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红溶
摘要:农民增收是三农问题的中心环节。文章通过分析阻碍农民收入增长的因素包括制度、资源及经济环境等因素,得出通过调整和改变深层次的结构性因素,统筹城乡发展,农民收入才能实现持续增长。
关键词:农民收入;制度;资源
中图分类号:F3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8937(2009)10-0040-01
1农民增收的约束因素
1.1制约农民增收的制度因素
土地是农民所支配的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存保障,但各种政策和侵权行为限制了农民对农地的合法利用。由于农地产权规则不完善,权利的可分解性受到限制,农地使用权难以成为可自由交易的商品,使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机制难以健康发育,土地难以得到有效率的使用。在土地被征用后,土地升值带来的收益也大多被转移到房地产商人、政府官员等手中,农民失去了生活的来源、职业的依托,农民增收失去了载体。
二元经济结构是阻碍人口流动的经济制度基础,户籍制度进一步强化了这种制度。使多数农村劳动力难以顺利在城市定居、就业,大大降低了他们在城市获取稳定收入流的能力。城市往往欢迎作为“劳动力”的农民工,但排斥作为“新居民”的进城者,户籍制度也是就业政策、保障体制、社会服务供给方面对农村劳动力的歧视性对待的基础。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国家上收财权,县乡普遍财源不足。上收财力的同时,事权却下划,使县乡政府的支出责任和收入资源不对称,再加上基层政府机构和人员膨胀的加剧,使农民的各种负担难以降低。
1.2资源的数量、质量的缺陷与经济环境的变化
农村人力资本投资长期不足,使农民人力资本的质量不高也成为农民增收的制约因素。1999年,全国农村劳动力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例仅有11.35%,有46.05%的人只有初中文化程度,有33.65%的人仅仅小学毕业,有9%的人是文盲和半文盲。中国农村地区的教育回报是,在校时间每增加一年,收入增长3.5%~5.5%。教育还会影响农民进入城市正规部门就业的能力,影响农民适应和捕捉新的市场机会的能力。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在农业活动应用的技术越来越复杂,上学的回报将会增加,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将变得越来越重要。
在农村劳动力中,有近三分之一是剩余劳动力。如果能进入城市工作,能够比农村获得更高的报酬。由于城市政府各种限制性政策,进城工作的农民数量远未达到潜在的水平。城市的民工在城市处境艰辛,就业缺乏稳定性,工作范围和活动空间受到限制,往往不能获得基本的权利和福利待遇。
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民拥有的金融资本数量、品种明显不足,金融投资工具基本与农民无缘。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政府对金融业的管制不断强化,许多金融机构开始陆续撤离农村,留下来的如农信社、邮政储蓄等也主要在农村吸储而将多数资金回流城镇。据估计,目前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每年从农村要抽走3000亿到4000亿元资金,已然形成资金从农村净流出的趋势。由于缺乏正规金融机构的参与和运作,农村成为非正规金融的集中地。许多农民借高利贷用于生活支出,往往由此陷入贫穷的恶性循环。
1990年代中期以来,工资性收入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份额不断上升,2001年达到67.2%。但由于城市政府对外来务工者的限制政策而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乡企亦不景气。农产品收入虽在近年来获得恢复性增长,但从长期来看缺乏增长的持续性和稳定性。2001年全国贷款余额达11.2万亿元,农业贷款额为5700亿元,只占贷款总数的5.1%,所有涉及三农的贷款也仅占17%。
乡镇企业对于农民增收曾经发挥了很大作用。1985~1992年,中国乡镇企业总产值净增长5.59倍,其中工业产值净增长6.46倍,“八五”期间每年可增加就业460万人左右。但是在进入“九五”以后,乡镇企业吸纳能力基本处于停滞状态。2003年底,中国乡镇企业从业人员为1.3亿,只相当于1995年的水平。乡镇企业发展速度放缓,解决就业能力下降,乡镇企业已难以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因。
为了保障和提高市民的就业水平,城市政府限制农民工进城工作的权利和范围,使农民在城市的经济活动面临相当大的不确定性,使进城农民工的就业、子女教育等活动缺乏政府的服务,在居住、就业、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遇到自身难以克服的困难。制约了城市化对农民增收的作用。
当前中国农产品的供给总量已经能够满足需求,在农业增长面临日益强化的市场约束形势下,农产品总量扩张很难为农民创造更多的收入来源。农产品需求增速减缓,农产品价格曾在较长时期内持续走低。粮食、油料和棉花价格已接近、甚至超过国际市场价格。近年来,农产品价格虽有较大幅度回升,但从长期而言,农产品价格提高的余地并不大。
2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农民增收
2.1改革制约农民增收的制度障碍,促进农民增收
进一步完善农地使用权的流转机制,实现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市场化。依法规范农村集体在土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各项行为,使农民获得足够的转让土地所有权的收益。在城市化进程中,对非公共项目,应尊重村集体的产权,遵循自愿交易的原则,按市价支付土地出让金;对由政府实施的公共建设项目,所用土地也应尽可能按市价做出赔偿和补贴。改变目前在城市土地利用中出现的强制、低价征购土地的行为。在土地产权变更过程中,保障农民的收益权。
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残缺,对农民增收带来不良影响。把社会保障体系推广到涵盖城乡全体居民,建立以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为核心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险是构建新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其基金的筹集应以个人为主、集体为辅、国家支持为原则。
2.2城市化是农民增收的根本出路
各国经验证明,工业化、现代化过程必然伴随着城市化。逐步消除对农民的不平等待遇是城市化问题的关键,也是农民增收的关键。为城市的稳定协调发展,为未来城市有一支高素质的劳动力队伍,也为了城市经济竞争力的提高,这种不同待遇和条件应逐步取消和废除。帮助进城农民有利于城市整体素质、城市竞争力、城市治安条件、市场发育程度等的改善和提高。
2.3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农民增收
首先,充分利用国家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机会,增加农村资本品的投资,增加农村的资本存量,使农村劳力使用与一定程度的资本品相匹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村劳动力闲置现象,促进农民增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要以实用、实惠、适用的项目为主,避免出现盲目建设形象工程的情形。其次,通过财政收支体制改革,使中央和省市级政府成为负担落后地区农村基础教育的主体,通过发展农村教育提升农村人力资源市场价值。
农村的资金困境是制约农民增收的关键因素。农村资金供给渠道越来越单一,目前正规金融机构中,只有农信社、农发行在农村供给资金。解决的措施包括:努力增加农村信贷资金总量,通过明确县域内金融机构为“三农”服务的义务等措施,缓解农村资金的外流。加快现有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和调整,完善政策性金融的功能,逐步扩大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严格监督、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各种所有制金融组织。采取多种形式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农业担保机构。
参考文献:
[1] 王国生.增加农民收入问题讨论综述[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5,(4).
[2] 韩纪江,孔祥智.城镇化进程对农村经济的负面效应浅议[J].农业经济问题,2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