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长明
摘要:构建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在新世纪新阶段提出的一个宏大命题,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属性。在政党政治时代,执政党的能力直接影响和决定着国家的能力。和谐社会是中共治国理政的新理念,对其执政能力提出了新挑战和新要求。在此语境中,既要澄清在和谐社会理念与党的执政能力及二者关系认识上的诸多误区,又要从增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角度做一些建设性的探讨。
关键词:和谐社会;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
中图分类号:D25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09)26—0047—04
在政党政治时代,执政党的能力往往直接影响和决定着国家的能力。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两大战略任务。“执政能力”概念,首次与“和谐社会”这一宏大叙事共同提出。2006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又审议通过《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阐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战略目标。和谐社会是中共治国理政的新理念,对其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新挑战·新要求
社会和谐是中共不懈奋斗的目标。在中国革命和建设历程中,党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伟大尝试,取得了重要进展。党的十六大以来,为应对新世纪新阶段世情、国情和党情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中共在总结自身历史经验并借鉴世界其他国家执政党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和谐社会新理念。
1.党情变化
中共十六指出,党自身的历史方位已经发展变化: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随着党的历史方位和环境的变化,党的功能、目标、任务、活动方式、自身建设的内容以及党与国家的关系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这种变化又内含三个转变:即中共已由“革命型”政党向“执政型”政党转变,由“斗争型”政党向“建设型”政党转变,由“动员型”政党向“协调型”政党转变。随着这些转变的完成,政党理念要发生相应变化:革命党更多的是挑起并利用冲突与矛盾以推翻执政党,取而代之,其主要手段是阶级斗争;而执政党则主要是消弭矛盾和冲突,整合各种不同甚至有些冲突的社会力量,共同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其主要手段是协调与整合。
同时,根据政党政治的基本原理,在现代民主政治中,政党最基本的职能主要是利益表达和利益整合。利益表达指的是政党承担着表达所代表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的利益、愿望和要求的责任;利益整合指的是政党把所代表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的利益、愿望和要求加以综合,变成自己的政策主张,以此对政治权力的运作产生影响。作为执政党,要求善于整合阶级、阶层、集团和群体的利益,承担推动社会发展和维持社会稳定的责任。建立和谐社会是执政党承担这两项功能的结果。
那么,中共历史方位的变化与和谐社会新理念的提出,究竟给党的建设和党的执政能力带来哪些新的挑战呢?笔者认为,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改革开放的挑战。首先,改革是挑战。从一定意义上而言,改革就是利益的重新调整和再分配。经济体制改革已取得重大成就,政治体制改革提上日程,对党的执政方式和领导水平提出新要求。然后,开放也是挑战。国门打开之后,西方各种先进和落后的思想纷至沓来,给中共增加了执政的难度和不确定性。第二,市场经济的挑战。经济体制从计划向市场的转变,要求党领导经济建设的理路发生根本转变。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需要平等、民主、法治等人文精神的培育和各项配套制度的跟进,这就从各个层面对执政党的建设提出新挑战。第三,长期执政的挑战。中共是执政党,能否长期执掌政权,还面临权力的考验和挑战。由此可以看出,历史方位的变化带来的挑战是多方面的。这要求中共摒弃革命党思维,积极倡导改革,从容应对复杂局面,过好金钱关、权力关,经受得住长期执政的考验。
2.国情变化
关于国情变化,中共十六大提出“黄金发展期”与“矛盾凸显期”,概括十分准确。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但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也出现了环境恶化、贫富分化、下岗失业、“四农”(农业、农村、农民、农民工)、社会保障缺位和干部腐败等现象和问题,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和群群关系都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紧张。同时,随着社会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社会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各种新问题新情况层出不穷,各种各样的矛盾集中凸显,再加上社会公正水平还较低,等等,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也进一步考验着中共的执政能力。
3.世情变化
