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绀弩眼里的文怀沙

2009-10-14 05:02
书屋 2009年8期
关键词:怀沙吴祖光聂绀弩

刘 强

今年年初,传记作家李辉先生发表了《文怀沙的真实年龄及其他》一文(《北京晚报》2009年2月18日刊发时题为《李辉质疑文怀沙》),对文怀沙先生的真实年龄、入狱原因及“国学大师”头衔等“三个疑点”,一一“解密”,一时在知识界掀起轩然大波,舆论几乎呈“一边倒”之势,以致有论者惊呼“大师的倒掉”。这正应了夫子“老而不死是为贼”的骂辞和“寿则多辱”的古训。

“三个疑点”之一的年龄问题,已有文怀沙之子文斯先生出来辟谣,又有陈明远先生在博客中作证,我以为比李辉先生仅以履历表上的年龄为据的怀疑更可靠。关键是,我不太相信文怀沙竟会为了“大师”和“章太炎弟子”的头衔硬要给自己“减寿”。一个人名声不好是一回事,但据此便武断其人就一定会以假年龄骗人,则是另一回事。在任何年代,隐姓埋名甚至假造身份都不是什么新鲜事,据我所知,为了高考、升职或找对象的方便而将身份证上的年龄“减去十岁”的大有人在。一旦情况发生变化,将虚假的年龄“修正”过来也可算是一种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至少不一定就是为了“骗人”。日前,章太炎先生“关门弟子”朱季海先生发言证明,文怀沙当年的确来苏州听过太炎先生的课,朱老还不客气地指出,“追问年龄是一种恶习”。其言虽重,并非全无道理。

至于“国学大师”的头衔,原本可以忽略不计的,君不见有人因为做过多年的“老师”,就对“大师”的桂冠坦然受之了么?就文怀沙而言,年龄加十岁或减十岁,似乎都与“大师”之类的称谓无关,如果别人要把你当“大师”,自己又爱出风头,也不嫌钱扎手,半推半就地“从了”似也无可厚非。你用道德楷模的标准去要求一个人品本就欠缺的人,逻辑上先就不能自洽,遑论其他?而一个健康合理的社会,是不能以道德优越者为价值尺度的,否则弱点多多的芸芸众生,如何苟活?正如有论者所说,文怀沙被捧为“大师”,乃是出于“文化江湖”的消费需求——这么一个老而弥坚的名人闲着也是闲着,请出来“娱乐”一下大众也算是发挥余热。文怀沙就是再无耻,也不会无耻到自封“大师”招摇撞骗的地步,换句话说,他之所以被媒体和公众奉为“大师”,一定有其“疑似大师”的地方在,李辉所谓“年近九旬之翁,美髯飘动,步履轻盈,思路敏捷,皮肤滑润”云云固然是原因之一,但很显然,这绝不是唯一原因,更不是主要原因。

倒是李辉先生提出的文怀沙入狱一事的来龙去脉,颇有些钩沉索隐的价值。据李辉说,文怀沙在“文革”期间被逮捕入狱的真实原因实际上是“诈骗、流氓罪”,其罪详情为:“自五十年代起冒充文化部顾问,称与周恩来、陈毅很熟,与毛主席谈过话,以此猥亵、奸污妇女十余人。”这一言之凿凿的说法遂成为对文怀沙最具杀伤力的指控,但究竟如何还是一笔糊涂账,仅从话语方式来讲,李辉的措辞颇有“文革”遗风,故而实在让人难以信从。

近读寓真先生所著《聂绀弩刑事档案》(原载《中国作家·纪实》2009年第2期),发现其中有涉及文怀沙的一些材料,对于我们了解文怀沙其人也许不无帮助。在《聂绀弩刑事档案》中,作者披露了许多导致聂绀弩以“现行反革命”罪被送进监狱的“检举”材料,大部分出自聂氏最信任、最亲密的朋友之手。其中,1965年1月17日,数友人同在“四川饭店”晚饭,聂绀弩与吴祖光的交谈,便提到了文怀沙:

吴:看到文怀沙没有?

