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于2007年3月底的四川金堂县植保专业合作社在代市镇和邻近乡镇受到群众越来越多的信赖和欢迎,村民们高兴地称其为庄稼的“田保姆”。
合作社理事长曾传建是代市镇从事病虫害防治长达33年的农技人员。他对群众防治病虫害不能抓住关键时期、不能正确使用药物和剂量等,一直很忧心:“不但没达到防治病虫害的效果,还影响了作物品质。”
“如果能成立一个合作社,对农作物实行‘统防统治,就解决了病虫害防治中长期存在的问题。”2007年3月28日,他与代市镇金堂、白店4名村干部合伙,每人出资2000元,建立起了专门的植保合作社。
合作社成立之初,便与金堂、白店、五桥、龙山、偏马、卫桥等6个村的3830户农户签订了玉米、小麦、油菜、水稻等农作物的统防统治合同。按照“微利有偿服务”和“先防治,后收费”的原则,合作社加强对病虫害发生的科学监测,在将病虫害发生情况通报给村民后,及时组织人力、机具和药物进行统一防治,并做好成本核算、登记,村民到年底再根据防治效果将防治费用交到合作社。
曾传建介绍,实行统防统治,667平方米地每年可为农户节省劳力3~4个、所用农药价格比单独防治低3~8元,每年可为农户节省资金98~131元。同时还提高了防治效果,减少了农药对人体和作物的污染。
代市镇卫桥村6组水稻种植大户廖仁志感受颇深。他家去年种了8000平方米(12亩)水稻,如果自己防病冶虫,仅购农药就要花200多元,而由合作社实行统防统治,农药钱和劳务费一共才花140多元,同时667平方米还增产20~30千克。
合作社在为群众提供统防统治的同时,还得为自己的发展着想。在让广大农户“获利”的同时,也要让股东“有利可图”,合作社才能够发展壮大,才能更好地为农民服务。
曾传建算了一笔账,如果仅靠统防统治中的“微利服务”,合作社很难生存下去。以水稻防治为例,与合作社签订服务合同的农户每667平方米交服务费2元(主要用于机手工资、机械维修和燃油费),所用农药价格略高于成本价,而没有与合作社签订服务合同的农户667平方米服务费也仅有4元钱,这样算下来合作社就没有什么赚头。
在实行“微利有偿”服务的同时,要使合作社股东的积极性不受到影响,合作社经营起了肥料、种子、农膜等农用物资,同时向农户提供机耕服务。合作社向农户承诺:凡在合作社购买的农资,价格比市场价低10~15个百分点,并且质量可靠,不向农户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对肥料这样的物资还送货上门。农户在放心购买低价农资的同时,还节省了往返车费、运输费。
因为植保合作社提供的统防统治效果明显,并且减少了农户病虫害防治的开支,合作社的服务范围得到了拓展。除代市镇49个村外,还包括邻近的虎城、护安、白市以及华蓥市禄市镇的农户都纷纷前来邀请合作社为其提供病虫害防治服务。2007年至2008年,合作社在服务农户过程中,共为农户送去农用物资8144.15吨,有偿服务销售额达968.29万元;统防统治200多公顷,有偿服务收入16.61万元;机耕770多公顷,有偿服务25.65万元。两年服务总收入1010.55万元,服务支出999.44万元,盈利11.11万元。加上今年上半年实现纯利润6.67万元,合作社目前共获利17.78万元。■ (四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