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态金融体系的有效搭建

2009-12-23 02:28院合宽
商业经济研究 2009年30期
关键词:法制环境金融体系

院合宽

中图分类号:F832.59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市场化程度日趋完善,国内金融问题也逐渐凸显并日益复杂,针对以系统化为特征的金融生态研究在国内的争论与探讨逐渐提上日程,其研究也呈现出多元化态势,主要涉及理论的搭建、存在的缺陷及改进的路径,本文就这些问题展开分析,以期对我国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有所借鉴。

关键词:生态金融环境 法制环境 信用环境 金融体系

我国的金融生态研究具有很强的中国特色。早在2001年,白钦先就认为金融资源开发利用过程和效率状态构成一国经济的金融生态环境,特定的金融生态环境以其环境容量和“净化”能力对经济活动会产生约束性影响。2004年12月,周小川在“经济学50人论坛”上发表《完善法律制度,改进金融生态》的演讲,首次提出“金融生态”和“金融生态环境”概念,将生态学概念引入金融领域以后,金融生态问题便成为我国金融理论界研究的一个新热点。经过众多学者的诠释和探索,人们对金融生态本质内涵和外延边界的认识不断深化,对改善我国金融生态环境的思路也日渐清晰。

金融生态研究文献综述

(一)国外金融生态研究文献综述

国外金融生态相关研究主要围绕金融危机与风险理论和实践展开,包括金融危机外生论与金融危机内生论。前者认为经济危机导致金融危机,金融危机表现经济危机症候;后者通过强调金融体系不确定性、预期、投机、信息不对称导致银行恐慌和金融市场不稳定来解释金融危机。目前金融危机内生论更受理论界重视。早期论述认为,生产过剩在经济危机和虚拟资本为代表的金融系统超常发展爆发金融危机,随着资本国际化,生产和金融过剩使资本极其敏感,导致银行体系十分脆弱(K•H•Marx,1894),再加上经济中存在纯粹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经济主体决策的有限理性以及投资狂热,使金融不稳定成为一种必然(Keynes,1936)。而信贷机制的扩张冲动进一步造成银行系统内在不稳定性,导致公众对银行系统产生怀疑,最终出现挤兑(H•Simons & J•S•Mill,1948)。

20世纪80年代,金融内生危机理论获得较快发展。其中,银行挤提模型认为,由于存在不对称信息、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悖论、存款人预期,致使存款人与银行间的契约比其他金融契约更加不稳定。当银行陷入流动性困境或破产而造成存款人损失时,银行挤提就会迅速蔓延(Diamond & Dyvig,1983)。再加上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银行管理者在面对竞争风险和资产风险约束时,易于用资产风险替代竞争风险(G•Cokins,2001)。所以,以商业信用创造机构和借款人相关为特征的金融体系具有天然的内在不稳定性(Minskey, 1986)。在开放条件下,国际银行和发展中国家政府行为相互作用导致债务积累。当预期的借贷扩张带来更大的超过债务的净出口收益受阻后,这种借贷行为又相互影响形成冲突,推动国际银行系统由脆弱走向危机(P•C•Padoan,1986)。

20世纪90年代末,这一问题的研究有了新的突破并呈现出数量化的特征。其中有:通过自然生态系统群数容纳力诠释了金融生态承载力(Andrew & T. Hudakc等,1999);从利率自由化、资本账户自由化、国际金融一体化等方面综合研究生态金融(Bhagwhati,1998;P•B•Henry,2003);从金融自由化改革与不良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冲突分析金融风险(Dooley,1996;Edwards,2000;Rossi,1999)。

金融内在不稳定揭示出金融危机归因于金融活动或金融体系内在不稳定性,要实现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保持金融系统相对稳定。就理论本身而言,国外内部市场统一、制度环境差异不大,只是存在因信用等级不同而出现的微观主体间个性风险差异,以及因经济周期影响和经济结构变动而造成的产业间的风险差异。因此,金融生态差异并不悬殊。这也是国外关于金融生态文献并不多见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国内金融生态研究文献综述

我国区域间金融生态差异悬殊的状况使生态金融研究成了国内研究热点。目前主要有两大类研究,即金融生态环境观和金融生态系统观,而理论及实证分析基本都是围绕这两种观点展开的。前者主要从金融外部运行机制或基础条件等方面来探讨其实现的相关运作机理,侧重金融生态在当今金融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的重要性;后者将金融生态视为一种开放复杂巨系统,具体包括金融生态主体、生态环境、生态调节三个方面。

