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王”和“友爱”

2009-12-29 00:00:00
世界文化 2009年3期


  正义是社会伦理生活中的一个核心价值。正义的根据是什么?这是自政治哲学产生之日起就未曾停止过的追问。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政治哲学的奠基者,他们的“正义”概念深深地植根于雄浑的政治理想之中。解读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理想是我们理解其“正义”概念的一把“钥匙”。
  
  一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政治哲学的奠定者,他们研究政治哲学的出发点皆起自对社会的不公和无序的反思。柏拉图认为“伤害任何人无论如何是不正义的”,而在当时的社会生活当中人伤害人的种种现象非但不为人们所反对,反而是非颠倒:伤害他人的不正义者被认为是强者,且富有智慧;坚持正义观点的人却被认为是迂腐的和沽名钓誉的。更为严重的是,是非颠倒的观念和风气一点点渗透着人们的性格和习惯,又逐渐渗入人际关系,再由人际关系渗流向法律和政治制度,最终破坏了公共领域和私人生活的公正秩序。不公正的秩序和败坏的道德互为表里地存在着,生活在这种状态下的人,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快乐和幸福,向善之心被屈服、迷惑于不正义现象的错误观念层层遮蔽着,人们丧失掉了追求正义的自觉精神。柏拉图对正义的哲学思考,其间不仅包含着他为后人创立的正义观,在其正义观的深处,我们还能体会到他藉政治理想之力对人们的自觉的向善之心的启蒙。自觉的向善之心是正义观赖以确立的基础,也是正义观念转变为现实意志力的源泉。亚里士多德秉承了乃师的深忧远虑,以更为现实的态度反思政治中个人的有限性以及政治制度的蜕变。在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中我们阅读到的是他对共和制度之合理性的论证,然而在他的论证中,我们仍然可以解读出包含在合理性论证中的理想性预设。与柏拉图的“哲学王”理想不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理想是人与人之间不分贵贱的“友爱”。“哲学王”和“友爱”的政治理想深刻地蕴涵着古代正义概念的根据。
  
  二
  
  柏拉图的正义概念有三层涵义。第一层涵义:正义是心灵的德性;第二层涵义:个人心灵的正义与整个城邦的正义是相一致、相匹配的,二者的关系颇似“内圣外王”;第三层涵义:每个人如果在其自身之内使各种品质各就其职、秩序井然,那么国家之中每个人就能够只做自己的事情而不兼做别人的事情,这样国家就会变得和谐起来。总起来看,具有正义德性的公民在内心中使各种品质和谐发展,他在行动中就能与他人和谐相处,他知道自己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正义而和谐的城邦正是由这样的良好公民组成的,它的特点就是公民各安其位,各尽其能。在公民中,堪称榜样的是那些内心最为和谐的有德之人,这些人可以担当维护城邦的正义的责任,这样的人就是“哲学王”。柏拉图认为适合这种正义的制度应该是贵族制,因为贵族制度的国家既是“哲学王”产生的土壤也是他们得以成就的舞台。柏拉图的理想国以团结统一为荣,因而奉行“化多为一”,他认为“当一个国家最最像一个人的时候,它是管理得最好的国家”。这就是柏拉图的政治理想。
  亚里士多德的正义概念也有三层涵义。第一层涵义:正义是为政的准绳;第二层涵义:正义是一种中道;第三层涵义:正义是自由平等,是让一切人以同等的身份最大限度地共同参与某一政体。总起来看,亚里士多德将正义当作一种可望实现的政治准则,他认为中道是哲学的现实化道路,正义原则的现实化应当惠及每一位公民。亚里士多德认为共和政体,尤其是中产阶级作为决定力量的共和政体是最理想的国家制度,因为这一政体最符合“中道”——它既反对个人以权谋私,又反对多数人的暴政。亚里士多德质疑贵族的统治,他认为“由多数人执政胜过由少数最优秀的人执政”。
  如果说柏拉图的理想政治——“哲学王”的统治是一种人治,那么亚里士多德的理想政治则是法治。柏拉图反对繁琐地去制订法律,而主张人人皆有“心灵的宪法”,先立德而后生法。亚里士多德也并非认为法律能够决定一切,他主张人人遵守法律,法律是为政的准绳,但前提在于法须是良法。
  
