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警察渎职事件

2009-09-24 03:43张立民专栏
野草 2009年4期
关键词:宋江县令

张立民专栏

雷横和朱仝这两个家伙,一个是郓城县公安局步兵巡逻大队大队长,一个是马兵巡逻大队大队长,他们的手下各有二十个警察和二十个保安。虽然巡逻方式不同,但职能是一样的,都是捕盗贼。

这两个人能有这样的工作,可以说都来之不易。特别是雷横,打铁匠出生,又杀牛放赌开场子,政治面貌不清不白,还有些前科。政府用这样的人,且把他放在一个比较重要的位置上,是需要有胆略的。因为一旦雷横犯了事,上面追究起来,任用他的人就要吃生活,甚至会派督察组下来督察郓城县组织部整个干部任用制度。

朱仝的父亲是老板,既然是老板,在县里面行些事情自然要比雷横轻松多了;再说小朱长大后喜欢舞枪弄棒,捐个小领导做做也顺理成章。

两个人虽然职务一样,但细细比较起来,还是有点区别的。俗话说,同行嫉妒,在工作上,两人既协作,又竞争。两个人不可能走得像铁哥们一样的近,放晁盖这个事情上,两人就各怀鬼胎。县政府领导宋江和他俩都是兄弟,但老谋深算的宋某人和朱仝无话不谈,和雷横就挑话说了。有一件事就可以证明:晁盖等人梁山小夺泊后,派刘唐包重金下山来谢宋江,刘唐说:“这些钱,大部分是您的,小部分托您分给两位都头。”宋江不干,说:“我先意思意思拿一万,余下的你带回去,我钱不够用了再来拿。朱仝和我一样,都不缺钱用的。雷老虎我不方便送,因为他根本不知道我的事情。”

说明宋江和雷横的交往是有节制的。朱仝和宋江是一路的铁哥们,自然也得到过宋江的指点:和雷老虎说话留点心,他的嘴巴是新闻联播,藏不住。

雷横最被别人看低的,是小气贪财。这其实也不能完全怪他,因为他是铁匠出生,穷怕了。做了步兵巡逻大队大队长后,工资也只能给家里日用,自己手头的花销还是很紧。雷横先前开过场子放过赌,自然也沾惹了一些陋习。比如说,和一些小混混有来往;再比如,经常出入歌舞娱乐场所。出入歌舞娱乐场所是要化很多钱的,门票是小事,主要是给小姐送花篮的钱。漂亮艳丽小歌后白秀英来郓城县某歌舞厅唱歌时,雷横就去捧场了,还坐了最主要的一个位置,因为拿不出送花篮的钱,被白小姐狠狠地奚落了一顿。

如果说做人有档次的话,雷横和朱仝这两个家伙,有钱又重义的朱仝档次高一点,没钱又粗鲁的雷横档次低一点。不过,档次高也好,低也好,两个人出去,身份都是大队长,对于村干部兼老板的晁盖来说,这两人都得罪不起。朱仝来了酒肉管待,雷横来了,也一样酒肉管待,不能偏心。偏心了,雷横就会不高兴,在抓刘唐这件事上,雷横就不会给晁保正面子。

晁盖也不是个好货色,他有村干部、企业家或者什么代表的光环在,骨子里却是个恶霸流氓。

晁盖的东溪村和西溪村只隔着一条河,有好几次,西溪村的农民回家经过河边时,莫名其妙地淹死在河里。所以,西溪村的人说,这河里有河水鬼。于是,西溪村由村委向村民集资,凿了一个大青石宝塔放在河边。据说,这样就可以镇住河水鬼。这是迷信,你信也好,不信也好,都是西溪村内部的事,都和东溪村无关。

但是晁盖火大了,一个人蹚过河去,将青石宝塔托了回来,放在自己村这一边,不还给人家。理由是:你们把河水鬼赶到我们村这边来了。

这好没道理。西溪村说有河水鬼,是因为淹死了几个人。凿个塔放在河边,不过是借着迷信平平大家胆怯的心。而宝塔凿好后,东溪村并没有因为河水鬼赶到这边来淹死人,晁盖硬是这样说,显然是无理,其是一。其二,你既然认为对岸的宝塔有碍东溪村的风水,应该和西溪村心平气和地商量,商量不通,也可以叫政府派员来解决。自己不分青红皂白将宝塔搬过来,那是蛮横。第三,如果政府也协调不好,你东溪村也可以凿个青石宝塔放自家河边呀,这样河水鬼也不会过来了,说不定河水鬼被镇得呆不住了,朝外逃到石碣村那边去,甚至是继续朝外逃,逃到烟波浩荡的八百里梁山泊里,淹死几个强盗也好呀,这叫没有远见。第四,托塔过河虽然是个人行为,但势必会激起西溪村民的群愤,他们那边派人过来要,还不和你们村民争执起来,引发群体性事件?要是事态恶化,导致村庄之间的械斗,那后果就更不敢设想,这体现了晁盖的无知。