就生态金融的内涵而言,国内最初将金融生态界定为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包括法律、社会信用体系、会计与审计准则、市场体系、中介服务体系、企业改革的进展及银企关系等方面的内容,主张通过完善法律制度等改进金融生态环境的途径来促进整个金融系统的改革和发展(周小川,2004)。随后金融生态内涵逐渐丰富,认为它不仅是金融与其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总和,是各种金融组织与其生存环境及其内部金融组织间长期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过程,也是通过分工、合作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包括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主体、金融生态调节这三个方面的相关研究(徐诺金,2005)。但金融生态究竟是不同于金融管理的金融环境(康霖,2005),或者是影响金融市场运行的外部环境和基础条件(穆怀鹏,2005;苏宁,2005),还是以经济金融协调发展为核心的金融主体和其运行环境相互作用共同构成的动态系统(王爱俭,2005)。其实质在于金融生态应包括广义与狭义两个环境层面(杨子强,2005)、内外两个环境纬度和局部与整体两个格局,研究的重心必须因时、因地、因事加以具体调整和整合。

金融体系运行不仅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法制等基本环境要素,还涉及环境构成及变化(李扬等,2005)。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能够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又能够有力地支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宋逢明,2005)。所以,金融生态建设既包括生态环境改善,又包括生态主体改造和生态调节机制完善,其目标是建立多元化、多种机制并存、产权明确的金融组织体系。金融生态的实证研究则包括从不同金融区域在不同经济发展模式、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以及不同司法、执法环境、信用环境下的区域金融生态系统梯度性差别和效能差异化问题分析(徐小林,2005);进而改进金融生态的核心步骤(皮天雷等,2006);然后通过构建指标体系评价健康金融生态环境的理想状态模式(程亚男等,2006)、金融生态层次结构和资源配置差异性解释金融资源非均衡配置,按层次有侧重地对金融生态系统进行优化,深入开展以债权为中心的金融生态环境改良活动(周志平等,2005;谢庆健等,2006)。

我国金融发展中存在的生态问题

(一)非均衡性

一是城乡金融发展失衡,金融二元结构十分明显。农村金融体系不健全,金融资源向城市集中,使农村金融供给严重不足,金融抑制现象突出。二是融资结构失衡,资本市场功能微弱。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不健全,使企业融资过分依赖银行。三是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失衡。由于发展战略目标不明确,政策不清晰,加之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导致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民营银行发展缓慢。四是金融资源匹配失衡。资金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业,其他企业占据很少的金融资源。

(二)法制环境不完善且行政干预过多

我国的法制体系在金融主体、金融业务和金融监管等方面都不完善,金融执法效率低下,司法不规范,金融案件执行时间长、费用高、抵债资产回收效果差。我国金融生态中的许多问题与过多的政府干预、不规范的政府行为有关。政府通过干预银行信贷,影响金融案件的执法力度,造成银行大量不良贷款;有些地方政府协助企业“包装”上市,影响了上市公司的质量。

(三)信用环境恶化

这主要表现在:个别企业诚信缺失,逃废银行债务严重,悬空金融债权,导致银行不良贷款居高不下;行业造假之风盛行,欺诈行为严重。部分上市公司通过编造业绩欺诈上市、披露虚假信息、漏登债务、隐瞒重大事项等恶意欺骗投资者;再加上我国会计制度体系目前没有统一规范的标准,使得企业有机会提供虚假信息,导致金融欺诈率较高,造成银行无法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导致企业财务信息评估困难。

(四)缺乏系统的理论和操作体系且理论有待丰富

目前金融生态的内涵和本质还没有明确、统一的界定,很多文献对金融生态的界定存在一定的偏颇,导致金融生态研究中存在混淆之处。提出金融生态概念的重点在于研究金融生态系统内部各要素的相互作用关系,即金融生态主体之间如何相互作用,金融生态环境如何影响金融生态主体发展,进而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如何,目前对这些方面的研究不多,还需要进一步深入探讨。

另外,征信体系建设滞后。信用风险防范与承担机制不健全,征信数据采集困难,有关征信业的法律制度不完善,征信业务活动不规范等是制约我国征信业发展的因素。

我国金融发展存在的上述问题使我国金融较之西方发达国家金融,具有更大的风险,更多的不确定性。同时,我国金融今后的发展存在储蓄率和M2持续攀升导致大量的风险集中于银行业;币值稳定仍旧面临很大的潜在压力;汇率制度僵化和国际收支失衡严重蕴含巨大的风险;银行业客户和银企关系蕴含显著风险;金融机构缺乏自主定价的环境和科学定价能力蕴含的重大金融风险;缺乏金融创新体制蕴含金融僵化的竞争力风险以及维护金融稳定和防范道德风险等。

