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社生
黄马褂本来只是清代官服的一种。清昭连《啸亭续录·黄马褂定制》中说:“凡领侍卫内大臣,御前大臣,侍卫,乾清门侍卫,外班侍卫,班领,护军统领,前引十大臣,皆服黄马褂。”为什么侍卫穿马褂?因为马褂衣长只及股,袖长至肘。行动起来利索。为什么后来唯独清朝能将“黄马褂”这个符号普及到“文武百官”?是因为清朝好这个。说到底清朝是“枪杆子里出政权”。
伊藤博文说,一枪等于打掉了日本一个师
1894年9月16日平壤失守,次日翁同稣抨击:“合肥(李鸿章)事事落后。不得谓非贻误。”光绪皇帝一气之下,给李鸿章予以“拔去三眼花翎,褫去黄马褂”的处分。这相当于现在的“行政记大过”处分。“戴罪立功”的李鸿章后来还是没打赢仗,黄海海战爆发后,北洋舰队全军覆没,让人家从海陆两路夹击攻占了辽东,威胁京畿。
甲午战败后,清朝政府派代表赴日本谈判,日本不予接待。1895年2月12日慈禧看了美国驻华公使田贝转来的东京来信,说:“所指自是李某,即著伊去,一切开复。即令来京请训。”2月13日,光绪谕令李鸿章“作为头等全权大臣,与日本商定和约”,“赏还翎顶、黄马褂,开复革留处分”。
熟悉清国人传统习惯和思维方式的人指出,“虽然朝廷颁布了禁止李鸿章再穿黄马褂的命令,但并没有同时撤销任命他为帝国军队统帅的圣旨。虽然李只能穿他的普通官服,但这并不妨碍他继续做清军统帅。如此看来,黄马褂的回收只不过是个警戒,希望这位帝国司令警惕,在抗击日本军队时必须有上好的表现。如果成功了,他可以指望重获黄马褂的殊荣,这无疑将是对他丰功伟绩的最高奖赏;但如果失败了,等待着他的可能是割掉他的马尾辫子甚至砍掉脑袋。”
差一点掉脑袋的败将李鸿章来到日本马关的春帆楼和伊藤博文“媾和”谈判。
1895年3月24日下午4时,第三轮谈判结束过后,满腹心事的李鸿章步出春帆楼。坐轿子返回驿馆。谁知。就在李鸿章乘坐的轿子快到驿馆时,人群中突然窜出日本浪人小山丰太郎,朝李鸿章脸上就是一枪。李鸿章左颊中弹。血染黄马褂,倒在血泊之中。迷迷糊糊中,他还不忘叮嘱随员。将换下来的黄马褂血衣保存下来,要求不要洗掉血迹。然后一声长叹:“此血可以报国矣!”
今天,在合肥大兴集李鸿章享堂的正殿内,有一个紫檀木制成的玻璃橱,玻璃橱中陈列着一件染满暗黑血迹的李鸿章黄马褂,应该就是马关的这件。
小山丰太郎用的可能是土枪吧,威力不够大。李鸿章中的这一枪,子弹正好嵌在左眼下方一寸的位置。子弹虽然留在了体内,但并没有伤及眼睛。李鸿章不让取出来,俄国医生也坚持不取。一是老先生时年七十三,一动不如一静。二是老先生可能希望留下这个让伊藤博文揪心的“罪证”,和日本人做“有理、有节的斗争”。果然,一颗子弹换回一万万两白银,最后理亏的日本人要价从三万万两降到两万万两。这“一枪”甚至还引来了俄罗斯、法国、德国对日本掠夺辽东的联合干预。在他们的压力下,特别是俄罗斯有意无意地在远东作调兵姿态,吓得日本不得不接受中国三千万两白银的“补偿”,放弃了辽东。毕竟日本打败清国后,自己也累得只剩一口气了。
纽约50万人争睹黄马褂
李鸿章血染风采的这档子事儿,欧美的报纸都有实时的详细报道。李鸿章和“yellow jaeket”(黄马褂)多次上了他们的版面。
