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合我国的电子废物回收模式

2010-02-15 02:51王占华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 2010年4期
关键词:生产商废物废弃物

王占华,周 兵

(1.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市政与环境学院,长春吉林130021;2.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长春 吉林130021)

适合我国的电子废物回收模式

王占华1,周 兵2

(1.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市政与环境学院,长春吉林130021;2.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长春 吉林130021)

随着经济发展,我国电子废物产生量已开始步入高峰期。电子废物含有重金属、有毒有机物等有害物质,如不妥善回收处理,将会严重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国内外对于回收电子废物的处理技术方法研究比较广泛,形成比较成熟的工艺方法,可以达到资源化和无害化。而电子废弃物如何有效地回收至电子废物处理厂,避免不正规处理带来的环境污染,成为电子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瓶颈。在借鉴国外电子废物回收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提出适合我国的电子废物回收模式。

电子废物;回收;模式

电子废物以每年平均3%~5%的速度快速增长,成为目前世界上增长速度最快的废弃物之一,全球每年将产生数亿吨电子废物。以我国广州市废旧电脑产生量为例,2009年产生量为39.3万台,预测到2015年将增至73.6万台,到2020年将增至105.6万台[1]。电子废物中含有大量可回收的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塑料、玻璃以及一些仍有使用价值的零部件等,也含有一些有毒物质,这些有毒物质一般情况下是稳定的,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但是当其在环境中进行处置时,有毒物质会缓慢地释放进入环境之中,对周围公众和环境的安全构成长期的威胁;而不当的回收利用则会使这些有毒物质释放进入环境或产生新的毒性物质[2]。国外对电子废物的回收处理有比较成功的经验。如具有完善的法规、回收网络、利益相关者责权利的明确划分、协调管理及约束机制、资金保证及经济激励机制,以保证系统的协调性、经济性和较高的环境效益[3-5]。在我国,电子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虽在2008年实施了《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但电子废物的回收管理制度还不健全,公民自觉参与回收的环境意识较弱,这决定了在我国电子废物回收工作中要面对回收量不足等问题。耗资引进国外先进的电子废物处理技术方法,如果不能将产生的电子废物全部有效地回收至处理厂,将会出现“无米下锅”的尴尬局面。目前我国电子废物除极少数被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外,大量的电子废物或作为普通垃圾被填埋,或在不具备条件的小作坊里被拆解回收。结果大量有害物质直接排入河流、渗入地下,或通过燃烧排放到空中,形成严重的污染。由此可见,建立有效的电子废物回收模式将有利于实现电子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对于资源永续型社会的建立和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有重要意义。

1 我国电子废物回收现状

我国电子废物回收市场仍处于分散无序的状态,无论是日常生活还是工业生产,产生的电子废物基本上都是以流动个体回收户走街串巷回收为主,辅以废旧物资回收和旧货经营企业直接回收、生产商通过以旧换新回收、处理企业固定点回收和上门回收等。由于缺乏政府规范化的有效管理,导致回收的电子废物多流向二手货市场、农村、经济不发达地区或小型的回收利用厂。可以说我国现有的电子废弃物回收模式虽具有运行成本低廉、回收渠道多样等优势,却因生产商和消费者回收责任不明确、政府监管和法律约束不够有效、全民环境意识水平较低、价格体系和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等条件影响,使得电子废物回收工作存在回收率低、回收成本高、且容易造成二次环境污染等问题。

目前我国的电子废物回收模式主要有个体回收、生产商换购回收、电子废物处理企业回收三大模式[6]。个体回收分两种情况,一种是通过市场自发形成的流动个体户,采用走街串巷收购或上门收购的方式,为了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他们对电子废物简单维修后直接投入市场或将可用零部件投入市场,对已回收无法利用的电子废物以焚烧或强酸浸泡等工艺提取其中的贵重金属,其他成分被当作垃圾随意抛弃,加工程度低,利用率不高,其废液随意排放,严重污染环境;另一种是回收不法途径来源的国外电子废物,以手工劳动为主,运用落后的拆解工艺,以低成本换取高利润,以牺牲环境和自身健康为代价。这种回收模式曾成为某些地区的特色产业,甚至是地方经济支柱[7]。生产商换购回收的背景是2004年出台《废旧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办法》,提出了以“生产者责任制”为核心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但仅有几个知名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了换购回收。2007年出台的《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中也规定生产商应按规定建立回收体系,但没有明确具体的内容。而电子废物处理企业主要采取与家电生产厂家合作、从流动个体户收购和少数的居民区设点等方式进行回收。电子废物处理企业具有现代化经营管理理念,拥有先进的处理设备和完善的处理工艺流程,对电子废弃物实行无污染和高效率拆解,具有强大的生产处理潜力,而产生的“三废”也有专门设备设施进行专业化处理,可实现无污染排放。但处理费用高、电子废物回收渠道不畅通等因素却制约着其生存和发展。