聂:路上碰到的,谈得不多。他告诉我在那个地方(监狱)也不劳动,也没事情做,每月拿二十五元五角的钱,期满叫他签字盖章。他关在里头也不算法律处分,也不算行政处分,理由是无牌照行医。

吴:这大概是他自己故意往轻里说。

聂:这当然是表面理由,也可能判决书上不好写别的,他现在算是期满了,但还回到那个地方去,他在那边有钱拿,给人看病。人家找他看病,他说“我是为这事进来的,你们还来找我?”其实找文怀沙开方子,吃兴奋类的药,就是所谓开“春药方”这个罪名。

“无牌照行医”,“也不算法律处分,也不算行政处分”,这是文怀沙对聂绀弩的解释。吴祖光不以为然,认为文怀沙“大概是自己故意往轻里说”。根据李辉披露的材料,在1957年反右派斗争中,文怀沙曾在大会上揭发吴祖光是“当代西门庆,玩戏子”。如此说可信,两人在1957年便已结下仇隙,那么在1965年年初的这次谈话中,吴祖光眼里的文怀沙不那么“靠谱”也就不难理解了。

而聂绀弩是个宽以待人的豁达之人,似乎对文怀沙不无回护之意。今天看来,聂老透露的信息似乎构成了对李辉“指控”的反驳。李辉文章中说,文怀沙“先是判处劳教一年,1964年5月正式拘留,后长期在天津茶淀农场劳教,劳教号码:23900”。这大概是可信的,但“据知情者回忆,逮捕文怀沙的宣判大会,1963年年底在东单的青艺剧场(上世纪九十年代因修建东方广场而拆除)举行,青年艺术剧院的不少人都参加了那次大会”云云,又是“逮捕”又是“宣判大会”的,恕我直言,哪怕时间地点事件都是真的,也不禁让人感叹彼时司法之混乱,刘少奇作为国家主席尚且不能自保,何况区区一个文人?李辉先生以此作为口实,说服力也未必显够。

上述材料还告诉我们,文怀沙在监狱服刑期间,似乎还挺自在,不劳动,有钱拿,而且照旧干着老本行,给人开“春药方”!更值得注意的是,“期满”之后,文怀沙因为生活无着,反而“还回到那个地方去”。尽管聂绀弩不过转述文怀沙的“一面之词”,其罪名也不排除李辉所查“史料”显示的“诈骗、流氓罪”,但其中隐情怕也未必如此简单。须知在那样的“专政”年代,小偷小摸、发点牢骚都有可能遭受灭顶之灾,文怀沙若真的“猥亵、强奸妇女十余人”,焉有如此逍遥之理?所以吴祖光尽管称文怀沙是自己“最不能原谅的人之一”(见李辉文),但也只说文怀沙“大概是自己故意往轻里说”,并没有认定文是就一个“诈骗流氓犯”。

然则,聂绀弩说“这当然是表面理由,也可能判决书上不好写别的”,又有什么言外之意呢?我们来看1966年2月20日的一份材料:

关于文化人士遭受打击的事,是聂绀弩那段时间与友人聚会中经常涉及的话题。如谈到文怀沙,聂说:文怀沙还在里面(监狱),原因是他没有职业,只好回到里头,还可以拿二十五元五角一月,叫做就业分子,就是说刑满了但是仍在里面就业,那儿给他一个房间很安静,他在那儿给人看病。他自己也奇怪,他犯的罪就是无牌照给人看病,到了那里还是看病,所以他自己也莫名其妙。

还是在这份材料里,聂绀弩随后又说到文怀沙,竟指出“文受打击是周扬挟嫌报复”:

聂说:因为文爱随便说,私下传播周扬的隐私,周便怀恨在心。恰巧文怀沙在十三陵水库和毛主席一起照相这件事,主席知道了很不高兴,说了几句这个人招摇等话。大概毛主席早就知道有个文怀沙,有一次沈尹默送一本诗集给主席,主席就问了一句:给文怀沙那首也在内吗?这不过是一句开玩笑的话,沈告诉了文,文就有点飘飘然,所以那次在十三陵水库劳动,文怀沙就敢于混上主席台,和毛主席一起拍照。周扬借了这个机会就决定对文报复,恰有马某控告文在看病时调戏他老婆,所以就把文抓起来。说到看病,文确实有一手,许多老中医都对他很佩服,并且得过卫生部一次奖状。

这大概就是聂绀弩“判决书上不好写”的那个“别的”理由,即文怀沙“私下传播周扬的隐私,周便怀恨在心”,这才施与迫害。须知聂绀弩的所谓“反动言论”,很多其实也是由于不满当时一手遮天的周扬所引起(《聂绀弩刑事档案》有交代,此不赘引),所以,聂绀弩对于许多朋友不屑交往的文怀沙,倒是怀有一种“同情之了解”。

