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军
贾某军集团在进行走私汽车的犯罪活动中,对倒标、购车、报关(或闯关)、入境、运输等各个环节都很重视,这些环节往往都有专人负责,但他不可能在各个环节都安插自己的人,许多时候他必须和其他人合作才能完成整个走私过程。广东九江镇的大佬朱金水成为贾某军最重要的合作者之一。通过和朱金水长期的合作,贾某军完成了二手车从购买到入境、出售的各个环节,朱金水主要负责买车、报关、入境等环节,贾某军负责其他环节。
因此,广东方面涉案成为本案的重点。其中的涉案证据也是整个“10·10”专案证据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走私案件的证据系统主要分为书证流、货物流和资金流,而本案广东方面的涉案证据在这3种证据方面都能具备。由于涉案人员相对集中,专案组向广东方面派驻了专门的行动小组,行动小组先期由3人组成,随后又陆续派出人员。2009年4月7日,广州工作小组第一批人员赶赴羊城,开始案件的前期侦破和取证工作。
廿日的煎熬
广州工作小组到达广州之后,立即展开调查。作为行动小组负责人,太原海关缉私局侯马分局的局长刘志有着丰富的侦查经验。天津海关缉私局的业务骨干高歌刚刚到太原出差不久,也前往广州参与调查。这种出差中的出差,确实少见,而海关的人却见怪不怪。有了高歌在,刘志感到心里有底。他说:“高歌业务能力全面,非常敬业。有他在,我非常放心。”
当时面临的困难很多,作为案件的重要一环,对广东方面涉案人员的调查和取证由于地域原因一直滞后,导致14名涉案人员只有两个人的部分资料尚在掌握中,而且这些资料还未得到核实,其余人员的资料和涉案情况几乎空白。整个广州的侦察取证工作几乎是白手起家,而此时距离抓捕时间只剩下20几天,工作组人员完全用接近人体体能极限的方式进行加班、调查。
高负荷的工作加上水土不服,工作组3个人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身体上的不适。最终,在工作组的超负荷运转下,广东方面的所有14名涉案人员的资料完全明朗,全部在可控范围之内,为统一的抓捕行动提供了重要保障。
刘志后来回忆:“那最紧张的20多天行动,大家心里都清楚,这个事情如果不能很好地完成,整个案子会受很大影响。这得感谢所有参与案件的同仁们。”由于人手、设备有限,行动小组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广东的广州分署、广州海关缉私局以及黄埔海关缉私局的同志们协助,广东方面无疑给了他们巨大的支持。广东几个海关作为沿海大关,案件非常繁多,但是为了这个案件,位于广东的3个海关甚至暂时放下自己手头的案件帮助行动小组的同志们。刘志后来说:“他们的这种大局意识深深地打动了我们每一个同志。”
而工作组中高歌、沈峰、徐鹏等同志非常出色的业务能力和敬业精神也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为整个案件的顺利侦破立下了汗马功劳。
紧张的抓捕
4月26日晚,整个广州小组成员和负责协助办案的广州海关缉私局的同志们严阵以待,他们彻夜未眠,为次日的抓捕行动做好了充分的部署。
但就在当晚,一个意外出现了。这个意外让所有办案人员立即紧张起来,因为这个意外关系到整个抓捕行动能否成功实施。当晚,有情报证实,另一走私集团——郝张集团的头号人物郝某已经到达广州,准备接走一批涉嫌走私的车辆,次日早晨就要飞回太原。由于对郝张集团的抓捕也在这次行动中,对郝某是否实施抓捕成为关系到整个案件成败的大问题,当然,也成为当晚行动人员争论的焦点问题。认为应该抓捕的提出:郝某自投罗网,机会难得,应该立即抓捕,如果错失良机,让郝某得知此次行动,并且宣扬出去,后果不堪设想;另一方则认为:在保密的原则下暂时不实施抓捕,因为第二天一早郝某就要离开,不可能在整个抓捕行动过程中控制他,而提前抓捕容易惊动其他涉案人员,对整个行动带来不利影响。双方经过辩论、协商,最后决定提前将其控制在宾馆内,对外严格保密。
