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迅霞
【摘要】 在神学充斥、迷信泛滥、社会风气奢靡、政治黑暗的时代。王符置生死安危于不顾,时时提倡统治者关心、爱护人民,更重要的是通过对交利相亲、重利轻义以及荣辱世俗观念的批判,极力倡导人们以义至上,重义轻利,不为利益所屈服,并希望人们能以公平、公正的态度看待问题,以推动国家的发展、社会的稳定。这就是王符的人格精神,也是他的正义精神的光辉写照。
【关键词】 东汉;王符;潜夫论;正义精神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5918(2009)03-0145-03
doi:10.3969/j.issn.1671-5918.2009.03.072本刊网址:http://www.hbxb.net
东汉是一个神学充斥、社会风气奢靡、政治黑暗的时代。王符作为东汉中后期著名的政论家、思想家,置生死安危于不顾,以激进的态度对东汉中后期的思想文化和现实社会中的腐败、奢靡、虚伪,进行揭露和批判;并且时时提倡统治者关心、爱护人民,更重要的是还表现出了更高的精神境界,就是其正义精神。
正义精神是对正义的追求与实践,是一种追求公正、公平、正直、公道、有利于社会发展的道德精神,我国古代许多思想家一直以这种道德精神激励自己。在王符的道德观中,也特别强调了这种正义精神。
在《潜夫论·慎微》 篇中,王符指出:“邪之与正,犹水与火不同原,不得并盛。”即邪恶与正义就像水与火一样不能同时存在。“正性胜,则遂重己不忍亏也”,“邪性胜,则忸怵而不忍舍也”。但是“妖不胜德,邪不伐正,天之经也”。[2]《巫列》因此,王符作为正性的代表,强烈批判了当时崇尚权贵、崇尚势利的人和混乱、浮靡的社会,强调并呼吁邪不压正是天经地义的道理,并以以身作则的精神,在当时社会起到了正义的表率作用。
王符的正义精神,主要是从他对待义利、荣辱的态度和他的人格精神中体现出来。
一、对待义利的态度
义利之争在中国古代文化史上是一个长议不衰的问题。义利问题是道德的根本问题,对义利的取舍也是检验人品的标准之一。在先秦时期,诸子百家几乎都对这一关系进行过论述,归纳起来有三种倾向:第一种是重义轻利,第二种是重利轻义,第三种是义利并重。王符对待义利的态度是属于第一种,重义轻利。
王符生活的时代,不少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择手段,趋炎附势,“言之者必族,附之者必荣”[1]《黄琼列传》,“交利相亲”[2]《交际》,“有利生亲”[2] 《交际》,财利至上。王符极力批判东汉中后期这种流俗现象,认为要改变这种现状,人们应该重视义,而轻视利。如果一味地去追求利益,只会害人,害己,并且危害社会。在利益的驱使下“徒知彼之可以利我也,而不知我之得彼,亦将为利人也。”[2]《遏利》这样造成的恶果势必是天下大乱。自古以来,上至天子,下到庶人,“蔑有好利而不亡者,好义而不彰者也。”[2]《遏利》王符又进一步历述了前代好利而亡,好义而彰的典型事例。“周厉王好专利,芮良夫谏而不入,退赋《桑柔》之诗以讽,言是大风也,必将有隧;是贪民也,必将败其类。王又不悟,故遂流死于彘。虞公屡求以失其国,公叔戌崇贿以为罪,桓魋不节饮食以见弑。此皆以货自亡,用财自灭。” [2]《遏利》周厉王、虞公、公叔戌等只因为贪图财货利益而自灭自亡。而与此相反的是感人的历史事实:“楚尹子文三为令尹,而有饥色,妻子冻馁,朝不及夕;季文子相四君,马不饩粟,妾不衣帛;子罕归玉;晏子归宅。此皆能弃利约身,故无怨于人。” [2]《遏利》更让人们敬佩的是伯夷、叔齐等仁人志士,“饿于首阳,白驹、介推遁逃于山谷,颜、原、公析因谨于郊野,守志笃固,秉节不志,宠禄不能固,威势不能移,虽有南面之尊,公侯之位,德义有殆,礼义不班,挠志如芷,负心若芬,固弗为也。是故虽有四海之主弗能与之方名,列国之君不能与之钧重;守志于一庐之内,而义溢乎九州之外;信立乎千载之上,而名传乎百世之际。” [2]《遏利》他们为了义,为了自己高尚的正义追求,不仅敢于放弃权势、荣华富贵,甚至敢于舍弃自己的生命,虽然饿死,冻死,也不为利益所折腰,以至被后人所敬佩和尊敬,美名远扬,流芳百世。这也正是左雄所说的“桀、纣贵为天子,而庸仆羞与为比者,以其无义也。夷、齐贱为匹夫,而王侯争与为伍者,以其有德也。”[1]《左雄传》王符这样不厌其烦地举例说明,也是希望以这些好利而亡、好义而彰的众所周知的典型历史事实来告诫人们,希望人们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正确处理好义利关系,并将其贯彻于治国安民的社会政治实践中。
