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伟
摘 要:新中国建立后,特别是在1949-1956年的过渡时期,陈云在财经工作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套别具特色的税收理论,这一理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理论的雏形。这一理论独具特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主要表现为:以财政平衡为核心,以博弈权衡为精髓,以实事求是为灵魂,以服务民生为关键。探索过渡时期陈云税收理论的时代特征,对于认真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税收思想史,以及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价值。
关键词:过渡时期;陈云;税收理论;时代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168(2009)05-0010-05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1](p.314)。在这个过渡时期,“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2](p.293)。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国情相结合,指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3](p.704),这一时期“是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和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去的过渡性质的社会”[4](p.697)。这一过渡时期,“在暂时说来确是一种痛苦,一种困难,但这是走向新生,走向重建,走向繁荣过程中的痛苦和困难”[5](p.102)。正是在这种充满变动的过渡时期,陈云逐步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税收理论,这一理论也逐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税收理论的雏形。
一、财政平衡:过渡时期陈云税收理论的核心
陈云把马克思的财政理论与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了财政平衡观:计划中的平衡是一种紧张的平衡。样样宽裕的平衡是不会有的,齐头并进是进不快的,但紧张决不能搞到平衡破裂的程度[5](pp.241-242)。实际上,财政平衡观渗透于陈云财政经济思想的方方面面,是过渡时期陈云税收理论的核心和第一理论支撑。
财政平衡的关键,在于节约支出,整顿收入[5](p.173)。在关于抗美援朝初期的财政问题上,陈云说,为了争取财政平衡,我们想出节流开源这一增加税收的有效途径。节流便是节约、节支,在短缺经济时代有效供给不足时,强调节流的意义是非同寻常的。然而,财政的基础是经济,经济情况不好,财政情况是不会好的。同时,经济的发展需要有财力的支持,没有足够的财政收入,经济建设是不稳固的,更无法实现财政平衡。陈云非常重视财政收入的获得,尤其是税收。那么怎样才能增加税收呢?问题在于力争多收少付,眼光要放在发展经济上。节流很重要,开源更重要。所谓开源,就是发展经济,即增产增收这一条是根本大计。从财政本身来说,税收是开源的主渠道。但是,税收之源在于生产,在于恢复与发展经济,只有经济得到了恢复与发展,税收才能增加,没有生产的发展,税收便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发展经济,增加相应物资的生产供应,才能保证财政收入的真实性。从政策层面上讲,税收的增长与正确的税收政策不无关系,但根本在于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同时,只有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才能逐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因此陈云指出,增加生产是一条根本的措施,经济的基础性作用一定要反复强调,这是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不过,经济规律的奏效也需要客观条件的具备与许可,在财力有限的前提下,“为了避免浪费,力求国家财力的合理使用”,“为了节约资金,反对浪费,必须加强财政监督”[5](p.632)。同时陈云也指出,尽管我们的财政收支是紧张的,不过我们减支、增收,不应该超过可能限度,但在财力的使用上决难平均分配而忽视重点。经济建设必须分清主次、有计划按比例前进,财力的分配使用也必须根据经济的发展做相应调整。有计划按比例地稳步前进,才能达到财政平衡。只有实现财政平衡,税收收入才能稳步增加,税收支出才能有的放矢,最终实现经济按比例稳步前进。陈云曾反复强调对支出采用“削萝卜”的办法,对收入采用“挤牛奶”的办法,以力求财政收支平衡。这种平衡是一种积极的平衡,是一种建立在经济发展、生产进步基础上的平衡,他多次严厉地批评那种只顾财政、不顾政策,只顾多收、不顾少支的单纯财政观点。总之,在那个特定的时代,陈云始终强调:“财政上有赤字,怎么办呢?首先要抓增产节约。”[5](p.202)这一问一答折射出陈云税收理论的核心——财政平衡的深刻意蕴。通过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再通过财政平衡思想指导税收工作,即努力实现税收收入和支出的平衡,是陈云税收理论的显著特色。
二、博弈权衡:过渡时期陈云税收理论的精髓
