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纪念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施行5周年暨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座谈会上,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回顾总结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实施5周年的成效和经验,对进一步深入贯彻法律和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工作作了部署。
张桃林在讲话中说,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公布施行以来,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与发展改革、财政、科技、交通、工商、质检等主管部门紧密协作,认真履行法律职责,合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全面快速健康发展。总的来看,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公布施行的5年,是我国农机化发展形势最好、成效最大、速度最快的时期。广大农民购机用机热情持续高涨,农机市场产销两旺,农机工业产值年均增长20%以上,2009年有望超过2300亿元。农机装备总量快速增长,年均增长6个百分点以上,2009年全国农机总动力预计达到8.75亿千瓦。农机装备结构不断优化,大马力、多功能、高性能及薄弱节农业机械保有量增长迅速,2008年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水稻插秧机、玉米联合收获机保有量分别比2004年增长1.69倍、2倍和7.4倍。
农机社会化服务快速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服务组织不断涌现,预计2009年全国农机服务经营收入超过4000亿元,比2004年增加1500亿元。农业机械化水平快速提高,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年均提高2.7个百分点,远远高于之前10年平均0.7个百分点的增幅,今年综合机械化水平将超过48%,比2004年提高了13.7个百分点。(促进法实施5年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的幅度相当于法律实施之前16年总和。)张桃林指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农业机械化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要以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公布施行5周年为新的起点,与有关部门一起共同推动法律规定的全面落实、扶持政策措施作用的全面发挥,加快农业机械化扶持政策创新,以培育壮大农机服务组织和建设农业机械化示范区为主攻点,以提升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为突破点,以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为关键支撑,加强指导服务,全面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安全水平、科技水平和服务水平。
张桃林强调,《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是第一部农业机械管理行政法规,建立健全了农业机械生产、销售、维修、使用操作、事故处理、监督管理等有关管理制度,为农业机械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抓紧、抓好、抓到位。一要对《条例》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理顺职能,充实力量,保障投入,完善装备,提升农业机械安全监管能力。三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和工作规范,切实把《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四要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责,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切实维护广大农业机械使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五要主动与工业、公安、质检、工商、安监等主管部门建立紧密协作的工作机制,合力做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