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红菊
[摘要]语义成分分析法深入到词义的微观结构,揭示了词义的构成。对词汇的聚合关系和语法的组合关系都有一定的解释力。但由于其结构主义的语言观背景,存在着种种局限,语义成分成为一种抽象的理论实体,给实际操作带来困难。在认知语言学视野下,语义成分是一种客观的、具体的原型属性,处于有序的概念结构中,在语言的不同层面有具体的形式表现;语义成分分析法不仅是一种词义分析方法,更是一种对语言形式提供语义解释的语言研究方法。
[关键词]语义成分分析法;结构主义语言观;认知视角
[中图分类号]H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763(2009)03—0096—05
语义成分分析法是结构主义语义学最重要的贡献之一,但由于其结构主义的语言观背景,存在着种种不可克服的局限。在认知语言学的背景下。重新审视语义成分分析法,重新思考语义成分的性质,不但能推动语言的语义研究,也能为语言的形式研究提供语义解释,实践语言研究的意义和形式相结合的原则,从而推动语言理论和研究方法的完善和发展。
一语义成分分析法的贡献
语义成分分析法(Componential Analysis)是结构主义语言学提出的一种分析词义的方法,认为词义是由一组语义成分组成的。语义成分还有一个更为通行的术语。就是义素。义素的定义并不统一,贾彦德的定义很简略:“义素是义位的组成成分,是分解义位得到的。”张志毅、张庆云则这样定义:“义素是结构主义语义学用来描写语义的最小的意义单位,是义位的组成成分,也叫区别性语义特征。”语义成分,是人类语言学家和注重实际分析的语言学家多用的术语;语义特征和义素,是理论语言学家多用的术语。有些主张:具体分析某一词义所得的语义要素,可称为语义成分;从词汇整体抽象出来的语义要素,可称为语义特征。我们赞同这个主张,因此我们采用语义成分这个术语。
语义成分分析法对语言研究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深入到词义的微观结构,揭示了词义的构成,并将词义描写形式化,有助于词义理解,有助于语言信息处理研究。
第二,词义的类聚得以形式化描写,清楚地揭示出词汇的系统性。如同义类聚、反义类聚的研究,把它们的共性的属特征和区别的种差特征,用成分分析描写出来,能准确鲜明地显示其矛盾、对立、统一的关系。
第三,能明确词与词组合的语义制约关系。明确词义搭配除了语法规律之外,还要受语义的制约。因此,语义成分分析法不仅能解释词汇的聚合关系,还能解释语法的组合关系。
二语义成分分析法的局限
任何理论都是在一定条件下起作用的,语义成分分析法也不例外,它存在着种种局限。
(一)操作上的主观臆测性
义素的提出,显然是对语音学音位系统音素概念的仿用,但学者们很快发现义素和音素有很大的差异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它们性质不同,音素是声音形式,有客观的存在方式,可以被客观地感知和精确地分析,可是义素作为一种最基本的语义单位,被认为是一种没有语言形式的单位,没有客观的形式载体。其次,数量不同,任何一种语言的音素的数量都是极其有限的,而一种语言的语义系统的义素的数量究竟有多少,谁也不知道。语义成分分析法没有公认的简单有效的分析方法,没有简便可靠的验证方法,义素分析基本上取决于人对事物的认识,不同的人对同一义位所作的义素分析,其结果往往并不一致。比如同样是“父亲”一词,人们的分析不一样:
(1)父亲:[+男性]、[+直系亲属]、[+长辈]、[+人]
[+有子女]、[+成年]、[+人]
(近亲属)(一生育关系)+(男性)
(二)单位分析的无限性