所谓决策,就是从各种可能的方案中找到一个既能达到预定目标、合乎预期的价值准则,又有可行性的优选方案。从这个意义上说,决策之“决”就是从多种选择中取优。对于重大决策的实施,尽可能充分地考虑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多种方案的排列组合,进而比较权衡并选择最优,以取得领导上的主动权,做到有备无患,这是毛泽东和他的战友们决策时的一个显著特点。陈云十分重视选择、研究选择并正确地把握选择机制。山重水复时他常说,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这个“权”就是权衡、就是博弈①。经过博弈权衡,大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情势自然会柳暗花明。
博弈实质上是由动态的竞争到相对静态的合作的一个变动过程。陈云虽未曾明确提出“博弈论”,但他在解决财税问题的思想方法上处处闪耀着博弈理论的光芒。如,解决财政赤字问题,有增加税收和发行票子两条可供选择的道路,通过比较权衡,他认为,“只有一条路可走,即增加税收”,因为“这是最好的办法,不但解决了财政需要,而且在与农民的合理负担上需要这样做,同时税收可以经常回笼货币”[6](p.40)。后来,在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中谈到税收与货币发行的关系时,他又谈到这个问题:“现在财政的中心问题是,多收税少发钞票,还是少收税多发钞票?两者比较,多收一点税比多发钞票,为害较小。反之,物价波动大,资金都囤积在物资上,或放在家中不用,劳动者也跟着没活干,势必使生产受到影响。有人说‘温和的物价上涨可以刺激生产,这种说法不妥当。”[7](pp.29-30)在税收的使用上,要量力而行,要充分考虑现实可能性,必须是有多少钱办多少事,没有钱可以不办,可以缓办。在税收取得上,一切应收的税款、公债必须先收起,只有收了不够用时,才增发新钞[6](p.105)。因为增发新钞会加剧物价波动,而物价波动会引起税收减少。陈云在处理财税矛盾时,反对抓住一面而不注意另一面的片面做法,认为“必须做出几个比较方案,择优选用”[8](p.280)。这种方案多元及比较择优的思想体现了现代决策科学的基本思想,陈云在处理财税矛盾时自觉地运用了选择论(见表1)[9](p.222)。
表1中,共有AB、AB′、A′B、A′B′四种组合。AB的最终结果便是重蹈解放前国民党恶性通货膨胀的覆辙,A′B′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因而皆不可取。A′B虽然可以暂时减轻人民税收负担,但从长远来看,必然引起物价剧烈波动,最终损害人民利益。只有AB′虽然一定程度上加重人民的税负,但长远来看,能有效解决问题,最终稳定市场,推进生产,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因此,AB′的组合是最明智的选择,即最优方案。
随形势变化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至关重要。经济建设要做到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必须树立全局观念,全局观念也是一种博弈思维。因为博弈各方的关系不仅体现一种利益上的竞争,更体现出各方的合作关系。陈云总是从国民经济的全局出发来考虑问题,他认为办事要有重点,要分轻重缓急。在财政上,经常存在着要多和要少、要早和要迟的矛盾,这是正常的现象,但最后的决定,要求局部必须服从全体。在税收一定的前提下,税收安排一定要分清主次,好钢用在刀刃上。如,在抗美援朝战争中,陈云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提出战争第一的观点,即在预算上要尽可能满足战争的需要。他尖锐地指出:“浪费也不单指铺张滥用的那种浪费,而特别是指办事用钱不分轻重缓急,不分全体局部的那种浪费。即是说,不是把经费最适当地使用在一些最重要的事情上,而是不适当地使用在一些不重要的事情上。”[5](p.74)为了引起全党财税干部的重视,他说:“有前必有后,有重必有轻,有得必有失,是一场尖锐的思想斗争,是全局观点和局部观点的斗争,是共产主义精神和本位主义的斗争。”[10](p.244)又如,前面已经提到,统购统销是新中国民主主义社会时期的一种特殊农税形式。1953年在酝酿具体选择何种政策解决财经困境时,陈云比较了八种方案②,反复权衡利弊:“现在只有两种选择,一个是实行征购,一个是不实行征购。如果不实行,粮食会出乱子,市场会混乱;如果实行,农村里会出小乱子,甚至出大乱子。我们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跟农民结成了紧密的关系,如果我们大家下决心,努一把力,把工作搞好,也许农村的乱子会出得小一点。而且,这是一个长远的大计,只要我们的农业生产没有很大提高,这一条路总是要走的。”[5](p.211)经过充分比较、权衡利弊得失,以及对粮食供求的各种矛盾关系进行了认真分析之后,陈云最终下定决心对粮食进行统购统销。可见,陈云的这些思想与西方博弈论有异曲同工之处,然而陈云税收理论中的博弈理论更具独到之点,具有朴素的中国特色,是其税收理论的精髓所在。
三、实事求是:过渡时期陈云税收理论的灵魂
无论在顺境还是逆境中,陈云始终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勇气和政治勇气,实践着实事求是的思想原则,这是他一生中最突出的品质。他是我们党的高层领导中坚持这一思想原则最彻底、最坚决、最优秀的人之一。他说,讲实事求是,先要把“实事”搞清楚,这个问题不搞清楚,什么事情也搞不好。越坚持实事求是,人们越是能够实事求是,思想和行动越是合乎实际情况和客观规律。按照实际情况决定工作方针,这是一切共产党员所必须牢牢记住的最基本的工作方法。在坚持实事求是方面,陈云堪称典范,他的税收理论自始至终处于实事求是思想灵魂的统领之下。
