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理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秦汉研究室,陕西西安 710054)
并非“无坑不阵”,而“军事生活的缩影”才是兵马俑表现的本意
——关于秦俑坑属性和作用争论的话题
王学理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秦汉研究室,陕西西安 710054)
为厘清秦俑坑的属性和作用,通过文献考证和实地考察后认为,目前学界在秦俑作用方面盛行的6种方法皆不可取,秦俑坑应是最具代表性的秦军事生活的缩影:其中1号坑不是“圆”也不是“疏”,而是矩阵;2号坑不是“前角后犄的曲形阵”,而是兵营的暂驻形式;4号坑并非后勤部队的“左追蓐”,而表现的是列队接战的一瞬间。
秦朝;秦俑坑;军事生活;缩影
秦始皇陵东侧的兵马俑面世已经35年,尽管社会上的热议不断,而考古学术界并无回应。秦俑博物馆在30年间也曾开过7次学术研讨会,对一些重大的基本问题虽有触及却无研讨。秦俑坑的属性和作用问题,即是其中之一。本文旨在对此提出一些个人见解,以求教于方家。
截止目前,关于秦俑的作用有几种代表性的说法。第一种:守京城的宿卫军(又说是“御林军”)。第二种:象征秦始皇东巡的卫队。第三种:军队送葬的俑群。第四种:表彰统一全国军功所树立纪念碑式的“封”。另外,还出现过2种见解。一个是江苏省国土局的建筑学者陈景元先生,他认为秦兵马俑坑的主人不是秦始皇,而是宣太后[1-3];另一个是陕西师范大学副教授刘九生先生,他认为秦俑不是兵马俑,而是“秦始皇陵近臣侍卫郎官俑”[4]。
前4种提法出自一些历史学者和个别考古学者,但都是“各说各话”,从来没有商榷文字。后2种见解被称作“另类”,它们迎合了社会上某些“逆反情绪”、“猎奇心态”的口味,再加之是借助新闻媒体和召开学界名人“座谈会”赞颂的力量,反响强烈,热闹异常,竟能掀起轩然大波!至于陕西学界内部的“名利纠葛”导致一些正面看法孤掌难鸣,当然不会有力量,更不可能引起什么轰动了[5]。
“兵马俑坑的主人是宣太后”说和根本否定兵马俑的“郎系统”说,都是脱题的论断,当然不应看作“出之有据,言之成理”的学术观点。因为前者具有浓重的感情色彩,必然导致了科学的论断。而后者取材片面,有违常识,和学术新论不可同日而语。但他们都有2个共同点:一是称自己研究了“几十年”;二是旁征博引“古文献”。大家知道:几十年的所谓“研究”,并不能同“正确结论”画等号。如果思维方式不对头,那个“用功”、“钻研”只能是“白下苦”;文献征引再多,如果同考古实际脱钩,不但会陷入主观臆测式的游戏,而且“学识渊博”也成了空中楼阁。鉴于以上2种说法的特殊情况,考古学术界没有人愿意介入。那么,河南安阳西高穴大墓的发掘,引来真假曹操墓的社会大辩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同样,秦俑研究也绝不会像一些大学教授断言的:“刘九生的新观点能推动兵马俑的研究,推动秦汉史甚至中国古代史的研究!”
“宿卫军”、“东巡卫队”、“送葬”和“封”之说,涉及到秦俑的性质和作用。虽然各自持理,但均不能自圆其说。其中“宿卫军”一说因为出自秦俑博物馆的学者,其影响盖过其他。但这绝不“代表陕西”,也不是什么“主流认识”。不论怎么说,这4种看法毕竟还是史学与考古学者的见解,有着讨论的基础。因此,我愿意重申自己的意见:
第一,从某种意义上说,陵墓这种“地下王国”的形式是“地上王国”现实的反映。但是,陵墓制度毕竟不同于京都的建制。况且在中国早期,君主墓葬区还属于都城的组成部分。陵园即使有城,也并不等于是对都城作简单的模拟。尽管后者对前者也许有所借鉴,但各有自己的发展序列,因此我们绝不可把二者混为一谈。像秦都雍(在凤翔县)有城,城内外有宫殿。但14座诸公大墓各成陵园,自内而外有三重壕沟围绕,可见其“城”与“墓”并不等同;秦都咸阳,地跨渭河南北,是个只有宫城而并无大郭、又呈散点布局的首都,更谈不上有什么“重城”。秦“东陵”(在临潼区斜口街道办)有4座陵园,各有壕沟,彼此不相属。秦始皇陵墓之外,由沟变城,形成内外两重。同样表明:从“秦东陵”到“始皇陵”,都和秦都咸阳并不存在相似之处。若要说秦俑是“守京城的宿卫军”,那我们看到在陵城之东1 500米处独设一组秦俑4个坑,为什么在其他三面没有呢?解释者说是因为“威胁来自东方”,这岂非有违城池守备的部署原则?未免把城市攻守的军事斗争简单化了。因此,秦俑作为“守京城的宿卫军”一说是不能使人信服的。
第二,固然秦俑大部分面向东方,但这未必同秦始皇的东巡有联系。因此,“秦始皇东巡卫队象征”之说纯属猜测之想。
第三,尽管有文献记载说,西汉的霍去病、霍光、金日磾、张安世、王凤等人死葬时,皇帝曾派军队为其送葬。但这是活人(军队)送死人,和秦俑、杨家湾汉俑群的设置绝然不同。因为后者是被动的,连本身都属于从葬之物,并不存在“主动”的条件。如果要把这些偶物也都当作“送葬的部队”的话,那么秦始皇陵园的“马厩坑”、“百戏俑坑”、“珍禽异兽坑”、“甲库坑”、“铜车马坑”、“祭祀坑”等等,是否也是“送葬”的?可见,在驳杂的内容中任意选择一种作解,就难免带上随意性了。
