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希望 舒华英
[摘要]文章介绍了主要的数字集群通信业务,分析比较了公众移动通信业务和数字集群通信业务计费模式,并在对数字集群通信业务计费模式进行分析和探讨的基础上提出了改进。
[关键词]数字集群通信业务计费模式
1引言
随着数字集群专业移动通信系统的发展,我国已有许多城市运营数字集群共网,例如福州、上海、深圳以及北京等。目前,广州市也正在规划和建设数字集群通信共网。数字集群通信在第29届奥运会指挥调度保障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数字集群通信市场将有更深入的拓展。
计费是数字集群通信网络运营商落实运营收入的必要手段。对于保证网络的成本回收和良性运营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通常。数字集群通信计费模式采用包月模式或整体打包付费模式。实质上,这两种模式都是单一计费模式。特别是随着数字集群通信商业客户市场的拓展,需要数字集群通信网络运营商改进其所运营的数字集群通信系统计费模式。
2主要的数字集群通信业务
数字集群通信网提供电信业务、承载业务和补充业务。
2.1电信业务主要的电信业务如下:
◆调度话音业务:主要包括单呼、组呼以及广播呼叫;
◆电话互联业务;
◆短数据业务:主要包括状态消息和短消息。
2.2承载业务和补充业务
主要的承载业务如下:
◆电路型数据业务:允许非保护数据最小7.2Kb/s和保护数据最小4.8kb/s。
◆分组型数据业务:使用子网相关会聚协议(SNDCP)。
补充业务分为集群类补充业务和公共类补充业务:
◆集群类补充业务:主要包括讲话方识别显示、呼叫提示、优先级呼叫、集群紧急呼叫、迟后进入、区域选择、呼叫报告、动态重组、多通话组扫描、功能号寻址、基于位置的路由、超出调度区域指示、强插强拆、环境侦听、缜密监听、调度台核查呼叫、控制转移、移动台遥毙/复活、密钥遥毁以及特设信道呼叫等。
◆公共类补充业务:包括主叫号码显示、主叫号码限制显示、被连号码识别显示、被连号码识别限制、无条件呼叫前转、遇忙呼叫前转、用户不可及时呼叫前转、无应答呼叫前转、呼叫保持、呼叫等待以及多方通话等。
3计费模式分析和比较
3.1公众移动通信业务计费模式
目前,公众移动通信系统采用以下三种计费模式:
◆基于时间或流量的计费
根据用户使用业务的时长、流量、次数等计费要素进行计费。该计费模式没有考虑网络拥塞情况,不能避开网络高峰,无法提高网络资源的利用率。同时,忽略了通信质量,无法体现计费的公平性。
◆基于内容的计费
根据业务提供的不同内容,分别制定计费策略和实施计费。
◆基于质量的计费
对于高实时性的带宽应用(例如:视频会议和多媒体流等),通过QoS协议保证服务质量,达到用户的期望值,根据服务质量的具体情况进行差异化计费。
3.2数字集群通信业务计费模式
目前,数字集群通信业务采用单一计费模式,即在用户按一定时间周期交纳固定费用之后,可以无限制地使用网络。如果用户无限制地使用网络,那么将会导致资源浪费,小额用户被迫分担大额用户的费用以及拥塞会更加频繁发生。
4数字集群通信计费模式的改进
通常,数字集群通信业务主要包括电信业务、承载业务以及补充业务等。按照数字集群通信业务的类型,分别对其计费模式进行分析。
4.1电信业务计费模式
单纯基于呼叫时长的话音业务计费仅适合于“一对一”的移动通信,其合理性在于计费与实际网络资源消耗相吻合。数字集群通信可以直接基于呼叫时长对全双工个呼业务进行计费。在综合考虑呼叫时长和互联互通相关费用的基础上,对数字集群电话互联业务进行计费。
数字集群通信组呼业务具有被叫成员数量不唯一的特点,其精细化计费需要考虑其组成员数。组成员的分布状况决定了单次组呼过程中的响应基站数与组成员数的一致性程度。极端的情况是每个用户都使用各自不同的基站,组成员数恰好等于响应基站数。单独考虑组成员数和单独考虑响应基站数都是不公正的,因为在一个基站覆盖范围内一个组成员数为1 00的组与组成员数为2的组进行同样的计费是不公正的。基于以下因素,对数字集群通信组呼话音业务的计费进行改进:
◆呼叫时长:从本次组呼发起至结束所持续的时长,记作t(单位:秒);
◆组成员数:在本次组呼叫中,本组主叫和被叫成员总数,记作月(单位:个);
◆响应基站数:在本此呼叫过程中,用户所占用基站的总数,记作s(单位:个)。
分别对组成员数和响应基站数赋予加权比例系数a和b,其中a+b=100%。
如果单次组呼费用为P(单位:元),基本通话费用为q(元/分钟),则数字集群组呼话音业务计费为:
P=[(a*n+b*s)*t*q]/60
如果某数字集群通信网络某日上午8:00至9:00,某客户某组某次呼叫总时长为120秒,组成员总数为9,响应基站总数为7,假设a=b=50%,q=0.5元/分钟,则该次呼叫的计费数值为:
P=[(0.5*9+0.5*7)*120*0.5]/60=8(元)
在通常情况下,考虑到上午8:00至9:00为当日的较繁忙时段,折半后作为每天每小时平均计费额(即:每小时平均通话1分钟),则每天该组组呼通话费用为:
P天=8*24/2=96(元)
每月(按30天)该组组呼通话费用为:
P月=96*30=2880(元)
如果按包月200元/月用户,组成员数为9计算,则按包月制该组用户应计费数值为:
200*9=1800(元)
该数值小于P月,可知采用改进的计费模式对数字集群网络运营商更有利,从某种意义上对用户也更公平。
在这种计费中,仅按该组用户属于唯一通话组,但实际使用中,某个数字集群通信终端往往被编入不同的通话组,最终计费需要将各组计费累计。需要说明的是,这种计费未考虑计费模式改变需要增加的网络计费成本。
目前,数字集群通信运营商并未将短消息单独计费。而是将其统一包含于月租费当中,参照公网短信即按0.1元/条进行计费。而随着短消息业务GIS相关业务的深入开展,“增值业务”会名至实归,短信收入甚至可与主要话音调度业务收入匹敌。
4.2承载业务和补充业务计费模式
由于数字集群通信数据业务已步入商用,所以数字集群数据业务计费模式应综合考虑数据流量和内容等进行精细化计费。数字集群通信网无线资源较公网移动通信网无线资源更加稀缺,数字集群通信网数据流量控制更为必要。因此,数字集群通信数据业务需着重基于数据流量进行计费。
数字集群通信网补充业务种类繁多,尤其集群类补充业务体现数字集群通信业务重要特点,特别是优先呼叫、预占优先、动态重组等补充业务在日常数字集群通信中有较为广泛的应用。集群类补充业和公共类补充业务不具备按时长要素进行计费的属性,按功能分项以月租形式或多项打包以月租形式计费更加合理。
5结束语
随着数字集群通信市场的深入发展。传统计费模式不能适合数字集群网络运营,必须改进数字集群通信计费模式。改进数字集群通信业务计费模式对增加数字集群通信运营商运营收入和体现数字集群通信计费的公平性都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