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世界政治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在曲折中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益激烈,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在增加。特别是经济领域中频繁的贸易磨擦和不平等交易,以及少数国家鼓吹所谓“中国威胁论”及世界恐怖主义和恐怖泛化主义等,都不同程度地影响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的构建。另一方面,随着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加速,许多问题都跨越了国界而成为全球性问题,如疾病、灾害、反恐、人口问题、气候变暖等等。这种共同的背景,要求各国超越传统的意识形态界限,在以人为本理念下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共促和谐世界的形成。
可见,增强党的执政能力与构建和谐社会是以“三情”变化为其现实背景的。就如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的,党“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需要指出的是,在研究为什么中国共产党提出和谐社会理论时,有人认为和谐社会理论来源于马克思恩格斯的“自由人联合体”思想。然笔者认为,马恩的“自由人联合体”其实就是他们所指的共产主义,与和谐社会理论有较大出入。中共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因而研究者在研究时容易陷入教条主义的窠臼,总要到老祖宗那里寻找理论依据。其实这是没必要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与马克思主义一脉相承,那是在基本原理、立场、观点和方法上,并非所有新发展的成果都能找到对应的内容。这种做法,不仅犯了教条主义机械化的错误,而且会挤压中共不断进行理论创新的空间。笔者倾向于认为,正是立足在上述世情、国情和党情变化的基础上,中共提出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新理念。它回应了我国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国际国内环境提出的新问题,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诚然,它也符合中国传统文化和价值中的“中庸”、“贵和”思想。正因为如此,它的提出才能迅速得到海内外的广泛认可,才能深入人心。所以,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三情”变化)、极强的针对性(矛盾凸显期)和深远的战略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并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新问题·新认识
“执政能力”与“和谐社会”新理论,由于从提出到现在所经历的时间并不长,因而研究颇具难度。从现有研究成果看,在对它们二者的定位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上尚存可商榷之处。
1.关于和谐社会:社会形态?社会阶段?社会状态?封建主义和谐社会?资本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其一,和谐社会到底是社会形态属性、社会阶段属性,还是社会状态属性?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形态的划分,显然没有和谐社会这样的社会形态,而只有共产主义(如前所述,这两者是不同的)。那它是否是一个社会过渡阶段呢?就如有观点指出的,“和谐社会可以看作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向高级阶段的一个过渡阶段。从性质上看,它是社会主义的,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所提倡的以经济公平、社会平等为主旨的社会如福利社会有本质区别。同时它又区别于共产主义社会,和谐社会仍属于社会主义阶段”[1]。该观点认为和谐社会是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即共产主义)过渡的一个阶段,笔者不敢苟同。按照邓小平的观点,中国最大的实际就是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那么,从什么时候才开始向高级阶段过渡呢?初级阶段能不能建立和谐社会呢?过渡完成之后的共产主义是不是和谐社会呢?显然,上述观点不可能很好地回答这些问题。因此,社会阶段观点也是站不住的。这样,就只剩下社会状态了。其实很清楚,和谐社会就是我们追求的有特定内涵的、不受阶段限制的美好社会状态。
其二,有没有封建主义和谐社会、资本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分?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阶级社会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从这个角度而言,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就不可能出现真正的和谐社会。因而研究者没有必要将我国封建社会时期的“贞观之治”、“康乾盛世”和西方福利国家贴上和谐社会的标签而冠之以封建主义和谐社会和资本主义和谐社会这类称呼。这样的称呼是有关人士按照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概念而依样画葫芦的结果,只能引起混乱,让人无所适从。笔者以为,在意识形态式微的时代,在攸关民生的和谐社会建构这一点上,还是“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的好。当然,退一步说,如果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真的完全符合和谐社会六大特点的要求,那也就是和谐社会,这点又是没必要遮掩的。那么,为什么中央还要在和谐社会前面加上“社会主义”呢?是不是“一方面与西方国家的所谓福利国家等理论和实践相区别,警惕右;另一方面又与共产主义相区分,警惕‘左”[1]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从政党本身的特点来看,任何政党都有包含社会目标的政治目标,都要争取社会最大多数人的支持才能更好地夺取或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中共所追求的和谐社会,之所以冠以“社会主义”,固然可能有诸多考虑,但可以想象的一点是它所强调的是社会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因为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是最紧要的和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是执政的大环境。共产党执政就是要代表最大多数人的利益,以体现出人民性。
