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监察部驻水利部监察局(简称驻部组局)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全面推进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在教育、制度、监督、查办案件等方面都取得了新进展,为水利建设、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近日,本刊就2010年水利监督检查工作采访了监察部驻水利部监察局局长王星。
中国水利:2010年,按照中央纪委和水利部党组的要求,水利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抓了哪些方面?
王星:在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分析水利反腐倡廉形势的基础上,重点抓了七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反腐倡廉工作部署。2010年年初,协助水利部党组召开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传达贯彻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对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就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3月,协助水利部党组召开部务(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各单位细化分工,强化措施,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驻部组局还积极协调水利部职能司局,按照中纪委 《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2010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明确水利部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支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投资体制改革三个方面的工作,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
第二,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扩大内需新增水利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按照中纪委的统一部署,参与水利专项检查组,对湖北、湖南、河南和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等19个扩大内需中央水利投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牵头对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水利建设项目进行督察,督促地方加强水利资金和项目监管。二是加强水利资金和农水项目监督检查。为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措施,驻部组局会同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对农村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反腐倡廉机制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召开农水项目监督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推动涉农水利项目监管工作。三是认真开展水利重点工程执法监察。在合肥召开治淮执法监察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治淮工程执法监察工作,讨论修改2010年治淮工程执法监察工作方案并印发各单位实施,加强对水利重点工程“四个安全”的监督检查。四是针对近年水利项目多、投资大并呈逐年增加的趋势,驻部组局认真分析水利工作形势和监督检查工作任务,超前思索,商请监察部与水利部建立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力求在“十二五”期间建立并实施两部联合的水利工程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五是认真布置开展巡视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监督。
第三,深化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及时转发《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对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切实增强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定。针对全国水利普查工作经费数量大、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及时开展了普查工作廉政警示教育,签订预算单位廉政责任书,积极预防违纪违规现象发生。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充分运用“水利纪检监察信息网”等媒体,广泛开展廉政宣传报道,营造廉政氛围,弘扬水利行业精神和行业正气。
突出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向党员干部发放了廉政准则,并将廉政教育纳入干部培训班和党校教学内容,教育和引导各级干部正确行使权力,预防职务犯罪。
认真落实中央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牵头组织调研,研究出台了《水利部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推动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落实。
第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水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作为推动水利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工作来抓。按照中央惩防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和水利部实施办法确定的2010年任务,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一是开展了惩防体系建设检查。组织对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考核。二是突出重点,规范权力运行。针对水利建设项目规划、资金管理和使用、工程招标和干部选拔任用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重点防范,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领域的薄弱环节得到加强。三是深化水利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开展了水利工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研究,认真查找风险点,努力构建水利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并将其列入2011年水利部重大课题,进行了专题申报,为2011年工作深入开展打基础。四是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调研。按照中纪委《关于开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理论研讨活动的通知》要求,赴基层单位就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情况进行调研,总结经验,推广各单位在构建惩防体系中好的做法,积极探索和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评办法。
第五,坚持纠建并举,狠抓水利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2010年水利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安排意见》,要求各有关单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抓好源头防治;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2010年水利系统行风政风建设重点抓了5项任务:一是围绕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政风行风建设,二是建立健全水利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长效机制,三是继续推进水利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四是加强水利系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五是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积极做好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协助有关部门规范因公出国(境)计划申报、任务审批、经费开支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定期编报报表,在部署自查的基础上,对12个部直属单位进行了抽查,促进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取得实效。根据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务院纠风办通知要求,对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清理摸底。驻部组局还与财务司、人事司组成三个检查组,对水利部所属社会团体、国有及控股企业“小金库”进行了专项检查。年底驻部组局牵头,会同规计、财务等部门,对2010年财务预算执行进度进行了专项巡查督导。
突出抓好行政监察工作,不断加大水利系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力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电子政务建设总体部署和中央纪委监察部的具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积极推进监察工作信息化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网上监察系统建设,积极建立水利部机关行政审批网上监察系统建设,同时向7个流域机构扩展。
第六,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水利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按照中央治理工程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结合水利实际和特点,着重抓了几个环节:一是认真贯彻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制定2010年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认真开展自查,自查面超过中央提出的20%的要求。二是积极配合支持中央治理小组检查工作,先后抽调推荐21名水利专家参与中央检查督导工作。三是全力做好排查和专项治理案件查办。在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加大全行业的监管力度。
第七,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及案件查处工作,积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驻部组局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高度重视案件查办工作,对信访举报及有关案件线索,组局认真分析,分类处理。对中央和中纪委部署的涉及重大政策落实的、中纪委转办的、涉及民生问题及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线索具体的、多人实名举报的,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落实。2010年共收到群众信访举报175件,检举控告类91件,批评与建议类74件。驻部组局重点组织了4起案件线索的初核,先后对领导干部插手招标投标、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通过查办案件发挥治本作用,督促相关单位堵塞漏洞,健全了制度。
中国水利:近年中央加大对水利的投资力度,水利项目相应增多,水利监督检查工作更加繁重。请您谈谈2011年水利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王星:2011年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要认真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按照《水利部贯彻落实中央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总体规划,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推进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围绕水利重点工作,不断加大力度,加强监督检查,为水利建设、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继续抓好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水利系统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十二五”规划对水利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明确的新任务,配合相关部门对水利重大工程建设、加快实施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加大“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等环节,加强监督落实。
二是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水利投资项目和资金监管。积极开展对中央水利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和专项督察,确保中央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等重点项目和重点领域实行全过程监管,强化对防汛抗旱、扶贫救灾、移民扶持等资金物资的监督。继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逐步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和生产安全。
三是突出抓好惩防体系建设,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继续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招标投标、施工管理、资金管理使用、干部选拔任用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制度建设,要重点开展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着力加强程序性的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和行政行为,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
四是强化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教育。坚持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作为重点工作,积极预防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违规干预和插手水利工程建设、违规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问题的发生,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五是深化水利政风行风建设。继续开展水利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加强对评议结果的运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六是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力度。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案件,注重查办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案件,更好地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和治本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