王符认为要想改变社会风气,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提高人们的素质,像伯夷、叔齐这样的仁人志士的精神才是应该提倡和学习的。真正能得到美誉和崇敬的不是有关利益的财货、声色或权利,而是具有善行的志节和道义。人们应把志节、道义作为自己常常追求的目标。“财贿不多,衣食不赡,声色不妙,威势不行,非君子之忧也。行善不多,申道不明,节志不立,德义不彰,君子耻焉。” [2]《遏利》倡导人们崇尚道义,以义为上,以义制利,贵义贱利,重义轻利。
从王符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王符所说的义是精神范畴的正义,利是物质范畴的私利。在精神原则和物质利益发生矛盾时,应舍利取义。这种对精神原则的强调,在当时重视利益、交利相亲的社会状况下,对于扭转社会风气,培育社会公德具有积极的意义。王符极力倡导人们以义至上,重义轻利,见利思义,不为利益所屈服,无私地追求有利于人民、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正义,希望通过对正义的提倡和张扬,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来维护国家、社会的稳定;遏制人们日益膨胀的私利和权力观念,从提高人们自身修养方面制止社会的混乱现象,从而改善当时重利轻义的局面,改善混乱的社会状况,以至拯救社会、拯救国家。王符的这种呼吁和倡导,体现了他对正义的崇尚和追求,也体现了他为公去私的正义精神。
二、对待荣辱的态度
对待荣辱的态度,是反映、衡量人的道德价值的特殊道德问题。王符以前的思想家也间接地提出过荣辱的衡量标准,例如:“孔子对‘不义富贵嗤之以鼻。《春秋繁露》指出:‘今人大有义而甚无利,虽贫与贱,尚荣其行。《新语·本行篇》也说:‘贱而好德者尊,贫而有义者荣。”。[8](P14)他们把德和义作为荣辱的标准。王符在对待荣辱的态度中也表现出了他独特的思考,“论士苟定于志行”[2]《论荣》, 把志行作为荣辱的标准。
东汉中后期“官位错乱,小人谄进”[1]《李云传》,“牧守长吏,上下交竞”[1]《刘陶列传》,社会上也出现了本末倒置、名实相违的情况,随之人们对荣辱的评判标准也随着社会风俗的改变而改变。人们把出身、地位、贫富当作衡量荣辱的尺度。“今使官人虽兼桀、跖之恶,苟结驷而过士,士犹以为荣而归焉;况其实有益者乎?使处子虽苞颜、闵之贤,苟被褐而造门,人犹以为辱而恐其复来,况其实有损者乎?”[2]《交际》这样的衡量标准有利于生活在上层的达官贵族,而对生活在社会中下层的劳动人民,则没有资本和他们处在平等的地位而有一个公平的评判。王符作为低微的“庶孽”出身,使他对这种不公平的恶俗深有体会,并深恶痛绝。“安定俗鄙庶孽,而符无外家,为乡人所贱。”[1]《王符传》这样的出身,注定了他低人一等的命运,也使他在当时的社会中备受世俗的辱没,所以王符极端鄙视并深刻地批判了这种这种观念。
王符举出了许多典型的历史事例来说明问题。
他认为“夫桀、纣者,夏、殷之君王也,崇侯、恶来,天子之三公也,而犹不免于小人者,以其心行恶也。伯夷、叔齐,饿夫也,傅说胥靡,而井伯虞虏也,然世犹以为君子者,以为志节美也。”[2]《论荣》像桀、纣、崇侯、恶来虽身为君王、三公,人们反而因为他们品行恶劣,而认定他们为小人,应受到谴责和鄙视。而像伯夷、叔齐、傅说、井伯虽然地位卑微,人们仍因他们志节高尚、贫贱不移而应受到赞扬和享有美誉并引以为荣。因此,王符认为地位和荣辱的评判并没有关系。
其次,王符认为门阀的高低和荣辱也没有实质性的联系。“尧,圣父也,而丹凶傲;舜,圣子也,而叟顽恶;叔向,贤兄也,而鲋贪暴;季友,贤弟也,而庆父淫乱。” [2]《论荣》从以上的列举中可以看出,能让人们引以为荣的也可能出身卑微的家庭,而相反有权势的家庭也会生出有辱世族的险恶之人。如果以世族出身来区分荣辱的话,那么就应以凶傲的丹为荣,以贤圣的舜为辱。显然,这些都不是能让人们认同的。
再者,王符认为贫富也不能作为衡量荣辱的依据。“虽有天下不足以为重,无所用不足以为轻,处隶圉不足以为耻,抚四海不足以为荣。” [2]《论荣》