第四,“封”是标志,开始是使用在坟墓上的。《易·系辞》有“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树不封”的话。这是指把人埋入土中之后,既不立标识(“树”),也不堆冢(“封”),目的是封藏起来,不为人知(“不欲著明”)。《礼记·乐记》有“封比干之墓”的记载,那是对墓上培土。《左传》记秦穆公“济河焚舟,封殽尸而还”。那是因为在秦晋的“淆之战”中,秦的将士暴尸郊野,秦君才有作标记的举动。那么,秦始皇如果是为了“表彰统一全国军功而所树纪念碑”的话,为什么要放入地下封藏起来而使之不显呢?显然,这同他的性格是不吻合的。因为秦始皇在统一全国之后,曾“收天下兵,聚之咸阳,销以为钟鐻”,其本身就含有化干戈为玉帛的宣传作用;还把“重各千石”、“坐高三丈”的12个金光闪闪的大铜人(每个重合30.75吨、高度合7.26米)树立在朝宫前,威风凛凛。如果把“藏之地下”同“放在宫前”这两者相比较,后者算不算真正意义上的“纪念碑”?还有,秦始皇5次出巡,有7次刻石,“颂秦德,明得意”(《史记·秦始皇本纪》),这比之于地下之“封”,其“表彰统一全国之功”的作用岂不更为明显?退一步讲,尽管秦俑身上有印戳及刻文,但除去工匠的名字和编号外,并没有片言只语的颂辞。对这7 000左右尊陶俑独置于地下,固然可以起到“封”的作用,但不为地上人知所,显然同秦始皇“明其得封”(《汉书·郊祀志》)的用意没有半点相近之处!由此可见,“封”毕竟是有着确定的含义,所以“以俑为封”之论同样是难以成立的。
秦俑既不具备前此学者们的所谓作用,那真正的作用何在?秦俑又是干什么的呢?我以为没有什么作用,什么也没有干。秦俑既不是为秦始皇干些什么(如前例),秦始皇也没有要秦俑干些什么(因为群雄既灭、城无可守、戍边遥远)。而是按秦始皇当年的意愿,以俑为军,用“陈兵”的形式表现秦的军事生活,便于在阴间世界看到它们。过去有人说:秦俑显示了秦人的“兵强马壮”,这话对死去的秦始皇来说,是可以成立的。从陵园制度着眼,其内容广博,大约包括了陵墓结构的等级制约束(陵墓的形式与大小、棺椁的重数、随葬品的多寡等),陵园的布局(防卫和界限的城垣或围沟、包括陵管人员之园寺吏舍在内的地面建筑主次及其位置、陪葬墓与从葬坑的区划等),供祭祀的礼制性设施(如寝殿、便殿、食官等),……那么,秦俑坑在类别上和陵园里所有的御府坑、从葬坑一样,都是“外藏椁”(即以“椁”——“坑”为单位,藏有物品),统统属于秦始皇的外藏系统(同死者棺椁及随身物的“正藏椁”相区别)。
阴间生活是现实生活的反映,正如马克思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中说的那样:“生前认为最珍贵的物品,都与已死的占有者一起殉葬到坟墓中,以便他在幽冥中能继续使用。”秦始皇生前既同军队结下不解之缘,便设想以俑代人,埋入地下,并不是用以征伐、戍守,而是再现秦人整肃壮大的军容。那么,以什么形式“再现”呢?史书上没有记载,我们就只能依据考古发掘的资料给予定性了。
秦俑群的性质是什么?较多的学者把其“性质”与“作用”混为一体。对此,涉及的人极少,但在政治定势的“造神”活动中,习惯于听命的人们似乎承认了这“定一尊”的结论。
秦俑一组共计4个坑(图1),其中第3号坑属于“军幕”性质的看法(图2),为多数学者所接受,但也有个别学者提出属于“军社”(“军伍社宗”)的看法。还有一些学者认为“4号坑”并不存在,只是个天然的土坑。
在承认秦俑4个坑共存的前提下,对第1、2、4号坑的属性问题,有2位学者以表现“三军”的共同主张下又提出了大相径庭的观点。其中一位坚持此3个坑分别代表着右军(1号坑)、左军(2号坑)、中军(4号坑);另一位则以为3个坑分别属于主军(1号坑)、佐军(2号坑)和后勤部队(4号坑)。我以为,无论属于哪一个“三军”之说,都存在大有商榷之处。因为秦俑诸坑中,4号坑未放置兵马俑,“主帅所在”的“中军”还仅限于推测。但发掘过的1、2号坑和“三军”中的“右军”、“左军”并无类同之处。而且“三军”倡导者也并没有给出左、中、右“三军”区别的标志与根据,孤立地谈“阵”的结果是,既弄得“无坑不阵”(即既主张3号坑是“幕”,又说是“阵”,竟使4个坑全都成了“阵”),又弄得坑中无处不“阵”(如说2号坑是“阵”,却又把它构成的4个单元也说成是“阵”)。用“大阵包小阵,大营包小营,偶落钩连,折曲相对”这一泛语硬是套出“曲尺形方阵”来,就弄得人一头雾水。
“阵说”一出,在追风的新闻媒体鼓噪下,在社会上掀起“无人不谈阵”的热议。一时间“军阵”成了秦俑最时髦的代名词,嘴上只要挂上“阵”似乎自己的知识品位也髙了一等。说实在话,谈“阵”者未必对“阵”有真切的了解。当然,这也不奇怪。因为两军对战的本身就是一场军事指挥艺术的博弈,要让一般人说清其中的奥妙就很难。再加之长时期以来受小说上“布阵”、“对阵”、“变阵”、“破阵”和阵形演化的影响,弄得眼花缭乱,不由得就产生了一种高深莫测的神秘感。那么,现在出自秦俑名人的“引论”、官长的推介,一般人就难免不跟风。尽管20年前,我对笼统的“阵说”提出了质疑,发表《一幅秦代的陈兵图——论秦俑坑的性质及其编成》[6]一文,也得到相关方面的肯定①秦汉陵墓设置从葬坑的见有秦东陵、秦始皇陵园、汉“万年陵”、“南陵”、“阳陵”、窦皇后陵、茂陵、平陵、杜陵等;全国已发掘汉代诸侯王陵及王后墓43座,但发现设置从葬坑的仅是其中的一部分,仅见山东章丘市枣园镇洛庄汉墓、山东临淄大武乡窝托村汉墓、江苏徐州狮子山楚王陵、山东章丘市圣井镇危山汉墓、河南永城芒砀山西汉梁王墓地等;列侯及宗亲墓,设置从葬坑者见有:陕西咸阳安陵陪葬墓、杨家湾绛侯周勃(或说周亚夫)墓、狼家沟长陵陪葬墓、阳陵九号陪葬墓、茂陵阳信长公主陪葬墓、邢台汉曲炀侯刘迁墓等。把从葬坑联系起来,作为葬仪制度,研究其兴亡的论文,仅见王学理《论秦汉陵墓的从葬之制》一文,载《王学理秦汉考古文选》,三秦出版社,2008年。。但“四坑成三军”的说法在久而久之的“独弹”中,竟成了覆盖学术见解的权威。长期以来,误导影响所及,至今的影视媒体仍在把人们陷于朦胧之中!
