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死刑犯王仲的293个日夜

2009-10-16 06:26李建成
检察风云 2009年17期
关键词:监护领导

李建成

改革开放初期,一个明显的负面效应——走私,在东南沿海一带逐步蔓延。曾担任广东省汕头地区政法委副主任的王仲,自1979年下半年到1981年8月,在任海丰县委书记、革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缉私物资、受贿的总金额达6.9万元。王仲违法犯罪的事实,引起了时任中央纪委第一书记的陈云同志的极大关注。中央、省、地、市各级领导,先后派出100多人次的工作组调查此案。

1982年3月30日,王仲的案件正式移交检察机关。3月31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对王仲立案侦查,指令汕头地区人民检察分院负责承办。

王仲违法犯罪的事实被查清以后,1983年1月18日,在汕头市人民广场举行了宣判大会上,参加大会人员多达1.7万余人,会后将罪犯王仲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王仲违法犯罪带有明显的时代特征,亦被称为“改革开放第一案”。

2009年5月,中国检察出版社委派笔者,赶赴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检察院,见到了当时负责对王仲进行监视居住的检察干警之一李向东。他的讲述,慢慢还原了王仲从开始被监视居住到最后行刑时的来龙去脉——

你在我眼里是一位有病老头

因为王仲患严重的心脏病,所以对他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监视地点在汕头地区医专附属医院,我们检察干警的任务是保证王仲在监视居住期间不逃跑、不自杀、不同外人接触,保证他有一个良好的身体素质接受审判。

从王仲被监视居住到他被依法执行死刑,无论是在医院还是在看守所,我们监护组的干警都是跟他同吃同住在一起,因为工作需要执行监护任务的干警相继更换过,可我一直没有离开过这个岗位,那时候我才20岁,还没成家呢,没有什么负担嘛,我是监护王仲时间最长的一名干警。

我可以说,如果原任汕头地区政法委副主任王仲不是犯罪嫌疑人,我这位刚参加政法工作的新兵,根本不可能与他同吃同住293天。

我记得王仲的案子立案侦查以后,领导为了保证对王仲案件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当时分成三个组,一个是办案组,是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牵头,成员由汕头地区人民检察分院的干警组成。主要是调查核实王仲违法犯罪事实,调取、固定其违法犯罪证据;一个是医疗组,由医院的医生、专家、护士组成,主要任务是专门对王仲的疾病及时救治,保证他有一个良好的身体状况,以利于他出庭受审,接受法律的判决;一个是监护组,由汕头地区人民检察分院干警组成,主要任务是保证王仲在监视居住期间不逃跑、不自杀、不跟外界接触。

在王仲监视居住期间,有关医学专家曾经断言,如果对王仲没有良好的治疗、护理条件,如果他没有一个良好的心态,他的生命很难维持长久,他可能等不到法律对他的判决。为此,院领导要求监护组对王仲每天24小时严密监护,不能同他谈及案情,及时掌握他的病情,把握他的情绪。

我们在地区医专附属医院监护王仲有半年多的时间,监护区有三个房间,一个是我们监护干警住的房间,就在大门的外面,旁边就是医护人员的办公室,在通道的对面就是王仲本人住的那间。他住的房间是玻璃门,我们在外面就可以看到他在室内的一些行动。

那时候,王仲活动的空间也比较大,他可以在室内,他可以到我们的住处和医护人员的办公室去,也可以在走廊内走动,只要不出我们监视的区域就行。

王仲的活动空间大,我们监护的难度也就相对大了。虽说医疗组的专家、大夫和护士都是经过筛选的,但是王仲到医护人员办公室去,我们都要跟进去,监视他们之间的接触。

开始的时候,王仲对我们的监护有一些反感,因为开始他还没有意识到自己问题的严重性,后来我知道他在被检察机关监视居住以前,对赃款和赃物做了转移,他更自信组织上没有抓住他犯罪证据,所以有时候他显得很傲慢,特别是对我这位刚满20岁的小书记员更是不客气,有时候摆出地区政法委领导的架势对我说话。遇到这种事的时候,我并不顶撞他,非常注意尊重他的人格。当时,我觉得人一天都有三不顺,特别是王仲过去是一位领导干部,现在落到了这种地步,他也没处去发火出气,我年纪小,给他当一回出气筒也没有什么。但是我不能失职,既要保证他的人身安全,又要保证他在接触医护人员的过程中不出其他问题,这比啥都重要。

