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和戎,沈 昆
(1.舟山海事局,浙江舟山 316000;2.宁波海事局,浙江宁波 315020)
科学发展海员队伍,提升船员业务素质,海事主管机关提出“两淡化,两强化”的船员工作思路,即淡化学历要求,强化资历要求,淡化理论考试,强化实操考试。实操考试即船员适任评估越来越得到海事机关、航运公司、航海院校和船员培训机构、船员等各方面的高度关注。
根据戈尔茨坦(Goldstein,1986)的定义,评估是指“系统地收集必要的描述性和判断性信息,以帮助作出应评人员是否具有最低标准能力的决策”。即是说,评估就是收集用于决定应评人员是否具有最低标准能力的结果信息的过程。船员适任评估除评估的一般性质外,还具其特殊性,是面对面、一对一的技能考核,评估员决定着应评船员的生杀予夺,评估员素质的高低已日益影响着船员适任评估的公正、公平性。为保证、提高船员适任评估质量,必须建立起一支公正、公平、高效、廉洁的船员适任评估员队伍。
1.1.1 公约的要求
STCW78/95公约A-1/6,“培训和评估”中对评估员的资格有明确规定:各缔约国应按照本节的规定确保评估人员完全胜任公约要求的船上或岸上特定种类和级别的培训或对海员适任能力的评估。具体要求就是评估员应:①对所评估的适任能力的知识和理解具有适当的水平;②胜任执行评估的任务;③接受过有关评估方法和实践的适当指导;④已获得评估的实际经验;并且⑤如果所进行的评估涉及到模拟器的使用,已获得在监督下的特定种类模拟器的实际评估经验,并使有经验的评估人员满意。对评估员的业务能力进行了概括性的描述。
1.1.2 海事主管机关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对评估员也作出明确规定:部海事局《关于做好海船船员适任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海船员字[1999]586号文)要求,评估人员由海事局的人员担任,也可由海事局从航海院校或船公司中有教学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选聘。参加评估的人员应具有海上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不少于6个月的海上工作经历(英语专业除外)。明确了评估员的组成:海事管理人员、航运公司专家和航海院校老师三结合,规定了评估员的任职资格。
1.2.1 船员适任评估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①爱岗敬业:爱岗才能敬业,作为评估员,爱岗就是热爱评估工作,敬业就是对评估工作认真负责,尽心尽力。一个评估员特别是外聘的评估员如果本身对评估工作不热爱,对评估工作得过且过,马马虎虎,不负责任,是胜任不了评估工作的。②处事公道:船员适任评估时,评估员主要通过观察船员的实际操作和提问相关内容,根据船员的综合表现得出评估结果,船员评估属于一票否决制,因此,评估员必须处事公道,严格按评估大纲的要求公正、公平地进行适任评估。③服务奉献:评估员要对应评船员、上级领导负责,任何一方对于他工作的反馈都是在考验他的神经。评估员牵动着评估过程的一切要素,决定着评估行为的成败,这是一项心理压力很大的工作。要求评估员有乐于奉献的精神,有为提高船员素质,建设海员强国的服务意识。④廉洁自律:高速发展的航运业,对船员需求激增,船员市场呈供不应求的状态,船员持证与否,直接影响着工资收入,因此,船员对适任评估十分重视,评估过程中,有些船员采取拉关系、走后门、托人情、写条子、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来影响评估员的正确评判,极少数船员甚至行贿评估员。评估员必须严格遵守评估纪律,洁身自好,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格评估标准,禁止打关系分,人情分。
1.2.2 船员适任评估员要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①理论水平:船员适任评估要求有较强的专业理论水平来支撑,实操考试并非单纯的动手操作考核,在评估过程中注重考核应评船员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评估员往往会针对性地提出问题,由应评船员回答,需要评估员本身有较深的理论功底。②操作能力:适任评估主要是观察船员的动手操作过程,判断操作步骤是否正确,操作是否到位,同时要阻止错误操作,必要时还需要亲自动手纠正错误,因此要求评估员熟悉评估项目的操作过程,掌握操作的重点、难点,具有较高的操作能力。
1.2.3 船员适任评估员要有较高的评估技能
①评估心理:评估员必须面对面、一对一和应评船员打交道,获取评估信息的同时倾听他们的心声。评估过程中,评估员的心理处于自律、预测和比较状态。自律,即在心中强调不可逾越已设定之指标来评判答案,这是为了保证评估的严谨和公正;预测,评估员会根据自己对应评船员的第一印象和表现来预先推测评估结果;比较,主要是找出应评船员的实际能力与最低标准之间的差距,由此可见,要保证船员适任评估的质量和效率,评估员的心理定位至关重要。②评估技巧:评估员对各种船员要因材施评,既要严格执法,又要人文关怀。评估过程中,绝大多数应评船员往往表现得十分紧张,有些甚至会短时失忆,这是人类心理的正常现象。对表现紧张的船员,评估员应以平和的语调,聊天的方式拉近自己和应评船员的距离,创造和谐的环境,使船员以良好的心态应对评估;当然,对投机取巧的船员应严格把关,层层盘问;对纠缠不清的船员,要谆谆教诲,换位思考,以求得船员的理解;对蛮横无理的船员,要克制自己的情绪,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既要坚持原则,又要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
目前,部分直属海事局已出台或准备推出辖区内船员适任评估员管理办法,但由直属局出台的管理办法,一方面层级不高,难以得到有效的推广,另一方面,由各直属局自行出台管理办法,难免会出现标准不统一,要求不一致的情况,这有悖于交通部印发的《关于实施加快船员队伍发展十大措施的通知》(交海发[2008]141号)措施四中有关统一评估考官管理的要求。建议由部局制订出台船员适任评估员管理办法,在全国范围内施行。
作为船员适任评估员的主管机关,相关海事局一方面要加强对新进队伍的评估员进行基本素质培训,夯实基本功;另一方面,应定期对评估员进行专项培训,确保评估员在思想上始终保持先进,在业务上始终保持领先。就目前的评估员而言,专业水平一般能符合要求,主要应引导评估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重点是加强对评估员的心理培训和评估技巧辅导。
实行评估员注册管理制度,严把评估员的准入关,同时,建立评估员考评机制,对评估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评估次数是否达到要求,是否准确理解评估大纲、评估要求,是否掌握评估技巧,是否公正公平,优胜劣汰,实行年度注册。
评估员既要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又要承受较大心理压力,如何请得到、留得住评估员?建议:一要精神鼓励,提高评估员的荣誉感,协调相关单位,重视船员适任评估,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把是否是评估员,作为一个指标,优先考虑;二要提高物质奖励,给评估员一定的评估补贴。
长期以来船员评估一直由各直属海事局负责,流程不规范、标准不统一,没有有效发挥评估的功能,在一些地方评估甚至流于形式,出现了船员适任考试的通过率不到50%,评估却100%通过的情况。要解决船员“会考不会做”、“考取做不了”的问题,必须保证评估工作的公信度,提升船员适任评估员的综合素质无疑是提高船员评估质量的关键,将有助于提高船员素质,促进船员队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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