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 平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武汉 430063)
交通工程建设项目选线由社会(包括政治)、经济、技术、环境等诸多相互关联的因素共同决定,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运用环境影响评价原理,采用矩阵筛选方法,可以全面、系统地分析影响工程方案的各种影响因素及相关影响因子,并将其置于同一平台,比较优劣,权衡利弊,指导建设项目进行环保选线,寻求项目建设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
交通工程大多属于线性工程,在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阶段的选线选址应贯穿环保选线的理念,通过环境影响识别筛选矩阵,实现工程建设方案的环境最优,具体判据要求如下。
(1)选线、选址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以环保优先为原则,应特别重视环境敏感区的保护,工程应合理选择速度目标值,充分利用曲线半径等技术条件,绕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法定环境敏感区。
(2)工程选线、选址需要经过法定环境敏感区时,设计应有比选方案;经综合比选后,工程确需经过法定环境敏感区时,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同时应采取适宜的减缓不利影响的防护措施。
(3)工程选线、选址应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工程建设引起规划变更时,应取得当地规划部门的认可。
(4)工程选线应根据交通(铁路)噪声、振动影响范围,保持线路与居民集中区、学校等噪声、振动敏感点的适当距离,避免线路中穿城镇建成或规划、在建的集中居民区。
环保选线运用环境影响评价的原理,首先应对建设项目各方案的环境影响和影响方案的各种因素(统称“影响”)进行全面分析,在此基础上进行影响识别,筛选出关键因子,权衡利弊,提出基于“环保优先”的相对合理方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识别是指通过一定的方法找出建设项目影响的各个方面,定性地说明环境影响的性质、程度、可能的范围。环境影响识别可以利用环境影响识别表的方法进行。
环境影响识别表一般为矩阵式表格。在这个表格中,将各工程方案作为行元素,将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环保选线涉及相互影响的自然环境因素、社会环境因素、规范性因素、管理性因素和工程技术条件等诸因素及其二级相关影响因子作为矩阵的列元素。需要说明的是,影响环保选线的因素除环境影响因素外,一些非环境影响因素也影响选线、选址,故应将诸如管理性因素和工程技术条件等一并纳入筛选矩阵,使之形成广义的影响识别矩阵,进行综合性环保选线。
当进行影响识别时,将各比选方案逐一向各影响因素发出询问,识别、判断建设项目是否会产生影响;然后对被识别的各项影响进行统一分析、筛选,找出主要影响因素和次要影响因素,再经经济、技术、环境、社会等方面综合比较,提出环境较优方案。
环保选线应建立在工程项目环境因素分析和环境敏感性分析基础上,建立影响分析、筛选矩阵,进行环境影响识别,筛选出主要或敏感的环境问题。建设项目环境因素是建设项目对外部环境施加影响的主体,环境因素的特征决定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周围环境作为建设项目的载体,承受或消纳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其环境敏感性一般由环境保护要求和环境资源稀缺性来决定。
根据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
(1)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3)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线路经过法定环境敏感区/点(特别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一级水源保护区等保护范围内)和城镇集中居民住宅区,应以“依法选线,环保优先”的原则,尽可能绕避。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世界自然及文化遗产地保护范围及省(市)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线路严禁穿越;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和一、二级保护区、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线路不应穿越;省(市)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及其他受保护且有明确边界划分的环境敏感区,应尽最大可能绕避;在城镇规划区的线路走向、站位设置,应符合所在城镇总体规划,并取得所在城镇人民政府或规划部门的书面认可意见;线路经过城镇集中居民住宅区时,应进行多方案比选,并尽最大可能地绕避或远离集中居民住宅区。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是环保选线的技术保障。任何一个方案都应有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其产生的环境影响相配套。建设项目不可避免地将对环境产生污染和生态影响,而环境容量毕竟有限,亦不可能由某一个项目全部占有;当环保措施不足以达到有关环保要求时,即使工程实施了环保工程,该方案(项目)也不具有环境可行性。
环保选线应特别重视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和社会公众(尤其是直接受影响的公众群体)的意见。我国环境保护按属地化管理,地方环保局对行政区内的整体环境依法进行管理,该行政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均应服从管理,因此,环境主管部门的意见往往具有“一票否决权”;随着整个社会环境意识的提高,项目决策和工程建设都将“以人为本”作为原则之一,同时公众意见应成为环境选线的重要输入条件。
环保选线不能脱离工程技术条件。绕避敏感目标影响线路曲线半径技术条件,受地形、地质等工程环境限制;在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条件下,工程投资也是主要因素之一;环保措施的技术可行性及有效性是工程方案具有环境可行性的支撑。
环保选线的目标是环境保护和项目建设的协调发展,寻求两方面效益的结合点。项目建设必将对环境产生影响,环境保护并不排斥建设,环保选线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和以人为本原则对项目的优化,是选择一个能承受项目影响的环境,是选择一个对环境产生较小影响的项目方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资源的稀缺性凸现,环境价值迅速提升,环保选线应将环境效益放在第一位,以环境保护促建设发展,达到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协调发展。
3.1.1 方案简介
