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佳媚
摘要:《一条未走的路》是罗伯特·弗罗斯特最受读者喜爱的诗篇之一。诗中描绘的虽是路的选择,但却喻示着人生的抉择。路的形象代替了选择的内容,引导着读者去填充其中的内容,体会自我的生活和选择的意义。
关键词:选择;未走的路;弗罗斯特
罗伯特·弗罗斯特 (Robert Frost,1874—1963) 是美国20世纪最负盛名的诗人之一。在诗歌创作手法上,与同时代大多数诗人截然不同。他不进行诗歌形式的试验与改革,而是用日常聊天的语调建立他的诗行。他的诗语言平易,画面清新,意境深邃。大多表现了日常生活的哲理,有很丰富的内涵,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一条未走的路》(The Road Not Taken)就是其中一首家喻户晓,广受喜爱的作品。
《一条未走的路》收录于弗罗斯特1916年发表的诗集《山间》(Mountain Interval), 风格自然清新,意义深远。行人眼前望去,林中有岔路两条,必得选择其一,一幅平常的景象。诗人以其灵敏的触感在林中岔路前捕捉心灵的印象。用淡淡的诗句,把萦回脑际的思考揉进朴实无华的景物描写,浅浅吟来,自然亲切,耐人寻味,具有陶醉的诗意。人的一生,犹在旅途,常常会遇到许多需要抉择的时候。我们的面前摆着两条或更多的路,看上去都差不多,各有各的吸引人之处,而我们只能选择其中的一条。这时的我们犹豫、思考、张望、比较、决定,面对只能舍一就一的选择流露出自然的叹息。通过路的选择这一极度平常却又活生生的现实体验,弗罗斯特把选择前后人们的内心冲突表现的淋漓尽致。路的选择谕示了人生的选择,蕴含深刻,意味无穷。
“深黄的林子里有两条岔开的路,
很遗憾,我,一个过路人,
没法同时踏上两条征途。
伫立好久,我向一条路远远望去,
直到它打弯,视线被灌木丛挡住。”
行人长时间驻足观望在岔路口,必选其一。鱼与熊掌不可得兼,行人在驻足权衡。在人生旅途中会遇到无数的选择,在选择面前,有人彷徨,有人痛苦。如果这两条路截然不同,选择就变得容易起来。然而难就难在两者都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如果行人的目的很明确,选择也会变得简单,可是一眼望去,不知哪里才是路的尽头。现实之中,人在关键的十字路口徘徊犹豫也是因为找不到目标,看不清方向。
“于是我选了另一条,不比那条差,
也许我还能说出更好的理由,
因为它绿草茸茸,等待人去践踏—— ”
而诗人选择的是“另一条路”,因为它“绿草茸茸(grassy)”,“等待人去践踏(want wear)”。想象可知,林中的路绿草茵茵,没有多少人走这条路。诗人执意走自己选择的路,由此看出诗人不随波逐流,经过理智的思考,坚定方向,勇于开拓自己的人生之路,而这个选择决定了他的整个前途。弗罗斯特本人的创作历程也如同诗中所描绘的一般,“选了另一条,不比那条差,也许我还能说出更好的理由”,在当时总是拿高雅、圆熟、不着边际的铺张卖弄等作为诗歌标准的美国,弗罗斯特声称满足于用“旧形式表达新内容”,走了一条与其他现代派诗人完全不同的道路,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但他最终征服了美国的千千万万的普通民众,他的书成了历久不衰的畅销诗集。连起初认为他的诗歌“很乏味,而乏味的东西叫人读不下去”的艾略特,后来也不得不承认他“也许是当今英美诗人中最卓越、最优秀的一位了”。
“那天早晨,有两条路,相差无几,
都埋在还没被踩过的落叶底下。
啊,我把那第一条路留给另一天!
可我知道,一条路又接上另一条,
将来能否重回旧地,这就难言。”
“隔了多少岁月,流逝了多少时光,
我将叹一口气,提起当年的旧事:
林子里有两条路,朝着两个方向,
而我——我走上一条更少人迹的路,
于是带来完全不同的一番景象。”
选择是要付出代价的,诗人选择了林中一条“绿草茸茸”的路,就付出了不能选择 “直到它打弯,视线被灌木丛挡住”的另一条路作为代价。人生行程万里,常常是一去不复返!当然,选择任何一条路都意味着已放弃另一条路为代价,任何的选择都有失有得。道路一旦选择,由于他曲径绵延无尽头,只有沿着它坚定地走下去,直到人生旅途的终点。走在既定的路上,不免时而会想到那条未走的路,遗憾的是想要回头再走另一条路已是不可能。人的一生原是不断的做出选择,不断有所得,有所失,不同的选择带来不同的一番景象。偶然和机遇,通过自己的选择,造就了一个我,同时又抛弃了另一个我。于是我们感叹着那一条未走的路和那个未实现的我,当我们回忆以往时,不知会有多少人发出这样轻轻的叹息,留下一丝淡淡的哀愁。
路, 是永恒的主题,是创作灵感源泉的一种。以景写理,借景抒情,自古亦然。以路与人生,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民族都不乏其人。屈原曾叹:“欲少留此灵琐兮,日忽忽其将暮……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里写的是路长日暮的预警,“路”乃人生之路;“暮”是年岁之暮。说明时不我待,人生之路的漫长与艰难。李白有云:“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指的是路的曲折。路之曲,之长,之迷,之歧为诗人长久叹咏,路之为题,所从来者至深远,延至弥久而不废。而弗罗斯特在《一条未走的路》中阐明的路的选择,每个人都能在这首诗中找到自己的人生体验,理解其中的这里内容。人的生活本身就是有选择串成的长链,不同的选择必然造成差异。这种差异则产生幸运与不幸、快乐与痛苦、希望与绝望的区别。在诗人对选择的艺术描绘中,读者会感到内心的触动,引发深深的思索,从而审视自己的生活道路。
《一条未走的路》这首诗的主题可解释在多种方面,或言心灵状态,或言人生事业及情感的选择,如此种种,都能在诗行中找到根据。弗罗斯特本人的创作历程也如同诗中所描绘的一般,“林子里有两条路,朝着两个方向, 而我——我走上一条更少人迹的路,于是带来完全不同的一番景象。”在当时总是拿高雅、圆熟、不着边际的铺张卖弄等作为诗歌标准的美国,弗罗斯特声称满足于用“旧形式表达新内容”,走了一条与其他现代派诗人完全不同的道路,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但他最终征服了美国的千千万万的普通民众,他的书成了历久不衰的畅销诗集。连起初认为他的诗歌“很乏味,而乏味的东西叫人读不下去”的艾略特,后来也不得不承认他“也许是当今英美诗人中最卓越、最优秀的一位了”。在这首诗中,弗罗斯特的巧妙之处在于:他描绘的仅仅是路的选择,而两条路的形象代替了选择的内容,使得这首诗具有内涵的开放性。正如考克斯所说:“诗的本身是不完整的,不能充分说明自身”,而读者“将会被这首诗拽入类似的心境。”这首诗犹如一个巨大的构架,其中的内容有待于读者去填充,在其中体会自己的生活。 这正是弗罗斯特以其《一条未走的路》告诉我们的选择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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