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压力下的“税务新政”

2009-10-27 10:22徐正辉
南风窗 2009年20期
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计税稽查

徐正辉

年年都查税,今年特别猛。国税总局关于税收方面的函件像雪片一阵自4月以来刮向全国,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正遭受国税总局全方位立体化的“算计”。

位于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县一栋与周围破旧的家庭作坊式工厂迥异的小楼里,30多岁的老板肖刚显得心烦不已——他和兄弟三人几年前共同创建的家族企业,过去红红火火,可是今年上半年的销售收入同比出现了大幅下降,但税务部门却对他家今年的缴税任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比去年上缴更多的税。

“今年没赚到钱,我到哪儿搞那么多的钱啊,都说要给企业减负,可是我们并没有感觉到。”作为河北广浩管件有限公司总经理,一副农民模样的肖刚显得无可奈何,他告诉记者,“税务部门让我们先把以后的钱提前交了,因为他们也有任务,必须要完成,听说税务部门的任务也有所增长,所以就找一些县里面的主要企业,让每家负责一部分。”

遇到类似情况的远不止肖刚一个人,越来越多的人感觉到这种压力。

自从中央去年岁末做出4万亿政策刺激计划和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后,打破了过往多年的财政收支盈余。一方面是财政收入缓慢增长,一方面是积极财政导致的巨大开支,这让财政赤字逐渐抬头。

面对财政收支不平衡,国家税务总局展开了一系列行动,掀起了税收稽查风暴,同时对个税政策展开了调整。争议最大的就是停止2002年的“双薪制”计税方法,年底双薪收入将不再分别计税。

通过“税务新政”,8月份全国财政收入升至5237.47亿元,同比大幅增长了36.1%。这让前8个月全国财政收入累计达到了45909.52亿元,同比增长2.6%,这也是今年以来财政收入累计首次实现正增长。其实,1-8月财政收入“转正”的贡献与非税收入的持续攀升密不可分,此前1-7月非税收入同比增长26%。

更为严格的税收政策正在逐渐上演。

企业遭遇超级稽查风暴

9月开始,全国3000多家大企业将面临今年第三波查税风暴。7月27日,由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给各省市税务部门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中,毫不避讳制定这份文件的目的是“为进一步做好加强征管、堵漏增收工作,确保完成今年税收收入增长预期目标”。

为了确保完成今年的税收收入任务,国家税务总局将税收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省市,而这项工作在前十几年财政“不差钱”的时间里,中央和地方都没有对这些税收任务指标如此“斤斤计较”。

“斤斤计较”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对于国家税务总局而言,2009年的开端异常严峻,且这种严峻形势如影随形,挥之不去。

钱花起来如流水。由于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进行结构性减税,包括下调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及单边征收、增值税转型改革减税、对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实行低税率、减免个人所得税、对小排量汽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几次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等,财政收入大幅缩水。

考虑财政赤字不能高于3%的警戒线,国家税务总局不得不寻求“增收”的办法。从4月份开始,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国内大型企业集团进行税收自查,并进行检查。大型企业集团的税收自查范围为2005年-2007年。

为什么要先对大企业集团下手?国家税务总局对税源的分析表明,大企业集团对税收收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全国1.73%的纳税人缴纳了90%以上的税款,其中3108户大型企业纳税人缴纳了50%的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从2006年开始就注重对大型企业集团的税收检查,对银行、保险、石化、电力、邮电、通信、铁路等行业的10个大型企业进行了税收专项检查,当年查补的税款接近200亿元。从最近几年对大型企业集团进行检查的情况来看,大型企业集团在偷税漏税方面存在较大问题。

可是只是针对2005到2007年3年时间,并不能满足税务部门的要求。此后,稽查范围扩大到2008年度的税收情况,并要求企业进一步补交税。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原计划从大型企业集团税收自查中追缴200亿元税款,但从现在的不完全统计来看,补交税款已经超过了200亿元的计划,而稽查局也有意将税收自查的目标提高至300亿元。

事实上,在财政收入日渐萎缩的当下'税务总局稽查局的全年税收稽查任务也在不断加码,从年初制定的“保七争八”,即保证稽查700亿元,力争800亿元,最终增加到1000亿元。这几乎是2008年全国税务系统稽查总额513.6亿元的一倍。

