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稿日期]2008-12-27
[作者简介] 孙志洁(1968-),商丘职业技术学院经贸系副教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农业经济与管理。
[摘 要]新准则的发布标志着我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在许多方面,有了很大的突破。但是,在使用过程中,笔者对有的规则有些疑惑之处,本文就以企业长期借款利息计提的账务核算为例加以探讨。
[关键词]长期借款;应付利息;会计分录;偿付方式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09.17.014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09)17-0039-02
一、新旧准则下企业长期借款利息计提的不同账务处理
财政部2006年发布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内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这套准则已于2007年1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实施。该准则的起点较高,并且具有前瞻性,在许多方面,如企业合并、会计计量等方面有了很大的突破。但是,对企业长期借款利息计提的账务核算,笔者有些疑惑之处,现提出来共同探讨。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1] 。
新准则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构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借款利息计提的账务处理,原来记入 “长期借款” 账户的贷方核算,现在人们大都是在“应付利息”账户核算。也就是说:“应付利息”账户不仅核算短期借款利息,还核算长期借款利息。
(一)新准则下企业长期借款利息计提的账务处理
例如:A企业于2006年11月30日从银行借入资金4 000 000元,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84%(到期一次还本付息)。A企业于2006年12月31日计提长期借款利息。A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2] :
(1)长期借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28 000
贷:应付利息28 000
2006年12月31日计提的长期借款利息=4 000 000×84%÷12 =28 000(元)
2007年1月至2009年10月每月末预提利息分录同上。
2009年11月30日,A企业偿还该笔银行借款本息时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2)归还长期借款:
借:财务费用28 000
长期借款——本金4 000 000
应付利息980 000
贷:银行存款5 008 000
如果上面的业务,没有说是专项借款的话,那么,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中级会计实务”的第290页【例14—19】中,为建造办公楼的长期专项借款也是类似的账务处理,每年末计提利息时,贷记“应付利息”账户[3] 。
(二)旧准则下企业长期借款利息计提的账务处理
如上例,在旧准则下企业长期借款利息计提的账务处理如下:
企业于2006年12月31日计提长期借款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28 000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28 000
2006年12月31日计提的长期借款利息=4 000 000×84%÷12 =28 000(元)。
2007年1月至2009年10月每月末预提利息分录同上。
2009年11月30日,企业偿还该笔银行借款本息时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28 000
长期借款——本金4 000 000
——应计利息980 000
贷:银行存款5 008 000
二、其他文献对新准则下企业长期借款利息计提的账务处理的解释
1.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与运用》一书的主要会计分录举例中是这样解释的[4]:
(1)记录发生在固定资产构建过程中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辅助费用)
预提费用(一般借款利息)
长期借款(专门借款利息、外币借款利息及汇兑差额)
(2)记录发生在存货生产过程中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借:生产成本
贷:银行存款(辅助费用)
预提费用(一般借款利息)
长期借款(专门借款利息、外币借款利息及汇兑差额)
(3)记录发生在投资性房地产构建过程中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借:开发成本
贷:银行存款(辅助费用)
预提费用(一般借款利息)
长期借款(专门借款利息、外币借款利息及汇兑差额)
(4)记录不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长期借款
2薄缎缕笠祷峒谱荚蛞滴癫僮魇植帷芬皇橹薪馐臀[5] :
(1)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借款的利息费用:
借:1604 在建工程
或 5101制造费用
或 6603财务费用
或 5301研发支出
贷:2501长期借款——应计利息(还本付息方式)
或2231应付利息(按年付息方式)
2501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2)归还长期借款本金及利息
借:2501长期借款 ——本金
——应计利息
或 2231应付利息
贷:1002银行存款
长期借款利息计提的账务处理,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使很多版本甚至是比较权威性的著作,解释不一,导致学习者和运用者产生了很多疑惑。
三、合理计提企业长期借款利息核算的浅见
长期借款的偿付方式有分期支付和到期一次支付,第一年预提的应付利息费用,需两年、三年或更多年以后才能偿还,应属于长期负债,而记入“应付利息”账户核算,“应付利息”账户应属于流动负债,一个应属于长期负债的业务记入流动负债账户,这合理吗?再者,新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会计科目取消了“预提费用”科目,而“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与运用”一书中还在运用该科目,这时的“预提费用”科目,是否用“应付利息” 科目更为合适?计提长期借款利息时,若记入“应付利息”账户核算,笔者认为应将长期借款的偿付方式规定为每月或每年支付利息到期还本较为合理。
在现行的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中,长期借款利息计提的账务处理比较混乱,本文旨在对此进行探讨,以求权威人士给出统一的、更为合理的答案。
主要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逼笠祷峒谱荚騕S].2006豹
[2]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背跫痘峒剖滴馵M] 北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豹
[3]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敝屑痘峒剖滴馵M] 北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豹
[4] 企业会计准则编审委员会逼笠祷峒谱荚蚪步庥朐擞肹M] 鄙虾:立信会计出版社,2006豹
[5] 陈丽花毙缕笠祷峒谱荚蛞滴癫僮魇植醄M] 北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