义素通常被作为语义系统的最小单位,“义素”这个词本身就是对“音素”的仿用,音素是最小的语音单位,义素是最小的语义单位。义素是否是语义系统的最小单位?英国语言学家莱昂斯(J.Lyons)讨论过语义成分分析理论和方法的缺陷。他认为用这种假设的理论实体(义素)来描写词位的意义,不仅在实践上而且在理论上也是一种可怀疑的程序。对于同一词在不同的人的分析中出现不同的构成成分(义素)这种情况,他问道,哪一种分析正确呢?如果认为构成成分是最小的意义成分,既然是最小的,为什么还会有这样的差异呢?义素分析的无限性不仅从数量上来说如此,从层级上来说也是如此,如“父亲”的第一个分析,每一个语义成分都不是终极划分。都还可以继续分析,这样就会陷入不断的循环之中。对于“man(男人)”和“woman(女人)”的语义成分分析。莱昂斯做了一个有趣的分析,义素分析认为“male(男性)”和“female(女性)”是一组成分对立,而且是区别两个义项的绝对标准。可是如果问一个孩子,男人和女人有什么不同,他可能举出一系列的特征,如衣服的样式,头发的样式,是工作还是在家照顾孩子等等。有什么理由认为,成人的观念中,性别成为区别男人和女人的绝对标准呢?“莱昂斯的这些分析说明了要把构成成分说成是最小的意义单位是困难的。”
(三)语义成分之间的无结构性
在对词义进行语义成分描写时,人们不认为语义成分之间要遵守什么样的组合规则,也就是说,语义成分的排列是无序的,它们之间没有结构可言。利奇(G.Leech)就认为语义成分安排的次序对于区别意义无影响,HUMAN(人类)+ADULT(成年)+MALE(男性)和MALE(男性)+HUMAN(人类)+ADULT(成年),只是简单的记号变体,皆指man(男人)。莱昂斯认为语义成分理论可以说明同义关系、上下位关系、不相容关系和反义(互补)关系,它有简明和形式化的特点。但他认为这个方法只能应用于比较狭小的词汇领域。它存在许多理论上和方法上的缺陷。他也对利奇的这个观点提出了批评,有些词语义成分安排的次序不影响词义,但有些词不是如此。例如亲属词,英语词brother-in-law(相当于汉语的姐夫、妹夫、内兄、内弟等)。用语义成分表示它的意义可以是:
(2)MALE(x)&(SPOUSE-OF-SIBLING-of(x,y)V SIBLING-OF-SPOUSE-of(x,y))
男性(x)和((x,y)同胞的配偶或者(x,y)配偶的同胞)
式子中MALE(男性)后括号中的x指的是所说明的亲属,SIBLING(同胞)-of后括号中的x和SPOUSE(配偶)-of后括号中的x,指的是用这个词称呼所说明的亲属的人,y代表同后一个x代表的人是同胞关系或配偶关系的人。这样,brother-in-law可能是后一个x的同胞的男性配偶,即x的姐夫、妹夫,也可能是后一个x的配偶的男性同胞。即x的内兄、内弟(如果x是男性),或后一个x的丈夫的哥哥、弟弟(如果x是女性)。这个语义成分组成的内容是复杂的,
有多种可能解释的,因此就不能说表示这个词意义的语义成分是一个无结构的序列,说这个词的意义是由MALE(男性)、SPOUSE(配偶)、SIBLING(同胞)构成的。有的语义成分提倡者看到了词的意义是有内部结构的。例如麦考莱(J.P.Mccawley)提出,动词kill(杀)可以分解为CAUSE(引起,使),BECOME(变成),NOT(不,非)和ALIVE(活着的),这些构成成分不是简单地联结在一起,而是按一定的层次结合在一起:(CAUSE(BECOME(NOT(ALIVE))))(使(变成(非(活的))))。
(四)语义成分二分法的局限
语义成分分析法坚持语义成分的二值对立,即对于一个词来说,某个语义成分或者存在(用“+”表示),或者不存在(用“-”表示)。这种非此即彼、边界分明的词义界定,在实际中会遇到困难。比如“mother”一词,成分分析法将它描述为[+PARENT][-MALE],并将[PARENT]分析为向下的生育关系,这样“mother(母亲)”就被定义为对孩子而言生育了他/她的女人。这种分析看似简单清楚,但在实际生活中会遭遇挑战,“养母”和孩子并没有生育关系,仍被称为母亲。再比如“bachlor”(单身汉),它的语义成分分析是[十成年][+男性]+[未婚],和尚、离婚男子、有同居女友的男子、与同性同居的同性恋男子等,这些人都符合这些特征,但是我们并不称他们为“bachlor”。这两个例子就是语义成分分析法经常会面对的窘境:纳入不符合特征的成员,排除符合特征的成员。
三认知视角下的语义成分分析
尽管语义成分分析法存在这样一些局限,但“义素分析法毕竟是词义研究方面的一种突破。如果说语义场的理论是从宏观方面来认识词和词义,那么义素分析法则是在微观方面对词和词义的认识的深入。我们不必因为义素分析法的一些缺陷而断然否定它,而应该在不断的探索中使它完善起来。”鉴于以上分析的语义成分分析法的局限,我们从形式和意义结合的角度出发,在认知语言学的视角下,从以下几方面重新认识语义成分的性质。