寓真先生紧接着写道:

文怀沙受到处理是否与周扬有关,无从考证,聂的话只是茶余饭后的闲言,不必当真。但是,那个年代的许多事情确很荒唐。文怀沙既然医术不凡,获得卫生部奖励,又为何以非法行医罪判刑?既然以非法行医罪判刑,又为何允许在监狱中继续看病?……可知“文化大革命”中许多冤假错案并非偶然现象,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其实种种冤狱,在“文化大革命”之前早已屡见不鲜。……

寓真先生的这段议论,其实也可以作为对李辉“指控”的回答,也就是说,尽管文怀沙其人问题多多,但即便在其被抓捕劳教的时代,如聂绀弩这样的有良知的文化人仍对其因“表面理由”而被劳教不无同情,而持论公允的寓真先生甚至以为文的被抓未尝不是那个盛产“冤狱”的时代的众多“冤狱”之一。没想到时隔四十年之后,李辉竟将此事“爆料”,以法律术语和道德义愤掺杂不清的言说方式,表达“众人皆醉我独醒”、“众人皆愚我独智”的先见之明,真不知道我辈是该击节赞叹,还是匪夷所思?

我这么说,并非我对文怀沙其人抱有好感,或者以为其真的堪称“国学大师”。我只是觉得,一个理性的文化人不该像李辉先生那样仅靠道德义愤和知识优越感来说事儿,以为自己和一些文化老人有过“亲密接触”,听到过一些“独家新闻”,就对一个自己看不惯(事实上自己的看不惯未尝不是受到那些文坛前辈的“传染”)的老人做类似“有罪推定”的诛心之论,甚至利用手中职权人脉,“在自己所能影响的范围里,却尽量不让媒体朋友报道他(按:指文怀沙)”,凡此种种,真的就没有值得商榷和反思的地方吗?再说了,李辉用来批判文怀沙的吴祖光、黄苗子、舒芜等文化老人,未必就是品性上无懈可击之人。这一点,不仅在《聂绀弩刑事档案》中有披露,更有章诒和先生的两篇血泪文字为证(详见《谁把聂绀弩送进了监狱》、《卧底》二文,原载《南方周末》2009年3月19日、4月2日)。

《聂绀弩刑事档案》还透露,作为聂绀弩“反革命言论”之重要内容的大量旧体诗,其传播也跟文怀沙有关。自1958年7月,聂绀弩与其他“右派”分子一起被遣送到北大荒,在虎林县境内的一个农场劳动,到1960年冬回到北京,“被安排在全国政协,但并不去上班,名义上是在家搞古典文学研究,实际上是自由赋闲”。寓真先生接着写道:

因此,他就有了一段充裕的时间写诗。直到了1965年底以前这四五年内,正是聂绀弩旧体诗创作的高峰期,他的一些优秀作品大都是这个时期写下的。包括收入《北荒草》的那些七律,并不是在北大荒的原始作品,而是他回京以后补做的。这段时间中,他几乎每天都有新作出示和寄送给友人。先是觉得自己的毛笔字写得不好,写了诗就交给文怀沙的夫人代为抄录,后来又自练书法。遗留下来的诗稿,很多是他自己用毛笔书写的。

这说明,在聂绀弩的朋友圈子中,除了有“右派”吴祖光、黄苗子、陈迩冬、钟敬文、戴浩、向思赓、王次青等人外,还有文怀沙及其夫人。不过这期间文怀沙似乎尚在“服刑”,所以《档案》中的检举汇报材料中,没有聂和文正面谈话的记录,至少在这一点上,以“二流堂”诸公之言论鄙薄文怀沙的为人就显得十分滑稽。从聂绀弩“写了诗就交给文怀沙的夫人代为抄录”来看,聂显然是把文怀沙夫妇当作朋友的。为此甚至受到别的朋友的“质疑”:

聂经常给友人赠诗,或是把诗作抄给友人看。当政治气候紧张之时,这些友人中有的就为他担心,也有人害怕牵连到自身。如对聂诗颇为赞赏的向思赓,一次就关切地说道:“有人说老聂的诗反动,我也很担心。其实有什么呢?他最大的吃亏是相信了文怀沙,让文怀沙老婆抄诗,结果传了出去,这人能相信吗?最近还好,聂已经有了警惕。”