2 国外电子废物回收模式

2.1 基于生产商延伸责任制的回收模式

基于EPR的电子废物回收模式在德国、瑞士、日本和荷兰等国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3]。但依据不同国家的政策法规、经济保证机制和利益相关者协调机制的区别,使得基于EPR模式的电子废物回收体现出各自的特点、优势和不足。通过对其进行分析和借鉴,将有益于我国电子废物回收模式的完善。

德国的电子废物回收EPR模式源于德国双元系统,即“绿点”回收系统[8]。此种模式是生产企业在需要回收的包装物上打上“绿点”标记,并委托回收企业对有“绿点”标记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生产企业将有回收意愿的企业组织成为回收网络。基于EPR的德国电子废物回收模式由城市垃圾管理机构和生产商共同构成,城市垃圾管理机构负责回收,建立回收设施(场所),并通知政府协调中心;生产商承担在垃圾回收点放置垃圾箱、安排物流运输、分类、拆解、自动粉碎处理等责任[9]。德国电子废物法规定生产商承担电子垃圾的回收处理费用,但允许生产商将该费用转移给消费者。生产商按照其产品在回收量中的比例支付回收处理费用,而对于“无主”废弃物则按照生产商当年的市场份额分摊电子废物回收处理总费用。

在日本电子废弃物EPR体系中,品牌生产商合作回收并处理其废弃物,而市场销量较小的家电生产商则委托家电协会,全权代其履行回收和处理责任,无厂商认领的“无主”家电由家电协会管理。零售商、城市废弃物管理机构和家电协会分别设点回收废旧家电,并按规定收取回收处理费,回收处理费由生产商或家电协会指定。消费者在转交电子垃圾时付费并获得缴费票据,最终家电协会通过邮局或零售渠道汇总回收票据和处理费,进而转移给生产商;生产商负责其废旧电器的拆解和处理。消费者支付的费用用于支付物流运输和处理成本[10]。

2.2 基于生命周期的回收模式

当前环境污染控制强调面向生命周期,电子废物的管理逐渐转向以废弃物生命周期污染防控为导向的运作模式,通过各种法律约束和激励机制,减少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对环境的影响。

韩国的电子废物回收系统对电子产品—电子废物—产品的过程中涉及的制造商、消费者和废弃物再利用企业等都明确了责任和义务,同时明确了政府的协调责任[11-12]。对于制造商,须承担社会和经济双重责任,即制造商有义务回收和处理其报废产品,并承担为此产生的成本和费用。制造商可以通过自行回收、集体回收体系的合作社组织回收、委托废弃物再利用公司回收服务等途径完成回收。按照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一件新的电子电器产品时,可以要求新产品的制造商免费回收一件同类的报废产品,此项法律义务仅限于消费者购买同一种类的新产品的情况。也就是说,当电子垃圾以其他方式产生时(例如消费者在日常丢弃一件报废的电子产品),该废弃物的制造商不必负责其回收再生,而由政府负责。对于消费者,要求其应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如果在日常丢弃电子废物,需缴纳一定的回收处理费用;对于废弃物回收处理企业,需回收电子废物并以环保的方式加工处理和循环再生;同时有责任向报废电子产品的制造商通报其被回收处理的产品数量等信息。

3 适合我国的电子废物回收模式

近年来,我国颁布了几部关于电子废物处理的法规政策后,电子废物处理环节正在走向正轨,但是面临电子废弃物交投回收营运体系不畅通问题,可见,优化电子废物的回收途径,建立合理的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废物回收模式显得至关重要。目前,我国经济水平仍相对比较低,简单地通过立法方式改变我国电子废物回收现状比较困难,因此要有规划的逐步改善,逐步建立起较完善的回收模式[13-14]。通过调查分析,并借鉴国外成熟经验,提出适合我国的“以消费者为基础,以生产商和电子废物处理企业为核心,以政府、公益组织为补充”的电子废物回收模式。

消费者的参与行为是制约电子废物回收模式运行的关键。作为电子废物回收的起点,其行为直接关系到电子废物回收体系在回收阶段能否顺利实现电子废物的回收,而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消费者个人的环境意识和道德水平。由于发展水平的不同,我国消费者往往很难认同将电子废物以无偿方式交回生产者及其委托者。因此,在电子废物回收体系建立初期,生产商、政府可以“有偿回收”的方式向消费者回购电子废物。同时需通过政府、企业、学校、社区和市民等各种途径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公众传媒,以公益广告、专家讲座、纪实录像等方式,广泛宣传电子废物污染的危害及正确的处理方法,循序渐进。公众认可电子废物的正规回收途径,是电子废物回收模式良性运行的基础。