(一)坚持原型范畴理论的语义成分属性论(语义成分是构成词义的属性)
语义成分分析法是在结构主义思想影响下产生的一种研究语言词语意义的方法,它秉承了结构主义的客观主义语义观。对待语义成分,结构主义语言学和认知语言学有特征范畴观和原型范畴观的对立。Taylor主张用“属性”代替“特征”,以区别原型特征与经典特征。
经典理论认为特征是事物客观标志和固有本质,范畴由共享的客观特征来界定。一个范畴的全部成员共享某些特征,可用一些语义成分来表征。特征具有客观性、二分性、不可分解性、普遍性、抽象性、先天性,这是经典理论的重要基础。而原型理论认为范畴不是建立在共享特征之上的,没有一组特征能够准确界定范畴中的成员,它是建立在纵横交错的相似性网络和“属性”之上的。
属性是事物特征在人们心理中的体现,是认知和事物之间互相作用的结果,范畴中有些成员具有这样一些属性,另外一些成员则可能具有其他属性,不存在所有成员都有的属性,而且这些属性也不仅仅属于这一范畴的成员。因此,属性具有主观性、多值性、可分解性、差异性、具体性、后天性,这是原型理论的重要基础。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语义成分分析法之所以在操作上困难重重,与特征的原素性和抽象性有直接的关系。经典理论认为,典型的特征是最基本的,不可再分割的,是语言最基本的原素,具有不可分解性。这种最基本的原素是抽象的,不是可观察得到的言语事实,是独立于客观世界的、抽象的系统意义。
而原型理论认为,属性具有非原素性和具体性。范畴的属性不是最基本的原素,而是可以根据认知需要不断地进行分析。特征“抽象说”也遭到了认知语言学的严厉批判。语言使用者在熟悉周围世界的过程中能十分容易地感知和接近属性,实体的范畴化是与好的、清楚的样本密切相关的。因此属性不可能完全是抽象的,它与客观的物质世界有直接关系。
结构主义的范畴观导致语义成分分析法面临种种困境。基于原型范畴观,语义成分是构成词义的“属性”,客观的、具体的“属性”,我们不仅可以对它进行分析,还可以通过各种具体的客观的途径去观察它。
(二)坚持语义成分组合的结构观(语义成分组合的有序性)
如上文所述,莱昂斯对利奇的语义成分排列的无序性进行了批评,认为语义成分的排列不是无序的、无结构的。我们用认知语言学的概念结构的观点来分析语义成分组合的有序性,语义成分有级阶秩序,语义成分与语义成分之间是不同级阶的概念属性之间的关系。
郎天万、蒋勇从概念结构的角度分析语义原子论和语义场理论,指出词义与词义之间的关系是概念与概念之间的关系。语义成分分析法最大的贡献是提出词义可分的观点,认知论同样认为概念具有可分析性,并且,概念随认知者的经历和知识的增多能不断丰富,从而衍生为各种不同的复杂概念,而且还能够与其他概念相联系而构成概念网络。概念具有无限可分的特点,任何原初概念都是下一级新概念的起点,而不是概念解析的终点。随着认知者经验的丰富和知识的加深,任何“原初元素”的概念结构都可被分析成更复杂、更丰富的概念结构,并成为进一步繁衍其它概念结构的基础。“原初元素”的概念可以无限往下分,它不是位于概念分析的底线而是位于顶部。
认知语言学认为,是概念间的具体联系,而不是同义、近义、反义之类的抽象关系,使词汇联系在一起,储存在人脑中,构成联想关系。这些关系包括空间关系,如椅子的底座和背靠的关系;时间关系,如进餐馆用餐和付帐单离去的关系;因果关系,如受孕和生子的关系;动机和行为的关系,如越货和杀人的关系。等等。构成词义的语义成分之间的关系,即概念属性之间的关系,词义的底层是概念属性构成的概念结构,概念与概念之间的这些关系也存在于概念属性之间。反映到复合词中,即语素与语素之间也有相应的概念联系,如:偏正式的“参照物一目的物”的空间关系,比如“男人、河水”;动补式的因果关系,比如“打倒、提高”;连动式的时间关系,比如“抽查、查封”。
(三)探求语义成分的形式表现(语义成分不是有意无形的纯意义单位)
语义成分分析法在操作上的主观臆测性,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语义成分是假设的“理论实体”。与结构主义语言学观点相对应,义素是最小的语义单位,是有意无形的纯意义单位。“有意无形”被看作是义素与义位的一条重要的区别。
