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渠为有活水来

2009-12-24 10:48颜晓菁
就业与保障 2009年11期
关键词:经办社会保险福建省

颜晓菁

从今年7月起,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局根据部社保中心开展社会保险“内部控制”活动的要求,在全省系统内开展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检查评估。为期四个月“旋风般”的自查和抽查,“内控”——这一旨在促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行动,给福建省的社会劳动保险系统带来了哪些清新之风?

组织机构更加严密

福建省的省、市、县三级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为隶属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独立事业法人,编制、经费均由省里核定下达。这些年来,通过抓内审监督、抓行风评议、抓优质服务窗口创建等,福建省各级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日益健全完善,形成了较为严密的组织机构控制体系。在组织决策控制制度方面,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局建立了专门的会议制度,通过不同类型、范围的会议来规范决策程序;遵循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依靠内部规章规范机构负责人的职责与权限,强化内部监督,杜绝个人独断,避免决策失误。在人事管理制度方面,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内部学习、培训、考勤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了《省社保局工作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细化岗位设置,严格分离不相容岗位,明确局领导及每一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社会劳动保险系统补充人员工作的通知》,明确资格条件,从严控制新进人员,促进人员结构、素质的逐步优化与提升。在领导授权控制方面,严格执行财务开支、公章使用、公文签发等的“一支笔”原则,局长外出期间,按程序报批后授权指定副职。在内设部门组织架构方面,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局内设8个科室,与部中心职能处室基本对应,确保了上下职能对称以及工作关系的有机衔接;内设8个科室均有明确的科室职责,形成了以局办公室为中枢、各科室各司其职的内部工作运转格局,领导与科室、科室之间原则上通过办公室实现信息的传递、反馈,确保各项工作指令的有效传递及相关业务的有序推进。

业务运行高效有序

福建省各级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承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生育三险种的经办管理事务,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各项政策、制度、规定等均由省里制定,在政策层面基本实现了全省统一。

近些年来,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局着力推进规范化建设,加快各项业务规程的研究制定步伐,先后制定下发了《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福建省社会保险办事指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细则》、《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网上申报业务规程(试行)》、《福建省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收代缴窗口业务规程(试行)》、《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业务流程》等一系列规程、流程和办事指南。上述规程、流程涵盖各业务环节及经办点,初步构建起适应我省实际的统一的业务经办流程管理体系,对于完善内部经办管理,实现各业务环节的顺畅衔接和相互制约、监督,推进经办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杜绝各地自行其是,有效堵塞管理漏洞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抓流程管理的同时,同步推进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了统一的流程管理监控平台——核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的开发与推广应用。该系统做到了程序开发与业务发展同步,关键参数统一更新维护,各项业务实行三审制(即:经办——审核——审批),并辅之以严格的权限和日志管理,从技术层面进一步加强了各环节、各岗位间的相互制约监控,上线以来,福建省各级机构都在统一平台上办理业务,经办效率和质量大大提高,逻辑性错误数据或不按流程操作的业务被严格拒之门外,促进了各岗位工作人员更加自觉、主动地执行规范和标准。

在政务公开方面,这些年来,福建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加大业务经办大厅改造力度,通过设立触摸屏查询电脑、宣传栏和公示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最新法规政策、业务流程、业务办理时限,方便职工,自觉接受监督;与此同时,积极推动社保网站建设,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基金财务规范明确

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局始终高度重视基金财务管理工作,从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执行、岗位分工、会计系统、审批权限以及财务核对等五方面抓好基金财务控制。在强化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控制方面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方面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二是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引发的《福建省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基金内部调拨管理办法》,规范省级基金调拨程序,确保基金拨付的公开、透明与安全。三是规范基金支出管理,制定下发了《福建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管理办法(试行)》,对基金支出事项、审核审批权限、各类支付凭证等予以规范明确。四是强化对下监督指导。印发了《关于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分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基金管理的责任意识,防范和化解经办风险,确保基金安全。

对于岗位分工控制、会计系统控制、审批权限控制以及财务核对控制等,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局在《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办法实施细则(暂行)》中均做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基金财务的全面、有效监督和管理,2007年,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局依托省、市、县三级机构内部局域网络,采用用友A++财务管理系统,搭建起全省统一的高效、灵活、智能化的社保基金财务管理网络平台,实现了全省社保机构财务数据的省级大集中。该系统投入应用后,全省社保财务人员均在统一的平台上操作处理业务,各级机构基金财务信息处理情况时刻置于省局监控下,有效推动了我省基金财务管理由“事后监督”转为“主动介入”,大大加强了省局对全省各级机构财务工作的监管力度,使得一些地方制度执行不到位、会计核算不规范、账务处理流程不合规、虚报数据、账实不符等问题及时得以发现和纠正,促进了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

信息系统对接安全

福建省于2000年起着手构建全省统一的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信息系统, 2001年完成系统开发和全省三级机构计算机联网,2002年起全面推广应用。2006年底,福建省金保工程正式启动,核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纳入金保工程一期,于2007年7月投入试点运行,同年12月在全省正式上线,实现了与地税机关征缴信息系统的联网对接,个人账户按月记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这些年来,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局始终高度重视信息系统安全建设,在抓好信息人员队伍建设的同时,建立健全信息系统相关管理制度、措施,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社保管理信息系统安全有关问题的通知》、《福建省基本养老保险主要业务数据管理规程(试行)》、《福建省基本养老保险主要业务数据管理指南》以及有关机房、网站规范安全管理等制度、规程。在系统安全防范方面,省、市机构均统一配置了网络防病毒软件和防火墙等相关网络硬件,网络管理实行内、外网物理隔离,确保系统安全。在岗位配置和权限设置方面,实行系统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和操作员三分离原则,系统管理员只负责授权和信息系统参数设置,一般不操作业务,不接触数据库;数据库管理员只负责数据库维护,不操作业务;业务人员只经办授权业务,不接触数据库。每个操作员只按授权登录信息系统,无法操作授权以外的业务,所有业务操作均设有经办、审核、审批三个环节。在数据安全方面,高度重视日常数据备份工作,定期将数据库刻录成光盘,实行异地存放;与此同时,对系统中所有涉及待遇计发的重要业务数据实行锁定封存,若要修改,须按程序报经设区市机构审批后方予修改。

监督管理落实到位

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局于2001年设立基金审计科,2004年更名为审计稽核科,具体承担内部审计、社会保险稽核以及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等工作职能。2007年,根据劳动保障部印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制定下发了《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全面加强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系统内部管理与监督工作。

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局始终高度重视社保基金安全监管工作,每年都将基金内审和稽核工作列入《全省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工作要点》中,除抓好日常稽核和专项稽核的组织实施,配合审计部门、社保监督委员会等外部监管部门抓好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外,于2002、2003年连续两年组织开展全省性财务和基金管理内审工作,2006年对全省内控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2009年结合基金专项治理对各设区市及部分县级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再次进行督查。每次检查,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局均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门工作小组,及时反馈检查结果,督促抓好整改。通过这些年的努力,省对市、市对县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违纪违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在风险管理方面,2009年,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局印发了《关于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分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机构建立基金风险分析报告制度;同时,成立局精算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力量配备,力争通过定量分析不断提高基金风险识别、评估和监控水平。在信息披露方面,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局严格按照《福建省社会保险信息披露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汇总上报相关信息,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向社会披露。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福建省的市、县两级机构自查面达100%,市对县的抽查面达30%以上。从检查情况看,福建省各级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运行情况总体良好,规章制度较为健全,业务流程较为规范,财务管理较为严格,信息化水平较高,各项业务运转正常,确保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为福建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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