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队

2009-10-14 05:02
档案天地 2009年7期
关键词:人民公社生产队社员

季 为

生产队,这个诞生于上世纪50年代末我国农村最低一级的生产组织单位和基本核算单位,随着改革开放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面铺开,早在80年代初就退出了历史舞台。然而,作为一种集体生产生活方式,生产队始终是中国农民难以磨灭的记忆,生产队的故事也就总也说不完。

生产队,一个中国农民熟悉的词语,一种让中国农民难以忘怀的生活,一首曾经的田园牧歌。

老槐树下

村庄在人们的记忆里是掠过屋顶树梢的炊烟,是仰天哞叫的老黄牛,是淹没季节颜色的一地青草,是滚滚的麦浪,是大豆田,油菜地,土豆堆,玉米棒,麦场,碌碡,碾子……这些锁成我们对整个村庄的记忆。

“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掩映在村庄里的那些树,枣树、杨树、桐树、柳树、榆树、椿树、松树、柏树……总是绿的醉人。村庄的这些树里,总有一棵被历史的烟云蒙蔽年轮的,被岁月沧桑雕空了的老槐树。老槐树上有口大铁钟,老槐树下有着太多生产队的故事,老槐树记载着村庄的历史,老槐树简直就是村庄的灵魂。

到了上工时候,生产队长就会敲响老槐树上的大铁钟,社员们听到这熟悉的钟声就会从各自的家里走出来,聚集在老槐树下,等待队长派活儿。挂在老槐树上的也不都是铁钟,有的就挂一截铁轨当钟来敲。老槐树上的钟声,是上工的命令,有时也是开会、通知大家来分东西的信号,也是小孩儿们玩耍的地方。

当社员们陆续到齐了,生产队长就会根据男劳力、女劳力、壮劳力、弱劳力等不同情况安排活儿,如锄地的,提苗的,整枝的,打尖的等等,然后大家分头去干各自的活儿,何时收工,一般是看日头,“日落而息”。

生产队里的农活在春季主要是锄麦地杂草、浇水等田间管理之类,再就是种些春玉米、谷子、地瓜等以弥补夏季口粮不足。夏收夏种主要是收获麦子、播种秋季作物。到了秋季,主要是秋收和种麦。秋收秋种之后又要进行挖河、修渠等农田水利基本工程。

每个生产队基本集中在村子的某一条街上,这个生产队在这条街上,那个生产队在那条街上,各个生产队,有大有小,一般按姓氏聚队而居,基本上是一个姓或者两个姓,由宗族形成一个自然生活小集体。

人民公社下属的自然村叫大队,或叫生产大队,按人口多少再分为若干生产小队,即生产队,一般以一、二、三、四……排序即一队、二队等等。人口较少的自然村(一般百人左右的)就依附就近的大村列入其第几生产队。每个生产队的初期规模大致人口在百人以上,在上世纪80年代初解体时有的达到三、四百人。

一个生产队,实际就是一个小社会,需要有“管理层”,生产队负责人设有队长、副队长一至两名,还有妇女队长,另外还有会计员、出纳员、饲养员、使役员、保管员、技术员等,俗称“八大员”。由队长、会计、保管等人员组成5—7人的“队委会”,生产队的种植计划、评比每位社员的工分档次以及生产队的一些重要事项均有队委会研究决定,然后由队长安排实施。副队长就是配合协助队长抓与农业生产劳动相关的事情。生产队人口较多的还分为生产小组,目的是为了安排农活时便捷,生产组长一般不参与队委会的会议。

一个生产队,队长是“最高长官”,基本上都是由各生产队德高望重的、号召力强、对农业生产相当了解的人来担任。生产队队长的模范带头作用和自我约束能力,都是比较强的。队长主要是负责给社员派农活儿和分配口粮,再就是处理队内的纠纷。派活儿是队长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力,谁干什么活儿,队长说了算,因此,社员们也就比较怕队长。在队与队之间出现纠纷时,由两个生产队的队长出面协商解决。在生产队里内部出现纠纷时,一般队长凭借自己的能力与威望也能够摆平。一个生产队里的社员,每天生活劳作在一起,难免会产生矛盾,为了维护队内的团结,不影响队里的农业生产,解决好队内纠纷,就体现出了队长的能力与水平。有时社员家庭里有了矛盾,队长也会出面帮助解决。

队长是不脱产的干部,他们不是我们现在一般意义上的什么国家干部,也不是什么领导,他们是完完全全不脱离农村农业劳动的农民,与农民一样,在做好自己范围内的规定工作之后,也得下地干活去挣工分。

生产队,曾经是对中国农民行使管理权限和组织农业生产的最小建制单位,自1958年人民公社、生产队的产生至1984年撤销,中国农民习惯的这种生产生活方式延续了25年,那么,生产队是如何产生的呢?

