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学的角度审视美加文学主题的差异

2009-10-16 06:26范先明
疯狂英语·教师版 2009年4期
关键词:熔炉马赛克文化

摘 要:虽然美国和加拿大近在咫尺、互为贸易伙伴,讲同一种语言(魁北克除外),且均为先前的英属殖民地,但是两国在文化建构方面的差异很大。本文试图从社会学关于少数民族关系模式的理论出发,较为深入地阐释美、加文学主题方面的差异。

关键词:“熔炉”文化;“马赛克”文化;美国文学;加拿大文学;主题差异

[中图分类号]I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2831(2009)08-0149-5

Abstract: Though Canada and the U.S. are neighbors, big trading partners, both former colonies of Great Britain, speaking the same language (except for Quebec), theres large constructural difference between the two cultures. The thesis tries to illustrate the thematic differences between American and Canadian literature based on the theory of pattern of relationship among ethnic groups.

Key words: melting pottism, mosaicism, American literature, Canadian literature, thematic difference

1. 引言

加拿大和美国同处北美大陆,都曾经是英国的殖民地。虽然两国的发展道路不同,但都先后摆脱了英国的殖民控制,成为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近、现代史上拥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然而,两国在各自的地理环境、国家组成、历史发展、政治理念和价值认同等方面的不同导致两国的文化模式也截然不同。这些不同往往是经历了数百年历史积淀下来的,是根深蒂固的,必将在未来的数十年甚至数百年中影响两国人民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了解这些思想观念在不同领域呈现出来的差别无疑有助于加强我们对两国文学作品的深入理解。

尽管美、加两国都以多元文化为特征,但两国之间在文化建构方面的差异是很大的。在20世纪的大部分时期内,许多历史学家都认为加拿大是以马赛克文化为特征的多元文化国家,而美国则是以熔炉文化为特征的多元文化国家。那么,什么是熔炉?什么是马赛克?

一般来说,“熔炉”又称“金属冶炼炉”,是工业中的一个术语,其本意是指一种能将多种材料放在一起而炼制成新产品的一种冶炼炉。相应地,当这一术语被运用在研究美国多元文化方面,其含义为:不同的种族群体能够在将他们自身的文化身份逐渐融入到一个更大、更统一的文化身份的前提下和平共处。换句话说,美国的熔炉文化是一致性统一基础上的多元文化。

“马赛克”也称“锦砖、嵌镶砖”,是建筑艺术中的一种材料,是用粘土烧成的正方形或六角形上釉陶瓷,有各种颜色,可镶砌成各种图案,装饰性强。以马赛克镶嵌的壁画是建筑上富有艺术表现力的装饰品。由此可以说:加拿大是一个由不同种族祖先群体拼合而成的国家,即是说,“在加拿大,不同的种族群体能够在保留他们自身文化身份的前提下和平共处。”(张维鼎,1999:134)因而,加拿大的马赛克文化是多样化统一基础上的多元文化。

既然如此,熔炉文化和马赛克文化有何差别?这些差别的根源何在?对美、加文学有何影响?李普塞特(Seymour Martin Lipset)在《加拿大和美国:文化的维度》一文中指出:“恩格斯曾经从美国来到加拿大后认为他又一次来到了欧洲。”(1985:110)与之相反,在整个19世纪及20世纪前期,美国被认为是一种传统的“自由社会”或曰“罗克社会”。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给美国人的信》中提到:“美国是纯资本主义、完全没有封建历史的国家”。因此,虽然美国和加拿大都不同于后封建的欧洲国家,但与美国相比,加拿大更像传统的英国和法国。正如纳革理(Kaspar Naegele)在《加拿大社会》中所说的那样:“同样的价值观在加拿大会像在美国一样受到重视,但是表现得更加踌躇,因为加拿大人似乎不太乐观、不太相信未来、不太愿意拿他们的资本和名誉去冒险。与美国相比,加拿大是一个更加谨慎、更加保守和更加克制的国家。”(ibid.)为进一步分析上述问题,本文将首先从社会学的角度阐释美、加文化差异的根源,并在此基础上主要从两个方面论述美、加文学主题的差异。

2. 社会学关于少数民族的关系模式

不同社会主导民族群体对待少数民族群体有不同的方式,从而形成这一社会特有的民族关系模式,即通常所说的民族政策。关于少数民族的关系模式,不同学者有不同的分类方法。斯梅尔瑟在《社会学》(1991)中将少数民族关系模式分为同化、文化多元论、法律保障少数民族、人口转移等模式。波普诺在《社会学》(2003)中将其分为:同化、混合、文化多元论、消灭与种族灭绝等。结合美、加两国的具体情况,本文主要探讨同化及文化多元论这两种民族关系模式。

