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龙湾五项措施扶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
温州市龙湾区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大区,共有200多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年产值在120亿元以上。2010年该区采取5项措施,继续扶持再生资源行业发展。这五项措施是:
出台《龙湾区扶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发展实施意见》。区财政局针对存在的问题,创新思路,通过3个多月的探索和经验总结,并认真学习了周边地区的管理办法,初步拟订了方案,经区财政局专题小组多次讨论、审议后,以区政府的名义下发了《龙湾区扶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发展实施意见》,增强了企业的发展信心。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龙湾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除上缴中央、省级、市级财政外,区财政所得部分全额返还给企业。同时向市财政建议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扶持力度,将市本级所得部分全额补助企业。
对企业入库税款进行贴息。区财政根据企业向金融部门的融资情况或退税金额(即二者中取低值),按人民银行同期年基准利率计息给企业予以贴息,贴息时间为企业实际缴纳税款之日起到国库办结退款手续完毕之日止。
解决重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和各有关部门协调,帮助组建温州市宏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和温州永耀钢业有限公司二家非定向型再生资源回收公司,使原先150多家在外取得进项发票的企业能在龙湾区开票。帮助温州永耀钢业有限公司落实2.7万m2生产经营场所及为需融资企业提供税票质押帮助等。
加大宣传力度。召开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动员大会,全区200多家利废企业负责人都参加了会议。通过会议鼓励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纳税,积极主动用足用活优惠政策,危中寻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引导企业充分利用财政扶持政策,降低经营成本,增加竞争力,依法纳税,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