我国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策略

(一)明确界定研究对象

首先要以金融业为研究主体,从整体出发研究包括经济、法治、社会信用、金融市场等诸多方面的金融生态环境问题。其次是从局部层面出发,关注不同层次金融环境的差异。主要包括研究单个领域的金融生态环境现状及其改善和对不同金融领域金融生态环境进行横向对比和内部纵向分析。第三,拓展研究视角,研究内容需要更加深入。要将研究视野从银行业不良贷款延伸到银行成长速度和成长战略等诸多领域;不仅要研究贷款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金融生态外部环境,还要分析银行的各种生态因子;将研究的理论基础由生态系统、生态环境、生态链等基本点,拓展到整个生态系统。现有研究虽然对一些城市的金融生态环境进行了分析和综合评价,但由于对生态环境因子把握得不全面,各地区生态因子的全面和详细状况无从得知。这使得各地方政府不知道本地金融生态环境的利导因子、限制因子是什么,利导和限制的状况怎样,从而不利于地方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也不利于金融机构对生态环境的选择、反作用和适应。因此,需要对各地区生态环境中的生态因子进行系统分析,按照一定标准进行归类并进行生态优化,并按照类别提出银行的反作用和适应对策。

(二)完善法律环境

法律制度是金融生态的基础环境。在现代社会,任何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都必须在法制环境下生存和发展,法律制度的好坏会明显改变微观经济主体的预期。因此法律制度的完善,是实现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和条件。我国金融法律制度要完善的地方很多,但目前最关键、最紧迫的有两方面:一是金融产权法律制度,核心问题是要明晰产权,加快金融产权多元化进程,并在此基础上,按照权、责、利对等的原则,从严落实股东的法律责任,建立由股东对金融机构经营失败负责的法律制度,使金融机构真正成为完整的市场主体。二是要建立金融机构破产法律制度。金融企业和一般工商企业一样,也存在着经营失败。对经营失败的金融企业,应该有退出市场的法律途径。否则,经营失败的金融机构会由于迟迟得不到有效的处置,造成金融风险越来越大,金融生态严重恶化。

(三)改善信用环境且提高社会诚信意识

一是健全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利用银行信贷登记系统的网络优势和技术优势,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建设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全方位的信息共享公共信息平台,并建立健全社会信用维护机制;完善网上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贷款企业和个人的监督,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和个人实行联合制裁,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二是全面开展社会信用意识、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加强诚信建设。三是尽快完善信用体系,严惩失信行为,全力营造不敢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氛围,其中重点是要加快征信立法,加快推进企业征信系统、个人征信系统和企业银行账户管理制度的建设,完善社会信用征集与评价体系。四是建立包含金融生态发展金融评价体系。这个评价体系要充分考虑到环境和金融的相互作用,努力促使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公众从观念上认同金融可持续发展。

(四)增强金融系统自我调节和发展能力

一是构建由银行、证券、保险、合法民间借贷等机构组成的多层次、多元化、立体化的金融组织体系,促进金融业的充分竞争和发展;二是建立和维护良好的金融行业合作和竞争秩序;三是深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改革,提高抗风险和自我发展能力;四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寻求在发展中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加强信贷营销,放弃“零风险”理念,不断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更好地促进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进而推动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从而增强金融生态系统的自调能力;五是健全中介服务体系,提升专业服务水平。严格行业准入和行业监管,鼓励和扶持专业水平较高的中介机构的发展,以提高中介机构的诚信水平和服务水平,形成良好的中介行业道德风范。

(五)完善金融产权制度以加快金融产权多元化进程

具体包括:以市场原则为基础,加快出台有关金融破产和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尽快建立起以此为主要内容的生态调节机制;以保护债权为中心,明确债权人的权益,为金融生态平衡提供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和规范有序的社会信用秩序。注重金融监管效率的安全与效率,在纠正金融市场失灵所造成的金融损失的同时,又不影响国内金融体系运作效率;建立监管与激励相结合的监管制度,在不危及金融稳定的前提下引入市场激励机制,惩罚违规行为;加强完善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制度,增加透明度,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建立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确保在危机时公众信心和商业银行稳定;加强金融监管国际合作,与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国际金融组织共同跟踪和关注跨国金融活动和资金流动,提高各国金融监管效率,保证全球金融体系稳健运行;构筑金融监管网络信息系统,从技术上准确解读和监管金融风险。

参考文献:

1.白钦先等.金融可持续发展研究导论[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

2.邓瑛.生态金融论[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2(1)

3.周小川.完善法律制度,改进金融生态[N].金融时报,200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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