他的黄马褂、三眼花翎得而复失、失而复得,而且还有一股子血腥味,这些让西方读者浮想联翩:原来,在那个遥远的东方国家,一个将军打败了,只要脱去他的黄马褂,就等于责罚了他。当黄马褂被重新还回,就意味着一个官员重新被信任。原来血袍可以“报国”。
美国记者在莫斯科报道沙皇尼古拉二世加冕典礼的时候,特别指出:“中国皇帝的特使穿着满人的黄马褂,头上插着美丽的孔雀羽毛。给热闹的大街增添了令人难忘的画面。”
如今穿黄马褂的人要来他们这里访问了。
《纽约时报》1896年8月23日从英国发回的新闻中用了一个醒目的标题:《李鸿章已经起航了!》f也就是说“终于等到了!”就这几个字把美国人等不急了的心态全表达出来了。)报道的副题是:《这位伟大的中国政治家现在正在去美国的路上!》
新闻报道中也提到了“那件著名的黄马褂”。
黄马褂本身比李鸿章还要出风头,所以,1896年8月28日,当李鸿章踏上纽约时,成千上万的美国人走上街头欢迎他。纽约警方说当天欢迎人数在50万左右。估计相当大一部分人是来看“那件著名的黄马褂”。
美国国会图书馆编辑的《美国故事》中有这样一段描写:“当李鸿章1896年8月到美国访问时,美国人列队街头,欢呼声一片,大家都希望能一窥这个重要访客和他那件著名的黄马褂。儿童们用黄色丝带将自己的自行车打扮得漂漂亮亮,以期引起这位贵客的注意。”
李鸿章的黄马褂《纽约时报》说得最仔细。《纽约时报》在1896年8月29日的报道中称:“卢杰将军与李总督通过翻译在作寒暄的时间,是仔细研究总督外表服饰的绝好时机。李穿着著名的黄马褂,这种马褂有点像披肩,看不出有什么实际的用途。马褂里面是深蓝色的织锦软绸外套,再里面穿着深红色的袍服,上面凹印着许多暗花的纹饰。他穿了一双白色厚底靴,把人的个子垫高了许多,戴的帽子是现已不再时兴的清朝官帽,从上到下往里收束,露出刮得光亮的头皮,只剩下黑色的一小片。帽子后面垂吊着用丝带束编至膝的长辫。帽檐是黑色的,帽冠镶着金边,用灯芯绒制作的软织物从顶戴内向外披散出来。顶戴的正中有一个宝石钮扣,顶戴上还斜插了一根三眼花翎,在他的右手小指上戴了一颗光彩耀眼的钻戒。”
“其他成员由于官阶不同,他们服饰的花色也不同。穿戴各异。有的人顶戴上斜插一眼花翎,有的则什么也没插。”
感谢《纽约时报》这种近似于小说的描写。不说别的,这至少为我们留下了不少史料。按照咱们专家的话说:为我国清代纺织史、织造史、绣花史、印染史和服装史留下了颇有价值的史料。再者,美国记者的观察力不错,细节处经得起岁月的推敲。而且视角独特:看到李鸿章的黄马褂首先想到的是实用性。另外,弱弱地问一句,中堂大人也不怕热?8月下旬,纽约有时会达到华氏近百度(摄氏38至39度,大约相当于同时间的北京天气)。老先生黄马褂里穿得不少,仅记者看到的就有两套,而且是密不透风的长袍,里面应该还有呢。总之,那会儿一没有电风扇,二没有空调,想来也没有一个像埃及那样扇扇子的侍从。否则,这位爱细节描写的记者,一定会写上。查了一下清朝黄马褂的着装规定,发现李鸿章的这身穿着打扮和朝廷的要求,竟没差多少!能不能这样看,李鸿章怕不怕热?怕热,但是人家讲职业道德。为了大清国的“风度”人家不要温度。战高温斗寒暑,心中只有一句话:“外事无小事,事事是大事”。难怪人家说他是“中国外交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