这场稽查风暴对象是全国近百家大型企业集团。此项工作共分两批,以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为主要检查的对象,采取的形式是由稽查局和大企业选定检查的企业,并给企业下发文件和自查提纲,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查报告并补交税款和滞纳金。

稽查风暴让许多大型企业集团颇为尴尬——许多集团希望借此机会弄清各子公司的税收情况,却又担心各分支机构上报的问题太多。

通过这场卓有成效的稽查风暴,全国财政收入大幅提升。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今年前7个月,全国税务机关共查补税款413亿元,同比增长47.9%。其中,6月、7月分别查补税款130亿元、82亿元,同比增长130%、102%。而前7个月查补的税款已占税收的1%以上。

此外,去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与公安部等16个单位组成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对发票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综合整治。今年1月至6月,全国共查处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案件8944起,查获各类非法发票3260万余份;查处违法受票企业10783户,挽回税收损失5.6亿元。

许多迹象显示在财政收支压力下,税务部门加大了征税力度,稽查风暴还在进一步延续。

个人面临全方位算计

如果说这场肇始于4月份的稽查风暴是为了提高财政收入,而让普通老百姓拍手称快的话,那么另一场针对个人的税务新政,却让普通老百姓难以接受。

8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规定停止“雙薪”所得按月薪单独计税的办法。

所谓“双薪制”的计税方法,是2002年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实行“双薪制”,即单位为其雇员多发放一个月的工资(俗称第13个月工资)制定的个人所得税征税办法。在这种计税方法下,由于“双薪”所得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计税,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适用相对较低的税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个人所得税税收负担。

在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看来,此次个税政策调整,必然会大幅度提高员工最后一个月份的纳税额。

由于很多公司将第13个月工资作为年终奖发放,这一新规无疑意味着日后白领们的年底绩效奖金将在一定程度上“缩水”。这旋即在全国掀起了轩然大波。

121号文件除了强调停止“双薪制”之外,还进一步细化了相关税务条款,如对分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董事费,以及属于财产转让所得类别的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得收入涉及的个税征收条款,进行了更加细致、严格的规范。

此外,关于董事费征税的三方面问题,其中第二条为,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有地方税务部门人员告诉记者,不少公司的高管同时兼任董事或监事,这种情况如何纳税,以前税法中的表述比较模糊。新规定将缴纳的方式变得更为严格和明确了。

为了达到今年的税收目标,对主要税种实施“各个击破”成為税务机关的选择。继实施企业所得税源调查之后,国税总局9月2日又下发《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对股权激励个税政策的若干执行问题进行了明确。根据规定,如符合优惠计税条件的股权激励所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将平摊至数个月份中分别计算个税,否则就要计入当期所得计算个税。

近日有消息称,税务机关将查大小非减持逃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已经从有关部门拿到了所有大小非的名单,并已将名单下发各地税务稽查局,要求按名单进行严查。

9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下称《函》)对基层税务机关和企业提出的涉及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印花税六大税种问题进行了明确。

《函》还规定,企业向职工发放的交通补贴、企业向职工发放的通讯补贴、企业为职工购买的人身意外险、企业年金、公司向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支付一次性补偿费、企业为职工缴付的补充医疗保险、金融保险企业开展的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个人实物,这些所得项目应在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税。

除了进一步细化征税细节外,今年以来还提高了一些特殊产品的税率。今年6月,国家上调了香烟消费税从价税率。8月1日,《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虽然该办法只是针对过去存在的税收漏洞进行了弥补,名义上并没有提高税率,却增加了国家税收。

但这只是权宜之计,中国当前应对税法进行深入的改革和进一步完善。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安体富表示,中国税法本身十分繁琐,税收立法不断变化,加之新的征管举措又不断出台,客观上增加了税务争议出现的几率。

根据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我国税收管理体制的改革研究》课题组的研究,虽然1994年以来中国建立的现行税收管理体制在实践运行中发挥了较明显的积极效应,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有些问题表现得还较为突出。

在安体富看来,中国现行税收分享体制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处理政府间税收分配关系提供了基本的制度框架,但由于这一分享体制是在中国尚缺乏完全意义上的中央和地方主体税种的情况下建立起来的,因而导致其存在着共享税收入比重过大的先天性不足,加剧了政府间税收管辖权的矛盾冲突。“中国财税体制已经到了必须改革的节点,再这样抽水机式发展下去,离民生凋敝,中小企业大面积破产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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