陈云主持全国财税工作,一向重视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来处理中国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他对税收工作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错就是错,对就是对,毫不含糊。比如“五反”之后的退赃补税过程中,在算资本家的“五毒”账时,陈云指出,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地把它核减下来,核减到恰当的程度[11](p.159)。那么,陈云如何做到实事求是的呢?分析客观形势是第一步,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将政策具体化。其次,要搞调查研究,决定问题之前,要下去跑跑,搞一两个、两三个典型调查,仔细分析。这充分体现了陈云在税收实践中一切从实际出发,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的求实与求是精神。
当然,要做到实事求是,不仅要瞄准客观性的标杆,还要把握全面性的要求。正如列宁所说:“要真正地认识事物,就必须把握住、研究清楚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中介。我们永远也不会完全做到这一点,但是,全面性这一要求可以使我们防止犯错误和防止僵化。”[12](p.419)陈云税收理论中所体现的实事求是精神,既包括客观性的要求,同时也蕴含着全面性的思考,他说:“从实际出发的关键是,从片面的实际出发,还是从全面的实际出发?重要的是要把实际看全面,把情况弄清楚。”[8](p.46)比如,徐永祚③针对当时税收制度和政策不尽完善、合理问题提出“重重迫苛细扰”④的六字尖刻批评,对此陈云实事求是地进行研究,同时要求有关部门好好地注意检查,并在一次会上幽默地说,现在有人称“万岁”是“一万种税”[13](p.125)。陈云的实事求是精神和幽默风格可见一斑。
陈云税收理论中的实事求是并不是“照葫芦画瓢”,不是刻板地反映税收事业的表面现象,而是真正地体现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与要求,是时代的产物,更是助推时代进步的动力。毛泽东曾一再讲过,陈云同志所管的财经工作不是教条主义的,是按照中国情况办事的,有创造性的[14](p.248)。陈云税收理论中的实事求是精神,深刻地折射出其理论的真理光芒,极富创造性,真正具有中国特色。晚年陈云在回忆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时说:“我曾仔细研究过毛主席起草的文件、电报。当我全部读了毛主席起草的文件、电报之后,感到里面贯穿着一个基本指导思想,就是实事求是。那么,怎样才能做到实事求是?当时我的体会就是十五个字: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交换、比较、反复。”[8](p.371)在过渡时期税收理论的构建过程中,陈云反复提及这些思想,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思想方法,这种唯物论与辩证法高度统一的思想方法,是陈云税收理论大放异彩的真谛所在。
四、服务民生:过渡时期陈云税收理论的归宿
“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15](p.28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践行以民为本的税收观是陈云税收理论的落脚点和最终归宿。税收的基本问题是税收由谁掌握、为谁服务、如何服务的问题。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税收理论也应以此为依据,确认人民是国家税收的主人,政府是人民的公仆,受人民委托行使公共职能这一类基本事实。
陈云正是上述原则的身体力行者,他一直主张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他说,人民群众是否支持共产党就是“要看共产党对他们到底关心不关心,有没有办法解决生活的问题。这是政治问题”[8](pp.209-210)。正因为如此,新中国成立后陈云极为关注农民生活。他在七届三中全会上提出要调整农业税负担的建议,并指出要按照毛泽东的指示,夏征减少,秋征也要减少。后来又提出,要鼓励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适当减轻农业税。他主张采取稳定农民负担、控制赋税限度、严格控制农业税以外的其他负担,以及农村交易税规定恰当的起征点等措施,彰显了经济民主的思想,这充分体现出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在陈云轻税理念的指导下,“一五”时期我国农业税负担逐步减轻,税负保持相对稳定(见表2)。
“不解决实际问题谈为人民服务,则是空话一句”[5](p.128),这是陈云“民生”思想实践品格的最好诠释。以农民为本,就要在经济上充分关心他们的物质利益,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在提出一系列休养民力设想的基础上,陈云主持通过的《关于1951年农林生产的决定》规定:要贯彻合理负担的农业税收政策,对善于经营、勤劳耕作和改良技术而超过常年产量者,其超过部分不增加公粮负担[17]。这些规定极大地调动了土改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纪念周恩来诞辰81周年时,财政部在《红旗》杂志撰文,回忆当时周恩来严厉批评某些人试图增加农业税的想法:“我活着的时候,你们不能增加农业税负担,将来我死了以后,你们也不能随便打农民的主意。”作为总理的周恩来如此严肃地对待农民的负担问题,这进一步印证了陈云稳定农民税负思想的重要性。把民生问题与政治相联系,从政治高度来认识和解决民生问题,是陈云“民生”思想的重要内容与特点。这些思想反映了陈云农业税理论的世界观基础和方法论原则的有机统一,对当前正确处理“三农”问题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陈云不仅以身作则,更是将为人民服务作为对税务干部教育的主要内容。在建国初期召开的海关工作座谈会上他提出,我们的目标是要把海关变成为人民服务的、有利于国计民生的机构。他说,要处处为群众着想,考虑人民的承受能力,手不要太狠,过去在税收工作中,对税率的大小是否超过人民的负担能力,也就是轻重是否适度,没有过细考虑[5](p.95)。调整负担问题的实质,是在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前提下,适当地减轻民负。税收工作要对人民采取高度负责的态度,在税收的使用上,不能乱花,钱是老百姓的,我们不能拿老百姓的钱开玩笑[5](p.132)。这与温家宝在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的,“我们的每一分钱都来自人民,必须对人民负责”,反映了共同的思想。由此可见,陈云的民生思想对于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同样具有现实启迪。
