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国 廖智君 李锦红
摘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高违约率是制约当前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因素。文章构建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还贷能力+还贷意愿双升”还贷工作模式,并提出了实施途径,对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教育与管理模式进行了有力的探索。
关键词 国家助学贷款 违约率 还贷能力 还贷意愿
中图分类号:G46文献标识码:A
1 问题的提出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为帮助家庭贫困的优秀青年顺利成才的重大举措,是国有商业银行对高等教育的大力支持,也是国家助学体系由输血到造血的重大转折点。国家助学贷款自1999年9月开始在全国进行试点推广,经过近10年的发展,目前已经成为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主体。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计,截至2008年12月底,全国累计获得贷款学生人数达到436.12万人,累计贷款合同金额407.26亿元。
国家助学贷款全过程大致可划分为申请、发放和还贷三个环节,其中的还贷环节是整个国家助学贷款的关键环节,也是当前制约国家助学贷款健康有序开展的主要瓶颈所在。国家助学贷款在2003年开始进入首批还贷高峰,从银行方面数据显示,全国借贷学生平均违约率高达20%以上,如此高的违约率已经开始动摇经办银行的信心,部分地区的经办银行业已暂停这一业务,这将使大量贫困大学生陷入上不起学,完不成学业的困境。作为高校,大量贫困大学生欠费必将影响其正常运作,举步维艰。笔者认为,一味强调学生毕业后催贷而忽视对学生在校期间的教育和管理的过于单一的国家助学贷款还贷工作模式是造成目前高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高违约率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有必要探索国家助学贷款还贷工作的新模式,以便于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有效开展。
2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还贷能力+还贷意愿双升”还贷工作模式的构建
针对国家助学贷款风险大、违约率高的现实状况,迫切要求构建还贷工作新模式。笔者旨在分析影响还贷的因素,通过调查发现,贷款者个人的还贷能力与其还贷意愿是影响国家助学贷款回收率的主要因素。所谓能力,叶奕乾、夏国新等人从心理学的角度认为“能力之人们成功地完成某种活动所必须具备的个性心理特征”或能力是“直接影响活动效率,使活动得以顺利完成的心理特征的总和”,这里所说的心理特征是活动过程必备的,而在活动过程中的表现出来的心理特征并不都是能力,如态度、意志等个体人的主观世界。个体人的主观世界,存在三个层次,即意识、意志、意愿,这三个层次是递进关系。意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浅表性的朴实的主观辨别;意志就是人们以“意识”为基础,对客观事物经过主观辨别后接受和认可;意愿就是人们建立在意志的基础上,对于客观事物接受和认可后形成某种理性的期许。因此,在国家助学贷款还贷方面作为个体的还贷者应同时具备还贷能力和还贷意愿才能有效促进还贷率的提高。一方面,贷款者在还贷期间如若不具备还贷的经济实力,其贷款很难得以正常回收;另一方面,即便贷款者具备还贷的经济能力,而缺乏还贷意愿,银行作为贷款发放方也很难专门耗费大量的精力去追还这种单笔小额贷款。所以,笔者在对个体人的能力和意愿的概念树理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从事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实践,提出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还贷能力+还贷意愿双升”还贷工作新模式。
3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还贷能力+还贷意愿双升”还贷工作模式的实施
3.1 贷款学生还贷能力的提升
贷款学生的还贷能力直接取决于学生毕业后的经济能力,而毕业后的经济能力又取决于学生的就业状况,学生的就业状况由学生在校获取期间形成的个人竞争力决定。因此,作为高校,应加强贷款学生个人竞争力的培养,加强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等。
3.1.1 加强自强教育、奋斗教育
高校应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在还贷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开展以自强奋斗为主题的思想政治教育,树立成才典型,加强宣传,挖掘贫困大学生中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以大学生身边鲜活的人物、真实的事迹感染贷款学生,积极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着力提升他们的进取的斗志,全面锻炼他们的优秀品质,努力实现他们的全面发展。加强自强教育、奋斗教育是提升贷款学生个人竞争力的思想动力。
3.1.2 加强专业素质教育
加强对学生的专业素质教育不仅对学生的个人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对于整个社会的进步和全民素质的提高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就现实而言,学生的专业素质与其就业水平呈正相关,而就业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学生未来的经济实力和还贷能力。贷款学生都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他们承受着巨大的经济压力,自食其力是他们唯一的选择,他们只有通过自己的劳动回报国家和家庭对他们的资助和付出。因此,加强学生专业素质教育是提升贷款学生个人竞争力的根本途径。
3.1.3 为贷款学生提供个性化发展平台
