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晖
本刊讯2009年4月14日、21日、28日,社会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在杜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分3次对社会学名词词条初稿进行了审定。与会专家包括景天魁、汪小熙、苏国勋、折晓叶等。会议由社科院社会学所李培林所长主持。
根据“简明清晰、选词体现学科特色、概念清晰”等原则,会议对现有的名词框架进行了一些调整:(1)社会学一般概念中的“组织”并人“组织社会学”,“社会变迁与社会发展”并入“发展社会学”;(2)增加“劳动社会学”;职业社会学,,;(3)·一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分为“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两类,将“社会保障”并入“社会政策”。
针对审定过程中发现的“类目不准、层级过多、学科特色不明显、遗漏重点名词、收录大量描述性名词、英汉互译不准确”等问题,会议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意见。例如,针对现有类目设置,会议决定:有的不改变,如社会心理学、社会学方法;有的需要删减,如社会理论(西方)、社会化与社会互动;有的需要重新设置,如社会理论、社会(文化)人类学;有的需要调整框架,重新筛选词汇,如社会控制与社会问题、家庭社会学。
会议还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部分类目的负责人,如发展社会学、社会规范、社会控制与社会问题、家庭社会学、性别社会学、科学社会学等。会议还要求各类目负责人就其所确定的框架和词汇广泛征求学界同行的意见。
(张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