4月27日早晨6点,所有办案人员集合,领取涉案人员资料以及抓捕行动方案等资料。1个小时之后,所有人员秘密到达指定位置,开始对目标进行监控,只等行动指挥部一声令下,便实施抓捕行动。上午10点10分,统一行动在太原和广州两地准时开始。经过一天的行动,广东涉案的1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捕到案。整个抓捕过程在严格的保密状态下进行,行动非常顺利。
安全押运
由于是异地办案,所以在广州抓获的15名涉案人员(包括郝某)如何安全押运到几千里之遥的太原,考验着缉私人员的智慧和能力。为了防止出现意外情况,在保证嫌疑人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专案组决定用多辆汽车运送,用疑兵之计预防突发事件。
刘志告诉记者:“广州涉案人员中,袁某、欧某都是当地很有势力的重量级人物,其背后利益链条千丝万缕。他们被抓,很可能有人铤而走险,更不能排除一些人想要杀人灭口。”这二人在广州开有报关行,专门负责为进出口货物进行报关和审批,手中掌握着很多重要情况,更是整个案件的重要人物,其人身安全显得尤为重要。
另外,为了防止涉案人员串供,还必须将一些犯罪嫌疑人分开押送,而为了震慑一些人员,又需要将一些犯罪嫌疑人一起押送,这些都需要认真协调,才能拿出最终的方案。
对证据的押运也是押运过程中重要的一环。广州方面的证据主要表现在书证流。很多合同、表单和电子数据成为广州方面证据的主要组成部分。这些证据被整理在一起,装满了38个大箱子,整个证据的体积超过5立方米。证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刘志说:“丢失一件,都担不起责任。”
这些证据怎么运最安全?汽车还是火车?飞机还是轮船?分散还是整体?人货分离还是人货同运?这些都是押运中要考虑的问题。经过长时间的论证、协调,最终确定的方案是用飞机运输。而且整个系统非常严密:首先由民警随货运人员进入机场,然后民警进入货运仓实施看护,飞机起飞前几分钟确定没有疏漏之后离开货舱下机。降落在太原武宿机场之后,专案组派专人登机接货。因此,整个运送过程中,只有在飞行时离开了监管,而飞机飞行过程中是无法实施任何对证据不利的措施的。于是,这38个大箱子按照既定计划终于安全运抵太原,被送到指挥中心。至此,整个抓捕行动告一段落。
严格的保密制度
保密制度贯穿整个案件的始终,无论是专案指挥中心的太原,还是广州行动小组,执行任何任务都必须将保密制度放在第一位。4·27抓捕行动当天所抓捕的人员中,在被抓之后才知道自己已经处于天罗地网之中。而百密总有一疏,在对贾某军和“郝张集团”进行抓捕的过程中一度出现泄密危险,幸亏专案组指挥部紧急协调,才有惊无险。
在广州调查的过程中,由于水土不服,广州行动小组成员徐鹏身体出现剧烈不良反应。为了案件顺利进行,徐鹏白天和大家一起加紧工作,只有在晚上才能在一个秘密地点打点滴。为了保密需要,同时也为了防止打点滴过程中出现突发情况,作为负责人的刘志全程陪同。
而刘志来到广州也是被严格保密的。当时,正值清明时节,刘志在太原祭祖,突然接到任务要远赴广东,而且被告知必须保密,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任何细节。刘志匆匆告知家里“去北京学习几天”便动身启程了。
正是由于严格的保密制度,使得案件顺利推进,从而为侦破案件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有利条件。涉案人员在整个案件的侦破过程中一点消息都未得知,抓捕的那天他们才终于明白:还债的时间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