在《秦始皇陵研究》[7]一书中,我以为秦俑坑之设,绝不是建陵之初的规划。那是在统一战争取得决定性胜利之时,秦始皇才冒出来的想法。想到即将付诸实施,但是按秦军官兵形象塑造出来的俑群应该根据什么样的原则投入到不同形状的坑里去呢?总不该是乌合之众的随意性摆放吧!表现秦军军事生活,应该是确定了的主题。请注意,我这里说的是“军事生活”,而不是“军事”。因为它的范围相对地要小而又具体,并不包括理论、战略、战术、命将、兵书,等等。以军事生活而言,其内容也甚多,是命将授钺?是告庙献俘?是进军奔袭?是某一厮杀的战斗场面?还是在边防“萃险增垒”(《孙膑兵法·威王问》)?……等等。可见,摆法甚多,但起码不是“四坑皆阵”的唯一方法。因为那样显得单调乏味,又表现不出秦军军事生活内容的特点。于是,便采取了“陈兵”这一最能代表秦军军事生活和军容的形式。以“阵”(1号坑)、“营”(2号坑)、“战”(4号坑)和“幕”(3号坑)4种形式展示,这可以说是多种方案中最佳的一种选择。所以我以为,秦俑坑的俑群不是“为秦始皇在做什么”,也不是做给活着的后人看的,而是表现秦始皇在阴间世界生活中仍然拥有的那一部分——军队。那么,秦俑坑既是最具代表性军事生活的缩影,称其为“一幅秦代的陈兵图”总该是说得过去的吧?
所谓“阵”,实际上是指武装了的军事组织,为了取胜敌人,把战斗员按照一定的形式编列成进可以攻退可以守、既能分散又便于收拢的战斗集体。这种临战队形,就称之为“阵”。由于“阵”是伴随战争而产生的一种组织艺术,又随战争实践而发展成变化无穷的多种形式,遂成为古今中外军事家需要熟谙并探研的一门学问,通常人们也就管这种布阵的方法为“阵法”。
纵观“阵”的构成,它必须具备交战、追击、退却等基本功能。具体而言,它可以分为5种功能。(1)进攻性:对战、追击、奔驰、突袭等;(2)防卫性:守战、掩护、警戒等;(3)应变性:随战场情况变化而作多种机动转换,做到“五阵相应”;(4)凝聚性:收拢等;(5)疏散性:展开、分散、退却时的掩护(殿)等。
古来阵名繁多,但实际上阵形不外乎方、圆、曲、直、锐5种(《李靖问对》)。如果从“阵”的含义、阵形变换关系出发,结合秦俑1号坑的形状、结构、文物布局等,综合研究后就会发现它是完成了布阵程序的“矩阵”形式。
第一,1号坑是个异常规正的长方形(图3)。坑长210米,宽62米,其中装备的陶质武士俑和战车也随之带有对称性。坑的东西两端各有3排武士俑构成矩阵(即方阵)的“前列”和“后列”,南北两侧各有一排武士俑构成阵的两“旁”。这些面朝四方坑壁的俑群,从而形成了“阵表”。而中间以第6过为中轴线的那些面东的车卒,即是“阵中”(可称“阵体”或“阵本”)。那么,1号坑有以弩兵为“表”、步车协同为“里”的矩形队列,不正是《李靖问对》中“方所以矩其步”的具体化吗?