向思赓其人在《档案》里多次出现,作为聂绀弩的好友,他说出了我们的担心。那么,是否文怀沙及其夫人就是聂诗的告密者呢?从目前的资料看,并无确凿的证据。翻检家藏《聂绀弩诗全编》(学林出版社1992年版),只找到一首聂写给文怀沙的答诗,题为《步酬怀沙以诗勖戒诗》:

画虎难成改画蛇,斑斑蛇足暮栖鸦。

人嗤蝴蝶初干句,自宝酴醾欲谢花。

留一狂夫天意厚,白双老眼帽檐斜。

从今只赋门前雪,不管蹯然两鬓华。

倒是聂绀弩写给黄苗子等人的不少诗作,赫然出现在聂的刑事档案里。当时政治形势紧张,好友之一的钟敬文曾劝聂绀弩烧诗,而吴祖光却不同意,前引1965年1月“四川饭店”那次聚会,还有一个“插曲”也值得一引:

那天聂绀弩同吴祖光一起在“四川饭店”吃晚饭,饭后步行至王府井分手。闲谈中吴说起近日在路上碰到了文怀沙,文被关押期满出来了,聂也说在路上碰到过文。吴提出要借聂的诗稿来看,聂正色说:“这怎行?烧都烧掉了。”吴说:“烧了也不行,起码你那本晒蓝的,已经有几本流落人间了。”聂说:“那是少数几本,后来的没有。”吴说:“何不趁文怀沙出来,再找他那小媳妇抄一本?”聂说:“不要开玩笑,我在考虑找个适当日子,把所有诗稿都来烧了,你们看好不好?”聂又说:“你们这个时候要看我的诗,别有用心,我还是烧了好,打算除夕就把它烧掉。”吴说:“你那‘卅年及时雨,二月轰天雷(指聂怀念夏衍的诗)还在我那儿,我可不拿给你烧!”

这则材料不知出自哪位“友人”之手,但从吴祖光的言谈来看,聂说“你们这个时候要看我的诗,别有用心”尽管有玩笑的意味,但也未尝不是“言为心声”。因为在聂绀弩的刑事档案里面,不仅有大量的“反动诗”,而且还有和他非常熟悉的朋友的“注释”!这说明,文怀沙夫人抄诗并非聂诗传播的唯一渠道,许多朋友远比文怀沙更积极,却把屎盆子扣到文身上。如那位对文怀沙颇有微词的向思赓,后来就被迫写了揭发聂绀弩的材料,他在材料中说:“有人说老聂的诗反动,他也很担心,其实又有什么呢?他最大最大的吃亏是相信文怀沙这种人,诗让他老婆抄,传了出去,文这个人还能相信的吗?最近还好,有了警惕,不过他还是同情文的遭遇。”而向思赓本人紧接着就凭记忆“检举聂绀弩的反动诗”共五首,大概是心存愧疚,1994年向思赓“读聂绀弩诗集时遽尔去世”。读到这里,不仅感叹:文化专制和极权政治可以把人性扭曲到何种地步!

《聂绀弩刑事档案》是一部十分珍贵的历史文献,对于我们了解聂绀弩其人以及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知识分子的心态和表现有着极为重要的参考价值。关于文怀沙的材料虽然不多,但足以从一个侧面一窥历史现场中的真实细节,文怀沙其人,显然不属于“志洁行廉”之君子,“文人无行”之类的判词用在他身上亦无不可,他的入狱,是否像他所说的那样与政治有涉,尚待进一步考查(或者文氏所指乃为另一次入狱亦未可知),但即便如此,文怀沙仍有作为一个人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对其人的批评和考索当在一种合适的范围之内,遵循或学术、或法律的基本规则。任何携带私愤、道听途说、利用公器(如媒体)揭人阴私的“指控”无论初衷多么良善,但因其可能带来的对一个个体的无谓伤害,亦当为一般理性审慎的学者所不取。夫子所谓“过犹不及”,正此意也。

在我看来,比之李辉先生的义愤填膺,聂绀弩对文怀沙的一抹同情,更为耐人寻味。作为鲁迅的后继者,聂绀弩先生扬弃了“一个都不宽恕”的斗争精神,以“一个都不记恨”的豁达,坦然面对那些在特殊年代做过错事的朋友,毋宁说,这是聂公为后人留下了另一份宝贵的精神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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