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辻哲郎的身体观

2009-12-17 09:57吴栓友
大家 2009年9期
关键词:客体

摘要:和辻哲郎认为人不是单独存在的个体,而是以“相互交往关系”为存在本质的“社会人”。“社会人”的身体既不能当作有机体的肉体看待,也不能从身体的感觉不具有共同性证明可以单独存在,也不能把身体的联系只视作心理性的联系。人的身体是区别于肉体的“间-客体”性的身体,不能忽略身体本身所具有的与他人有联系的本质特征。

关键词:和辻哲郎 身体观 人际交往关系 间-客体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开放,个体存在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个性得到了充分的发扬。但打着个人自由的旗号,“一夜情”、“婚外情”的纵欲问题也应运而生。而这些问题不只危害的是社会的安定和谐,同时更直接损害的是个人本身。而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要重新认识个人的存在本质,必须纠正对身体属性的误解。立足于超越个人主义弊病的和辻哲郎的思想,特别是其身体观为此提供了充实的理论依据。下面,在明确和辻对人的存在本质认识的基础上,分析探讨其身体观的内涵。

构成社会的个人虽然是具体的、作为单个个体存在的,但是现实中的人没有不与他人进行交往、发生联系的。对于人的这种本质,马克思在《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明确地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就是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先天就具有的东西,也不是从所有个体身上抽象出来的共同性,而是现实多种社会关系的总和。”[1](p60)也就是说,我们绝对不能把人作为游离各种社会关系的单独个体,要在“现实多种关系”中去认识与把握他(她)。可是在人的“多种关系”中,马克思更多关注的是作为存在基础的生产劳动关系。活跃于日本近代后期的学者和辻哲郎指出:“马克思实际上是默认了作为生产关系的社会是以‘間柄为前提的。”[2](p127)即人的“多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应当是涵盖生产劳动关系的“間柄”(人际交往关系)。并以“人間”(社会人)、“間柄”(人际交往关系)概念为中心,从语义与现实存在的两个角度展开了深入探讨,揭示出为何只能从人与人的相互交往中认识与把握人的本质问题。

和辻通过对源于汉语“人間”的词义进行分析,发现它在日语中发生了语义变化。相对于只具有社会意义的原意,由于受到佛教思想的影响,演变为具有社会与人两种内涵的概念,进而指出:“人間是‘世间本身的同时也是存在于世间中的‘人。因此‘人間既不只是人也不只是社会。两者在‘人間中达到了辩证的统一。”[2](p20)也就是说,对于现实存在的人不能只从个体本身考虑,把它作为可以单独存在的个体,必须要结合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交往关系辩证统一地把握与认识。对于这种语义的变化,和辻认为它并不是简单的“误用”,而是具有重大意义的,是一个“虽然是无自觉的,但是是依据于对人的直接理解而发生的社会事件”。[2](p14)这个“社会事件”启示了我们对人本质的上述理解,同时还揭示了一个重要的认识方式,即这是基于“对人的直接理解”所得的结论。和辻依此方式,对日常生活中现实存在的人进行了考察,把握到作为“社会人”的人是以“人际交往关系”而具体存在着的本质特性。对此本质特性,和辻总结道:“平时我们生存在人际交往关系之中,并且这种人际交往关系的存在意义在常识性的立场上要求从两个视点掌握:一是人际交往是在各个人的‘之间、‘关系上形成的,从这一方面看,在形成人际交往关系之前构成这种关系的各个成员不可缺少;另一是构成人际交往关系的各个成员必须)是由人际交往关系本身所限定的成员,从这一方面看,在各个成员形成之前规定他们的人际交往关系不可缺少。这两个视点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矛盾的,但是这种矛盾关系在常识性的事实中是被认可的。”i[3](61)也就是说作为“人际交往关系”存在的“社会人”一方面具有作为“成员”的个体性侧面,另一方面具有作为“之间”、“关系”的社会性侧面。从表面上看上述的两个视点是“被认可的”矛盾关系,其实实质上说明两个侧面是一种相即不离的相依关系,具有不可划分先后的并存性。这也正是“社会人”的两个内涵之间关系的实质,即作为人的内涵方面与作为社会性的内涵方面相依并存不可划分先后,也因此无所谓何轻何重。

以上,明确了和辻对人的本质认识,即人是以“人际交往关系”为存在基础的“社会人”这一观点。下面,具体论述和辻的身体观。

从心理学、生理学的角度看:人的身体是单独存在的个体。而和辻对此提出疑问,认为从“日常生活的事实”上看,不能推断出身体在本质上是可以单独存在的。关于这一问题,和辻通过否定把身体体只当作有机体的肉体、身体的感觉不具有共同性、把身体的联系只视作心理联系的三种依据进行了论证。

