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宗萍 邹湘江 张淑慧
摘要:风险投资治理是综合治理的过程,它不仅仅是两重委托代理治理的总和,还应当产生风险投资两重委托代理关系之间的“传导效应”,最终实现风险资本的初始委托人(初始投资者)对风险资本最终代理人(风险企业家)间接有效的激励和约束。双重委托代理关系之间传导效应的产生在于风险资本家与风险企业家订立契约时考虑了风险资本家侵占初始投资者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而风险资本家侵占初始投资者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又取决初始投资者与风险资本家签订的契约。
关键词:风险投资;委托代理;传导;综合治理
中图分类号:F830.59文献标识码:ADOI:10.3963/j.issn.1671-6477.2009.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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