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内控管理的思考

2009-12-21 01:29蒋留新
经济师 2009年11期

蒋留新

摘 要:文章结合近期人民银行系统开展内控安全专项检查实践,分析了县(市)人民银行内控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风险隐患及其成因,并就进一步改进县(市)人民银行内控安全管理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县(市)支行 国库会计 基础业务 内控安全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9)11-223-01

县(市)支行是人民银行最基层单位,在贯彻货币政策、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基层县(市)支行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归根结底要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业务操作、保障内控安全来实现。笔者结合前段时间开展人民银行系统内控安全专项检查实践,就加强县(市)支行内控安全、防范化解各类风险谈几点思考。

一、县(市)支行内控安全管理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县(市)支行根据人民银行总行下发的《分支机构内控指引》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岗位设置覆盖了部门主管、国库业务、会计核算、结算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建设包含重要事项审批、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印章管理制度、内部岗位轮换等内容。部门负责人、分管行领导能按制度要求组织内控制度执行、重要空白凭证、印章使用管理、账户管理等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记录检查结果,并组织整改到位。能根据上级行统一部署并结合各自实际,定期组织排查各级各类风险点,依据危害程度和后果,确立高、中、低风险级别,明确控制措施,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岗位风险管理责任制。

内控机制建设结果显示,县(市)支行能在加强内控安全管理组织领导基础上,重视制度规程的建立健全工作,积极落实审计监察、条线业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国库会计、发行保卫、信息安全内控管理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由于体制机制等主、客观原因,以及地区之间、行际之间发展还不平衡,一些基层行的内控管理还比较薄弱,在内部风险控制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

二、县(市)支行内控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主要表现为执行重要会计岗位强制休假、定期岗位轮换制度不够严格,部分国库会计人员离岗未交接,也未在业务交接登记簿上登记,个别会计人员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具备会计业务从业资质等。

2.业务操作不够规范。存在部分国库退库、更正事项电子信息未标记、标记不及时或标记错误现象。个别登记簿使用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为未按规定设立开销户登记簿,个别行使用普通笔记本登记凭证交接情况以及登记簿登记内容错误等。

3.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凭证审核不够严格,会计主管未在主管坐班日志上签名,也未按季将会计主管坐班日志登记簿报送分管行长审阅,部分对账单填写要素不全面以及存在科目变更调整工作不及时,未按规定建立业务系统运行维护文档等。

4.信息安全存在一定风险。存在系统管理员兼任业务操作员现象,个别部门更换计算机安全员未向支行办公室科技岗位备案,密码更换时间间隔不够明确,以及存在信息安全岗位设置不够明确、职责不全面现象等。

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业务人员不足,难以满足岗位分离制约要求。如某中心支行辖内某支行国库会计股共有8人,其中1人上挂中心支行,2人无会计从业资格证,7人需承担国库、会计财务、支付结算、反洗钱等管理职责。该股有会计从业资格的5人分别从事明细岗、资金清算岗、复核岗、综合岗与会计主管岗位职责。按要求,上述5个岗位不能兼岗,如有人离岗休假,将存在违规替岗或由无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接岗,两者都不符合制度规定要求。二是对制度规定的理解执行不够到位。混淆重要岗位强制休假和职工年休假概念。日常业务开展中,县(市)支行对重要岗位人员均能安排一定时间的年休假,并认为职工年休假就是强制休假,致使未能按照强制休假制度要求,在职工年休假期间组织对其经办业务的监督检查。同时,对有关业务操作在认识上存在一定误区。如未按规定设置开销户登记簿问题中,由于县支行会计核算业务只是中心支行营业部门的一个网点柜,开销户均需报中心支行审批,因而未单独设立开销户登记簿。在会计坐班日志管理中,由于仅记载了开、关机时间,不但内容简单,而且要素登记不全,基本失去了定期报分管领导审阅的意义。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由于多数业务系统服务器在上级行,有的支行将信息安全人员同时当作一般业务人员使用,存在一定风险隐患。

三、加强县(市)支行内控安全管理的针对性措施

1.注重内部挖潜,优化人员配置。一是解决人员从业资格问题。考虑支行人员只出不进,但业务要求越来越高的现实情况,建议适当放宽上岗需有会计证的资格限制,规定无证会计人员每年参加上级行或社会会计机构培训,通过培训,认可其上岗资格。二是整合支行国库会计岗位,将国库会计主管岗与综合岗并为一岗,提高人员使用效率。三是建立支行内部、支行之间顶岗人员库,在人员外出、休假时,由支行内部或支行之间具备资质人员临时顶岗,确保岗位制约分离制度执行到位。

2.充分履行工作职责,有效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职能部门负责人在思想上、认识上要高度重视内控内管工作,加强员工工作责任心和按章办事的意识,认真贯彻执行重要岗位强制休假制度、业务交接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明确岗位设置,坚持岗位分离制约原则,规范业务操作程序,强化各项基础工作,进一步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发生。

3.明确监督检查职责,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各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深度和广度,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查堵工作中的漏洞,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避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同时,通过建立支行检查人员库方式,进一步克服目前人员少、业务品种多、监督任务重的矛盾,切实发挥支行日常检查“免疫系统”作用,防患于未然。

4.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防范信息技术风险。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信息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将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落实到部门和人员,理顺归属关系,切实加强支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业务系统维护文档,保障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参考文献:

1.李铀.对强化县级人民银行内控机制建设的思考.金融纵横,2009(7)

2.李志清.人民银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探讨.财会通讯,2008(12)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 江苏常州 213001)

(责编:吕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