图3 1号坑兵马俑布置示意
第二,因为“阵中”的车马和武士俑全是面东,阵表的前后及两侧的武士俑面向外,显示了整个俑群具备着锋、翼、卫、本几个方阵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1号坑东端有3列作横队队形的立俑,每列68个,共计204个。他们中除了3尊戴长冠的甲俑外;其余的身著战袍,腿扎行縢,足登浅屦(有带鞋)或履(无带鞋),免胄束发,手执弓箭,显然是“善发强弩,远而必中”的摧锋之士(诸葛亮《新书》)。这反映了秦军是一支攻击型的部队,其战法必定是先以万箭齐发,使敌军“绝行乱阵”(《尉缭子·兵教上》),后续部队再源源冲击,擒敌杀将。在前锋部队之后,紧跟的是38路纵队的“本甲”部队。他们身著铠甲,免胄或戴帻,护腿以膝缚、胫衣或跗注,手执戟、铍、矛、戈等长兵器,显然是些“跿跔科头,贯颐奋戟”善于白刃格斗的“虎挚之士”(《战国策·韩策》)。全坑有俑、马近乎6 000,这部分的数量最多,车马同徒卒相间,约占全坑总数的85.6%,而且在一些特定位置的战车上站有握剑的指挥者,从而组成军队的主体。这种有“锋”有“后”的安排,完全符合阵的要求,如同一把利剑之有“锋”有“茎”一样,“相信不动,敌人必走”(《孙膑兵法·势备》)。这从总体上不但真实地再现了秦国作战时“强弩在前,锬戈在后”(《史记·苏秦列传》)的武器配备原则,也体现了方阵部署兵力时要“末甲(指前锋部队)劲,本甲(指阵中部队)不断”的气势。
在俑群南北两旁的武士俑多穿铠甲,手里拿的兵器无一例外是远射程武器的强弩,而且面向军阵两侧,这就是方阵的两翼。位于俑群后部,即1号坑的西端,面西的3排俑作横队排列,这就是方阵的卫部。两“翼”和“卫”的作用在于防备敌人拦路截击或包抄后路,以保障自己军队的战斗行动,完全服从着“保存自己,消灭敌人”的战略目的。
第三,《孙膑兵法·十阵》在描述“钩行之阵”的格局时说:“前列必方,左右之和必钩。三声既全,五彩必具备,……无前无后,……”。左右两“和”在矩阵中称之为“左盂”、“右盂”,晋、宋人称其曰“左甄”、“右甄”,均指军阵的两翼。钩,具有迂回、曲折、勾连的意思。1号坑军阵俑群的锋部,横列整齐。两翼向东延伸,又有6尊俑包在“锋”之两端(“卫”部的情况也大概如此),这正是“前列必方,左右之和必钩”的形象。一旦对阵破敌,就会形成包抄。后卫俑群的排列同前锋俑群一样,相当地齐正,可说是“无前无后”的装置,也正是适应了“回军转阵,以前为后,以后为前”(《军志》)的需要。虽然在坑内未发现旗旆,但作为军事指挥系统的钟和鼓多有出土,当是阵形完整的又一证据。
正因为“钩行之阵”的“前列必方”、“无前无后”,就表明这种阵形的本体仍然是一个巨大的方阵。而秦俑1号坑的长方形结构,无疑就是一个巨型的矩阵。它确确实实地具备了进攻、防卫、应变、凝聚、疏散的一些战术性能。
通过对秦俑1号坑的剖析,除确认锋、翼、卫、本这几个阵的基本要素之外,我们还看到阵体在布置上有“兵力部署上的对称性”(10道“承重墙”隔成东西向的11道“过洞”,以第6过洞为中轴线,使武士俑和车马向两侧对称排开。而且内部的“作战单位”和各兵种的位置几乎都具有对称性)、“行列的规正性”(阵体在步兵同战车的关系上,除过横向的对称排列外,纵向的则作间隔排列。尽管每辆战车后的步兵数多寡不一,但前后安置得相当整齐的)和“总体上的统一性”(阵形严正,俑与马的高矮、战车的大小相差无几,而且姿态神情也几乎都是相同)这3个特点,从而坚定1号坑确实属于“矩阵”的这一判断。
现在,我们来探讨一下矩阵在战斗中的运用,以便进一步认识秦俑编成的认识基础及其意义。
第一,矩阵编列,正显示出“阵表坚利、阵体雄壮”的布阵思想。秦俑矩阵之“表”,由前锋、两翼和后卫组成。1号坑东端的“前锋部队”是3行穿战袍、扎行縢、登浅屦(或“履”)、持弓弩的“袍俑”(轻装部队)作横队排列。其中只有著战袍、擐铠甲、执长兵器的下级军吏“甲俑”3个,可能就是管理这部分队伍的“发弩啬夫”。前锋俑数为204个。后卫部经探测,大概也是这一状况,只是俑向面西而已。左右翼部队俑分别面向南北。其中有轻装,更多的是重装,但无一例外地是执弓弩。虽然每一翼的俑只有1行,但这只能看做是象征而已。
1号坑阵体部分,是个浩浩荡荡的武装力量。有38列纵队,武士俑数有5 000左右,约占全坑总数的85.6%。其中擐甲的重装步兵俑手执格斗的长兵器,成群的单独编列,或簇拥战车。各级军吏俑按单元、成系统实施指挥。
战国杰出的军事家孙膑总爱用“剑”来比喻“阵”。他以“末”之劲锐、“刃”之锋利、“本”之鸿深为例,可以说是很形象而又寓意颇深的。秦俑矩阵在武器配备上采用“强弩在前,锬戈在后”的安排,可见,其“表”正合于剑刃的要求,“阵体”又同“剑本”牢固的结构相吻合,确与战国时期的战术思想相一致。它不但反映秦的军事具有进攻性和决斗性的特质,而且同春秋时期大排面的车阵战不同。这就是建制步兵已成为军队的主力,其战斗作用也正是战斗手段进步、士兵地位提高带来的结果。故而军事指挥员在布阵时,当然也会考虑到这一因素。