上个世纪中叶,农业合作化运动之后,全国各地建立了大大小小不同的合作社和高级社,这些农业社在规模、管理和分配上存在很大差别,在随后进行的大规模农田水利建设中,一些大型水利工程需要打破村、社、乡之间的界限,对土地、工程施工、劳动力、投入和受益等进行统一规划和部署,这样一来,一村一社和那些跨乡、跨村交叉建立的合作社就不易进行管理,在县、乡、村和合作社之间经常出现矛盾。正如毛泽东在1957年《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所说:“在国家同合作社之间,在合作社同合作社相互之间都有一些矛盾需要解决”。

这种情况说明:在实现农业集体化之后,中国农村社会应建立什么样的结构模式?应采取何种方式对集体经济进行领导和管理?如何大规模、迅速开展农业基本建设?中国农民应在什么样的组织形式中劳动和生活?这是当时中国社会必需解决的一个大问题。如果解决不好,既影响农业生产发展,又不能正确处理已经出现的各种矛盾,以实现党和政府对农村的有效领导,更谈不到各项事业协调、全面发展。当时国外的现成模式就是苏联的集体农庄。但是毛泽东对它并不赞成,早在1956年他就多次批评那种照抄照搬苏联经验的做法,强调不能走苏联的老路,要走中国自己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而究竟路子是什么?对此问题当时上下曾进行过一番讨论。经过人民公社“一大二公”、“一平二调”等曲折的探索,最后形成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较为合理的体制,生产队,这种集体生产劳动的组织形式也就固定下来了。

生产队在共和国的历史上是一项伟大的探索,尽管它仅仅存在了20多年的时间,还没有引起史家们为它稍着笔墨,但它对中国农民的影响却是那样冷峻而深刻。每一个农民都从属于一个生产队,每一个农民都是生产队的一个社员,昔日那热火朝天、“战天斗地”的劳动场景如今已定格在村民们的记忆里。从前那些社员同志也已从黑发变成白发,岁月的风霜在不知不觉中雕刻了他们额上的皱纹,每当生产队的往事不经意提起,那沉淀已久的记忆也就随之被唤醒。

打麦场上

“五月别误打场,秋天别误犁地”,原因是五月紧接雨季,不抓紧打场,麦子被雨水泡了,就会发芽,一年的辛苦就全泡汤了。所以五月打场是第一要事,一点也误不得。每年的立夏一过,人们便开始修整打麦场,为即将到来的麦收做准备。这是一件力气活,先将麦场上的杂草除净,再用锄头将地表翻松,然后泼水浇湿,均匀地撒上麦草,再用碌碡压实,将麦草清理完后,就算竣工了。

随着大型联合收割机的出现,从前的打麦场已不复可见。有的被种上了庄稼,有的被占去盖了房屋。作为生产队标志性的“时代广场”,打麦场也渐渐地从人们的记忆中淡去。

麦场是生产队收获的地方,是劳作的人们分享果实的地方。等到了农闲时节又成了孩子们嬉戏的地方。

每当夏收秋收时节,打麦场就会成为生产队最热闹的地方,争秋夺麦的人们,紧张而有序地抢收抢打运到场上的庄稼,摊场的、轧场的、起场的、扬场的各司其职,有条不紊、忙而不乱。遇到雨天,不用通知,全队男女老少就会急急地涌到打麦场上,大家齐上阵,从老天爷嘴里抢粮食。