同化(Assimilation),即彻底消除少数团体的少数地位,可能是强制性的,如沙皇政府所进行的俄化(Russification)努力,以隔离、驱逐或消灭少数民族;也可能是和平的,即以不同的团体逐渐融汇为一个独特的文化,如巴西的黑人与土著人群所发生的情形(斯梅尔瑟,1991:312)。关于强制性同化和和平同化,我国学者高鉴国在其题为《依然是“熔炉”——论美国民族关系中的同化问题》一文中也有相应的论述。他认为民族同化有两种具体的形式:第一种为“转化型——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接受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文化”,即波普诺所说的强制性通化;第二种为“融合型——各种民族群体(包括主体文化和亚文化群体)相互融合,形成新的独特文化”,即波普诺所说的和平同化(1998:1)。在美国,既有强制性同化,又有和平同化,并且多以强制性同化为主。强制性同化如郭顿(Milton M. Gordon,1961)所说的“盎格鲁遵从”(Anglo-Conformity),即移民团体被鼓励走向英国化并且放弃自己的语言、文化与认同,即通常所说的熔炉(Melting Pot)。尽管如此,美国人的同化史中也有一些取得和给予的情形,即强势团体从少数团体处拾取某些食物、音乐、特殊字语与其他文化特质,而又诱使他们放弃本身文化的某些部分,这当然也被称为熔炉(波普诺,2003:309)。因而,虽然两种同化模式都会产生“熔炉”的民族文化政策,但前者更强调主导群体的主体地位,而后者则更强调主导群体和少数民族群体的相互融合。总之,同化强调强势群体(主流文化群体)对弱势群体(非主流文化群体)的文化改造(整合)。在这一整合过程中,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通过对话、妥协把主流文化结构化而最终形成整个社会的主流文化。

文化多元论(Pluralism),即承诺维持少数团体的多样性,且强势团体这一方也愿意允许这种多样性。这一模式强调“少数民族群体完全参与主流社会,但仍然保留许多社会和文化差异。”(ibid.)在世界范围内,瑞士是多元论民族关系模式的典型。在瑞士,随处可见讲德语、法语或意大利语的人。只要一个人能说这三种语言中的任何一种,他就可以作为一个公民完全参与社会活动。在宗教信仰方面,瑞士人可以在新教和天主教之间进行选择,两者地位平等,没有一方统治另外一方的情况。法裔和意裔瑞士人不放弃他们的语言和生活方式,虽然法裔人占了总人口的3/4(斯梅尔瑟,1991:313)。

虽然加拿大政府曾一度想采取同化的方式来整合国家的文化,但却由于英裔和法裔加拿大人都不想自己的文化从国家范围内消失,相互均不退让,最终加拿大政府采取了比较折中的政策,即采用了并存的民族关系模式。这一模式通常是指具备一定规模的异质文化在同一个社会的整体结构中能够互谅互让、和平共处(范先明,2005:11-13)。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一模式介于同化和文化多元论两种模式之间。但传统意义上的同化是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的文化改造,因而这种文化改造是建立在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在不平等的基础上的文化整合。与之相反,并存除了具有同化的整合过程之外,还有维持少数团体多样性的特性,即不同的文化群体能够在相对平等的基础上,彼此通过妥协、对话而形成一种多元拼合文化,即通常所说的马赛克(Mosaic)文化。

从以上社会学理论的阐释可以看出,美国文化是建立在同化模式之下的“熔炉”文化(Melting Pottism),加拿大文化则是建立在并存模式之下的“马赛克”文化(Mosaicism)。

3. 美、加文学主题差异

美国是一个具有纯资本主义传统的国家,而加拿大则是一个具有欧洲封建传统的国家;美国的历史是一部扩张的历史,而加拿大的历史则是一部反扩张的历史,这都与两国的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美国的“熔炉文化”主张开放、主动吸收。加拿大的“马赛克文化”则主张保守、被动吸收(范先明,2005:16)。这可以从两国对待印第安人的态度上得到明证——在美国,当欧洲人进入美洲后,对当地的印第安人进行了大肆屠杀;相反,在加拿大,印第安民族则得以保留。

