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国交通法规有了新规定,司机如在公共场所有侮辱性动作或言语将遭到重罚。德国希望用重罚来改掉司机们的恶习。
据9日出版的最新一期《全德汽车俱乐部(ADAC)杂志》报道,新法规规定,司机如果说侮辱性言语,如“木头脑袋”,将被罚750欧元,而如果说“下流的混蛋”、“老母猪”等语言将被罚2500欧元。侮辱警察的处罚尤其严厉,其中也包括间接的侮辱:比如,如果司机对警察说:“我真是想叫您一声混蛋”,那恐怕要付出800欧元的代价。而如果司机使用的是“我真是想叫你一声混蛋”就会“罪加一等”,罚款1600欧元。根据交规处罚条例第185条,骂脏话的司机情节严重者将被拘留。同时,肢体侮辱也面临处罚,如伸舌头、用手指指自己脑袋(意为对方精神有问题)各罚150欧元和750欧元。在行驶中,司机如果向别人竖中指将面临600到4000欧元的罚款。
关于侮辱性言语和动作的界定,目前德国还没有固定的标准。此外,根据不同地区对一些俚语的不同理解,罚款亦可酌情处理。▲(本文英文译稿见11月11日环球时报英文版第4版)
本报驻德国特约记者 青木
德国严惩司机侮辱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