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利厅建设处
近年来,在水利部淮委的大力支持下,在山东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山东省水利行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正确处理水利发展和水利安全的关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基层基础年”活动,全面推进“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积极开展监督检查,不断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基层工作,强化水利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全力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了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水利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稳定的安全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了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3月24日,省水利安委会召开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会上,杜昌文厅长与分管厅长、分管厅长与分管处室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二是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厅安委会各单位也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承诺书,将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分解,特别是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人,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做事负责到底、出事问责到底。
三是强化防汛责任体系。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领导和防指成员分片防汛负责制、行业防汛一把手负责制,并在媒体上公布。对水库、河道、湖泊和包括重点塘坝,特别是学校、工矿企业附近的防洪工程,逐一明确了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要求各水利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强调企业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起全面责任。抓好对员工的培训教育,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逐步做到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不断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加强对农村水利、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科研试验、水利旅游、学校、后勤服务和综合经营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预防各类事故的措施。
二是进一步强化“打非、治违、抓责任”。建立厅安委会各单位经常性重点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违规作业等行为。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现场坚决停工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复工。加大事故查处力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
一是突出抓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要求各项目法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要佩带安全帽,现场作业人员要正确穿戴工作服、工作鞋等防护用品,进行高空作业或工作检查的施工人员要正确使用安全绳、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切实防范高处坠落、起重伤害、触电、溺水、坍塌和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
二是建立了重点防洪工程防汛巡查制度和信息联动机制。在明确防洪工程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的基础上,指定专人负责汛期巡查。对沿线有学校、工矿企业的水库、河道,一旦发生险情,及时告知相关的学校、工矿企业,保证信息及时畅通。
三是认真落实“双号码上工地制度”。全省所有大在建中型水利工程施工现场,都在醒目位置标示了社会救援电话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人电话,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联系开展自救和社会救援。
四是建立了网格化管理制度。网格化管理就是各单位将所辖区域及工作职责进行详细分解,划分网格单元,按照网格单元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各网格单元的责任人,责任人对网格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建立网格责任人刚性责任制;网格责任人是责任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最高指令员,负有区域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指挥权。
五是建立了检查书制度。检查书制度就是各单位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被检查单位要在检查书上签字并承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负责,不造假、不隐瞒;对检查出的问题负责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一周内书面报检查组。
六是强化培训教育。一方面抓企业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三类人员”的培训,另一方面强调农民工的培训,要求各施工企业加强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工作,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做好对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一线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水平。
七是加强安全宣传。通过“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齐鲁行集中活动”等各项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普及安全知识。
当前,山东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整体稳定,但也面临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汛期安全特别是部分在建病险水库度汛安全压力巨大;二是安全生产的基层基础工作还有待加强;三是部分单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
下一步以突出抓好安全度汛为核心,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大隐患整改力度,确保山东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
一是进一步加大工程运行调度力度。在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预案的基础上,全面展开防汛演练和业务培训,增强预案的实用效果和各级责任人的指挥调度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启动预案,做到科学调度、依法调度、规范调度,避免因调度失当造成重大灾害,要妥善处理好蓄水与安全度汛的关系,工程运行与应急调度的关系,严禁超汛限水位蓄水运用,避免出现“人造洪峰”。一旦发生超过工程设计标准的洪水,确保第一时间预警,并及时按规定报告情况,迅速按预案组织人员转移和抢险救灾。在调度过程中要按照汛前、汛中、汛末的不同目标,实行分时段调度,在确保防汛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洪水资源化利用。
二是进一步加大应急工程建设力度。除正在加固治理的水库、河道外,要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对因年久失修、老化损毁、不具备防洪除涝设计能力的工程设施,充分利用主汛前的有限时间抓紧进行应急修复治理,确保沟渠畅通、堤防完整、涵闸运行正常。尤其对尚未进行除险加固的小水库和面广量大的小塘坝,要重新进行安全诊断,对发现病险隐患的,逐一进行应急治理,凡缺乏安全保障的,坚决空库迎汛。
三是进一步加大防汛责任落实力度。要按照“四个到位”的要求,落实各级防汛责任人的具体责任。要全面了解、掌握职责范围内的工程状况、汛期运行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并直接参与组织预案演练,做到职责明确到位。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抓好责任范围内的防汛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导,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做到检查督导到位。进入主汛期,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险情、灾情,要第一时间到位指挥抢险救灾,做到指挥调度到位。对因职责不落实、检查不彻底、整改督导不到位、指挥调度不到位造成灾害损失的,要进行问责,确保责任追究到位。
四是进一步加大基层政府防汛能力建设力度。目前山东省的防汛组织指挥体系、信息化装备水平、预警预报和抢险保障能力与应对极端天气事件和防范局部地区强降雨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特别是基层防汛指挥能力十分薄弱,绝大多数乡镇没有建立起防汛指挥系统。针对局部地区强降雨多发、频发的气候变化趋势,要按照国家防总的统一部署要求,推广江西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乡镇政府的防汛指挥系统,促进防汛工作重心下移,把具体职责落实到所属各村、各基层单位。乡级以上各级防汛指挥机构从6月1日起至9月30日,都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汛情、工情、灾情每日向上一级报告制度,并确保辖区内出现险情、灾情的,能按规定第一时间上报,对迟报、漏报、虚报、瞒报的,追究值班人员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是继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安全生产的关键是基层和基础。基础工作牢固、基层工作扎实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继续抓好“双号码上工地”、网格化管理和检查书制度的落实。计划开展一次在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演练,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提高工程参建各方的应对能力和处置能力。将安全生产经费、人员、装备等纳入考核办法。通过严格考核,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加大经费、人员、装备等的投入,弥补安全设施欠账。
六是检查整改,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继续做好重大节日前和事故易发季节的安全大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夯实安全运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