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土地财政应增加补偿农民

2009-10-15 03:28魏文彪
党政干部参考 2009年1期
关键词:征地过度补偿

魏文彪

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正在研究通过改革土地收益分配办法的方式,来遏制地方政府过于依赖“土地财政”的倾向。

通过土地有偿出让,确可为城市建设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但是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收入,乃至奉行“土地财政”政策,难免会滋生过度出让土地用于工业开发现象,从而一定程度上威胁到国家土地与粮食安全;而且,还易诱发有损被征地农民权益现象,从而引发社会矛盾、影响安定团结;与此同时,土地出让过程中还易出现权力寻祖与腐败行为;另外,还可能造成房屋价格背离实际价值,为房地产市场与宏观经济埋藏下风险,并影响与妨碍民众购房改善居住条件。凡此种种,都表明地方政府过于依赖“土地财政”倾向应该得到必要的遏制。地方政府奉行“土地财政”政策,说到底是为了通过“经营土地”获取巨大经济利益,所以,唯有在更大程度上降低地方政府从土地中获得的收益,才能在更大程度上消弭地方政府通过土地获取利益的冲动。据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透露,国土部正在配合财政部门研究土地收益的分配使用办法,使土地的收益分配、使用更加合理,这种降低地方政府从土地中获得收益的解决思路,预期能对地方政府奉行“土地财政”政策发挥有力的遏制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贺铿表示,解决房地产泡沫首先政府不要炒地,可考虑中央财政收取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佥。应该承认,中央财政向地方政府收取土地出让金,确是遏制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财政”倾向的一種办法,但是与此同时,还有必要通过硬性规定土地收益用于补偿被征地农民比例方式,大幅提高对于被征地农民的经济补偿标准。这样既可以同样发挥遏制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财政”倾向的功效,又利于在更大程度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

政府有权依法出于公共利益需要向农民征地,但是唯有对被征地农民给予充分的补偿才是合乎正义的。提高对于被征地农民的补偿标准,也与不断改善与促进民生的政府追求目标更相一致,能让民众更多与更直接地分享到改革与发展的成果。重要的是,土地为国家所有,而包括农民在内的国民共同组成国家,所以包括土地出让金在内的政府与财政收益,更多更直接地让包括农民在内的国民受益,是在更大程度上尊重国民权益与主人翁地位的题中之义。

(摘自《观察与思考》2008年第24期)

猜你喜欢
征地过度补偿
调兵山市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工作初探
画与理
Do you share too much online? 你是 “分享控”吗?
过度保护会剥夺幸福感
当下流行“过度病”
PWM的死区补偿技术
无功补偿装置在10kV馈线中的应用与研究
农村土地征收删除补偿上限
关于征地管理工作的问答
我国行政补偿立法浅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