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金艳,贾振中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水利工程管理站,545001,柳州)
柳州市水系多呈树状分布,柳江为境内最大河流,柳江流域属珠江水系西江流域;支流主要有柳城县的龙江河、沙埔河,鹿寨县的洛清江、古偿河、石榴河,融安县的泗维河和浪溪河、保江河、石泯河,融水县的贝江河、大年河、田寨河、杆洞河、英洞河,三江县的古宜河、斗江河及其他小河流等。其中柳江河多年平均流量为1280m3/s,多年平均年径流总量为404亿m3;地下河流数量较多,集水面积较大,水资源相对比较丰富。柳州市多年平均年降水量为1745 mm,多年平均年降水总量为325.1亿m3,多年平均年水资源总量为191.95亿m3。按河流流域面积统计,集水面积在200~3000 km2的中小河流共有31条,3000 km2以上的有 3条,200 km2以下的有416条。这些中小河流存在着防洪基础设施薄弱、河道萎缩严重等突出问题。
①防洪基础设施薄弱,河道萎缩严重。柳州市中小河流的特点是源短流急,洪水暴涨暴落。许多中小河流,特别是河流沿岸的县城、重要集镇和粮食生产基地处于不设防状态,遇到常遇洪水就可能造成较大洪涝灾害。一些中小河流流域水土流失严重,加之不合理的采砂以及拦河设障、向河道倾倒垃圾、违章建筑侵占河道等现象日渐增多,多年未实施清淤,致使河道萎缩严重,行洪能力逐步降低,对所在地区城乡的防洪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②目前,中小河流区域防洪主要采取非工程防洪措施,但尚未健全洪水预警预报系统,防洪抢险工作极为被动。
③柳州市中小河流多为山区河流,小支流的山洪暴发对中小河流洪水位的抬高影响较大。
④很多中小河流沿岸集镇、村屯现状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直接或通过暗沟排入河流,无沉沙拦沙设施,河道淤积变浅,断面变窄,致使排水不畅,遇到暴雨极易产生洪涝灾害。
⑤河流规划和前期工作滞后。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增加,河流沿岸的城镇规模日益扩大,社会财富日益聚集,重要粮食生产基地的生产能力将进一步提高,对防洪保安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已有的前期工作不能满足河流治理和管理的需要。
⑥投入严重不足,问题日益突出。长期以来,中小河流治理缺乏投资机制和渠道,治理资金严重不足。近年,“两工”政策取消,群众对农田水利的投入机制和组织方式发生很大变化,对中小河流的治理(河道清淤和堤防加固等)日趋减少,柳州市中小河流面临的问题日益突出。
目前柳州市境内共有4个重点防洪市(县),防洪建设初具规模,但对非重点防洪市县的防洪建设投入较少,乡镇驻地、重要农田等防洪建设几乎空白。
进入21世纪后,受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柳州市防洪安全形势愈加严峻,一是中小河流汛期提前,汛情严重,未到主汛期就出现较大汛情,造成严重的洪涝灾害;二是致灾因素复杂,成灾损失大,暴雨、洪水诱发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洪水灾害越来越成为沿河两岸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最大障碍,成为制约柳州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瓶颈。因此要增强对洪涝灾害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认真做好预防工作,将洪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的群众从山上迁移到山下,集中在河道两岸的重要集镇和人口密集区,这对全市防洪设施的标准、质量和防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全市防洪设施的任务和保护重点发生了根本变化,由单纯保护基本农田等农业生产设施,逐渐转移到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上来;二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当前的防洪设施现状越来越难以满足需要。
在前期规划设计中,一是要坚持因地制宜,坚持因害设防、保护为先的原则,规划要突出对重点集镇、人口密集区的群众生产、生活设施的保护。二是按照趋利避害的原则,规划工作要依据《防洪标准》(GB 50201—1994)的技术要求,按照设计标准留宽、留足河道断面,对侵占河道修建基本农田的,要重新进行规划设计,还田于河,给水让路,保证河道的行洪畅通。三是坚持以流域为单元,以骨干沟渠治理为重点,整体推进,综合整治。在治理措施上,坚持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兼顾,在工程措施的布局上,坚持工程措施为主,生物措施为辅。四是工程建设上区别轻重缓急,先重点,后一般,先县城,后农村,先重点集镇、人口密集区,后基本农田设施,分期分批,长期建设。
根据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和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2008年7月发布的 《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工作大纲》要求,至2009年年底,柳州市共对境内26条中小河流防洪治理进行了规划设计。其中列入广西2009—2011年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的试点项目共8个:鹿寨县3个,柳江县3个,融安县1个,三江县1个。截至目前,1个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已获批复,4个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审查,3个项目正在抓紧编制初步设计报告。
柳州市拟列入广西“十二五”规划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建设规划的项目共43个,其中柳江县13个,柳城县 2个,鹿寨县5个,融安县3个,融水县15个,三江县4个,柳北区1个。
柳州市积极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前期工作,积极争取进入中央专项规划及“十二五”规划,争取中央、自治区资金补助,并协调市财政部门争取落实市财政配套,确保项目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据初步测算,全市要实现中小河流治理的目标,共需建设资金7.33亿元,依靠柳州市现有的财力难以完成。因此工程建设应以国家投入为主,地方投入为辅,以缓解防洪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
①项目前期工作。全部项目都要按要求进行规划、设计、立项、审批。
②计划管理。下达计划的项目在计划管理中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进行,禁止随意变更建设标准和建设规模;部分项目有重大方案变更要求应及时报原审批部门进行审批。
③资金管理。各项目业主单位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确保工程建设资金的正常使用,使有限的建设资金充分发挥应有的投资效应,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真正做到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挤占和挪用现象的发生。
④建设管理。全部项目都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法人机构设置规范,通过招标投标确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隐蔽工程施工过程均要求有监理人员旁站监督,严格按合同进行管理。
⑤工程质量。全部项目建设单位均要按要求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项目法人均要委托符合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验收,质量监督部门不定期到工地进行检查和抽查。
⑥安全生产。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措施齐全,项目法人要按要求编制防洪抢险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⑦改革现行管理体制,增加防洪设施安全管理投入。一是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将防洪设施安全管理经费纳入地方财政管理中,确保防洪设施安全管理正常运行,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二是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和条块管理分割的管理模式,结合各乡镇机构改革,整合基层水管单位力量,建立以流域为单位的新型管理机构,强化基层水管单位管理职能,加强防洪设施的安全管理,实现全市防洪设施的持续利用,确保全市中小河流沿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洪水的威胁。
中小河流重点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是水利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之一。柳州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将抓住这一有利机遇,做好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工作,争取将更多项目列入国家建设规划项目;建立和完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资体系,为河流治理项目提供资金保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加强工程日常管理、维护,确保工程发挥应有效益。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范(SL 201—97)[S].1997.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S].2009.
[3]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广西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工作大纲[S].2009.
[4]柳州市水利局.柳州市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情况报告[R].2010.
[5]柳州市水利局.柳州市近期发生严重洪灾损失调查情况报告[R].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