生产队时代,分配基本上是实物和工分两种方式。

1961年3月15日至23日,中共中央在广州举行工作会议。会上,毛泽东亲自主持起草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条例(草案)》规定: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人民公社各级的规模都不宜过大,特别是生产大队的规模不宜过大,以避免在分配上把经济水平相差过大的生产队拉平,避免队与队之间的平均主义;实行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制,生产大队为基础;公社管理委员会在领导农业生产中,不可管得太多太死,不许瞎指挥;分配上工资(按劳分配)部分至少不能少于七成,供给部分至多不能多于三成;在办好集体经济的条件下,允许和鼓励社员利用剩余时间和假日,发展家庭副业,社员个人所有的一切生活资料,永远归社员所有,任何人不得侵犯等等。不久,中共中央又决定在《农业六十条》基础上加上以生产队为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办不办公共食堂完全由社员讨论决定;取消分配上的部分供给制;社员的口粮分配到户,由社员自己支配等措施。

这些基本就是生产队的分配原则。

生产队时期,由于计划经济模式和管理体制的局限,加上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很低,农业科学技术又不发达,导致农作物产量比较低。60年代前后亩产小麦过百斤就算年景不错了,春旱秋涝加上病虫害秋季作物收成更低。社员能一年到头维持填满肚子的就是较好的生产队。社员的口粮小麦很少过百斤,加上早秋收获点玉米、高粱、谷子等杂粮也就够半年吃的,秋季口粮主要是地瓜。社员们吃的蔬菜靠生产队里的菜园子,夏秋两季种些黄瓜、白菜、萝卜等普通大路菜。口粮不足就只有吃一些农作物叶茎充补,如地瓜叶、白菜疙瘩、萝卜缨之类。遇到青黄不接,就要吃“返销粮”了。

队里的粮食分配开始是按“人六劳四”分配的,所谓“人六劳四”就是把生产队所生产的粮食在交足了国家的任务后从剩下的粮食中拿出60%来按人口分,剩下的另外40%按劳力即所获工分分配。“人六”的原则是因为有些家庭劳力少,特别是小孩多的不能干活又没有工分,如果按劳力分的话势必会吃不饱,所以为了平均一下照顾这类人必须这样做,“劳四”的原则是一种带有激励机制性质的分配方法,多劳多得,谁家劳力多工分多所获得自然就多些。

每逢夏收和秋收时节,生产队长一边指挥社员抢晒麦谷,一边抓紧组织粮食入库,忙得不可开交。社员群众交粮积极性十分高涨,经常出现男女老少齐上阵,或是肩挑,或是利用单车、手推车、拖拉机日夜抢运粮食入库的动人景象。

生产队打下的粮食,一堆一堆跟小山儿似的,堆在打麦场上。社员们把粮堆上风头儿的籽粒饱满、成实的粮食单独装在很结实的粗布口袋里,留做公粮,人们把交公粮看得神圣而光荣,下风头儿的粮食成色差,是分给社员们的口粮和留做生产队饲料粮。歉收的年景,人们哪怕去地里挖野菜度过饥荒,也要保证交上公粮。麦场里上风头和下风头的粮堆永远泾渭分明,这也是生产队时代人们精神风貌的一个鲜明特点。

生产队时期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生产队是最基本的分配核算单位。除了实物分配外,主要是以“工分”的形式来分配。

平时田间劳动的时候,记工员给社员记工是按照工分来登记的。生产队根据当年社员所获工分多少进行分配。“工分”标准的制定各地大同小异,“工分”报酬为两种形式,即针对“普通农业劳动”的标准工作日报酬和针对农忙时节或特殊劳动项目的“定额报酬”。具体到每个社员的工分档次由生产队队委会议核定,对队委会议的核定出现异议则通过生产队组织的“社员大会”审定。

“普通劳动”指劳动强度不高,一般事务性的农业劳动。记分基准以每个“标准工作日”一个男壮年劳动力为最高,多定为10~12分,即有的生产队男壮年劳动力报酬定为10分,有的定为12分。以男壮年劳动力每标准工作日12分为例,男壮年劳动力12分;一般男性劳动力则定为9分~11分;女性壮年劳动力为7~9分;一般女性劳动力(中年家庭妇女)为6~7分;学生,指高中或以下,利用周末或寒暑假参加生产队的集体劳动,高年级男生,健壮体力素质好,9~11分;其他6~9分;高年级女生,健壮体力素质好,6~8分;其他为4~6分;儿童,3分。

