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 雯
[能源税收的调整,必将给煤炭等化石能源的使用者和整个市场一个清晰的信号:化石能源的“廉价”时代将一去不复返。未来的能源格局将由资源主导转向科技主导,设备和技术是决定能源利用状况的关键因素。]
能源税深具前瞻性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指出,只有适当增加能源税负,才能实现提高能效、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目标,才能减少对煤炭等化石能源的依赖,才能控制环境污染和减缓气候变化。
首先,在世界金融危机冲击影响下,我国物价明显走低,特别是资源能源价格已大幅下降,CPI和PPI涨幅同比已为负数。这为上调煤炭等化石能源的税负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有利时机。其次,目前政府根据结构性减税方针实施增值税转型等减税措施,同时支出将显著扩张,势必造成极大的财政压力。此时开征能源税等,可以合理地增加财政收入,提高财政困难期的承受力。最后,崇尚节约与环保的氛围正在全社会逐步形成,这也为能源税的出台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支持。
“因此,我们必须尽快把能源税收向上作合理调整,这是与整个能源价格体系改革相配套的一个重大事项。”贾康认为,只有适当增加能源税负,才能实现提高能效、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目标,才能减少对煤炭等化石能源的依赖,才能控制环境污染和减缓气候变化。如出台资源税、环境税等,据估测煤炭价格至少要上升20%以上才能把气候变化和环境破坏等外在成本反映出来。
事实上,关于能源价格体系的讨论为时已久,与能源税收相关的资源税等方面的研究也已经进行了多年,各方的呼声很高,这从今年“两会”上众多代表的提案中可见一斑。
能源税(也称能源消费税)是向能源消费者征收的与能源使用有关的税。具体来说,主要是针对化石燃料中的能量征税,通过征收能源税,推动高能耗(主要是化石燃料)产品和对环境有害的产品的价格上涨,导致此类产品的消费量下降,最终起到抑制化石能源消费的目的,进而还能达到因减少使用化石燃料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目的。
而考虑到能源消费者比较分散,能源税将采用由能源生产企业代缴的方式。征税对象为能源生产企业,如煤炭、石油、电力、天然气行业。进口能源则在海关代征。
长久以来,我国一直面临着资源和能源紧缺的压力,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这一矛盾也日益突出。去年夏天,最大的电煤大省山西省发布电力供应“红色”预警,电力缺口突破460万千瓦,而长三角地区等经济发达地区也都笼罩在缺煤的阴影之下。与此同时,煤炭等化石能源的大量开采和使用引发一系列环境、社会、经济问题;煤炭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所导致的气候变化,更是会给整个人类社会带来长远的负面影响。据绿色和平组织发布的《煤炭的真实成本》报告,仅2007年,我国每使用一吨煤,就要带来150元的环境损失。然而,在现有的价格体系下,这些损失都无法被真实反映。
对整个经济而言,扭曲压低的能源价格绝对不利于经济发展模式向更合理、更可持续的方向转变。低廉的能源价格不仅不能引导节能降耗的努力,更不能纠正能源开发粗放挥霍使用和污染环境的种种弊端。
从长远来看,世界金融危机迫使我国加快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内部结构的优化,若不抓住这个难得的时机理顺能源价格、税收体系,我国在接下来的时期里,将被继续锁定在高能耗、高污染、高碳排放的困局中。强化能源税收的作用,理顺煤炭等化石能源的价格体系,是我国实现整个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
多位业内专家认为,征收能源税作为一种抑制能源需求非常有效的办法,已经势在必行。但他们对能源税推出具体时间表不乐观。原因之一是,作为能源税的一种,燃油税改革历经14年依然难产。
难助经济打“绿色牌”
近日,国家发改委能源所能源系统分析和市场分析研究中心主任姜克隽透露,关于能源税的研究报告已经完成,该研究从定量和定性两个层面对征收能源税可能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进行分析,其结论显示,征收能源税对未来能源需求的抑制作用非常明显,而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有限。
姜克隽在其最近一篇题为《能源税不会影响中国经济发展》文章中表示,在目前的发展形势下,征收能源税作为一种抑制能源需求非常有效的办法,已经势在必行,而且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促进中国的经济更健康的发展。
“中国要实现20%的节能目标,就要用足财政、税收、价格和金融四大经济杠杆,而在税收杠杆中,中国需要研究设立能源税,尽快开征燃油税。”国家发改委能源所研究员周伏秋曾公开表示。
国家发改委能源所的分析结果显示,征收能源税对中国未来能源需求的抑制作用非常明显。当税率为50元/吨标煤时,能源需求量将下降6.3%,约节能1.26亿吨标煤,税率为120元/吨标煤时,能源需求量将下降16.2%,约节能4亿吨标煤。
假设2010年开始征收能源税,税率为50元/吨标煤,与不征税相比,GDP损失为0.4%。这主要是由于能源价格的上升导致了对有关经济部门的抑制作用和能源产业产值下降。
但是,这些数据没有充分考虑中国减少进口对经济的促进作用,以及减少国内对能源产业的投资而增加对一些新兴产业投资所带来的替代效应。如果同时考虑到中国能源系统快速发展带来的社会成本,主要包括能源安全成本、扩大国际市场所引发的成本、环境成本等,征收能源税的效果将更为明显。
从国际经验来看,能源税的征收,主要有两个目的,一个是为了调整能源使用结构,通过价格杠杆抑制能源需求的过快增长,另外就是,能源税的征收客观会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并将以此来扩大国家在节能领域的投入。
但是,中国与其它实行能源税的国家很大的不同是,中国的能源领域的市场化改革还不完善,能源价格并非按照市场化原则来确定。
所以,有学者认为,在完成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之前实行能源税意义不大。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世界经济形势分析室主任倪建军分析说,目前,国内能源价格因国际能源价格持续保持高位,确实面临着上行的压力,在此情况下,需要考察的是,需要一种怎样的路径选择来实现这一价格上行的调整,“从长远来看,应该选择一种可以使油价具有更大浮动性的路径,也就是推动能源价格的市场化改革”。
倪建军认为,“如果没有能源领域的市场化改革,仅仅通过征收能源税来实现价格的上涨,和直接由国家发改委通过行政手段调高能源价格没有本质区别”,“目前,我国能源领域所面临的的问题绝不仅仅是能源价格调整的问题,能源领域市场竞争主体的培育和竞争机制的建设都还不完善”。
对此,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博士后管清友表示认同,“一旦能源税的征收成为现实,与之相对应的是,能源价格的形成机制必然由目前的行政管制向市场化转变,”否则,征收能源税意义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