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瑞贫穷的真正原因

2009-10-14 05:02洪振快
领导文萃 2009年14期
关键词:海瑞银子工资

洪振快

海瑞(1514—1589)死的时候,在都察院(相当于监察部)工作的同事王用汲到他的家里,翻箱倒柜,仅找到十几两银子,办丧事的费用都得朋友们凑份子,可见他的确是穷,穷得让人肃然起敬。

海瑞为什么穷?按照吴思先生《潜规则》一书的解释,这主要是明代的低工资制度惹的祸。清官不受外财,守着一份死工资过日子,而工资又低,那就只能穷了。进一步推论,因为穷,收入不够用,只好去贪污受贿,因此低工资制度成了明代官员“当贪官的理由”,这也符合逻辑。但是,这个观点却是不能轻易相信的。

海瑞作为政治明星的高调出场,始于嘉靖三十七年(1558)出任浙江淳安县令一职,这时海瑞已经45岁。淳安任上有一件非常著名的买肉事件,历来将它作为海瑞贫穷的依据:“在浙江淳安当知县的时候,穷得要靠自己种菜自给,当然更舍不得吃肉。有一次海瑞的母亲过生日,海瑞买了两斤肉,这条消息居然传到了总督胡宗宪耳朵里。第二天,总督发布新闻说:‘昨天听说海县长给老母过生日,买了两斤肉!”此事见于《明史》记载,似乎没有理由怀疑它的历史真实性。问题是,海瑞是不是真的穷得买不起两斤肉呢?当时买两斤肉需要多少钱?根据海瑞自己的说法,换算成现在的人民币,大概一斤肉不到10块钱。

海瑞会穷到付不起十几元钱买两斤肉给母亲过生日吗?

明代官员的正式工资很低,七品知县“每年的名义工资是90石大米,合月薪1840元人民币”,这个标准是明朝建国初期的朱元璋时代确定和执行的,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朝廷发给官员的俸禄并不是全额的大米,还有折色,“正七品的县太爷每年实际领到手的是12石大米,27.49两银子,360贯钞。这360贯钞,名义上顶了36石大米(10贯钞折俸1石),但是较起真来,由于钞法不行,货币严重贬值,这笔钱在市场上未必能买到4石大米。这样计算起来,明朝知县每个月的工资只有1130元人民币。”每个月1130元的工资的确不算高,但似乎不至于买不起十几块钱的两斤肉。

海瑞除了国家发放的工资之外,还有一些收入。海瑞老家有一些田产,据黄仁宇先生估计,总共是40亩光景,每年也有二三十两银子的收入。这是海瑞家庭收入的情况。支出方面,海瑞的家庭,我们假设情况和2006年底播映的电视连续剧《大明王朝1566——嘉靖与海瑞》所呈现的情况一样,是海瑞夫妻两人,和老母海太夫人及一个女儿,一家四口,三个成人一个小孩。这样的一家人一年需要多少花费呢?

家庭基本花费不外吃穿住行等项。先说吃。按照明清时人的说法,成人一天需要吃1升米,一年需要3石6斗米。小孩的食量大概是成人的一半。海瑞的工资里有实发的12石米,已经基本上满足三个大人一个小孩的口粮需要了。

住行都由官方解决,且在穿的问题上海瑞的确很马虎。嘉靖四十年(1561)冬天,海瑞在北京听候吏部考核,去拜见原来的福建教育系统老领导(学政)、现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吏部侍郎)的朱镇山的时候,朱部长看他在寒冷的冬天还穿着一件丝质的破袍子,就说你即便是穷,也不至于穷得连一件官服也置办不起吧!海瑞听了,便去置办了一件用黄石绢做的衣服。

总之,算下来海瑞一家的生活并不困难,甚至已超过小康水平,根本就不会买不起两斤肉。这样就有了一个疑问:如果按照《大明王朝1566》所呈现的家庭结构,《明史》的记载显然就有问题。那么到底是谁的问题?海瑞的穷是不是真的?

问题出在海瑞家庭的真实情况与电视剧里面的情况相差很大。

黄仁宇先生的《万历十五年》说海瑞“曾经结过三次婚,又有两个小妾”。这个说法的根据是海瑞同乡、侄女婿梁云龙所写的《海忠介公行状》。但是,同样是这篇文章,也提到了有人说海瑞娶过六七次妻妾,甚至以此认为海瑞在这一点上“认真太过”——意思大概是有点花心了。另外,攻击海瑞的人还有“九娶”的说法,并说海瑞自己年纪很大了(“瑞已耄”),还娶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做小老婆(“妻方艾”)。

明代纳妾的身价如何呢?在明代,如果要赎买一个色艺俱佳的名妓为妾,通常需支付千两白银的身价。明末的那些秦淮名妓,恐怕还不止这个价。一般的情形,如《金瓶梅》告诉我们的,收婢女为妾约需50两,如果是讨一个妾,就要百两以上。从总的情况看,海瑞用在娶妾上的费用不会少,即便只有三次,怎么说也总要三四百两银子。这对只取有限的法定工资的海瑞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非常沉重的负担,与他的生活贫困不能说没有关系。要知道,这些费用差不多是一个七品县令十年的工资了。

回到海瑞淳安任上买两斤肉给母亲作寿的事上来,这事还是有可能的。因为这时海瑞家至少有十来个人。这么多人只是靠海瑞的12石米、30两光景的银子和老家40亩地的田租过日子,日子不好过便很好理解了。工资不够花销,海瑞在县衙后院种点蔬菜瓜果也是很自然的事。

非常奇怪的一件事是海瑞在这样的家庭收支结构中居然还能省下钱来,在家乡琼山花120两银子买了一处房子。实际上,海瑞的工资所要养的不止十人。根据日本学者衣川强先生的估计,宋代官员家庭平均为30人光景。

明清时代的家庭人口与宋代是不是一样呢?按道理来说应该是一样的,但是史料表明似乎明清时代的官员家口绝不止30人。以清代为例,在乾隆七年(1742)进士考试的殿试试题中,乾隆说“凡州县莅任,其亲戚仆从仰给于一官者不下数百人”,就是说靠一个州县官员生活的有数百人之多。

为了控制官员的家人数量,朝廷不得不正式发文,如康熙四十一年吏部议准:汉族地方官所带奴仆,总督、巡抚限50人,布政使、按察使限40人,道台、知府限30人,同知、通判、知州、县令限20人,州同、县丞以下限10人。这是奴仆,是男性家人,女性家人即仆妇、婢女也按这个标准执行。以上的标准是针对汉族地方官的,而旗人的标准还要高一些。

如果帝国官员的家庭像老百姓那样平均每户只有5口人,那么事情还好办。问题是,帝国官员们要娶一大堆妻妾,生一大堆子女,有一大堆为之服务的奴仆,还要过上舒适甚至奢靡的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多少工资才够他们用?如同我们在海瑞的生活中所看到的那样,尽管七折八扣之后工资大大缩水,但如果海瑞的家庭和帝国的老百姓一样只有5口人,那么淳安县令的工资已经足够养家了,日子还会过得不错,根本就不存在买不起两斤肉的问题。海瑞如果能够免俗,少纳一个小妾,日子也会过得好一些,不至于到死的时候才留下十几两银子。

(摘自《亚财政:非正式财政与中国历史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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