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聪
我这个人哪,40岁才结婚,那是1956年底。那时妻子也已29岁了。不了解底细的还以为我们是第二次结婚,其实两个人都是初婚。
之前,也没谈过女朋友。我胆小,看见有些女人把男人甩了,有些怕,我受不了被甩。解放后负责编辑《人民画报》又忙,没时间考虑个人婚姻。1956年底结婚了,按说40岁了一定会非常留恋小家庭,可不幸,婚后半年,我倒了霉,被划成右派,后来下放到北大荒劳动。待我下放回来,妻子又下放;她下放回来我又下放。实在没很好地过过家庭生活,但我们的感情一直很好。可我们两个人又是兴趣大不相同的人。好比我喜欢画画,她喜欢音乐;我喜欢京戏,她喜欢电影;我喜欢喝酒吃肉,她喜欢饮食清淡;我常有儿童趣味,爱看反特侦探的书,她喜欢艺术性强的作品。现在看电视,她看她的,我看我的。性格上我们反差也大,我好静,她好动;我随和,甚至对一切无所谓,她直爽、泼辣,有时说一不二。也为此不少人说我怕老婆。我想这对我并没什么不好。她有能力,过去我在北大荒时,她难产,一个人挺了过来。后来大跃进,大炼钢铁,她白天在炼钢炉旁顶班,晚上回家来自己带孩子;后来为给孩子创造一个稳定与良好的成长环境,她每天凌晨五时多起床把孩子送去好远的比较好的托儿所、幼儿园,晚上再接回来。这使得我们唯一的儿子成长得挺顺利。这个家是她一个人撑下来的,她不刚强成吗?我觉得一个家里,有一个强人就够了,我何必还要“当家做主”呢?我甚至认为,有些人家庭生活得不和谐,毛病是两个人都是要“我说了算”,都要当家做主。
说家得谈谈经济。我光棍一人时有多少花多少,但钱总不会没有的。我的钱,工作的头二十年里我除了把四个弟弟妹妹都供到大学毕业外,就是买书,见到书我只要喜欢就非得买下不可。从年轻时代起,买书已成为我的嗜好。婚后,妻子对我生活上的事全管,不管我便会没饭吃,而惟独买书她不管我,不但不管,有时还帮我买。当然这都是在经济可能的范围内。可以这么说,花钱的事,除了我买书以外,大小权力都在她手上。什么决定我都服从,乐得个不插手、少麻烦、一心干我的事业。
我的事业就是画漫画。过去虽说没能专心在漫画上,但也画了一些,发表不多,可参加过几次画展。改革开放后,我的错划右派问题平了反,我一心画漫画。这十几年画了不少,搞了几次画展。搞画展,大小诸事也都是妻子张罗。每次画展办得都成功,绝对有她一半功劳,绝对不全是因为我画得多优秀。 (摘自《家庭》17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