如邢福义认为义素是没有特定声音形式的语义成分。义素不等于“语素的意义”,语素的意义是与特定的语音形式结合在一起的,义素则没有特定的语音形式与之对应。如“男人”“女人”的义素分析中,[+成年]这个义素没有任何语音形式与之对应,[+男性][-男性]这两个
义素似乎与“男”“女”这两个语素的形式对应,但这只是偶然的巧合,包含义素[+男性]或[-男性]的词,很多都没有“男”或“女”这种语素,如“丈夫、妻子、父亲、母亲”等词都包含[+男性]、[-男性]的义素,而这些词中都没有“男”或“女”这类语素。义素只是抽象的,有意无形的语义单位。
义素被看成是有意无形的,并且是最小的纯意义单位,与形式完全剥离开来,这与语言本身的符号性质是相违背的,与当今语言研究的形式和意义相结合的方法论也是相违背的。认知语言学认为语言不是自足的形式系统,而是约定俗成的象征系统,即每个词语形式是代表一定语义的象征符号。句法在相当程度上不是任意的自主的,而是有自然的动因的,外在的形式常常是由认知、功能、语用等句法外的因素促成的,因此表层的句法结构大致对应于语义结构。任何一个象征符号,不管是词、短语还是句子,都是形式和意义的结合体,如“生命义”这样一个语义范畴,在形式上有相应的表现,龙涛、李清桓则从加量词的形式上的独特表现来分析名词的“生命义”特征。认知语言学认为,语言是人们在对现实世界体验的基础上通过认知加工而形成的,在研究方法上的基本特点是以语义概念为出发点观照其与形式的匹配,探索语言范畴与语言结构的概念基础。
认知语言学对语义成分的原索性提出了质疑,语义成分并非是潜伏在语言最底层的最基本的原素,这使得我们可以重新看待语义成分的形式表现问题,语义成分是客观存在的,并不是完全抽象的“理论实体”,它在各个层面制约着语言的形式。
在词汇层面,语义成分通过与语音结合实现符号化,表现为语素。
苏宝荣明确提出义素的载体是语素。“当前,一些关于义素理论的著作,极力把义素研究与语素研究割裂开来,使义素分析脱离了具体的语言,失去了客观依据。这种做法是不妥当的。”“语言学上的义素是通过语素来体现的、以语素为载体的,或者说,在语流中,义素依附于语素义。”
认为义素“有意无形”,正是脱离具体语言的结果,明确地说,就是脱离词语形式,特别是复合词的构词形式来研究意义。苏宝荣批评这是把词义和概念混淆的结果。“虽说词义与概念都是客观事物或现象的抽象和概括,二者具有相互对应的关系;但它们却是不同范畴的东西,二者各自具有不同的特征。词义是语言中词的内容,概念是逻辑思维的单位。概念概括反映客观对象的全部本质属性,体现思维的全人类性;词是用来作为区别的符号,词义可以包括事物的全部本质特征,也可以只是事物的区别性特征。因此,词义同概念相比,其反映事物具有多角度、多层次的特点。……概念只是对客观事物本质属性的概括,是理性认识的产物;而词义是人们对客观事物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综合性的认识,既包括对客观事物本质的概括,也包括对客观事物形象的认识,还隐含人们对客观事物的主观感受和体验。”
我们认为语素和义素的关系不像苏宝荣说的那么绝对,但他至少提出了两个非常有价值的观点,一是义素是有形式载体的,一是词义不等同于概念。这两个观点在义素和语素之间建立了联系,使义素找到了形式载体,同时也使语素找到了意义来源。语义成分作为语义单位,不是纯粹的概念单位,我们应该找到它的语言形式表现。作为词义的构成成分,研究语义成分的形式表现的意义在于弄清楚词义如何表示,即词义通过怎样的形式来表示,让语义成分分析法不仅有助于词义的分析和描写即词义理解,也有助于研究词义的表示即词义输出,从而使词义研究朝着形式与意义相结合的方向迈进,为词语构造形式、为复合词的生成机制提供语义解释。
但是,语义成分和语素不是一一对应的,要明确义素和语素的关系,关键的问题是要明确义素和语素的对应关系,而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会遇到一些困难。