陈云时刻不忘人民利益,时刻不忘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时刻不忘税收的最终用途。他说,我们共产党必须天天关心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不应该只知道向群众要东西,更应该时刻注意为群众谋福利。要注意群众的切身问题,帮助他们解决困难。那么如何才能帮助群众解决困难进而为群众谋福利呢?发展经济是关键。进行经济建设和其他各方面的建设作为改善民生的基础,是真正的“大仁政”。实际上,经济建设和减轻民负是服务民生的两个方面,二者间不存在绝对矛盾,而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问题在于如何有效协调两者关系。解决这一问题的过程,便是“博弈权衡”;解决这一问题的标杆,便是“财政平衡”。历史无法割断,正是在反复的博弈权衡中,陈云日后正式提出了“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观点,再次彰显了陈云的税收理论是前后相继和动态发展的活的理论。
新中国即将迎来六十华诞。六十年来,无论是生产力,还是生产关系;无论是科学技术,还是管理方式;无论是世界经济格局,还是各国发展状况,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于客观条件的变化,对于过渡时期陈云税收理论中的某些观点和提法,我们不能机械地生搬硬套,然而,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陈云的税收理论不是学者书斋式苦研而来的清谈,而是丰富的财税实践经验和高超的政治智慧熔铸的结晶。这一理论,为新中国税收事业的创立奠定了基础,为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理论开辟了道路。这是因为,这一理论具有充满生命力的时代特征,这是过渡时期陈云税收理论时代价值的最集中体现。
注释:
①博弈论又被称为对策论(Games Theory),是研究具有斗争或竞争性质现象的理论和方法,它既是现代数学的一个分支,也是运筹学的一个重要学科。传统意义上,博弈论是研究棋手们出棋着数中理性化、逻辑化的部分,并将其系统化为一门科学,即研究个体如何在错综复杂的相互影响中得出最合理的策略。博弈论衍生于古老的游戏或曰博弈,如象棋、扑克等,数学家们将具体的问题抽象化,通过建立完备的逻辑框架、体系,研究其规律及变化,这一过程便是博弈论的运用。
②又征又配,只配不征,只征不配,原封不动,“临渴掘井”,动员认购,合同预购,各行其是。
③又名玉书,浙江海宁金石墩(今属祝场乡)人,工商界人士,著名会计师。曾应邀赴北京参加新中国开国大典,后担任华东军政委员会监察委员,并当选上海市第一、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④分别指:负担重、税项重复、征收过于急迫、计税太严苛、征税对象太琐细、征税时对经营者的利益考虑不周而影响经营。转引自《陈云经济思想发展史》,第125页,原文将“迫”误作“追”。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毛泽东著作选读(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Z].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
[5]陈云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陈云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7]朱佳木.陈云年谱(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
[8]陈云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9]金邦秋.陈云经济哲学思想研究[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
[10]陈云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11]陈云文稿选编(1949-1956)[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12]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3]李成瑞,朱佳木.陈云经济思想发展史[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5.
[14]本书编写组.陈云与新中国经济建设[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
[1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6]左春台,宋新中.中国社会主义财政简史[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年.
[17]中共中央东北局例会记录,1949年4月22日.[责任编辑:岳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