第二,静态中看到“疏阔其表”的现象,实际上隐含着接战时的队形变化。在春秋时期的车战中出现了一种叫做“角”的追击队形,到战国时期随着步、骑兵的兴起而追击和遭遇成了进攻的主要形式时,它又演变成“雁行之阵”。那么,秦俑矩阵执弩的前锋在射击之后,可随即分开居于两侧给作战的主力部队让路,也可和随后的主力分开(过洞G6为中分线)形成犄角,夹击敌人。在实施追击时,由弓弩手配合用弩的战车组成强大的战斗力量,就会沿着敌军两侧运动,迅速展开雁行之阵,以便进行有效的侧面攻击。当然,按照攻击型的秦军特点,它也可以把纵深进攻的矩阵变成“冲坚毁锐”的“锥行之阵”。因为这种末锐、刃薄、本鸿的阵形适宜在快速进攻中对敌军进行穿插、分割而“决绝”(《孙膑兵法·十阵》),况且它又同雁行之阵本来就有着转换的关系,所以也应是秦军正面对付敌阵经常采用的形式之一。
恩格斯在总结两军会战时说到,攻击方法通常有4种,即“全面攻击”、“翼侧攻击”、“中央攻击”和“斜形攻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4卷《进攻》)。其中第2种正是“雁行之阵”的攻击方法。当两军对峙时,双方谁也不敢率先行动,往往是极力避开正面而以一部分兵力袭击敌军翼侧的。这就是孙膑说的“微阵以触其侧”的战法(《孙膑兵法·威王问》)。秦俑矩阵处于屯聚状态时,对两侧袭来的敌军也能立即左右旋转,变成作战的横队。至于矩阵“以前为后”、“以后为前”的变换,在这里更是无需赘言了。所以从战术角度看,古今中外有着很多相似的战法。而作为阵法的变换,在古代中国则更有其独到之处了。
“变”与“应变”是军事指挥者才能和素质最集中的表现。何良臣曾说过:“用变取胜,各有神异”(何良臣《阵纪·阵宜》)。秦俑矩阵虽处静态,但直观中隐匿着这个“变”字。
第三,车步协同,疏密应时,是秦军多兵种作战的一种创造。《吴子·料敌》中在谈到破六国阵法时,给了秦军的作战队形以“散而自斗”的评价。按照吴起的说法,秦的士卒“贪于得而离其将”的心理特点,只要示之以利而引去,设伏投机,就可取将破阵了。这种状况也许是战国初年秦军的实情。但它从另一个侧面透露出战国时期在野战进攻战术上确实是与前大不相同,绝非秦国独出于此。因为单兵任何时期是不可以言战的,秦军的“自斗”也绝非是个人的竞技行为。作为一场有组织的武装冲突,车战时期的军争是殷周以来密集的车阵战的延续。到了车、步、骑协同作战时,战斗队形也就很自然地要转向便于作战的疏散配置。所以这时期的军事理论著作,如《司马法·定爵》就说:“凡阵,行惟疏,战惟密,兵惟杂。”《尉缭子·兵令上》也说:“阵以密则固,锋以疏则达……。出卒阵兵有常令,行伍疏散有常法,先后之次有适宜。”
《史记·张仪列传》曰:“秦带甲百余万,车千乘,骑万匹。”这大体上勾绘出秦兵种的构成比例是100∶1∶10。秦俑1号坑内估计可出土武士俑5 700尊左右、驷马战车40余辆。如果除去阵表的步兵俑1 300尊,阵本部分随车甲俑大约是每车百人,这合于“1∶100”之比。但是,具体到坑内每乘战车的随员数额上就大相径庭了。无论怎么说,这一时期车后随员人数比春秋时期要多得多,这正反映出自由民充任甲士的身份远在徒卒之上,自然成了作战的主力。所以我认为,秦俑1号坑不是纯粹的车阵,也不是纯粹的步阵,更不是以车为主的军阵,而确实是以步兵为主、伴有大量战车的矩阵编成。
秦俑矩阵本部的车、步作横和纵向的间隔排列,实际上是一种有纵深的密集配置。从横向看,第1行有驷马战车6乘,分别位于G2、G3、G5、G7、G9、G10等6个过洞里,其中除G2、G3和G9、G10共4个过洞的2辆相并外,G5和G7的车是隔有步兵队列的。像这种两车相并、车步相伴的情况在以后行里的其他过洞中均有出现。从纵向看,每一过洞的编列是步、车相接的关系。如果我们再换一个角度观察,还可发现阵本部诸车无论是总体或单体(包括相关的双车)都为同向的步兵所簇拥着(即每乘战车的两侧和前部都有步兵俑)。综上所述,步、车间隔排列,彼此不留空隙,而又由矩阵本身所赋予的纵深,从而使得这个阵容具有排山倒海之势、泰岳压顶之力。对敌无疑是以石击卵、乌获搦婴,所向无前的了。
秦俑矩阵阵体的作战单位是什么呢?很可能还是由战车和步兵协同组成的。这可由钟、鼓的指挥车、军吏俑及武帻俑、长冠俑所处的位置得到说明,如G2和G3的一行两车同二行的一车之间,除了各车的3个乘员不计外,前有免胄束发的甲士,后为戴武帻的甲士,各占3个过洞,排列得相当齐整。相对地,在G9、G10的战车之间也是这种安排。车、步相间,密切配置是秦俑1号坑布阵独有的特点。也正因为如此,就使得它同前此的车步协同作战的“鱼丽之阵”相似而又区别。
以上是我对秦俑1号坑研究后的定性。我想:任何一位严肃的人只要对“阵”的基本功能有一点起码的了解,就会破除秦俑“无坑不阵”的迷信,才能摒弃“无人不谈阵”的时髦,也才能把秦俑1号从葬坑作为阵形定之于“矩”,而绝非空泛地、标新不立异地谈论什么“圆阵”与“疏阵”,或者是其他。