可以说,我在监护王仲期间,不管他怎么对待我,只要轮到我值班,我就千方百计地关心他、爱护他、体贴他、照顾他,帮他打饭,他吃完饭帮他刷碗筷,帮他洗衣服,凡是我能帮他做的事,都主动做。为啥呢?我考虑王仲毕竟是50多岁的人了,还有严重的心脏病,我希望他能保存一定的体力接受审判。

因为王仲过去是主管政法机关的领导干部,我是一位刚刚参加政法工作,刚满20岁的年轻人,我们之间交流是有一条鸿沟的。开始监护他的时候,我们很少说话。我们之间真正能够交流大概是两个月以后,他对我的态度有了明显变化。

我记得,有一天凌晨2点钟,我在走廊里通过玻璃门看到王仲躺在床上不停地滚动,立即推门进去问了一句,老王,你怎么了?他不说话,用双手紧紧地捂着左胸,满脸是汗,嘴唇发紫,呼吸很困难……我意识到他是心绞痛病发作了,马上从他的上衣兜里掏出一个小葫芦瓶,倒出了一些救心丹放到他的嘴里,我告诉他,你别着急,我马上给你找大夫。不一会儿,大夫、护士都来了,给他输了氧气,打了吊针,忙活了好一阵子,王仲的病情终于缓解了。

大夫和护士离开后,王仲把我喊到他床边问道,小李,你为什么要救我?我回答,保证你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是我的责任。他又问道,你觉得今天你救了一位地区政法委副主任吗?你每天监护我,照顾我,帮助我,是因为我是一位领导干部吗?我看着他,没有回答。他又问了一句,你觉得你每天帮助的、今天抢救的是一位罪犯吗?我当时回答,你在我的眼里是一位有病老头,我应该关心你。

这时,王仲紧紧地握着我的手说,如果不是我犯错误,如果你不是执行任务,我们很难在一起。他不再多说什么,但是他流泪了。

从那天晚上以后,王仲对我信任了。每轮到我值班,王仲的话题也就多了,他愿意同我聊天了,谈社会,谈家庭,有的时候他也同我谈到组织上审查他问题的事儿,他说相信组织会把他的问题查清楚,相信政府会公正地处理好他的问题,他想到这里还是比较乐观的。

可怕的手术刀片

在王仲监视居住期间,同我们监护干警经过一段交往,他还是比较配合的。当检察院的办案组向他宣布依法逮捕决定的时候,这确实出乎他意料之外,他情绪产生了极大的波动,显得烦躁不安。

检察院已经决定对王仲实施逮捕了,按照法律规定要把他转到看守所里羁押。当时决定把他转到揭阳县看守所,在转羁押场所的时候,应该说他的情绪波动比较大,我们注意到了他情绪变化,在收拾东西的时候,我看得出他显得很紧张,似乎四肢无力,收拾一会儿东西,他就依靠在床头柜旁边休息一会儿。

因为我们跟他在一块儿时间长了,也有一定的感情了,看到他情绪激动,体力不支的样子,我就想帮助他整理日常用品,让他坐在床上休息。可是,无论我怎么说,他总是依靠在床头柜旁边说,自己收拾东西,不肯离开床头柜。

