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秀”才当慎重

2009-10-23 05:27
新闻前哨 2009年9期
关键词:神童才艺特长

晓 方

如今媒体时常有一些“秀”才栏目——推出一些具有某种特殊才能的人物,让他们上场“秀”一把特殊的“才艺”。尤其是电视台,借助可观赏性的优势,各种“秀才”节目层出不穷。

这类节目。大多具有新奇的特点,因而吸引了众多的观众,如年初以来风靡一时的刘谦的魔术节目。还有那武功卓绝的民间高手。练就独门绝技的江湖奇人,等等,收视率自然不错。

让具有某种才能的人物矜奇炫技,展示他们的特殊才情,令观众大开眼界之余,一般还表达出了一种价值取向——或者宣传一种向上的精神,可以励志:或者显露一门精湛的技艺,可以益智:或者展示一种精彩的美感,可以欣赏。有时几种情形兼而有之,当然更是上品。

然而,有的节目所“秀”之“才”,太过另类,在他所展示的那一,最上,或许无人能及,可节目观赏性既不强,也不宜学习提倡,又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甚至给人反感。

1、“眼书”秀

某电视节目中的“眼书”就是一例。虽然屏幕上打出了“请勿模仿”的提醒字样,但是这个节目给观众带来了什么呢?表演者用眼皮拖着一支巨大的毛笔,费时1分多钟在地面的纸上写了一个巨大的“龙”字,这是艺术吗?恐怕不是。是特殊功能吗?看着表演者痛苦的神情,明显是受罪,也不像是特殊功能。那是什么呢?在笔者看来,是在人体危险的部位展示一种对痛苦的耐受力,既危险,也毫无美感可言,更无益处。少年儿童看了可能害怕,万一有的孩子好奇也学起来,后果不堪设想。这样的“才艺”,不“秀”也罢;没有这样的才能,毫无遗憾;这样的节目,社会效果并不见得好。

同样是特殊的运笔写字,有的手臂残障人士用嘴咬着毛笔写字,比起上述的所谓“眼书”。那才是真正的特殊书法人才——既写出了不错的书法,更展示了身残志不残的自强不息的精神。

2、“神童秀”

一些电视台专门开辟了展示儿童才艺的栏目,栏目设置一般都积极健康,富于童趣。来到栏目的儿童,其表现大多天真烂漫、自然可爱。展示了他们既全面发展。又具有特长个性的精神面貌。

可是有的节目。往往只顾一点,不及其余。只因那个小孩具备某方面的特长爱好,小有成绩,便推土秀场,无原则地放大:如一个9岁的小学生,打算利用课余时间写一本10万字的小说。假期中每天埋头写作达数小时。据介绍,他8岁时,写了一本2万字的神话小说,但他不满意。后来决定写一本10万字的小说。计划写完后投刊物发表。据老师介绍,这孩子成绩中上,写作成绩突出。

如果真的写了10万字,值得庆贺吗?看到那未来的作家9岁就戴上一副眼镜的样子,令人既生怜悯,又添疑惑:那稚嫩头脑怎么会产生10万字小说的写作动力?他还有那并不轻松的学校功课,他是怎么兼顾的?即使完成了10万字的写作,那“小说”又有多大的价值?是否值得用一个少年的精神、体力、健康去置换?

还有一个10岁少年。写了一本流浪日记,被一家出版商说成神童,出版了他的日记并广为宣传。这基本是出版商的商业炒作,但家长却当起了真,认定儿子一定会写出了不起的作品,拒绝让孩子进学校接受正规教育,要他呆在家里继续写作。认为这样更适合孩子的“特长”发挥。

媒体报道这类突出少年并无不当,因为它符合新闻一般要素,也还希望发现又一个少年作家乃至神童。但如果那少年被媒体的报道中的“作家愿景”牵上去下不来,结果恐怕是既破灭了作家梦幻。又荒废了正常学业,还可能损害了身体健康,几头落空。人们见多了聪明伶俐的儿童。其实也就是儿童正常的机灵可爱之处,有的不过是“小时了了”。芸芸众生中当然少不了优秀人物、特殊人才乃至天才,但是出现的概率并不高。就是这少数的突出人物,在他们成功的路上,多数还是顺其自然地接受教育,在健康成长的前提下发展特长。适当的因材施教应该提倡。但不可揠苗助长。一棵自然发育的树苗,只要阳光水分养料充足,至少能茁壮成长,如果过度地束缚修剪,很可能变成一株扭曲的盆景。媒体对青少年特长的引导。对少年“神童”、“秀”“才”的推出,尤其应该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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