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浙江省可食林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可食林产品的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按照《关于开展2009年全省可食林产品质量安全抽查的通知》(浙林办科〔2009〕33号)规定,浙江省林业厅组织浙江省林产品质量检测站等质检机构对全省可食林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了抽查。
2009年共抽查食用笋(春笋、鞭笋、冬笋、早笋、笋干)、干果(山核桃、香榧、白果)、山地水果(杨梅、柑橘、猕猴桃)、食用菌(香菇、黑木耳)4大类13种可食林产品1 093批次,样品按生产基地与市场比例为8:2抽取,涉及全省(嘉兴、舟山除外)9个地区。经检测,合格1 065批次,抽查合格率达97.4%。按产品分类统计,各类产品抽查合格率分别为食用笋96.7%、山地水果99.3%、干果94.1%、食用菌100%。抽查结果表明,浙江省上述可食林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总体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