首先,阐述和辻否定把身体作为生理性的肉体即有机体的问题。他指出:在日常现实生活中谁也不会把身体只当作生物性的有机肉体看待。例如遇到朋友互相点头问候时,谁也不会理解为只是两个有机肉体间的肌肉运动、声带振动的交换。当然在现实中,例如实行手术时,确实是把身体作为生理性的对象物——一个有机肉体看待了,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如果认为身体只是生理性的对象物就不妥当了,因为实行手术时的特殊看法是经过了病人与其家属的同意后,制造出来的、一时的权衡之策,那是“为了把人当作生理性的肉体,必须要消除人所具有的各种各样的身分后制造出的一个抽象的存在状态 。”[3](p64)这说明身体一方面确实具有有机肉体的侧面,另一方面是具有各种“身分”的。具体地看,任何一个身体都是夫或妻、学生或老师、工人或农民,具有与他人、社会联系的各种“身分”。正因为身体具有了“身分”这种特性,所以从本质上讲它不单是肉体,是不能单独存在的。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被认为只是属于生理范畴的性别特征也是身体间的“人际交往关系”的一种方式。因为作为男人或女人一方面是由生理特征决定的,而另一方面是在与异性交往时理解、认识到的。所以性别本身也不能无视人的主观因素,属于“人际交往关系”的范畴。此外,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虽然是多种多样的,既包括家族那样的血缘关系,也包括朋友那样的亲密关系,还包括上述的男或女那样的只是性别相异的极普通关系。虽然交往关系的深浅有所不同,但是具有“人际交往关系”的特性是不容否认的。那种认为如果细胞间没有联系所以身体之间是没有联系的想法,只是把身体当作了生理性的有机肉体,并没有把握到人的身体具有“身分”这种真实本质。

接着,阐述和辻否定身体的感觉不具有共同性的观点。此观点认为,对他人的疼痛虽然从心理上可以理解,但从身体上看是不能共同感受的,由此推出身体是可以单独存在的。对此和辻反论道:虽说对于他人的肉体感觉本身确实是无法直接感觉到的,但是由此推论出的结论却是错误的。因为,当人处在相同的气候环境下,会同样感到冷或热;当人碰到踢到石头之类同样导致疼痛的状况时,会同样感到疼痛。在相同的环境与状况下,明显地存在着“共感”现象,所以身体感觉是具有共同性的观点并不能单独成立。但是,事实上即使处于相同的环境与状况下,人们的感觉也会有差异。对此,和辻讲到:“身体感觉的差异只有在共同性的基础上,在对它的不同限定中才能找到。”[3](p66)即逻辑上共同性先于差异性,共同性是差异性的基础。对此,从交流时可以相互理解、推测对方的现象中可以认识到。例如,日常生活中时常会向人问候寒暖,问候或推测别人冷或热时,正是基于人在冷时会同样感觉冷、热时会同样感觉热的共同感觉。而当问候或推测的结果与所想有差异时,是以如下方式进行理解的:首先会认为大家都会有相同的感受——共同感觉,而被问候者还会由于其它因素的影响,即他(她)还对共同感受作了“不同限定”,所以才产生了不同的感受。因此,现实中具有差别的现象并不妨碍把共同性作为肉体感觉的基础。而上述的,对他人的疼痛不能共同感受的事实,只是因为没有处于相同的环境与状况,即“共同性的欠缺状态”下产生的结果。当处于相同环境或状况时,是可以同他人一样感受到疼痛的,所以从对于他人的疼痛不能感受的现象中,仍是无法推断出在本质上身体是具有单独性的结论。

最后,阐述和辻否定把身体的联系只视作心理联系的观点。此观点认为人与人之间的身体联系只是心理性的,而不是身体本身之间具有的联系。并提出如果要说明身体之间有联系的话,需要证明作为有机体的身体之间要有联系,然而物理学无法论证这样的物体之间有联系的问题,所以可以推断出身体是具有单独性的。对此和辻认为,那种观点的问题是没有注意到人与人的接触和交流并不是先接触对方的身体,然后再进行心理交流的事实。当人与人接触和交流时,从一开始就不分先后地与对方的身体与心理同时地接触和交流了。与朋友握手时人们并不是先只接触对方作为身体的手,而后再判断那是由对方的心理所控制的身体,然后再从心理上与其进行接触和交流的。实际上,与朋友握手时接触和交流的总是朋友——包括身体与心理——本身,一刻也没有把他(她)人的身体与心理分开对待过。划分身体与心理区别的上述看法,是分析出的结论而不是事实的本来面目。当然像医生或自然科学家那样,做出类似的判断与处理方式的特例是有的,但那只是由于他们特殊的工作性质决定的,并不能成为适合于所有人的基本原则。当人与人进行交往时,各自的身体与心理总是共同完成交流的。即使所谓的在心灵上达成默契的交流,也不可能完全脱离身体这一媒介,而只限于心与心的方面。因此,那种把人与人之间的身体联系只当作是心理性关系的看法是错误的。