  三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将政治理想上升到了哲学理念的高度,他们都提出了“至善”这个概念。柏拉图认为“哲学王”所热爱和学习的善乃是善的全部和整体,这就是至善。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为着他们所认为的善”,城邦追求的是汇集诸善的至善。两位哲学家对至善都给予了至高无上的地位,然而他们对至善内涵的理解却存在着分歧。这种分歧根源于他们对第一哲学的不同建构。“理念”二字是由柏拉图最先确立起来的哲学范畴,柏拉图认为善的理念给予知识的对象以真理,给予知识的主体以认识能力,它比真理和知识完善,是它们的原因,善的地位超过实在。善的理念在柏拉图那里是纯粹理想性的,它为实在所分有和摹仿。与柏拉图不同,亚里士多德反对将理念超出实在,而主张理念和实在不可分离。他认为理念是实在的形式,形式与质料是不可分离的。因而他在质料与形式的关系中进一步抽象出潜在和现实这对范畴,他认为潜在转变成现实就是理念的实现。亚里士多德认为政治生活中的至善是一种自足,是事物完全由潜在转变为生成的自足。这样,亚里士多德的理念已经由纯粹的理想性进步到向现实的转变,他的理念更加富有辩证法的意义。因为柏拉图主张至善是超实在的完满实体,万物不过是分有、摹仿至善,所以他认为接近至善的途径是“化多为一”,这就是让分有在众多个人中的善复归到整体意义上的善,柏拉图坚信整体优于并且高于部分和个体。因为理念观的不同,亚里士多德所认定的实现理念的途径也大为不同,他承认个体的有限性,相信整体优于个体,但他主张整体并不高于个体,整体之中应包含个体的自由,整体不过是大众合成的单一人格,是个体自由的完整的和现实的表达。因而在亚里士多德的理想政体中,不是追求个体如何提高、升华到全体的路径,而是论证整体如何表达个体、成全个体。
  柏拉图的政治理想是建立由“哲学王”实行统治的贵族政治,因为“哲学王”是最为接近“至善”理念的人。哲学家热爱永恒的理念实体的全部,他的身心发展是全面的,他是完整意义上的人,是纯粹的和道德高尚的人。哲学家热爱智慧,勇敢地保持自己的信念,只做属于自己的事情而不兼做别人的事情,因此他自己能够主宰自己。“哲学王”内心的秩序井然必然反映在他的行事之中,他富有智慧、生活节制、不畏惧死亡且处事公正、天性和谐,因此他可以成为人民的导师。柏拉图认为这样的哲学王在人民当中是少之又少的“极品”,但哲学王的诞生不是空中楼阁。在《理想国》中,柏拉图详细地研究了培养和教育“哲学王”的方法,这种方法也是启蒙全民向善之心的教化之法。柏拉图要求全民生活在物欲极小的公有制条件下,自幼接受“思无邪”的爱美教育并强健体魄,终生为国奋斗,并始终接受信念忠诚与否的考验。柏拉图认为以“哲学王”为榜样对全民实行向善的教育,是根本上转变是非观念,从而使公民人人具备从内心遵守法度的根本政治措施。可以这样说,缺乏理想、不热爱真理的人是不可能从根本上遵守法度并恪守职责的。
  亚里士多德也坚信“善良之人的德性与最优良城邦的公民的德性必然是同一的” ,但他从自己的第一哲学出发,最为关心的是善如何由观念转变为实践。他认为“在情感与实践的事务上,只有在与对象有关时才具有确定性”,因而,他从行动和生成的角度出发,反对公有制,主张个人的多元化和自主发展。他不企求少之又少的哲学王的产生,而是奉行中庸,在个人私欲膨胀与集体暴政当中选取中间值,并鼓励人们在行善过程中及时享受快乐,而无需要禁欲,因为快乐本身也是符合中道原则的。我们是否可以说与柏拉图这位完美主义者相比,亚里士多德就是一位折中主义者呢?事实上,亚里士多德也有类似柏拉图“哲学王”这样的政治理想,这就是他对友爱的理解。亚里士多德认为友爱高于正义,他说“既然做了朋友就不必再谈公正,但对公正的人却须增加一些友爱” 。亚里士多德也同柏拉图一样信仰总体上的善,主张个人应喜爱总体上的善,但他更看重将善的观念转变为行动,这是生成中的善,这种善就是友谊。亚里士多德指出人不能离开共同生活而生,而共同生活中的快乐莫过于人与人之间的友谊,“一种强烈的友情就是如同对待自己一样的关怀,”而“一切与友谊相关的事物,都是从自身推广到他人” , “事实上善良的人,总是为了朋友,为了母邦而尽心尽力,必要时甚至不惜自己的生命。” 亚里士多德的共和政体,以轮流执政的方式保障公民具有既能统治,又能被统治的正义,但他认为这还是不够的,这只是“报其所值”,而他认为友谊是超乎其上的“尽其所能”。“报其所值”的法终有其不甚完满的地方,它很容易流于一种商品交易式的庸俗之中,那时法就不再是良法。亚里士多德以友爱弥补法律的不足,并把友爱看作具有比法律更高的境界。亚里士多德认为在友爱当中,即使“报其所值”的衡量者不是供给者,而是需求者,在友爱当中,人与人之间仍可以各尽所能。因此,凡是不违背和伤害友爱的法律就是良法,相反情况下的立法就会毁灭正义。
  
