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县畜牧水产局 符利辉
随着生猪生产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规模化养殖的发展,大量的生猪排泄物和各种废弃物的产生,造成生猪业发展与环境污染的矛盾日益凸现,生猪养殖污染已成为当前继工业污染、生活垃圾污染后的第三大污染源。笔者就当前规模猪场生猪粪污排泄物对环境污染现状、粪污治理模式进行了探讨,对规模猪场粪污治理提出对策和建议,供参考。
湖南省湘潭县是一个典型的生猪生产大县,年出栏生猪280万头,年发展生猪390万头,全县生猪生产产值达到43亿元,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62%,生猪产业已成为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近几年,湘潭县形成了以石潭、杨嘉桥镇为中心的生猪生产基地,以中路铺、射埠镇为中心的家禽生产基地。县内现有万头原种猪场2个,扩繁场2个,生产制种场13个,可年供优良种猪10万头。
随着生猪规模养殖的逐步扩大,生猪生产及畜产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排泄物和废弃物对周边及养殖场自身环境的污染程度也日益加剧。据国家环保总局对全国23个省区和直辖市调查表明,近年来我国畜禽粪便产生量年达19亿吨,是工业固体废弃物的2.4倍,部分地区如河南、湖南、江西这一比例甚至超过4倍,其中COD(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已达7118万吨,远远超过工业废水和群众生活污水排放量之和。目前,我国动物粪便的总体土地负荷警戒值超过0.49(要求为0.4为宜),生猪粪便已经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随着养猪业的迅猛发展,猪排泄物所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峻,如何解决养猪业给环境带来的压力,变废为宝,减少环境污染,因此,积极探讨生猪粪污排泄物无害化处理模式和综合利用途径势在必行,目前在化解生猪粪尿对环境造成污染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种处理模式:
1.猪—沼—稻(果、菜、渔)模式。从1988年开始推广“上流式浮罩沼气池”,到现在已有20多年了,全县累计推广各类型沼气池5.2万个。其中,大型沼气工程2处,分别为1500立方米、300立方米,50~300立方米的中型沼气池有16个,其余均为10~50立方米的小型沼气池。年处理猪粪尿30万吨以上。沼气使用率占全县生猪养殖户的25%以上,而且每年以5000个沼气池的速度增长,创造了“全国农村农源先进县”的称号。
2.猪—农模式。粪尿分离、猪尿入氹,猪粪集中处理,直接肥田。据调查,一般1公顷水田每年可利用猪粪约3~4万千克,1公顷菜地每年可利用猪粪约2.5~3.5万千克。
3.“猪—沼—电”模式。利用沼气池消纳猪粪尿,经发酵产生的气体可解决农户的照明、烹调用电。这是典型的再生能源、生态能源、循环经济。
4.复合肥生产模式。将猪粪送到有机(复合)肥厂,通过系列技术,制成高浓度有机(复合)肥。1个中型有机(复合)肥(投资1000万元左右)年生产10万吨有机(复合)肥,则可消纳猪粪30万吨左右。
5.生物发酵床养猪模式。该技术采用以锯末、谷壳、农副产品下脚料、猪粪便、土壤等原料,配以一定比例的微生物制剂——益生菌来垫栏养猪。利用生猪的拱翻习性,使猪粪、尿和垫料充分混合,通过微生物菌群的分解发酵,使猪粪、尿中的有机物质得到充分的分解和转化,随着猪粪尿的消化,臭味也就没有了,而同时繁殖生长的大量微生物又向生猪提供了无机物和菌体蛋白质被猪食用,达到无臭、无味、无害化的目的,是一种无污染、无排放、无臭气的新型环保生态养猪技术,具有成本低、耗料少、效益高、操作简单、无污染等优点。
1.加强领导,综合管理。生猪养殖业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事关生态环境质量和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事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民生活质量和社会稳定。亟须政府和相关部门充分认识生猪养殖业污染对生态环境破化的严重危害,增强生猪养殖业环境污染治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综合措施,从多环节入手,加强生产工艺的改进和源头的管理。如通过调整饲养规模、合理选点规划、配套相应土地、提高饲料利用率、改善冲洗办法和加强废弃物管理等措施,确保生猪养殖业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收到实效。
2.适度规模,合理规划。根据当地的环境容量,探讨规模化养猪业的适度规模与布局、经营与组织办法、废弃物处理与利用技术三项配套措施。
3.倡导健康养殖模式。以优化环境、优先效益、优良结构为基本着眼点,按照循序渐进、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从合理选择品种、科学饲养密度、平衡投入和产出水平入手,按照环保、节能、效益协调同步的循环发展模式,在不影响生猪生长和养殖效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实现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循环再利用。在改造养殖设施、改善养殖流程的基础上,探索生态养殖和多元化养殖的新途径,以开发高新技术和环境清洁技术为先导,逐步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饲养模式,从源头上减轻和消除污染。
4.出台政策,加大投入。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将生猪粪便无害化处理工程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生态生猪养殖小区。二是对目前生猪粪便污染严重的村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实施“关、停、转、迁”等强制行政措施。三是对生猪粪便无害化处理实施财政部分补助。补贴用于建造沼气、三级沉淀处理池等设施。四要实行生猪养殖粪污治理要与城市污染治理一样纳入基础设施给予支持。要明确生猪养殖粪污治理资金投入在财政总支出和农业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并根据生猪养殖业发展需要而不断提高。
5.健全机制,加强监管。国家环保总局已颁发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结合湖南实际制定《湖南省湘潭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加强环境监督和执法力度,建立起科学的、切实可行的环境检测评估体系和监督机制,通过法律的、经济的、市场的、行政的手段和措施去规范养殖业生产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在全社会树立绿色畜产品生产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机制,使生产者依法生产,让造成污染者付出沉重的代价,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生态、文明生产的良好氛围,使我国的畜牧业生产真正走上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