武汉天兴洲公铁两用长江大桥铁路相关工程位于武汉市东北部,线路方案有武东方案和沙湖方案,武汉站站址有落步咀方案和杨春湖方案,诸方案涉及到特大城市的总体规划、分割市区、经过密集城市住宅小区等城市生态、声、振动环境敏感问题,涉及到风景名胜区保护的法规界限及水域生态、景观敏感问题,涉及到铁路建设、二次开发活动及周边环境三者之间的相互影响,环保在其中成为主要制约条件之一。
3.1.2 线路方案及其环境影响简述
本工程在长江南岸线路因走向不同有武东方案和沙湖方案两个主要方案,武东方案过长江在青山区设武汉站后,沿武汉东湖风景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东侧与城市中环线并行向南;沙湖方案过长江后经沙湖站、武昌站通过武汉城区,参见图1。两线路方案的环境影响比较分析汇于表1。
3.1.3 站址方案及其环境影响简述
在武东方案中,武汉站站址有杨春湖站址方案和落步咀站址方案,参见图2。两站址方案的环境影响比较分析汇于表2。
根据线路方案和站址方案的工程及其环境影响分析,建立影响分析识别矩阵如表3所示。
图1 线路方案示意
表1 线路方案环境影响分析
图2 站址方案示意
表2 站址方案环境影响分析表
3.3.1 线路方案的环保选线分析
在线路方案的论证过程中,以下二种意见具有代表性。
(1)武东方案走在城市边缘,对城市中心区干扰小,有条件进行城市交通等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有利于带动相对欠发展的沿线地区开发,可促进既有污染源治理改造;但该方案穿过武汉东湖国家AAAA级风景区的一级和特级保护区,对景区的部分功能以及生态、景观和声环境将产生较大影响。
表3 环保选线分析矩阵
注:表中各要素按常规交通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对不同项目和地域有差异。
(2)沙湖方案符合城市规划,对环境的影响可以通过合理的规划和工程治理措施进行缓解,以满足环境管理要求;但该方案穿过城市中心区,沿线房屋密集,人口密度大,公众环境意识较强,环境影响(尤其是噪声污染)突出;同时,工程建设可能引起的社会等非环境问题较多。
对武东方案和沙湖方案的二种观点,反映了人们对环境价值的认识观,其差异产生于人们对同一事物不同的观察角度,二种观点本身均无绝对的是与非;但说明了市民环境意识正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的改善而不断提高,这就要求方案决策时也要从长计议,保护环境,造福子孙。
地方政府及环保局认为沙湖线路方案穿过城市中心区,对城市干扰大,噪声污染严重,不同意该方案;同时,沿线居民通过来信来访表达了强烈的反对意见。
3.3.2 环保措施分析
(1)沙湖方案设计中充分考虑了该方案的噪声污染影响,对城市住宅小区和景观影响采取了强化防护措施,成为该方案成立的重要论据之一。建议沿线规划结合本项目的建设,对线路周边的老城区进行大规模改造,重新规划赋予土地的功能,以铁路为主干形成交通廊道,主要通过植物措施形成绿色的隔离带,力求铁路建设和城市环境的和谐。
(2)武东方案首先需要解决的是武东方案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东湖风景区规划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要求,东湖风景区规划功能的改变以及景区内本工程的实施须报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并且构成该项目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工程设计应采取积极的减缓措施,不断优化局部设计方案,力求将该方案对东湖风景区产生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
3.3.3 环保选线意见
从环保角度看,武东方案最主要的环境问题是涉及了东湖风景区一级或特级保护范围,工程实施对景区环境的影响突出,且表现为不可再生和难以替代的影响;但线路走向与城市中环线并行,若重新定位沿线景区土地功能,合理规划、严格控制,同时对该方案的环境保护提出严格的要求,在生态环境、水环境、景观环境、噪声治理等方面均采取积极的防治工程措施,同时考虑到国家及地方环境主管部门主张采用武东方案,权衡武东方案和沙湖方案利弊,两害取其轻,该方案具有较大的近期环境优势,故环保选线推荐武东方案。
3.3.4 站址方案的环保选线
武东方案中的杨春湖站址方案和落步咀站址方案主要不同意见分别来自于环保管理部门和建设运营单位。从环境角度综合分析站址方案,杨春湖站址方案在东湖风景区内通过线路的长度较短,占用水域面积较少,对景区环境的直接影响较小,线路两侧噪声敏感建筑较少,对沿线地区的环境综合治理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环境优势明显;从车站运营条件等方面考虑,落步咀站址方案具有一定优势;因此,当工程建设和环保发生矛盾时,环保应先行,从环保角度应建议采用该方案。
交通工程选线选址运用环境影响评价的原理和方法,可以全面、系统地分析与交通建设项目各方案相互影响的自然环境因素、社会环境因素、规范性因素、管理性因素和工程条件等,有利于识别重大和关键影响因子,权衡各方案与各影响因素相互作用结果的利弊,指导交通建设项目在规划阶段从环境保护角度进行选线、选址。
武汉天兴洲公铁两用长江大桥铁路相关工程环境选线的过程表明:环境选线应建立在建设项目环境因素分析和环境敏感性分析基础上,进行环境影响识别,筛选出主要或敏感的环境问题。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是环保选线的技术保障,环保措施的有效性保证了工程方案的环境可行性。环保选线应特别重视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和社会公众(尤其是直接受影响的公众群体)的意见,并应成为环保选线的重要输入条件。环境选线应将环境效益放在第一位,以环境保护促项目建设,达到环境保护和项目建设协调发展。
[1]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S].
[2]国务院令第167号,自然保护区条例[S].
[3]国务院令第474号,风景名胜区条例[S].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S].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S].
[6]国务院令第377号,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S].
[7]TB10621—2009,高速铁路设计规范(试行)[S].
[8]HJ/T2.1—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S].
[9]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监督管理司.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培训教材)[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0.
[10]史宝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修订版)[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9.
[11]环境保护部部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S].
[12]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武汉天兴洲公铁两用长江大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R].武汉: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