秦俑2号坑的平面呈向东的曲尺形(图4),东西两端各留有施工期间供上下的斜坡通道3条(这种斜坡道同坑内文物的布局没有任何关系——笔者注)。而坑本体筑有西向的过洞14条,但彼此没有贯通的回廓。按放置俑、马、车的内涵说,坑内明显地分成为4个独立的区域(编号为I~Ⅳ)。
图4 2号坑驻营示意
从4个区域的文物布置看,2号坑武士俑、战车和骑士俑尽管无一例外地面向东方,但无论如何从总体到每一小区都还看不出有布阵的考虑,也缺乏阵的性能要求,这表现在以下2个方面。
第一,没有战阵的性能要求。仅以I区的弩弓兵种队列为例,中心4个过洞中有160尊蹲姿弓射甲俑,而外圈有著袍的172尊立射弩俑围绕着,共同形成为方块式的结构。它似乎“有表有里”,但缺乏1号坑前锋那样轮番射击的配置,而且“锋”与“后”不清。如果以作为“角”的追击队形,是很难从左右两侧包抄接敌的。况且这部分俑群处于2号坑“主体”力量的一隅,固然“外向”暴露充分,射界开扩,但“内向”单薄,缺乏接应。所以从这3点上看,还不能说明Ⅰ区就是“弓弩方阵”的。
如果仔细观察,还可发现这4个区的兵种布置:一是彼此关系松懈,对机动转换并无阵形应变的设施,“聚”无中心更形成不了表里;二是前、后、左、右4个兵力单位平摆,并没有形成“以剑喻阵”的那种整体,故而也是难于体现对阵的目的。
第二,缺乏出战程序的编排。《孙子兵法·行军篇》:“轻车先出居其侧者,阵也。”在车战时代,军事家是把先出轻车当作判断敌情布阵的一个重要标志。可见,在担任掩护的机动车辆未“出”之前,整个战斗车乘和战斗员是处在一个行进或隐蔽的状态。出自布阵的需要和方便,当然就有一个“先出”和“继出”的问题。
由1号坑的队形排列,再结合文献,大致可以推知“秦阵”的战斗员和武器配备:“强弩在前,锬戈在后”(《史记·苏秦列传》)。当秦遣樗里子率领百乘战车向周王煊耀武力时,周王使“长戟居前,强弩在后”的兵力部署进行防卫(《史记·樗里子甘茂列传》)。这样的布置实际上是在“敌众我寡,敌强我弱”的态势下采用“让威”的一种战法(《孙膑兵法·威王问》)。相反,秦军作为攻击型的军队固然在秦俑2号坑里虽有居前的弓弩(Ⅰ区),但既看不到“前列”的战斗位置,也显示不出车、步、骑几个兵种的衔接关系来。显然,不仅2号坑的整体布置同“阵”没有任何关系,而且二线3个区(Ⅱ~Ⅳ)中任何一个单元都没有阵的要素,因此“大阵包小阵”的说法只能是一种主观推测。
2号俑坑各区内武士俑、战车、乘马的安排,各有重点,自有配置。Ⅱ区系战车队,Ⅲ为车步间隔(但随员不定、殿骑不整),Ⅳ区由六车居前、骑兵大队随后。各区兵种及其所用兵器固然因为战场的需要而随时调出,发挥其优势,但彼此间并未受到程序的制约。所以,从整体上绝不是什么“前角后犄的曲形阵”。既然秦俑2号坑不是“阵”,也不是三军中的“左军”,那是什么呢?我以为它是暂驻形式的“营”。下面谈谈根据。
第一,并列的3区中由结构到内容、兵种及战具的组合给出“驻营”的作用。Ⅱ区占南侧8个过洞(G1~G8),每条过洞有战车8乘,共计64乘战车。每车乘员3俑,中为“车御”,两侧分别是擐甲、拄长兵器的“车右”和“车左”。此区既无随车武士俑,又不见钟鼓,更无阵形“表里”的存在。所以并非“车阵”,而属于“车营”。
战国以来由于步、骑兵兴起,战车退居于次要地位,再无单独列阵对战的记载。正因为如此,战车的作用就随“车阵战”变“步骑战”而变。车的作用或是同步、骑兵配合,或是作机动的补阙之车(即“游阙”)和独立冲刺的“轻车”。公元前597年晋楚邲之战中,“潘党率‘游阙’四十乘,从唐侯以为左拒,以从上军”(《左传》宣公十二年),显然是用游阙来补充左翼方阵的。秦俑2号坑车兵小营,应该才是战车作用转变的实例。
在行文上为避免冗长的描述材料,鉴于战国时期多兵种参战,特别是“车步协同”、“长短兵器配备”的特点,再加之“入营暂住是为了出营列阵”方便的考虑,按照由“表(锋、翼、卫)里(本体)成阵”的基本要素,可以断言2号坑的Ⅲ区和Ⅳ区里还有“车、步、骑混宿小营”(G9、G10)、“车、步同宿小营”(G11)、“车、骑同宿小营”(G12~G14)等。这一点也说明2号坑绝非是“大阵包小阵”。
第二,校场及习射场面,是驻营练兵的生动写照。秦俑2号坑东北角有个前突的部分(Ⅰ区),其中俑群呈方块编制。中心有8列160个蹲姿甲俑。两侧共有6列84尊作“丁字步”站立的袍俑,东西两端分别站有60和40尊袍俑与甲俑。两侧和两端的立俑组成这一小区外围,把蹲姿甲俑包在里面,显然是一个有表有里的结构。但无论立式或蹲式的武士俑,都作持弩的手势与身姿,除中心有个别的弓箭遗留之外,外围未发现任何一件兵器。而在俑群左后部,仅有一将一佐的2尊军吏俑。很明显,Ⅰ区是附属于营供教阅练兵的“校场”,俑群表现的是“入列式”的习射场面,军吏也许正在教习或督察。这场面,显然同阵形没有任何关系。
讲武的军事训练古已有之,周代就有春“振旅”(演习阵法和战斗动作),夏“茇舍”(野外宿营),秋“治兵”(与“振旅”之义同,不过“出曰治兵,入曰振旅”),冬“大阅”(大检阅)的活动,而将军带兵在外也不应忘记训练。王翦率军攻楚,在围城之前,令士兵“投石超距”,这也只能在驻营旁的场地上。文献的这些记载,是否给我们提供了营地练兵的例证?