另外,美国宪法和加拿大宪法在侧重点上也有明显的差别。美国宪法在《独立宣言》中明确地提出:“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转引自毕晓普,1985:12)与美国强调个人权利不同,加拿大宪法强调团体的权利和义务,即“和睦、秩序和良好政府”——“控制和保护”(转引自李普塞特,1985:129)。

由于美、加两国不同的宪法传统,两国在文学创作上自然也有不同的侧重点,而这种不同也必然会影响两国的文学创作主题。正如加拿大当代著名文学批评家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在《生存者:加拿大文学主题导引》(以下简称《生存者》)中指出的那样:“每个国家、每种文化在本质上都有一种统一的、核心的符号……而这种符号——可能是一个词、一个短语、一种观念、一幅图画,或者是所有这一切——其作用就像是一种观念系统……这一系统不仅使整个国家团结在一起,也使其国民为了共同的目标而团结协作”。(1972:31)

美、加两国在历史和法律方面的差异,导致两国在文学作品中存在不同的主题。与加拿大不同的是,美国历史中不乏革命和斗争,而这一传统造就了美国文学中的英雄主题。

3.1 美国的英雄主题vs.加拿大的反英雄主题

众所周知,英雄是指古代神话和传说中半神式的、有神圣血统的、具有巨大勇气和力量的人,因其英勇的行为而闻名并受到众神的青睐。在阿特伍德看来:

英雄必须与困难抗争……他必须对人们而不是对英雄本身有重要意义,必须代表群体和民族的利益起来抗争。如果英雄获胜,他将挽救人们……如果他必须得死,他的死必将在某些方面解救人们。他必须打倒一些敌人,帮助人们获得胜利,或者至少确保人们在未来有安全的可能。一般来说,英雄都有一两个悲剧性的缺陷……(ibid.: 165)

根据以上定义,大致可以认为,在加拿大文学中缺乏英雄的传统。阿特伍德进一步对英雄的界定作了说明:传统意义上的英雄“由其死亡的目的和本质来衡量”。加拿大缺乏英雄的原因在于文学中的死亡方式——“意外死亡”(ibid.:166)。仔细研究加拿大历史就会发现,在加拿大,革命通常是非法的。皇家骑警总是在人们叛乱之前到达叛乱之地,所以法律和秩序、驻军发挥着关键作用,可以击退任何可能的反叛行为。

从两国的历史背景看,加拿大没有疾风骤雨式的革命运动。加拿大不仅没有主动侵略过其他国家,还不断地受到他国的侵略。反观其邻国,美国历史上却不乏疾风骤雨式的革命运动,如独立战争、美墨战争、南北战争和美西战争等。加拿大历史学家S. F. 怀斯和美国历史学家R. C. 布朗在大卫·波特编辑的论文集《加拿大看美国:十九世纪的政治态度》一文中提到:

两国的差异起因于其不同的经历……美国革命使民主处于支配地位,同时使精英的权威受损;加拿大接受了反对独立的移民群体,当中许多人坚持把英国模式的精英主义观念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一种方式……(李普塞特,1985:114)

因而,加拿大历史中缺乏阿特伍德所说的传统意义上的英雄:强健、勇敢、慷慨,具有强烈的献身精神和崇高的使命感。加拿大文学中的反英雄主题与其缺乏民族史诗的传统有着直接的联系。正如加拿大诗人道格拉斯·勒·庞(Douglas Le Pan)论述的那样,加拿大不能给其市民一个新开始的期待,因为加拿大“是一个没有民族神话的国家”。因此,许多学者不断质疑“加拿大是否具有民族认同感。”(ibid.:113)相反,美国文学中却充满民族英雄,这与其历史上不乏英雄人物紧紧相依,如华盛顿、林肯、内森·黑尔(Nathan Hale)、罗伯特·李(Robert Lee)、巴顿将军(General Patton)等。

正因如此,加拿大文学批评家倾向于将其国家和文学看成是“反映失败、艰难的现实情况和毫无趣味的历史”,而美国则被用“更为乐观的术语来理解”(ibid.:119)。例如,美国学者鲍勃·麦克拉肯(Bob McCracken)曾认为马克·吐温是一个真正的乐观派人物,代表“真正的美国声音”(2003)。这可以从其代表作——《汤姆·索非亚历险记》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认识到这一点。