通过以上对于把身体只当作有机体、身体的感觉不具有共同性、把身体的联系只视作心理联系的三种观点的反论,和辻否定了人的身体在本质上具有单独性的认识,总结道:“身体原本上并不是个别的单独体。如果要把它作为单独个体的话,就必须切断与其它身体的联系,断绝与其它身体间的引力。即只有消除、否定身体与身体之间的联系才能获得身体的单独性。这同时是指要消除掉身体上所承负的身分,这种身分的消除只有基于对人际交往关系性存在的违背才能获得。”[3](p70)但即使如此,也只能获得相对性的单独个性,因为身体所具有的诸如性别这样的“身分”是不可能被完全消除掉的。而所谓的从身体消除、否定了所有身分的状况:成为不具任何“人际交往关系”的单独有机体;投入到全身心地向神祈祷的绝对服从性身体;达到像“身心脱落”那样的“无自性”状态的“绝对空”,在日常生活中是不能长久地确立的。因此,也就不能以这样的特殊状态为依据,得出个人具有单独性这一结论。

以上,明确了和辻认为身体从本质上是不具有单独性的论述。虽然从整体上看是合理有据的,但是对于因为身体的感觉具有共同性,所以不具有单独性所作的论述很难使人完全赞同。对于此问题应当注意的是:首先应当肯定感觉本身是属于个人的,但是感觉所涉及的影响范围就不只限于个人了。当我们自己有病痛或身体不适时,要去医院看病、找人诉说,对周围的人有影响——虽然影响的程度大小不尽相同——的事实是不可否认的。即使装作无事、掩盖事实也是为了不让家人担心等原因,顾虑到周围人的反应而刻意采取的行为方式。当他人有病痛或身体不适时,虽然我们直接感觉不到他人的病痛,但是我们在对待他(她)时,会采取一种态度与相应的行为。因为态度是必然要受双方思想与行为影响的2,所以在此种情况下也同样不能否定人与人之间具有“人际交往关系”的特性。因此,感觉是不能只作为客体性的、个人身体的生理活动看待的,同时还要注意它与他人的联系方面。这种特性可称为“间-客体”性,即一方面具有作为生理性肉体所具有的客体性,另一方面同时还要涉及超-个体因素即自己与他人的相互影响的联系性。[4](p175)而和辻虽然注意到此特性,但是并没有特别明确地认识到它,因此从身体感觉方面论述身体是否具有单独性的问题时,只提供了因为感觉具有共同性的理由,就仓促地得出了身体不具有单独性的结论,从而导致了不能使人完全赞同的论述。总之为从身体感觉上证明人不具有单独性的问题,在强调感觉是具有共同性这一基础的同时,一定还要考虑到感觉的影响必然会涉及到他人并与之发生联系的特性。而且,后一特性正是绝对性的原因。因此,虽然和辻论述人的感觉不具有单独性时存在着不足,但是从其强调身体是具有共同性可以联系的观点看,并不影响其结论的正确性。

从以上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人的身体不仅需要从生理性与个人本身理解、把握,同时还必须要关注身体与他人的联系的方面,所以可以说人的身体本身即是一种“间-客体”。这正是和辻哲郎的身体观,即身体是区别于肉体的“间-客体”性的身体。由此,可以理解到:“一夜情”、“婚外情”的问题是忽视了与家人、恋人、配偶的联系,单纯的肉体纵欲行为;它虽然直接破坏的是亲情、爱情,但间接损害的是了作为“社会人”的个人本身。

1基金项目:新引进博士科研启动费课题《中日文化对比》(编号051008)

2 从现实生活中无意中得罪了人、“好心被当成驴肝肺”等经常能够遇到的现象中可以看出,态度与意识与否无关,不经意也是一种态度。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 和辻哲郎.和辻哲郎全集:第9卷[M].日本:岩波書店,1962.(加重号依据原文)

[3] 和辻哲郎.和辻哲郎全集:第10卷[M].日本:岩波書店,1962.(加重号依据原文)

[4] 吴栓友.和辻倫理学における「人間」観の研究[D].大阪府立大学,2005

(河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吴栓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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