第三,营、校隔断,处在营门之外,符合设营原则。在2号坑的4个区域里,Ⅱ、Ⅲ、Ⅳ区之间互不相通,I和Ⅱ区间也不能直接往来。惟有Ⅲ、Ⅳ区内的5条过洞的东端,有5个小门可以通向I区。校场附属于营,营内按军事条令自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
《尉缭子·将令》曰:“将军受命,君必先谋于庙,行令于廷。……将军入营,即闭门清道。”将军受命,身负重托,居营忙于军务,自然要断绝同外界的交往。杜佑《通典》说到安营之法,是“每一大营有四十子营。”秦俑2号坑内,容纳有弩、车、步、骑等4个兵种939人、马472匹、战车89乘,就是一座庞大的军营。而其中Ⅰ、Ⅱ、Ⅲ、Ⅳ区,就是依兵种的不同与为了出战的方便而安排的子营。按规定,各级军吏各有“分地”,在营区各有“行垣”,彼此不得随便往来(《尉缭子·分塞令》)。显然,2号坑Ⅲ、Ⅳ区各过洞的小门,也即是子营外出的“横门”(也称“衡门”)。至于将军坐营的“军门”或“辕门”(《十一家孙子》曹操注),大概是放在了2号坑之外,或许就没有,在这里重在表现营中之兵,故而只有象征或作了省略。
我考定秦俑2号坑为“驻营”,是否有人会提出这么一个问题:既是“营”为何不表现“宿”,而是一律面东整装待发的姿态?我的答复是:营不单是为了“宿”,而且“练”又往往是营地生活的主要内容。秦俑2号坑表现的正是出营列阵前的一刹那,旨在反映秦军军容雄壮整肃、兵马机警求战的风貌。如果这里表现的是解甲卸鞍、兵眠马卧的倦态,从视觉效果看,人们的感触又将是如何呢?那么,在这里用上“大营包小营”的形式,不是更能显示秦军生活的多彩么?
在秦俑1号坑之北,在2号和3号坑之间,有一南北向的土壕。经秦俑考古队钻探,确定为一处拟建中的俑坑,编为第4号。经复原,南北长96米,东西宽48米,深约4.8米。坑形的北半部完整,南半部遭受破坏,但是可确定是一个经人工挖筑的平面呈南北向的长方形。坑内没有夯筑隔墙,没有用青砖墁地,没有其他坑那样的木架结构,更没有放置兵马俑。结合一些残毁迹象,我们断定:这是一个受秦末政局变故而停辍的秦俑坑。
纵观秦俑4个坑,由设置意图、作用和性质来看,我推断4号坑是一个表现列队对战的形式。理由是基于下面的一些考虑:
第一,它不大像中军或后勤的配置。除过作为指挥所的3号坑外,以左、中、右三军而论,1号坑是阵,2号坑是营,4号坑就难说是左军或右军的编列。如果以3个坑为三军的话,那表现的也只是战时的布阵,毕竟还不是秦军军事生活的全部,更不是军事活动的代表。如果以主军、佐军、后勤当之,固然也是秦军军事生活的场景,但4号坑又为何独异于其他3个坑而要加宽横向的大排面呢?作为辎重部队,要供应粮食、草料和军需用品,若非仓储,而处于驻扎或运输途中的队形,在今天对我们说来还是了无所知的。无论如何,作为向东行进中的大排面是违背常理,也是最清楚不过的道理。
第二,秦俑4个坑,其中表现接敌的前奏阶段——列阵(1号坑)、驻营(2号坑)和指挥所——军幕(3号坑),都是静态的模拟。如果接到应战的号令,车驰卒奔、万矢交坠、干戈并举的一幕就会呈现眼前。最能表现秦军风貌的是“顿足徒裼,犯白刃,蹈炉炭,断死于前”(《韩非子·初见秦》)、“捐甲徒裎以趋敌”(《战国策·韩策》)。那么,秦俑4号坑如果是这一表现内容,岂不是对前3个坑的补充与完善?
第三,古代中外作战队形多是大排面的横队,如古埃及把步兵作为作战的主力来部署力量。射兵(弓箭兵、投石队)在第一线,后面紧跟着是一字排开的长矛队、短剑队和狼牙棍队。战车则是排在步兵方阵之前,以便接战时冲乱敌方的阵形,为步兵创造战机。骑兵却是分散在步兵方阵的两翼。以车为锋、两翼辅之以骑,横向部署,这就是有名的“埃及步兵方阵”。亚述是按步兵使用的兵器种类(如盾牌、弓箭、长矛)由前向后排列,组成步兵方阵,再把战车和骑兵各自平分后排在步兵队列的两翼。这种兵力部署,同样是横向展开的。
恩格斯在谈到两军会战时的攻击方法有4种,举例之一就是“罗马人、英国人和美国人过去不断在进攻或防御中都几乎始终不变地成横队作战,而英国人和美国人现在仍然如此;他们常常用这种队形以中央兵力去抗击敌人纵队的猛攻,阻止住敌人,直到自己的两翼前出,包围敌人的两翼,粉碎敌人为止。必须指出,每当英国人放弃这种可以说是民族的两列横队攻击方法,而像在丰特努瓦会战和契珀瓦会战那样用纵队攻击时,他们就遭到失败。对于坚定沉着的敌军,用纵队攻击中央的战法是根本错误的,这几乎已成了定论……”(恩格斯《攻击》)。
实际上中国古代阵战的攻击早就采用了横队的这一战法。“牧野之战”是车步相间配置的一线横排方阵的典型。双方作全正面冲突,战术变化是不大的。春秋初期攻车编制除了车士3人、车下甲士7人外,有隶属步兵15人,实是西周以“两”为单位的二十五人制。春秋中期虽然还是以车兵为主,但车下隶属步兵人数增加,攻车编制成了七十五人制(即三“两”)。车兵和步兵则是以“卒”为战斗单位的编制,使车兵和步兵的依存关系比过去更加重要,而战斗队形无论是步卒在战车前,使三“两”作“一”字排列,或是战车在步兵前,把三“两”作“品”字排列。即如“先偏后伍,伍承弥缝”的“鱼丽之阵”,也不脱离大排面方阵的特点。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战车同三“两”隶属步兵配置比过去更为疏散了。因为不如此,战斗力量是难于有效发挥的。所以《尉缭子·兵令上》就强调说:“阵以密则固,锋以疏则达。”《孙膑兵法》是把横向延长的军阵(“延而衡”)作为“击锐之道”来使用的;同样,为了对付“延阵以衡”的强敌,自己又需用2/3的兵力“延阵张翼”、再加上“材士练兵”,猛攻敌之要害,就可“杀将击衡”(《孙膑兵法·十问》)。吴起说秦阵“散而自斗”,实际上并非是离开大部队的人各自为战,而是由于队形配置疏散,为使战斗单位的作用大大发挥创造了条件。那么,此语该是秦军横队进攻的形象化概括,尤其需要引起人们高度的重视才对。