生产队在农忙时节(双抢、秋收)、特殊农业项目采取的按工作量记工的制度,叫定额报酬,这种制度只针对某一生产项目,生产队不统一工作时间,可以由几人临时组成的小组、家庭或个人为具体工作单位。如开挖土石方按每立方米15分,水稻的早稻插秧定为每亩40分,晚稻插秧定为每亩45分,收割环节的割麦每亩定为20分,旱地脱粒每亩记45分,水田脱粒每亩50分等等方案,依照具体情况而定。

一个工,为十个工分,工分为最小计量劳动量的单位。在70年代,一般一个工基本上在零点六元到一点四元之间。男壮劳动力,一般一年下来有六百五十个工左右,女壮劳动力,一般有五百个左右。

牲口棚里

生产队一般是没有队部的,一个村只有大队有队部,或叫大队部,相当于今天的村委会办公室。那时生产队开会,或是“管理层”商讨队里要事,一般都在“牲口棚里”,其实,准确地说是在饲养室里,也可以说是在队里饲养员宿舍里,一般给生产队里喂牲口的饲养员多是鳏夫一人,吃住都在紧挨牲口棚的一间小屋里,这里自然就成了“队部”,生产队里的许多“重大决策”都是在这里形成的,比如,选队长,给社员定工分,搞阶级斗争,学毛著等。牲口棚里也就成了生产队的政治中心。

生产队时代,无论年景好坏,队里打下的粮食首先要完成公粮任务,剩下的才是社员的口粮,遇到歉收的年份,交完公粮就所剩无几了。一些古道心肠的生产队长,看到队里乡亲粮食实在不够吃,就会私下偷偷地截留公粮分给社员,但这是个十分冒险的举动,也是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如果被上边知道了,重则坐牢,轻则卷铺盖卷去公社办学习班反省。为了不使事情败露,生产队一般会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等各家各户的孩子睡觉了以后,每家当家主事儿的社员就一个个悄悄地溜进生产队的“队部”——牲口棚里,由生产队长主持召开的“秘密截留公粮会议”就在牲口棚里的大炕上召开了。

“天上布满星,月亮亮晶晶,生产队里开大会,诉苦把冤伸,万恶的旧社会……”这是一首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广大生产队社员们熟悉的“流行歌曲”,它生动地记述了解放后当家作主人的农民,在生产队里忆苦思甜的情景。这样的忆苦会有时也是在牲口棚里召开的。

在生产队的政治生活里,贯彻执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路线是其主旋律。新中国建立之后,在农村土地改革中划定了家庭成分,分为贫农(雇农)、下中农、中农、富裕中农(老中农)、富农、地主六类,按阶级性质其实是三类:贫、下中农为一类,是当时政治上的统治阶级;中农、富裕中农为二类是团结的对象;富农、地主为三类,是打击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对象。

生长在这个阶段的青少年都经历着家庭成分限制的考验:招工、入伍、入党团、升学、个人婚姻等等,都要牵扯到本人家庭成分,事事都要讲究“根红苗正”,首先是贫下中农出身的有政治特权,中农成分如果表现非常突出的,在贫下中农成分的人放弃或确实找不到合适人选时,也有可能被招工、入伍、升学等。“阶级斗争”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家庭成分非贫下中农者,时刻都会背上“资本主义复辟”的帽子,而且殃及子女,使之在身心成长中诚惶诚恐,背上极大的政治包袱。

在生产队劳动岗位安排上也是有鲜明的阶级性的。扫大街、挖厕所活儿是“地、富、反、坏、右”们干的,说是为了“改造思想”,也有的说是让他们“遗臭万年”。

除了和地主富农作“阶级斗争”外,就是同“资本主义”作斗争了。凡是同生产队的集体经济活动不一致的经济行为都有被扣上“资本主义”的帽子的可能,帽子一旦扣上,轻则点名批判,稍有不甚就要遭到大小会议批斗甚至游街示众。

生产队时期的“以阶级斗争为纲”,是一种阶级压迫政策,是特定历史时期偏激政策造成侵犯人权的行为,是封建世族等级恶俗的延续,是人类文明史上的污点,给经历了那个年代政治上受歧视的青少年心灵上留下终生不可磨灭的创伤。