2.关于执政能力:建设?增强
“执政能力建设”一词,从中央文件到各宣传口、研究者都广为运用。然笔者始终认为,将能力与建设进行搭配,不仅义理上不顺,而且功能上较虚。“能力”是指“能胜任某项任务的主观条件”。“执政能力”,即执政党运用国家政权实现自身政治理想所具有的技能和本领(包括组织、导向、中介、保障、整合和稳定等方面)。“建设”的内涵主要是“创立新事业,增加新设施”。将“能力”与“建设”放在一起组成“能力建设”或“建设能力”(动宾式而非偏正式短语)是不通的,内容和功能上也显得更抽象,不易把握。一般而言,“建设”的对象较具体和实在。作为主观条件方面的技能和本领,和“增强”搭配更合适(同样,“能力”也不能“提升”,和“提升”搭配的是“水平”)。当然,从现实看,由于“执政能力建设”是中央的提法,影响既深且巨。所以虽然笔者在行文中刻意做了这种区分,但由于“能力建设”一词所涉面广,因而在叙述中尤其是在借鉴和引用别人的叙述时就很难做到周延。
3.关于执政能力与和谐社会二者的关系:执政能力建设包括和谐社会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包括执政能力建设?相互促进、相互交叉
执政能力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概念提出来之后,对这二者关系的探讨也随之而来。一种观点依据四中全会《决定》中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认为构建设和谐社会的能力只是执政能力的一种,因而执政能力建设包括和谐社会建设。另一种观点刚好相反,认为执政能力建设属于政党建设,政党建设属于政治建设,政治建设又与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平行,都属于社会建设(现在是和谐社会建设),因而和谐社会建设包括执政能力建设。
上述针锋相对的两种观点,缘于对“社会”一词的不同理解。事实上,“社会”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了解这种区分十分重要。狭义的社会指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社会现象、人与自然的关系等社会环境、社会关系和社会管理方面的状况,如与政治、经济、文化并列的“社会”就是从这些角度定义的,具有更多社会学意义上的色彩;而广义的社会则显然包括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的内容(这就是为什么当初“四位一体”提出来时部分人员不理解的原因)。和谐社会作为一种社会状态,兼具广义和狭义的特征,是从狭义的特点出发的广义回归(例如,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六大特点,显然用的是广义)。正因为如此,和谐社会的构建既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狭义,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方面),又是涵盖党的执政能力的包括社会结构中方方面面内容的一个复杂系统。二者都自成体系,但又相得益彰、相互交叉,并非简单意义上的包含或子母系统关系。
如前所述,在政党政治时代,执政党的能力往往直接影响和决定着国家的能力。在当代中国,中共是唯一的执政党,因此,一方面,和谐社会战略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关键还在于中共自身执政能力的大小。执政能力愈强,愈有利于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反之,执政能力愈弱,就愈难构建和谐社会,甚至导致社会不稳定。正如六中全会《决定》指出的:“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另一方面,和谐社会的有效构建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亦能产生积极的效益,它不仅为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明确了目标和方向,又为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进一步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创造良好的环境。社会和谐,党执政的基础就更稳固,就更具执政合法性。二者相互促进,是正相关关系。中共的领导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保证,而党的执政能力的增强,又要以符合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旨归。和谐社会的构建,是在更宽广的视域下、更宏大的层面上提出来的重大战略任务。
三、新探讨·新思路
新世纪新阶段,中共既需要团结社会各阶层群众为实现三大历史任务而努力奋斗,又需要协调和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和各群体利益,千方百计减少社会矛盾与冲突,形成和谐局面。这既是党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内容。所有这些,要求按照四中全会关于执政能力内容的界定、围绕和谐社会的构建切实增强党的执政能力。
1.增强政党的学习力,打造学习型政党
学习是前进的基础,学习创造未来。善于学习,是政党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前提。知识经济迅猛发展的二十一世纪,给各国执政党都提出了紧迫的学习任务。对中共而言,要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更需增强学习力。
