需求、促进民生改善

提高居民消费需求能力,着力改善民生,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不断优化收入分配结构,稳步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和消费水平。在我国,城镇居民收入的 60%以上和农村居民收入的近 40%都来自工资性收入。而城镇居民的 70%以上、农民工的 85%以上都在民营经济就业。只有鼓励、引导和扩大民间投资,才会涌现大量创业者,从而创造更多的投资性收入;才会形成大量新增就业岗位,吸纳大量城乡待业人员,从而创造更多的工资性收入。“十一五”以来,我国个体私营经济每年新创造 1000多万个工作岗位,占城镇新增就业岗位的 85%以上,就主要得益于民间投资的持续快速增长。特别是目前我国消费率只有 45%左右,低于国际平均水平近 20个百分点。有研究表明,我国消费率每提高 1个百分点,经济增速将提高 1.5至 2.7个百分点。所以,切实鼓励、引导和扩大民间投资,是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和消费水平、改善民生的内在要求。为改善民生,中央已经提出 2010年要坚持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扩大就业,将进一步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这都为民间投资的增加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新的空间。广大民营企业要认清形势,善于把握机遇,争取新的更大发展,为我国“扩内需、惠民生”任务目标的实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把鼓励、引导和扩大民间投资作为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着力点

2010年,一定要把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把鼓励、引导和扩大民间投资放在突出位置,作为国家近期和中长期政策的重要着力点。

(一)改进政府投资方式,充分吸引和有效带动民间投资,提高政府性资金使用效益

2009年我国经济在困难中“保八”成功,实现全球率先回升向好,4万亿政府投资发挥了关键作用。但是,2010年经济发展能否持续向好,不仅要看政府直接投资的规模和力度,而且要注重政府投资带动民间投资的规模和速度。在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进程中,政府投资不仅要满足短期需要,而且要提振民间资本的市场信心,吸引和带动民间投资,激活和唤醒长期发展的内生动力。

为此,我们建议,要把有效带动民间投资作为衡量政府性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政府投资方式。一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合理行使政府直接投资这一重要经济职能,不断扩大鼓励民间投资、服务民间投资这一重要服务职能,逐步实现经济增长由政府投资推动型向民间投资拉动型转变。二是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在关系国家安全、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政府投资不能缺位;对民间资本愿意进入、可以采用市场化运作的经营性投资项目,政府投资要尽量让位。三是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的公开化,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踊跃申请政府投资资金,直接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四是创新政府投入机制,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带动民间资本参与有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公益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通过特许经营权业主招标制度,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垄断性项目建设;通过依法转让产权或经营权,引导民间资本承接已经建成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回收的资金滚动投资于社会公益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

(二)坚持政策引导与尊重市场相结合,减少直接行政干预,更有效地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兼并重组

加大兼并重组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的必然选择。2009年初,国务院公布了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随后不少地方积极推出工业与企业结构调整政策,通过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在不少领域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一些行业产能过剩、落后产能过大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有利于压缩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的市场机制尚未真正形成,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的市场机制还不健全。特别是在少数领域和地区,还出现了以国有企业为主、以企业规模为主、以行政手段为主推进兼并的现象。我们认为,产业结构调整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理当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但同时,企业兼并重组更是市场优胜劣汰的客观要求,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应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为此,我们建议,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具体操作过程中,一定要坚持政策引导与尊重市场相结合,遵循市场原则,遵守法律规范,避免行政干预。一是在兼并重组中要充分尊重市场主体的自主决策权利,按照公平对待市场主体和平等保护物权的原则,以企业实力即经济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作为选择主体的标准,不以国有、民营论高低,不以规模大小论条件。二是在兼并重组过程中,要严格遵循等价交换的市场法则,充分尊重和保护被兼并对象的基本意愿和合法产权,避免出现社会矛盾。三是要积极营造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的市场环境,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充分发挥价格机制的作用,提高落后产能企业和项目使用能源、资源、环境、土地的成本,抑制高消耗、高排放产品市场需求。

(三)全面贯彻国务院“非公经济 36条”,坚决打破“玻璃门”和“弹簧门”,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限制

2005年国务院出台“非公经济 36条”以来,我国生产要素的市场配置程度不断提高,民间投资领域进一步拓宽。然而,在一些领域,民营经济面前还有一些看得见却进不去的“玻璃门”,或进去了又不得不在非市场因素干扰下被迫退出的“弹簧门”。至今,国务院“非公经济 36条”在一些重要的方面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一些部门出台的配套措施隐隐可见各自的部门利益要求,有的政策相互掣肘,有的规定形同虚设,导致相当部分民间资本缺乏有效投资途径。

