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少霞
摘 要: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我国经济建设中的“瓶颈”,我们欣喜地看到了国有企业改革在探索中前进。然而伴随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国有企业规制改革必将面对一个始终困扰着它的前提性问题,即国有企业的定位。总结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教训,可以看出,国有企业改革要获得成功必须要解决产权问题,因为产权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其他的所有企业制度都是建立在产权制度上,应该说,有什么样的产权制度,关系企业运营绩效的好坏。拟对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解决的思路。
关键词:国有企业;产权;问题及出路
中图分类号:F27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8-0064-02
1 产权及当前国企产权改革中遇到的问题
现代产权理论表明,产权是一个内容复杂的概念,它不是单一的权利,而是多种权利的结合体。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角度来考察,产权这一概念至少包含两组权利:一是财产的所有权(这是根本的、具有决定意义的权利);二是财产的使用权、支配权即经营权(这是由所有权决定的,但又有相对独立性的权利)。从财产所有权上看,我国国有企业的产权应该说是清晰的。谁都知道国有企业的财产归国家所有,但是从财产的使用权、支配权即经营权上看,国有企业的产权是不够清晰的,需要明晰化。
(1)立法问题。
目前国家对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方面的立法较少,相关法规制度出台相对滞后,造成企业产权改革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仅靠人为操作,影响了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
(2)政府短期行为——甩包袱问题。
由于各级政府目标的多元化,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只是其中的一个,不是主要的,卖完的资产没有上缴国库,变卖后又可以作为本届政府的开支,所以他们会变本加厉的卖国企。
(3)历史包袱问题。
国有企业的历史包袱主要包括社保问题、医保问题、冗员问题,资金欠帐问题,企业办社会问题等。冗员问题实际上包括了部分长期亏损面临破产企业以及产业结构调整中需要关闭企业的下岗职工安置,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类企业的职工也属于“冗员”;资金欠帐问题政府正通过银行不良资产剥离、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注入新的资本金等方式逐步进行解决,虽然困难重重,但毕竟已经迈出了一大步;而职工社保问题、企业办社会、拖欠职工工资、下岗职工需要政府在财政无力负担的情况下采取果断和迅速的措施给予解决。
(4)国有企业的“企业所有权”。
公有产权的政府代理在市场竞争环境下必然是低效率的,因此,竞争性领域国企改革的方向应当是资产管理的“去政府化”。
我国国有企业规制改革目前的规制行为基本是一个以政府为中心的单向规制过程,即政府规制更多的强调被规制者应尽的义务,而较少强调被规制者应有的权利;更多的强调规制机构的权利,而较少或基本没有规定规制机构应尽的义务。因此,政府规制总体上是失衡的。
(5)规制改革中“政企分开”。
改革的一个重要起点也是政企分开,但事实上“政企不分”却始终伴随着国有企业规制改革。对于“政企不分”的普遍认识往往是基于效率的角度来考虑其带来的问题,但事实上只要政府是企业所有者的代表,政企不分就不能从根本上消除。
如果政企分开了,企业的经济效益能否提升暂且不说,缺乏所有者监管的企业必将导致国家所有权被分割而转变为企业所有权,进而使国有企业改革深陷“MBO”的泥潭,国有企业中的“公有制”内涵将不复存在。以推进“政企分开”为思路的国有企业改革在经过初期一定程度的效率提升(潜力挖掘阶段)后必然会出现新的问题。因此,“政企分开”从逻辑上和实践上看都存在问题,“政企分开”不能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
2 国企产权改革出路探讨
人类现代政治经济制度基本上都是围绕着公平与效率展开的。章景萍认为,我们现在这种体制有一种对权利和资本制约的错位,这是不能解决道德和公平的根本原因。一方面是效率不高,另一方面公平损失也没有很好地解决。最终的解决之道应该是如何有更高的效率和更多的公平。
(1)实行国有资产的信托基金制。正如许多学者提出的,只有实现国有资本的真正市场化管理,解决企业经营中的政府行为。当前改革,似乎出现一种主流性“共识”,即通过改制,让国企退出市场。然而,该退出市场的是政府行为,而不是国有企业。我们可以综合运用竞争性领域国有资本市场化管理信托这个创新的信托工具为本地区转变政府职能,盘活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产,搞活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真正实现竞争性领域国有资本的市场化管理。
(2)加强信息披露和产权交易公平的监督,让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行使依法监督的权利。杜绝暗箱买卖,使产权能够进行“阳光交易”,能够让老百姓心平气和接受转让。转让的时候,尽可能采取竞价转让的方法,做到“同市、同价、同股、同权”,使交易本身能够公正、公开、公平地进行。
(3)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益管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益应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设立企业改革专项资金专户,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国有资本运营机构负责监缴管理。产权转让收益优先用于安置改制企业职工,包括支付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障费用、欠发工资、医药费等。剩余收益用于投资其它优势企业和重点产业。
(4)建立法制规范,实行公开性、竞争性的国资交易程序,使国企产权改革步入法制化轨道。让阳光充当防腐剂,要把这些交易放在阳光之下,就是防止各种腐败、各种流失最好的办法。现在市场经济的阳光是现代市场经济制度,普照现代市场经济的阳光就是核心的基本制度——产权制度、交易制度、持股制度、监管制度等。
国企产权改革进行到现在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绕不过的一道弯,可以说产权改革已成大势所趋,当前需要做的无论如何需要重视摒弃改革中的错误印象,制止一些地方国企改革一卖了之的做法,理清国企改革国退民进的范畴和标准,必须为当前进行的国企产权改革建立法制规范,使其步入法制化轨道。交易合理的前提是规则合理和制度合理。
3 结语
与国有企业相应的产权改革本身存在的问题以及政企不可能分开的事实促使国有企业的规制改革必须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国情展开。基于这样的认识,同时借鉴西方国家在具体规制改革进程中所采取的一些措施,国有企业规制改革的关键就在于坚持市场化原则,通过法制化市场的作用,比如建立信托基金制,完善立法把产权改革规范化,从而杜绝各种暗箱操作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发挥配置产权的基本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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