增强政党学习力,首先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学什么?当今世界是一个开放的世界,在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的语境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要求学习世界上一切优秀文明成果,并把最先进、最能反映时代要求和人民利益的思想认识和实践经验,体现在自己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号召全体党员、凝聚全国人民,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共同奋斗。对各种先进理论知识,不以意识形态为界,要以更加开放的态度冷静对待、兼容并蓄。对每个党员、干部而言,要有这方面的自觉认识并采取行动上的主动。毛泽东曾指出,“在担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观点上说,如果我们党有一百个至二百个系统地而不是零碎地、实际地而不是空洞地学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同志,就会大大地提高我们党的战斗力量,并加速我们战胜日本帝国主义的工作。”[2]同样,如果党员干部能够系统地、实际地掌握世界各种先进的思想理论和优秀文化成果,就会大大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并加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
第二,怎么学?解决了所学内容之后,还有一个学习方法的问题。质言之,要使学习成为一种经常化、普遍化和制度化的行为,要内化为党员干部个人的一种品格,树立学无止境、终身学习思想,打造学习型政党。各级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党员相互学习的课堂、交流思想的精神家园和团结前进的战斗堡垒。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要坚持勤学、持之以恒,工作再忙都是借口。同时,在学习过程中要力求实现四个转变:一是从“要我学”向“我要学”转变,克服学习上的被动性,把学习负担转变为学习乐趣;二是从单方面学习向全方位学习转变,克服学习上的片面性;三是从单纯学习书本向学习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转变,克服学习上的教条性;四是从阶段学习向终身学习转变,克服学习上的暂时性。此外,还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以找到更好的学习方法。
2.增强政党的制度力,打造民主服务型政党
在和谐社会构建中增强执政能力,要充分发挥中共对社会各种资源的强大整合作用。中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要调控各种利益关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尽最大努力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这就要求中共不断提高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把握新形势下各种社会矛盾和群众工作的特点,以民主的方式和协调沟通的形式来开展工作。而要保证这些工作的顺利进行,就要从制度上进行规范,增强制度的作用力。一方面,完善民主制度(包括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充分尊重党员群众的表达自由,倾听群众呼声,不断扩大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另一方面,要完善监督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是现代化政党所应有的品格,是增强政党政策执行力的必备要素。中共要完善党内党外的监督机制,尤其要接受群众监督,以强化各级党组织的服务功能。领导即是服务,各级党员干部都要增强服务意识,关注群众的切身利益,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以凝聚人心、理顺情绪、化解各类矛盾,从而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与人民群众的富裕安康。
3.增强政党的形象力,打造务实清廉型政党
党的性质、宗旨,通过党的作风和形象反映出来。形象也是生产力,它具有刚性(或单向弹性)特征,只能提升,不能受损。中共增强自身形象力的重要举措就是惩治和预防腐败。2005年1月,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从教育、制度、监督和惩处四个方面构建惩防体系。就如四中全会《决定》指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各级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可以这样认为,惩防体系的建立,既是对现实的积极回应,又是对党的作风与形象的新要求。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要求党内和谐,要以党内和谐促社会和谐。这就要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扎实推进惩防体系构建,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以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党员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经受住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打造务实清廉型政党,增强党的形象力。
总之,执政能力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作为党的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由于提出的时间不长,所涉及到的诸多理论问题尚需进一步厘清。如何适应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增强政党的执政能力,从理论到实践都还要进一步探索,可谓任重而道远。但不管怎么样,目标已经确立,步伐已经迈开,就应该在和谐社会建设道路上奋勇前进。
参考文献:
[1]蒋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J].延安教育学院学报,2006,(1).
[2]毛泽东选集:第二卷[M].人民出版社,1991:533.
(责任编辑/王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