为此,我们建议,一定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非公经济 36条”,切实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在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民间资本准入的所有行业和领域,严禁针对民间投资设置任何附加条件;深化垄断性行业体制改革,明确民间资本准入相关垄断行业和领域的具体操作方法;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改变以准入规定为主的事前监管模式,采用以规范行为为主的事中监管和以法律制裁为主的事后监管。

(四)将有条件的大型民营企业纳入国家大企业大集团发展战略,支持其进一步做强做大,充分发挥其在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中的重要作用

据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查显示,我国上规模民营企业前 500家户均资产总额已达 56.5亿元,户均营业收入总额达 82.2亿元。像沙钢这样跻身世界 500强的企业集团和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民营公司正在不断涌现。大企业大公司是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衡量国家综合实力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大企业大集团的数量和国际竞争力。中国需要更多的大企业大公司,无论它们是国有还是民营,都是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都应在国家大企业大集团发展战略的考虑范围之内。

为此,我们建议,要从建立创新型国家、提高综合国力的战略高度,支持民营企业做强做大。一是选择行业龙头民营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将综合实力强的大型民营企业纳入国家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发展战略。二是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民营企业纳入国家创新战略。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国家级创新中心、研发中心和工程中心;鼓励企业参与和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推动更多民营企业技术专家进入国家及地方的专家库。三是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进入基础设施领域和垄断行业。加快推出民营企业进入自然垄断行业的准入方式、准入途径以及准入监管制度等政策。

(五)改变金融资源不合理流向,建立公平公正的金融服务体系,努力满足小企业对信贷的有效需要

据统计,到 2009年 11月,在我国金融机构 14.65万亿元的短期贷款中,乡镇企业 9004亿元,私营及个体经济 6896亿元,二者之和只占全国的 10.85%。证券市场上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服务的中小板,出现了“大多、中少、小无”的严重不合理现象,目前在中小板 340多家上市公司中,按其上市前一年的销售收入规模来衡量,大型企业占 2/3,中型企业占1/3,小型企业一家都没有。最近开设的创业板,也没有一家小型企业。我国金融资源的不合理流向,导致占我国企业总数的 99%的小型企业缺乏正规的融资来源,这与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在国家经济中的地位作用极不相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建立和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这是党和国家第一次把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放在了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希望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全面、认真地贯彻落实。

为此,我们建议,要深化金融制度改革,加快金融创新步伐,逐步建立一套公平公正的金融服务体系,努力满足小企业对信贷的有效需要。草根企业需要草根金融。要鼓励以民间资本为主体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和信用担保公司,不断提高小企业金融机构的覆盖率。加快多层次融资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小企业长期融资券和集合债券融资,积极探索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改变证券市场中小板“大多、中少、小无”的不合理格局。建立健全投资融资服务平台,加速发展信用担保、产权交易、审计评估、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积极探索融资超市、网上融资服务等多种模式,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便利。

(六)以扩大就业、鼓励创业为主旨,改进和完善民营企业财税支持体系

目前,我国每年新增就业逾千万,他们中的大部分被民营企业吸纳,这些承载亿万就业大军的企业,在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大力扶持小型和微型企业,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之策。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小企业问题,将多项政策的着力点放在小企业上,在增加就业、发展经济的动力活力、扩大居民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政策导向。

为此,我们建议,有关部门应当立足小企业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尤其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时,要把稳定就业作为发展小企业的第一目标,进一步突出扩大就业、鼓励创业的政策取向,专门针对小企业特点制定相对独立的财税政策。要设立稳定就业财政专项资金,按照企业提供岗位的绝对数量和增长率给予相应的补助。重点扶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尤其是符合绿色环保要求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规定一至两年内减半征收规模以上劳动密集型企业和规模以下企业的税负,免征新建小企业的各种税负。国债资金和预算内资金按照公平原则,合理配置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各类所有制企业,扩大中小企业产品和服务在政府采购中的比重。继续改革完善税收体制,合理界定一般纳税人标准,逐步降低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

我们相信,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只要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抓住新机遇,激发新活力,实现新发展,2010年我国民营经济就必将在新起点上再创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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