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中国第一个“防灾减灾日”等

2009-12-29 00:00:00
中国经济周刊 2009年18期


  与大自然和谐相处——人类的这一美好愿景莫非将成为越来越难以实现的命题?
  地震、海啸、龙卷风、台风、洪涝、沙尘暴、雪崩、泥石流……形形色色的自然灾害,作为人类自诞生以来就不得不面对和应战的头号天敌,近几十年来,更是发生频繁、危害严重,不仅成为威胁人类生存的最大威胁之一,还成为人类文明进步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严重障碍。
  2008年,缅甸遭遇热带风暴袭击、中国发生汶川大地震、美国和印度遭遇洪水、非洲之角面临旱灾……自然灾害在世界范围内再度频繁发生。联合国发布报告称,今后几十年中,全球一些地区将面临与气候变化相关的干旱、洪水、热带风暴等自然灾害的严重威胁,其中东南非、南亚和东南亚地区的风险最高。而最贫穷国家和缺乏抗灾经验的国家将成为自然灾害最大的受害者。
  中国是世界上受巨灾影响最为严重的少数几个国家之一,且巨灾发生频率和由此造成的损失程度呈不断上升态势。2008年中国因灾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3547.5亿元,比上年增加473.3%,对经济社会发展构成严重威胁。洪涝、干旱、地震、台风、滑坡泥石流,是中国最常发生的5种自然灾害,它们所造成的损失占了损失总量的80%-90%。1949年以来,中国平均每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上千亿元,受灾人口年均超过2亿。
  早在1987年12月,第42届联合国大会就作出决定,将20世纪的最后十年定为国际减灾十年;1989年12月,第44届联合国大会决定,每年10月的第二个星期三定为国际减灾日。确立国际减灾十年和国际减灾日,目的就是唤起人们对防灾减灾的重视,敦促各国把减轻自然灾害列入国家计划。
  2009年3月2日,中国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之所以选择5月12日,是为了纪念震惊全人类的5·12汶川大地震,纪念在地震中失去生命的8万多同胞。
  认识自然灾害的形成规律,探求自然灾害与人类活动的关系,提高人类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实现地球健康与世界安全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防灾、减灾、抗灾的共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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