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在日前召开的卫生系统2010年“医改”工作部署会议上,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卫生部部长陈竺和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长以及卫生部相关司局的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10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责任状。据悉,这是建立卫生系统落实“医改”任务目标责任制和深化“医改”任务“问责制”,确保2010年各项“医改”任务得以落实的一项具体举措。
陈竺表示,2010年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承前启后、攻坚克难的关键一年,做好2010年的深化“医改”工作,对于实现医药卫生体制5项重点改革3年近期目标至关重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0年“医改”5项重点改革年度工作安排,在2010年的59项任务中,由卫生部牵头负责的任务为40项、配合推进的任务为9项。经过卫生部深化“医改”领导小组研究,已将这些任务以责任状的形式细化分解给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和卫生部相关司局。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和卫生部相关司局主要负责人是各自“医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医改”、负总责,各分管负责同志要各司其职、分头负责。各地要制订“医改”任务年度实施方案,把2010年牵头的各项“医改”任务逐级分解并签订责任状。
“医改是一场重大战役”,陈竺强调,军中无戏言!年度末,各地、各司局要对照责任状进行督导考核,对任务完成较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任务完成不好的,“医改”任务承担方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责任,并予以通报。同时,卫生部也将针对“医改”责任状建立督导制度,由分管部领导每半年带队督导1次。各牵头司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督导项目省份,每季度至少督导1次,特别是对执行进度缓慢的省份要进行现场督导。
会上,卫生部党组书记张茅对各地、各司局落实“医改”责任状工作提出了要求。他说,明确“医改”责任、签订责任状,是卫生部统揽各项“医改”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是落实各项“医改”任务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医改”政策执行力的重要举措。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分解任务,把任务落实到基层,构建起分工明确、上下畅通、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组织实施机制,确保改革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