冷兵器时代的战争,尽管各兵种的地位及其作用往往因出现和消长的过程而有所不同;尽管有单兵种作战和多兵种协同的区别,但从攻击队形看,毕竟以横队为常。即使是火器出现于战争舞台之后,直到立体的近现代战争,其地面部队的阵地战、包围战等等,光有纵深是不够的,也都需要一个更为宽阔的界面。
进攻型的横队,一般地说也是方阵。那么,人们还可能提出这样的反问:“怎么能说4号坑不是别的阵形呢?”我回答是:“有可能。”但在这里有几个时代因素提醒疑问者需加以考虑,并以此来判断其可能性的大小:秦军是一个攻击型的队伍,很少守阵;表现统一战争时冲击的场面似乎比别的阵形更为壮观;秦俑坑旨在表现秦军兵强马壮,绝不限于对个体的刻画,从整体上除了选取有代表性的军事生活之外还能有什么?
在帝王和贵族陵墓之外设置从葬坑,是出现在秦汉时期一种特有的葬仪制度。它既受先秦时期墓地“车马坑”的影响,但又与之相区别。其内容广、规模大、流行时间短,属于仅有二百余年的另类形态,是充实“外藏椁”而外移的结果。“视死如生”,安排侍从、饮食和乘骑,是从葬的三大内容。从秦始皇陵到西汉诸皇帝、皇后、诸侯王、列侯、宗亲贵族墓葬,曾以多种形式外设从葬坑,西汉中期则达到了它兴盛的顶点。但是随墓室结构的变化(出现前后室、耳室和侧室代替壁龛等)、容纳量的增大,自汉元帝渭陵以后从葬坑便消失得无影无踪[6]。
秦俑坑作为秦始皇陵园的外设,同“马厩坑”、“百戏俑坑”、“珍禽异兽坑”、“甲库坑”、“铜车马坑”、“祭祀坑”一样,都是旨在表现死者生前生活内容的从葬坑。在陵园中,有了表现生气勃勃的养马业、藏量巨大的武库、豪华的御用车马、珍稀动物的苑囿和丰富多彩的乐舞百戏,而再现兵强马壮的军事生活就成为不可或缺的内容。
表现秦军事生活内容最具代表性的是阵、营、战、幕4种。因此,秦俑4个坑并非单一地都在表现“阵”。车、马、俑的编列和数额固然带有“象征性”,但表现形式和内容在很大程度上具有“真实性”。秦俑4个坑具体化就在于:1号坑为“矩阵”,表现长方阵的编成;2号坑为“营练”,表现习射与暂驻;4号坑为“接战”,表现横排对敌;3号坑为“幕府”,表现运筹、卜战与机藏。坑位在排列上,阵、营、战等3个坑置前,指挥在后,才符合“出卒陈兵”的原义。
[1] 陈景元.秦俑新探:俑坑的主人不是秦始皇[J].大自然探索,1984(3):121-129.
[2] 陈景元.兵马俑的主人根本不是秦始皇[J].中国科学探险,2006(2).
[3] 陈景元.兵马俑的真相:俑坑的主人不是秦始皇[M].北京:华文出版社,2009.
[4] 刘九生.秦始皇帝陵近臣侍卫郎官俑与中国古代文明:“兵马俑”证谬[J].唐都学刊,2009,25(2):1-14.
[5] 王学理.秦俑是“兵”还是“郎”:一个貌似学术性的常识问题[J].唐都学刊,2009,25(4):42-56.
[6] 王学理.一幅秦代的陈兵图:论秦俑坑的性质及其编成[J].文博,1990,7(5):169-185,274.
[7] 王学理.秦始皇陵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M ilitary life m icrocos m is the original intention of terro-cotta warriors——dispute on the attribute of Qin terro-cotta warriors
WANG Xue-li
(Research Group of Qin-Han,Shaanxi Archaeology Institute,Xi'an 710054,Shaanxi,China)
In order to make clear the function and attributes of Qin terro-cotta warriors,the author,after the literature study and the on-the-spot survey,finds that the present 6 sayings of the functions of Qin terro-cotta warriors are not correct.He believes that the pits for Qin terro-cotta warriors is the typical military microcosm in the Qin Dynasty.Among which,No.1 pit is not round and sparse,but matrix;No.2 pit is not indented arrangement,but the temporary station of themilitary forces;andNo.4 pit is not the left-chase mattress of the rear service forces,but the instant of array troups.
Qin Dynasty;pits ofQin terro-cotta warriors;military life;microcos m
K871.41
A
1671-6248(2010)04-0001-10
2010-10-25
王学理(1934-),男,陕西蒲城人,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研究员,陕西省文史研究馆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