在电子废物回收过程中,生产商对电子废物的回收处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有责任进行监督和引导。我国颁布实施的《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规定,生产商应按规定建立回收体系,但没有明确具体的内容。对于有能力的生产商可以自行以换购等形式回收并处理电子废物,也可采用市场化的运作手段,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取回收商、物流商和处理商,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此过程中政府要进行有效的监管,需以立法的形式规定生产商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注册,并要求生产商在销售产品设备时提供其废物处理(收集、回收利用、处置)的经费保证,对于电子废物回收处理达到环保效果的生产商,从财税、价格、金融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并为进行绿色生产的企业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以期从源头上减少电子废物的产生。为生产商回收的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作为电子废物正规处理的途径,应得到政府及地方政府的全方位扶持。在模式建立初期,政府应给予指定回收企业、处理企业启动资金支持;建立电子废弃物处置补偿机制,且按照多退少补的定额补亏方式给予指定回收处理企业以生产经营补贴;在回收模式运转后,依据电子废物回收处理补贴经费计划,按回收处理业绩进行正常补贴。

对于一些无主、无品牌的电子废物,生产商不能完成回收工作,需要政府和公益组织来完成电子废物的回收。政府和公益组织应在各级城市建立电子废物回收中心,专门回收此类电子废物,回收工作人员可以是经整顿、培训的流动收购人员,采取消费者自己投送、上门回收、电话预约回收、网络预约回收等方式完成回收,回收后的电子废物销往电子废物处理企业。在回收过程中需要政府和公益组织贴补资金保证运行。需注意的是此类回收中心也应具有市场竞争机制,可以接受大型企业的委托回收。

4 结语

电子废物具有废物和资源双重特点,建立和完善正规的回收处理途径,将有利于防治电子废物污染,实现资源化综合利用。借鉴国外成熟的基于生产者责任延伸和生命周期制度的电子废物回收模式,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以消费者为基础,以生产商和电子废物处理企业为核心,以政府、公益组织为补充”的电子废物回收模式,充分发挥我国电子废物的现有价值及人力资源成本。

[1] 洪鸿加,彭晓春,陈志良,等.系统动力学模型在电子废弃物产生量预测中的应用[J].环境污染与防治,2009(10):83-86.

[2] 聂永丰.我国电子电器废物的回收及处置[J].有色金属再生与利用,2003(12):11-13.

[3] 张科静,魏珊珊.国外电子废弃物再生资源化运作体系及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9(2):109-115.

[4] Y Barba-Guti'errez,B Adenso-D'az,M Hopp.An analysis of some environmental consequences of Europea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waste regulation[J].Resources,Conservation and Recycling,2008,52:481-495.

[5] Hilary Nixon,Jean-Daniel M Saphores.Financing electronic waste recycling Californian households’willingness to pay advanced recycling fees[J].Journalof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2007,84:547-559].

[6] 郭艳丽,丁海军,张惠忠.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比较与建议[J].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08,1(7):17-21.

[7] 绿色和平,白 玲,李苏.贵屿电子垃圾第一镇[J].文明,2007(5):114-127.

[8] 邵萱婷.德国双元系统对电子废弃物回收的启示[J].中国环保产业,2007(12):59-62.

[9]Khetriwal D S,Kraeuchi P,Widmer R.Producer Responsibility for E-waste Management:Key Issues for consideration:Learning from the Swiss Experience[J].Journal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2007,19(8):1-13

[10] 阿 茵.国外电子废弃物回收现状[J].环境,2007(11):34-36.

[11]Jae-chun Lee,Hyo Teak Song,Jae-Min Yoo.Present status of the recycling of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in Korea[J].Resources,Conservation and Recycling,2007,50:380-397.

[12] 李 猛.韩国电子废弃物立法管制综述[J].节能与环保,2008(1):18-21.

[13] 葛亚军,金宜英,聂永丰.电子废弃物回收管理现状与研究[J].环境科学与技术,2006,29(3):61-63.

[14] 胡晓龙,王雪珍.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电子废弃物回收网络保障机制[J].社会科学家,2009,142(2):73-76.

A mode fit for China's e-waste recycling

WANG Zhanhua1,ZHOU Bing2
(1.Jilin Architectural and Civil Engineering Institute,Changchun 130021,China;2.Jilin Petrochemical Design Research Institute,Changchun 130021,China)

With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the generation amount of China's e-waste has started to enter the peak.E-waste contains heavy metals,toxic organic compounds and other harmful substances,if do not be properly recycled,it will seriously harm the environment and human health.The recycling techniques of e-waste were studied extensively in home and abroad,and formed a mature process methods to achieve the recycling and harmless.But how to effectively recycle the electronic waste to the e-waste treatment plant,and to avoid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aused by informal proposal become bottlenecks of e-waste pollution prevention.To draw on the experience of foreign e-waste recycling,a mode fit for China's e-waste recycling was put forward.

e-waste;recycling;mode

X705

A

1674-0912(2010)04-0020-04

2010-02-02)

吉林省科技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090114)

王占华(1978-),女,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废水处理技术。

猜你喜欢
生产商废物废弃物
制造了全世界三分之一废弃物的产业
冬奥“顶流”冰墩墩抢疯了!南通生产商:初八开工补货
深度睡眠或有助于有效排出废物
新型医疗废弃物焚化舱
2019年中国黄金生产商在全球的位置
电子废弃物
肩负起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的重任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管理的思考
限定转售最低价格纵向垄断的博弈分析
电子废物何处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