比如。不是所有语义成分都能在语表实现符号化,成为语素,也就是说。在一个概念义中,有些语义成分能转化为语素义,有些不能。如“火车”和“列车”,在“火车”中,语义成分[动力]、[类属]转化为语素义,语义成分[形状]被隐含;在“列车”中,语义成分[形状]、[类属]转化为语素义,语义成分[动力]则被隐含。
再比如,语义成分实现为语素的方式也是复杂多变的,有些是直接实现,这种情况是很好理解的,如:
从这个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男性]这个语义成分在“父亲”这个词当中并不是没有相应的语素与其对应,而是另有对应方式。此外,语义成分与语素的对应关系使语义成分分析有了形式验证,我们就可以尽可能地使语义成分分析更客观、更简洁明了,如(1)中的分析,我们认为第三种更恰当一些。
词义由哪些语义成分构成?哪些语义成分能转化为语素义?语义成分如何转化为语素义?复合词与单纯词语义成分转化为语素义的方式有何不同?在复合词中,语素义如何组合最终表示词义……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回答的问题。这些问题一步步发生变化,由词义分解,到语素义提取,最后到词义表现,而所有的问题都指向这个核心:语义成分和语素的对应关系。在这个核心问题的统领下,我们能找到一条途径探寻复合词形式结构的语义动因。
在句法层面,词语的组合受意义限制,语法单位的组合是否合法有一条语义制约原则,“语义制约”是一种笼统的说法,它最终要落实到词语的语义成分分析上来。
从语义的角度来看,不能成立的组合,是因为有语义成分的冲突。如“月亮吃月饼”“苹果玩猴子”“花儿嗅路”,“吃”“玩”“嗅”都有[+动物]的语义成分。但是“月亮”“苹果”“花儿”却都有[-动物]的语义成分,因此,尽管这三个句法结构都符合“名词1+动词+名词2”的语法规则,但是,由于“名词1”与“动词”有语义冲突,因此是错误的组合。“吃饭”“喝水”是正确的组合,“吃水”“喝饭”是不正确的组合,是因为名词和动词的组合受[固体食物]这个语义成分的制约。语义学家将这种义位对组合的要求和可能的性质形象地叫做“语义的溢出”,意思是义位并不严格地局限在本身的范围里,义位的一部分仿佛是溢出到别的有关的义位里去了。“语义的溢出”被语法研究利用,发展成语义特征分析法。所谓“语义特征分析”,是指通过分析句法格式的各个实例中处于关键位置上的实词所具有的共同的语义特征,来解释、说明代表这些实例的句法格式之所以独具特色、之所以能与其他同形句法格式相区别、之所以只允许这一部分词语进入而不允许那一部分词语进入的原因。语义特征分析关心的是语义成分对句法形式的制约。“毫无疑义,语义特征分析为进一步分化同形句式,为根据句法研究的需要对同一类实词划分小类,提供了更为可靠的句法、语义依据,因此语义特征分析无疑使语法研究朝着形式和意义相结合的方向迈出了更可喜的一步。”语义成分为从语义角度分析词语的组合提供了比词义更细致、更深层的解释,反过来,词语的现实组合为潜在的语义成分提供了形式表现的一种方式,是语义成分客观存在的形式证明。
语义成分符号化为语素是语义成分直接的形式表现,认识到语义成分可以实现为语素不仅为潜在的语义成分找到客观形式的载体,也能为复合词的结构分析提供语义支持。而语义成分在句法层面的作用,则是语义成分客观存在的间接形式证明。这正如物理学上对原子的研究,“物理学家并没有刻意去寻找‘可见的原子,实际上,即使使用最先进的显微镜,也看不见原子,科学家是利用表现原子性质的系列数据,当原子反应堆表现出相应的数据时,科学家就认为已经‘看见了原子,并进一步对它进行研究。”
四结语
语义成分分析法提供了词义可以分解的观点,使我们得以深入到词义的微观结构来观察语言的意义结构。但是,结构主义语言观的背景使语义成分成为一种抽象的、不可捉摸的语义原素,在复杂的语言现象面前失去了它的活力。我们把语义成分分析法纳入到认知语言学的视野下,语义成分成为一种具体的、有形式表现的语义实体,语义成分分析法也不仅是一种词义分析方法,更是一种在词法和句法方面都能对语言形式提供语义解释的语言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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