王符通过实例批驳了以上这些世俗观念,击中要害,入木三分。由此他得出结论说寡德高位之人不足以为荣,“冻馁屡空”的贫贤者也不足以为耻辱,“仁重而势轻,位蔑而义荣”。[2]《论荣》最终王符认为应该公平地把人们放在同一水平面上来衡量,以志行道德的高低作为荣辱的标准。
在对待荣辱的态度上,王符站在中下层阶级的立场上,批判了以门阀、地位、财富作为荣辱与否的错误的评判标准,希望能从一个平等层面上,从公平、公正的角度去衡量、判断一个人,使中下层的人民免遭鄙视,人人都有公平竞争的机会。追求平等、公平、公正以及光明未来的精神是正义的表现,对于下层人民来说更是道德的表现。王符的荣辱观,代表着知识分子的正直与善良。
三、王符的人格
王符的人格体现着他对正义的追求与实践。首先,据《后汉书》 记载“当涂者更相荐引,而符独耿介不同于俗,以此遂不得升进”[1]《王符传》,虽然有人引荐,而由于王符性格正直不同与俗,他甘愿不升迁,也不因有人引荐而与流俗雷同。他的这种不欲章显其名,不为权贵和利益而活,而甘愿一直以潜夫自居的正直、异端的道德精神,是对那些流俗和非正义的蔑视。其次,他敢于冒险置自己的利益于度外“讥当时失得”, “指讦时短,讨谪物情”[1]《王符传》。这使我们感受到王符身上那种坦荡、正直的人格精神。
另外,我们从皇甫规的性格中,也可以看到王符追求正义的人格精神。在《本政》篇中,王符指出“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即同类的事物容易聚集到一块,性格相仿的人,彼此投合。而我们从《后汉书·王符传》中,皇甫规对王符与因贿赂而得官的雁门太守的不同态度,就可以看出王符和皇甫规的志趣非常投合。“乡人有以货得雁门太守者,亦去职还家,书刺谒规。规卧不迎。”但当听说王符在门外时,“规素闻符名,及惊遽而起,衣不及带,屣履出迎,援符手而还,与同坐,极欢。”因此,在当时就流传着一句话,“一个两千石的大官,还不如一个褐衣大袖的书生”。之所以有这种现象发生,就是因为皇甫规因正直而看不起由于贿赂而得官的雁门太守,对于王符却因志趣相投而急忙相迎。从皇甫规对王符和雁门太守的态度可以看出,皇甫规并不是“富贵则人争附之”, “贫贱则人争去之”[2]《交际》的奸佞小人,而是一个“不随俗而雷同,不逐声而寄论”,“不忌富贵”的具有公正、正直气魄的高尚士人,并且皇甫规还是一个由于举贤良而被梁冀怀恨在心并被治过罪的正直之士。在被徵拜度辽将军时,皇甫规又从正义的角度发挥了他的道德精神,上书推荐“才略兼优”的张奂代替自己:“伏见中郎将张奂,才略兼优。宜正元帅,以从众望。若犹谓愚臣宜充军事者,愿乞冗官,以为奂副。”[1]《皇甫规列传》面对行贿、受贿的不正之风,皇甫规又表现出了正义精神。“征还拜议郎。论功当封。而中常侍徐璜、左悺欲从求货,数遣宾客就问功状,规终不答。” [1]《皇甫规列传》在处理边防的问题上,皇甫规也表现出了他的正义精神。他从公正、公道的角度出发,为人民主持公道,给腐败的官吏以沉重的打击,为羌人所信任和爱戴。在对待羌人的态度中,其他太守、督军都是倚仗权贵,不遵守法度,多杀降羌。而皇甫规却能深明大义,对那些仗势欺人的太守、督军“悉条奏其罪,或免或诛。羌人闻之,翕然反善。沈氐大豪滇昌、饥恬等十馀万口,复诣规降” [1]《皇甫规列传》。
从以上皇甫规的行为中,我们可以看出他不仅是一个不为权势和利益诱惑所动摇的具有正义感的人,而且是一个具有深明大义、能为人民主持公道的具有高尚情操的人。从王符和皇甫规的志趣相投中,我们对王符的正义精神也就窥见端倪了。
对正义的追求与实践,体现了王符对流俗的鄙视、批判和对正直、公正、平等正义精神的强调与宣扬。他极力从人的本性中挖掘正义,强调、宣扬人的道德修养,而且作用于自己的人生实践,使自己的正义精神更具鲜明的特色。由此王符的正义精神可见一斑。
王符作为一个潜夫,他的正义精神没有影响、感动统治者,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但在当时也的确起到了净化社会空气的作用,并影响了崔寔、仲长统等一代异端政治家和思想家,给了他们自觉维持正义、忠于民族国家的精神动力,在中国历史上造成了深远的影响。这种对非正义的批判,“王符及其《潜夫论》可谓开其端,以后诸人诸书则继其流而扬其绪。”[3](P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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