由于缺乏民族英雄,加拿大人对权威的看法和美国人的差异也很大,在日常生活或文学作品中不会对权威表示出较大的尊重。事实上,在加拿大文学中,反叛者或革命者不会被看成英雄。正如阿特伍德在《生存者》中指出的那样:“加拿大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将警察(皇家骑警)作为民族象征的国家”(转引自李普塞特,1985:122)。同样的事实可以从美国和加拿大人对警察的态度方面得到证明。有研究表明美国警察抱怨“公众瞧不起他们”,而加拿大皇家骑警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和卡尔加里警方服务机构有可能认为“公众赞赏他们”(阿特伍德,1972:131)。

3.2 美国的拓荒主题vs.加拿大的生存主题

虽然美、加两国文学都与欧洲文学有着深刻的渊源,但由于美国在政治上比加拿大独立得早(美国独立于1776年,而加拿大则在1867年才获得独立),经济、科技、文化也比加拿大发展得快,因而美、加两国文学无疑存在着极大的差别。其次,美国的“熔炉文化”主张开放、主动吸收;加拿大的“马赛克文化”主张保守、被动吸收。这两种不同的文化反映在文学创作上必然导致不同的主题。再有,美国历史上不乏疾风骤雨式的革命运动,而加拿大的革命却比较温和,概而言之是妥协大于革命本身。另外,美国作为一个超级大国的崛起,也使得加拿大人对美国人既充满羡慕又不乏恐惧心理,这一心理对加拿大文学主题的影响也很大。

美、加两国在宗教传统方面的差异也是影响美、加两国文学主题不可忽视的原因。虽然两国早期都曾受到来自欧洲的清教主义的影响,更确切地说,美国早期的清教主义比加拿大更加严厉。如1692年在新英格兰萨勒姆镇发生的“驱巫案”,致使当地神权机构逮捕了几百人,处死了二十人,酿成了震撼美洲的一场悲剧。这一事件在当代美国剧作家阿瑟·密勒(Arthur Miller)的现实主义佳作《炼狱》(《The Crucible》)及殖民地时期作家乔纳森·爱德华兹(Jonathan Edwards)的早期作品如《自述》(《Personal Narrative》)等中也有明确的表述。然而,自本杰明·富兰克林开始,美国清教思想发生了质的变化。富兰克林主张把勤奋、效率、自助和人世间的成功看成是上帝美德的象征和人生的准则,之后将上帝摒弃,从而创造了美国实用主义的价值原则,划清了与清教主义的界限。

相反,加拿大则几乎始终没有摆脱清教主义的影响,受清教加尔文主义影响至深。他们认为,人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改变神的意志,只配被罚入狱,除非上帝给予他们恩典。因此,人只有严格遵从上帝的旨意,尽心尽责、忍辱负重,对一切罪责进行反思最终才能得到上帝的宽恕。因而在加拿大,不可能造就出像《红字》中海思特·白兰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哈克·贝利这样的人物形象。即便是在加拿大当代文学作品如辛克莱·罗斯(Sinclair Ross)的《外科医生纪念医院》中,主人公亨特虽然摆脱了传统观念的影响,但最终也没有成为类似美国文学中的成功者形象。因为自责—生存永远是加拿大文学的主题。正如阿特伍德在《生存者》中所说的那样:“总的来说,加拿大是受害者,或被压迫的少数,抑或被利用者”(1972:35)。因此,“生存”永远是加拿大文学的主题。

美国的历史是充满扩张的历史,加拿大的历史则是充满反扩张的历史。美国历史上不乏疾风骤雨式的革命运动,而加拿大的历史则相对“温和”得多,这也就造就了美国文学中大量的正面神话形象,而加拿大则缺乏这一形象。美国文学能造就出《皮袜子故事集》中纳蒂·班波(Natty Bumppo)和《白鲸》中亚哈船长这样的英雄形象,因为在美国文学史上不乏开拓者,自我身份的诉求—拓荒永远是美国文学的主题。亦即阿特伍德在《生存者》中提到的“传奇式流浪冒险的反英雄主角(picaresque anti-heroes)”(1972:39)。因而,“拓荒”永远是美国文学的主题。

4. 结论

综上所述,美国、加拿大文化之间有着本质的差异,这些差异主要表现在:美国文化是建立在“熔炉”基础之上的多元文化,加拿大文化则是建立在“马赛克”基础之上的多元文化;美国的“熔炉文化”主张开放、主动吸收,加拿大的“马赛克文化”则主张保守、被动吸收。这些差异反映在文学创作上,导致了美国英雄和拓荒的主题以及加拿大反英雄和生存的主题。但从根本上讲,这些差异有其深刻的社会学渊源,归根结底,是由两国不同的少数民族关系模式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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