贷款学生多数来自经济欠发达地区或弱势型家庭,由于种种原因,他们在学习成绩、个人发展素质、社会人际关系网络等方面不如非贫困生,这势必影响其个人的前途,相对弱势的他们缺少机会且很难在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平台。因此,高校应为贷款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发展平台,构建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勤工助学为主导的综合助学体系,帮助学生克服伸手要、坐着等的依赖心理,强化他们的专业知识,培养他们的综合素质。为贷款学生提供个性化发展平台也是提升贷款学生个人竞争力的重要方面。
3.1.4 加强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
面对现实的经济问题,贷款学生往往把大量的空闲时间和精力放在社会兼职上,对于自己的未来甚至是一片茫然,这时便需要政府和学校的及时介入,政府应高度重视依靠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的学生,在就业政策的制定上给予一定的倾斜,为大学生就业提供良好的环境。学校需要根据产业结构的变化适时调整各专业的培养计划,始终保持人才培养结构与社会需求结构的动态平衡;并在学生就业时充当就业中介,将广泛的就业信息汇总、整理,再针对贷款学生进行分类指导,详细说明,帮助规划他们的职业,加强就业指导。贷款学生毕业后的还贷能力直接与他们的就业情况、工资水平相关。因此,加强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是提升学生就业能力的有益补充。
3.2 贷款学生还贷意愿的提升
个人意识具有可塑性;个人意志具有相对稳定性,是不会轻易发生改变的;个人意愿是个人意识、意志相结合后的升华,具有理智性、理论性、指导性。因此高校应从诚信教育、法制手段、科学管理、人文关怀等方面强化贷款学生的还贷意愿,使他们更加理智理性地对待还贷工作。
3.2.1 加强诚信教育,营造诚信氛围
大学生是高素质和高信用的社会群体,但是并不是所有大学生的素质和信用都与其受教育程度成正比,我国大学生的信用意识仍然淡漠,这与学校在诚信教育方面的缺位有一定的联系,高校作为助人成才的摇篮,科学知识的教育是重点,诚信教育是重要补充。借助国家助学贷款的平台,高校应深化与银行的合作层次,全面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普及教育,使诚信教育系统化、长期化,并与自强教育、爱国爱校教育有效衔接。通过树立身边的典型,号召学习先进,开展专题讲座,举办主题活动,激励高校学生将诚信内化为个人良好的品德,外化为自己切实的行动。
3.2.2 完善个人征信系统,营造法制环境
市场经济呼唤诚信和法制,二者缺一不可。我国的个人征信系统已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一定的威慑和权威作用。一个较为完备的个人征信系统有助于方便快捷地查询贷款人的相关信息,促使贷款学生按时还贷。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转,需要法律的强有力约束。法制建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应配套措施,是国家助学贷款施行的根本保障。法制建设要先行,从法律层面上规定贷款者的权利和义务,为国家助学贷款在更深层次上和更广范围内的实施提供有效保障。
3.2.3 科学管理
“高等学校作为利益集团,在这个阶段的制度变迁中是一个有效率的组织机构,具有很大的规模优势、群体优势、交易成本优势,它的意见既可以左右或影响收费标准的形成过程,也可以影响相关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制度设计”[2]。可见高校作为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一环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首先高校作为一个主体,要提高对国家助学贷款重要性的认识,其次高校应完善校级管理职能,健全校级管理机构,利用高校了解贷款学生的优势,建立贷款学生个人信息数据库,将贷款学生的个人重要信息及时纳入到该信息数据库,与银行共享,保持信息交流渠道的畅通,达到银校双赢的效果。科学的管理、细致的实施才能够有效化解风险,降低违约率。
3.2.4 人文关怀
申请贷款的主体必须是贫困生,贫困生是弱势群体,他们承受的不仅是来自生活和经济的压力,而且有来自周围同学种种异样的眼神,使他们在心理上更加自卑,更加感到无助。银行和高校在执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时候不是简单地发放和回收贷款,而是要充分发挥国家助学贷款的长效育人功能,激励贫困生自立自强,奋斗不息。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制定不能是完全的刚性,“为了长期的利益,必须全面审视自身的需要和社会的需要及重点,并使两者协调一致”,应充分考虑到贫困生的实际情况,始终坚持学生第一,以人为本的原则,给予贷款学生最大的人文关怀,这不但为国家储备了更多的人力资源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需要。
4 结语
国家助学贷款从开始实施到现在已有近10年的时间,它的有效施行已经不能从单纯的政策意义上去理解,而是要从和谐社会的整体建设目标的制定上去解析。受惠于国家助学贷款不仅是贫困生本身,全社会都因此而受益。国家助学贷款目前面临的迫切任务是贷款的有效回收,这是国家助学贷款持续实施的保障,构建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还贷能力+还贷意愿双升”还贷工作模式,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创新程序,完善配套设施,能够有效地遏制违约行为,提高还贷率,并为以后国家助学贷款在还贷模式上的创新进行了先行的探索。
参考文献
[1] 胡潇.意识的起源与结构[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70.
[2] 黄维,沈红.制度变迁与国家助学贷款的制度选择[J].中国高教研究,2005(3):78
[3][加]约翰·范德格拉夫等编著.学术的权力—七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比较[M].王承绪,张维平等,译.19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