生产队里搞阶级斗争的一些重大政治活动一般也是在牲口棚里进行的。

除了搞阶级斗争,生产队里也要组织社员学习老三篇《愚公移山》、《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而且还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所以那时的人觉悟非常高,很多老队长谈到觉悟问题时认为学习很重要,当时天天学,大家私心不重,比如拖拉机用的柴油丢在地里不会少一两,没有人去偷,老队长们说要是觉悟不高的话偷一、二两拿来点灯盏完全可以,但是就是没人去偷,而现在不同,现在村里每年拉来填路上的坑的土第二天就不见了。

这样的学习活动往往也是在牲口棚里组织进行的。

生产队里开会、学习这样的政治活动,一般是记工分的,所以大家也就很积极。

有线广播

生产队时期,物质的匮乏并没有使社员们产生精神上的贫困,社员们仍然对未来有憧憬,对人生有期待,对集体有幻想,对荣誉有要求,对舆论有反应,对文娱有兴致,对生活有情趣。生产队的凝聚力,集体荣誉感,产生了许多热爱集体的先进模范人物。乡村文化娱乐活动也是有声有色。农闲时,一些生产队组成了地方剧团、文艺宣传队,排演现代戏、样板戏,演唱当时流行小说改编的内容,如《烈火金刚》、《平原枪声》、《儿女风尘记》等。公社里有时还组织各大队的文艺队进行观摩汇演。电影放映队时常在打麦场上扯起银幕放露天电影。

对于生产队里的社员来讲,最奢侈的娱乐工具,恐怕就是一台收音机了,再后来比较普遍的“主流媒体”就是“有线广播”了,现在的许多无线电专家,都是启蒙于那时的有线广播。

有线广播就是拉一根铁丝接到木箱中的喇叭上,在地上接一根铁丝(地线)就响了,就是听起来声音好像有点嗡。那年月,家里除了有一只铜制的手电筒外,有线广播就算是家电了。每天广播只开三次,早上六点钟到八点钟,中午十一点半到十四点,晚上是十八点到二十一点。广播里经常放的音乐是“社员都是向阳花”、“赤脚医生向阳花”、“毛主席来到咱农庄”、“翻身道情”、“山丹丹开花红艳艳”、“来到南泥弯”、“一花引来万花开”等革命歌曲,再就是一些样板戏。还有就是转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和报纸摘要节目》。

有时生产队开会搞政治运动也用有线广播这种形式。

对农民的文化教育问题,毛泽东当时多次讲:农民应该掌握科学文化知识,要上大学,能文能武,农民要过上与城市人一样的生活等。人民公社时期,充分发挥集体力量,使农村经济、文化、社会福利等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公社刚成立时期,就迅速发展了一批社队企业,建立了农技站等,而且还迅速建立起了公社中学、公社卫生院、幸福院、文化馆、图书馆。生产队建立起了小学、卫生所以及托儿所、幼儿所。众所周知,人民公社时期是我国农村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等发展最快的时期。70年代末,大部分农村就普及了初中,建立起了公费医疗制度。当时虽然生活困难,但农民看病、孩子上学都不成问题。包括农村考上大学,没有任何人出现不能上的问题。对于这种经验和探索,是值得我们今天进一步研究的。

最后一个生产队

1998年12月29日,新华社以“最后一个生产队解体纪实”为题,报道了当初农村改革开放时,黑龙江双城黎明村第4生产队召开社员大会进行表决,结果绝大多数社员不同意实行包产到户,于是决定继续吃“大锅饭”。原来,这个队人多地少,300多亩地几乎全部种菜,当时一亩菜顶几亩粮,又办了一个锅炉厂,每年利润几十万元,使社员劳动日值高达5元钱。而当时许多地方的劳动日值不过几毛钱。县里一些有头有脸的人,都想法把孩子或亲属的户口往4队转。这20年来,他们的分配水平、生活水平渐渐地和别的实行大包干的地方拉开了差距,锅炉厂也每况愈下,最后终于被压趴了窝。今年年初,4队的社员们在事隔20年后终于又一次投票表决:解散生产队,实行大包干。

撰写这篇报道的记者在文中解释全国“最后一个生产队”为什么能“保存”到今天的原因时这样分析:“我国新时期改革开放的明智之处在于,不搞强迫命令和一刀切,对改革的选择实施不争论,暂时看不明确的东西允许看,就这样,生产队体制在我国东北一隅保留了下来。”这正是“全国最后一个生产队”的真正的存在价值和意义。