这时候,我就觉得有一点奇怪,心想他怎么不让我帮他收拾东西呢?为什么总是站在床头柜旁边呢?我很诚恳地说,老王,你坐在床上休息,我帮你收拾。说着,我就把他搀扶到床上。我回头仔细看了一眼床头柜,发现床头柜抽屉上沿贴了一块白色胶布,我走过去用手摸了一下白色的胶布,发现胶布下面藏了两片不到一寸长的手术刀片,顿时在场的人大吃一惊。这时候,王仲对我冷冷地一笑,一句话也不说,默默地闭上了眼睛。

此时,我们意识到他在医院治疗过程中,用乐观的一面掩盖了不乐观的一面,他在做自杀的准备。我们每天24小时对他监护,可他还是在医护人员处置室内偷偷地拿了两片护士割纱布用的手术刀片,这事太可怕了,如果我们不细心,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对王仲企图自杀的迹象,我们及时向检察院领导作了汇报。领导指示,对王仲在羁押场所严密监护,确保在审判以前他的人身安全。领导要求我们进驻监房24小时监护王仲,监房外面增加了武警战士站岗。

因为那个时候法制还不是很健全,公安机关对监管场所的管理制度也不是很健全,所以王仲押在监房里的时候,我们负责监护他的检察干警也要同他关在同一个监房里,他睡觉的时候,我们就拿一个小凳子坐在他的地铺旁边守护着他。

当时王仲关押在一个单监房,在监房里监护王仲,很辛苦,当时又是夏天,天气又很热,大小便都要在监房里。我们监护组的干警轮班在监房里面跟他一块住了三个月就到了一审判决,当时一审判了王仲死刑,以后就把他转到澄海县看守所。我们监护组的干警也跟过去了,仍然同他住在同一个单监房里。当时已经是冬天了,天气很冷,我们干警轮班守着,一个人几个小时。

那个时候,王仲的情绪很不好,身体状况也变得很差。我记得,我们监护组向院领导汇报了他的身体状况,领导决定给他补充一些营养,特批了两条洋参,是我打的条子找罗益平领取的洋参。在王仲案的附卷里至今仍可找到当年我打的条子。

极刑前的呐喊

自从王仲接到死刑判决书以后,他的情绪极不稳定。

有一次轮到我监护王仲的时候,我走进监房他一句话也不说,装作睡觉,不一会儿他把被子蒙在头上了,我觉得这不利于观察他的表情,就上前轻轻地把被子给拉下来。他睁开眼睛问我,你何必看得那么紧嘛?你怕我自杀?

我没有正面回答他,只是笑了笑。他又说,轮到你值班的时候我不会的,我要死了你有责任,我不能连累你的。哎!小年轻有一份工作不易呀!

我听到他说这话,知道他还是没有放弃自杀的念头,我反而有一些不踏实了,我要想办法调解他的情绪,就抓起他的一件脏衣服帮他洗,顺口说了一句,老王,反正你也睡不着,能聊一会儿吗?

他睁开眼睛同我开玩笑说,小李啊,我看你做事儿这么细心,当个县委书记也没啥困难嘛!我说,你真会开玩笑,一个小书记员怎么可能当县委书记呢?他说,当个县委书记有啥?我没文化不也照样当啊!有秘书嘛!你讲话,人家都帮你写了,你在会上照本宣科就是了。办事嘛,有人给你出点子,你认为对路照着办就是了。我摇摇头,低头笑着洗他的衣服。

王仲躺在地铺上自言自语,我王仲原籍是天津市蓟县人,家庭出身贫农。1949年我参了军,同年就入了党。1950年我就转到地方工作啦,参加土改以后,又担任过区委委员、区委副书记和书记。从1976年起我担任海丰县委副书记、书记、县革委会主任。1981年8月份,我调任汕头地委政法委员会副主任。我参加工作几十年,也曾经为人民做过一些好事嘛!

我说,党和人民没有忘记你做的好事呀!