  四
  
  柏拉图认为理念是实体,超出象外,如神存在。亚里士多德将理念贯诸实在,将之定义为驾驭质料的形式。前者关注至善的纯粹性,后者关怀善的现实化,这种区别根源于二者所选择的伦理学视角的不同。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所探寻的是如何使公民中的优秀者“超凡入圣”,从根本上改变是非混淆的道德沉沦,而以“哲学王”的形象为公民树立榜样,并使其成为人民的导师,使公民具有守法的自觉性。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和《尼可马科伦理学》中探索的是如何使至善在现有的条件下变为现实,使公民在共同生活中各司其有,得到与其利益相当的报酬。在这个基础上,凭借友谊的作用达到“与人为善”,逐渐地接近于至善,而这就是良法的标准。
  柏拉图的“哲学王”理想为后世勾画了一篇谱写人类最高理想的典范,并第一次探索了道德教育的“化多为一”之法,我们从中体会了个人融入集体,集体共同向善的为政纲领。亚里士多德反思了其师的政治理想在现实化过程中的困难,注意了个体与集体矛盾的另一极——个体如何保持。他提出了集体是个体的单一人格的思想。但他并没有把善的最高理想取消,他力图借助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友谊,在“与人为善”的微观建设中,逐步达到大同。亚里士多德将政治理想的现实化当作关键,他着力研究了政体的蜕变,从中总结经验,寻找符合中道原则的合理政治,为大同思想的产生创造条件。
  柏拉图以严格的精神考察了人如何达到至善,他把道德教育看作是一个国家、一个人的终生事业,他认为永不停止地接近“至善”才能保持人的纯粹性,才不至于退步和沉沦。亚里士多德在他的政治学和伦理学著作中也强调了教育,把教育当作国家的公共事业,他以中道为准绳约束人们的行为,但中道并不是折中,亚里士多德在人们的共同生活中寻找着最可行的尽善之道,他发现友爱可以起到这样的作用,他和孟子一样发现了“与人为善”的方法,“与人为善”是在复杂的道德行动中人与人互相鼓励、互相协助遵循道德的可操作之法。
  今天,当我们在追问正义之源泉的时候,仍然能从“哲学王”和“友爱”这两个古老的政治理想中获得深刻的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