今年是建国60周年,不论是前30年,还是后30几年,“三农”问题,始终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从前30年看,值得认真总结的经验也很丰富。

1983年初,中央下达了《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出了人民公社体制改革的问题。指出这种改革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实行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二是实行政社分设:公社和生产大队的行政管理职能单独设立,变成基层政权组织,分别改为“乡”、“村”。原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集体经济,其名称、规模和管理机构的设置由群众民主决定。到1984年底,社改乡的任务基本完成。自此以后,“人民公社”、“生产队”的概念就成为历史。

对于生产队这种集体生产组织形式的探讨,也是今天研究“三农”问题的一个焦点之一。

如果我们一谈到人民公社、生产队,就与“大跃进”、“浮夸风”、“吃食堂”等联系起来,显然是有失偏颇。事实上,这样的“混乱时期”在整个人民公社、生产队时期是很短暂的,在前30年里,农村大部分时间是在“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机制下运行的。

农村人民公社的所有制及基本核算单位,经历了从人民公社的“一大二公”和大集体所有制,到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再到生产队的部分所有制,最后到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演变历程,总的趋势是一次比一次更朝着符合生产力发展水平、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因而更代表群众利益的方向前进,毛泽东在这个历史演进过程中发挥了主要作用。既要承认毛泽东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犯了严重的指导思想上的左倾错误,也要看到毛泽东为纠正实际工作中的左倾错误而作出的艰辛努力和重要贡献。

上个世纪的六、七十年代我国的农业发展,成功地完成了一次升级改造的任务,是农业向水利化、机械化迈进过程中最具有决定性的阶段。任何国家在实现这一过程中无不是投入了大量资金,而中国靠的是集体农民的劳动和汗水。在当时条件下,如果不是人民公社、生产队这种组织形式,而由分散的小农生产方式,要完成这样的艰巨任务是不能想象的。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家阿马提亚.森在对比中国与印度的经济发展时说:“中国与印度的相对优势是其改革前(1979年)奠定工作的产物,而不是改革后重定方向的结果。”这一看法不能不说是深刻的。正是在这段历史上,人民公社具有不可磨灭的贡献!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变革,它结束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确立了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由于有效地解决了激励问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热情,也为农业迎来了一个超常规增长的“黄金时期”。

包产到户给亿万农民带来了实惠,给广大农村带来了勃勃生机是千真万确的,但回过头来看,我们经过了20几年的农村包产单干,现在有远见的农民自发的又组织到了一块,这是经济社会在农村发展的必然,就像当年小岗村自发的包产一样,生产关系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就会出现不可抗拒的冲破这个关系的力量。

最近对新农村建设模式的探讨,许多专家学者提出了“农村合作社”话题,有公司+农户的生产模式,也有公司+合作组织+农户的生产模式,这些关于农业经济的发展模式在一些农村已经运营成功,是新农村发展的可行途径,如周庄模式、华西村模式、南街村模式、刘庄模式、大寨模式……。

但是人们忽略和忘记了农民理解最透、体会最深的一个模式,那就是“人民公社体制之下的大队和生产队模式”。毛泽东创造的人民公社理论和实践的过程绝对不是只留下了教训而没留下来经验。如果说毛泽东人民公社理论和实践在当时有些超前,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越来越证明这个理论至少不是错误的,超前的理论在没有给农民带来普遍实惠的情况下,并不能说在全部的农村工作实践中都是失败的。农民出身的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农村建设理论,也是发展着的理论体系,它绝不仅仅是一个时代的产物。丰富和发展这一理论实践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很大益处。

农村人民公社、生产队这种集体经济模式在历史上为改变中国农业落后的生产条件、建立一个公平、互助和稳定的社会新秩序发挥了巨大优越性,在目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中也会有强大生命力和广阔前途。随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产业升级,农业的规模经营和联合经营的趋势将逐渐增强,加之农业科学技术、农业机械化和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竞争力增强以及环境生态保护、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等等,这些客观要求都使目前以家庭承包为主的小生产经营方式不适应。农村集体经济所具有的广泛社会性、综合性、社区性,以及统筹规划、规模经营、团结互助和抵制风险的能力和优势是其他任何经济形式所不可相比的。

研究人民公社、生产队这种集体经济机制的内在历史价值,对于我们今天实施科学发展观、创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模式,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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