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设在比利时的智库“欧洲国际政治经济中心”日前发表研究报告,敦促世贸组织(WTO)对各国审查互联网的做法进行制裁。报告称,一些国家对互联网进行审查的做法已经违反了WTO的规定。对此,清华大学学者何茂春10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互联网涉及安全、宗教、风俗、文化等领域,是一种敏感的信息服务手段,对其进行审查是有必要并且完全合法的。WTO没有所谓审查互联网就是违背规定的说法。
这篇题为“打击数字保护主义”的报告共有19页,由该智库的两名学者欣德利和马克拉马撰写。报告认为,很多WTO成员从政治、道德和商业因素出发对互联网进行全面审查,WTO应该对这种行为进行限制,迫使成员采用“选择性过滤措施”。报告认为,“WTO成员在法律层面上有义务允许跨国互联网服务的自由往来”。
报告举例说,很多国家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互联网审查。“在古巴,所有未经授权访问互联网的行为均为非法,很多西方国家则限制访问儿童色情网站。”报告还进一步将矛头指向中国,一共50次提到中国,指责中国的互联网审查体系是“最发达和渗透力最强的”,“中国的防火墙封锁了至少1.8万个外国网站。政府不仅监控互联网,还对进出国境的手机短信进行监控。境内网站虽没有被封锁,但受到执法部门审查,随时可能被关闭”。
报告认为,搜索引擎是互联网封锁的“出头鸟”。外国搜索引擎因为拒绝合作被多次关闭,而中国的搜索引擎因为配合得以正常服务。“互联网审查给外国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2002年谷歌在中国的搜索市场占有率为24%,百度只有3%。2008年底,百度占有率达到65%,谷歌却萎缩到19%”。
报告毫不掩饰地提出了多个对付中国的建议,称只要处置得当,WTO委员会就可以裁决中国做法违法。“根据联合国中央产品临时分类,包括搜索引擎在内的大多数互联网服务可以被归入网上处理业务。这一条款对中国也有效。”报告鼓动其他WTO成员拿出中国的入世承诺逐条对照,要求其兑现,并称,“虽然通过WTO来限制互联网审查代价昂贵,但有可能逼迫一些国家从全面封锁改成有选择性过滤”。
清华大学经济外交研究中心教授何茂春10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说:“据我所知,在世贸组织的规定中,有一条是开放与互联网相关的信息,但如何开放并没有具体说明。而且自由贸易的规则是有条件、有例外的。互联网涉及安全、宗教多个领域,作为信息服务的手段又比较敏感,再加上世贸组织的规定不够完整、不够明确,这些都表明西方智库的指责毫无根据。对于这种指责,我们完全可以解释清楚,中国对互联网的审查有必要且完全合法。”
根据专家介绍,多国都对互联网实施一定的过滤和审查,比如日本实施《青少年网络环境整备法》;德国在图书馆、学校、政府等各种机构的电脑上都装有色情过滤软件;美国国会一直积极推动消除网络不良信息,近年陆续制定了《传播净化法案》、《儿童在线保护法案》等。
何茂春告诉记者,我们赞成完善对互联网的相关规定,这是一件好事,但不一定只满足一方的要求,应当考虑多方的意见,中国在这方面也有自己的话语权。▲
本报驻美国特派记者 管克江 本报记者 王跃西
自称打击“数字保护主义” 中国和古巴被列为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