他继续说,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利用职权贪占公物,开始搞生活特殊化了,思想开始变质了,开始犯错误了。我真正犯大错误,是从当上海丰县委书记以后,是从接受贿赂开始的。

我没有阻止他的回忆,蹲在地上洗衣服,倾听着他的讲述。

王仲唉声叹气地说,哎,那是1979年秋天的事了,红草公社有位广播员,双亲都在香港,他申请去港,希望早日得到批准,就通过村里干部认识了我。从此,他多次上门拜访,后来主动给我家送了一台十七英寸黑白电视机,以后我就把这位广播员的出港申请报告批给公安局,这个广播员在我的关照之下,那年11月就去香港了。从那以后,我就在犯错误的泥坑里越陷越深了……哎!鼠目寸光啊!当时我看出他有一种追悔莫及的感觉。

王仲继续说,小李呀!你们小年轻啊!现在有知识,有文化啊!将来发展前景应该不错。你得记住哇!当了官千万不要贪,不属于你的东西,你就不要伸手,伸手必被捉嘛!但愿我的错误能为共和国当权的、当官的敲一个警钟吧!

王仲说,我的文化水平比较低呀!所以工作起来困难呀!文化不高,政策性才不强,原则性才不强嘛!造成了海丰走私泛滥,我是有错误的,有责任的嘛!再说了,当时全国都知道海丰的走私物品多,北京有人来啊!干部子弟来啊!拿几个录音机、名表呀,能不给吗?给他们总不能掏我自己的工资吧?嗨,不管怎么说,我是有错误的,但是不该判处我死刑嘛!我要上诉。

我为了稳定他的情绪插了一句,那是你的权利。

王仲接着说,我知道,一审判我死刑,二审肯定也是死刑。枪毙一位县级领导干部,要中央领导定的,我要给中央领导写信。只要我活着,今后我要好好地改造自己,争取在有生之年,为党和人民多做些好事,哎!人哪!活着可真好!

那时候,我意识到王仲的确是留恋社会,留恋生活,留恋生命。我及时把王仲的思想状况,向检察院领导作了汇报。当时,一审到二审,二审到执行死刑还有一段时间,所以我们监护王仲的任务更加艰巨了,我们要保证他的安全,稳定他的情绪,院领导同意他给上级领导写信。从那以后,王仲相继给各级领导写了七八封信。

1983年1月18日那天,大约早晨6点钟,法院、检察院的领导来了,法警来了,对王仲验明正身以后,他主动地把双手背到了身后,我亲眼目睹执行任务的法警用绳子把他五花大绑地捆起了。

那时候,王仲低声说,不要绑得太紧嘛!绑得太紧,我到不了刑场就完了,你们就完不成任务了嘛!

尔后,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说了一句,小李,你陪伴我,不!应该说,你护理我,噢,还有你们检察院的干警关心我,照顾我,在医院里、监房里度过了293天哪!哎!为难你这个孩子了!我老王现在最后道一声,对不起了!

我看着他说,我们应该履行职责。

法警捆绑完毕把王仲押出监房,我紧跟了出去,王仲回头对我恳求,小李,能送我吗?

我当时回答,我没有车。王仲边走边摇头自语,是呀!一个书记员,小年轻,怎么能有车呢?

我站在走廊里望着他的背影,产生了两种感觉。

一种是高兴的感觉,王仲终于被押走了,春去冬来,我们监护组熬了293天,从现在起我们解脱了,我们终于圆满完成任务了。一瞬间,我又产生一种很难受的感觉,王仲和我,无论是在医院,还是在监房,终究在一起相处了293个日日夜夜!相互之间有了信任和理解,联想到他今天走出监房就再也回不来了,这意味着王仲的政治生涯和肉体生命结束了。这时呢,我的心里又很难受。

法警押解着王仲就要走出监房走廊的时候,王仲回头看着我喊道,小李!你记住老王的话,好好干!你会有前途的!你记住,千万不要贪……贪不会有好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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