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英
一、人民法院工作存在的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全省法院坚持法院自身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相互促进,通过司法事业的发展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
调可持续发展,在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实现全省法院的更大发展;坚持统筹兼顾,科学设计、安排和推进各项工作,做到审判、队伍和改革一起抓,内部运行机制和外部司法环境一起建,当前工作和长远建设一起推进,在各方面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但通过调查研究表明,全省法院工作仍存在一些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在司法理念方面。主要表现为司法观念陈旧,服务保障大局观念、保障人权观念、以人为本保障民生观念、尊崇法律观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观念及和谐司法观念认识得不深,结合得不紧,树立得不牢。
(二)在司法能力方面。主要表现为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在编法官素质参差不齐,高素质法官的比例还比较低。
(三)在体制机制方面。主要表现为现行司法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水平与公正高效权威司法的要求不完全适应,与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不适应,责权不明、管理不严、监督不力等方面的问题仍程度不同地存在。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主要表现为有一些党员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党性观念淡化,党纪意识淡薄。
(五)在基层基础建设方面。主要表现为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整体建设仍较为薄弱,与审判工作需要不完全适应,制约了司法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六)在领导班子建设方面。主要表现在一些领导干部缺乏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作风漂浮、管理松弛,没有发挥应有的领导作用、管理作用和表率作用。
二、人民法院工作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问题的原因分析
对于调研发现的各种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经认真分析认为,既有客观方面的因素,也有主观方面的因素。
客观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的挑战更加严峻。当前,我国正处于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的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的阶段性特征,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挑战。二是人民群众对公正高效司法的要求和期待更加强烈。三是保障机制不健全制约着人民法院职能的有效发挥。四是人民法院外部司法环境仍有待进一步改善。在各级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下,目前全省法院的司法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阻力。
主观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对科学发展观理解得不够深透、把握得不够全面。二是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法院司法实践的自觉性和能力不强。三是思想解放的力度不够、开拓创新的劲头不足。四是在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上不够有力。
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谋划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
在找准问题、分析原因的基础上,省高级法院围绕服务保障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谋划下步工作思路,研究确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认真贯彻“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全面落实人民法院“六个坚持、六个确保”的工作思路,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下转16页)(上接4页)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推进工作,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和司法理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和审判人员纪律作风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实现理念正确、司法公正、执行高效、队伍廉洁的目标要求,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在审判工作中要做到“四个更加注重”:一是更加注重推动发展;二是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和谐;三是更加注重保障民生;四是更加注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在工作方式上要坚持“五个统筹兼顾”:一是统筹兼顾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二是统筹兼顾依法判决与诉讼调解;三是统筹兼顾刑事被告人的人权保障与被害人的权益保障;四是统筹兼顾依法独立审判与接受监督;五是统筹兼顾司法工作专业性与坚持群众路线。重点要在努力实现“六个新”上下工夫:
(一)在解放思想、统一认识上要有新理念。找准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的着力点和结合点,着力服务科学发展,着力落实司法为民,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实现科学发展观在审判工作上的贯彻落实。
(二)在落实司法为民上要有新举措。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出发,进一步研究落实司法为民的有效措施,力求在改进工作作风上有新起色,在规范司法行为上有新进展,在提高司法能力上有新作为,让人民群众看到人民法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的新成效。
(三)在破解体制机制难题上要有新进展。按照“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坚持群众路线”的要求,继续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要做好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法院队伍建设和司法保障体制等专题调研与论证。要继续推进审判和执行公开制度改革,积极推动利用专网视频系统办理刑事案件,积极探索民商事裁判文书网上发布和执行案件信息网上查询制度,加快案件信息查询与监督系统的建设,建立更加合理、及时、透明、有效、科学的审判公开和社会评价制度。
(四)在执法办案水平上要有新提高。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四个更加注重”、“五个统筹兼顾”的要求,不断强化司法职能,以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最大程度地保证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
(五)在队伍建设上要有新进步。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当前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意见》,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作为组织保证,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六)在机关建设上要有新突破。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找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关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找出影响和制约机关建设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找出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剖析,切实加以整改,保证学习实践活动真正在解决突出问题上求突破、见成效。□
(编辑/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