晁盖是个恶霸流氓,但往往,恶霸流氓的朋友特别多,黑道和白道上的朋友,都被他耍弄得服服贴贴。雷横和朱仝,是他在衙门里认识的一些朋友中的两个。两位都头很敬佩晁盖,因为晁盖有托塔的神力,因为晁盖讲义气可以做朋友,还因为晁盖“不娶妻室,终日只是打熬筋骨”,像个好汉。雷老虎的和晁盖交厚的原因还要多一条,就是晁经常送些红包啊,字画啊,购物券啊,香烟啊给他,几年下来,总数也可观的啦。

警察和老板的交往,忌讳的应该是警察,他们会先观察这些老板,性格怎么样?口风严不严?实力足不足?会不会出事?等等。如果晁盖性格差、口无遮拦、没什么大钱、经常替犯事的人来开后门,那么雷横和朱仝就不会和他做朋友。

这样看来,衙门里的人也是很“师爷”哦。是啊,没有办法,警察有警察的苦衷。俗话说:官好做,吏难当。一旦县里出了什么大事,县官老爷就玩责任倒查,找出一两个“吏”来顶罪,查你封你关你杀你,都没得商量。封建社会还有一个株连的规矩,你犯事了,父母老婆小孩都要被你牵连,甚至邻居也会有麻烦,这很要不得。所以,为吏的第一怕自己犯事,第二怕犯事后牵连家人。但是,为吏的不犯事是不可能的,因为平时在老板和服务对象那里吃点喝点玩点拿点,已经上纲上线了,不过是有的东窗事发,有的没有东窗事发而已。哎,晚上睡不着觉啊!只能企盼第二点,就是犯事后别牵连家人。

老狐狸宋江有好办法。他首先和家里的人写断关系,立下执凭文帖,在法律上,宋江的刑事民事责任已和他们无关,幸好宋江没有正配的老婆,否则也要先行签订离婚协议书。宋江写断和家人的关系,既可以不牵连家人,还可以洗钱,或转移财物。其次,在家里设暗室,可以临时躲避官府的追缉。立执凭文帖不是宋江的独创,那时做吏的普遍这样干。也就是说,雷横和朱仝也应该立好了执凭文帖。宋朝的这种立具和家人断绝关系的执凭文帖的现象,说明了当时的公务员确实难做,还有,那时的公务员普遍干坏事。

我们一般是这样说的:上面的工作措施总是好的,就是执行的人不对头罢了。这话有道理。新县令时文彬时老爷以民生为重,为加强治安巡逻,遏止盗贼肆狂,推出了夜间大巡防工作机制。叫两个都头各带自己手下的人,一个出东门,一个出西门,开展全县范围的巡逻。时县令的工作要求是严厉的,要雷横和朱仝两批人马,每晚必须巡逻到离县城很远的东溪村,摘大红叶树的叶子回来交差。也就是说,要在东溪岗亭签一个到。否则,就视为不到岗,要责罚。时县令还说“不可扰动乡民”。这是多好的工作措施,就是现在的我,听了后也不免钦佩时县令。

但是,每天晚上六时下乡,早上六时回来,县里不给夜餐补贴,在最远的东溪村那边也没有公费夜餐的小店,这样几个通宵下来,谁吃得消啊。即使有夜餐补贴也吃不消。你雷横和朱仝是好汉,能撑,但是下面四十个弟兄就要喊娘了。所以,既然县令对雷朱两人说“休辞辛苦”,那么雷横和朱仝只好“扰民”了。

比如说雷横,他肯定这样想:从城关出发到东溪,一共要经过三十个村,三十个村就有三十个保正,俺老雷平时对他们也不错。现兄弟有难了,一个月在每位老兄的家里耽搁一晚,吃吃夜宵,打打瞌睡,也不算过分吧?

朱仝也会这样想,他可能更加认真点,先去把大红叶给摘来,要多摘几片(雷老虎忘记时分给他几片),反正老爷不就是看红叶识人吗?

朱仝的确把细节考虑得周到一点,上面领导也喜欢,所以后来组织把朱仝提到看守所所长的位置上去了。

第一起渎职事件,是雷横干的,他把混混刘唐给放了。

雷横抓住刘唐的时候,刘唐还是个不起眼的小混混,还不是后来杀人放火打家劫舍无恶不作的大流氓。可以说,像灵官庙供桌上睡觉的小混混刘唐,济州地区到处都是。

雷横抓刘唐的原因很简单,就是“睡得蹊跷,亦且面生,又不认得”。抓来后,就把刘唐像妖精吊猪八戒一样吊在晁盖家的门房里。晁盖不说情,雷横就会把刘唐带回衙门拷问一番,有案情也好没案情也好,关总是要关几天了吧?如果刘唐把预谋抢劫的犯罪事实招出来,那罪孽就更大了。可见,那时警察的执法环境是如何宽松啊——刑讯逼供是天理,冤假错案是常情。对上,警察是难做,对老百姓,警察还是很好做的。

那时,执法环境的宽松,还表现在定性和量刑的随意化。量刑随意化,从宋江杀阎婆惜和雷横杀白秀英这些案件中就可以看出来。雷横抓刘唐和放刘唐,就反映出执法定性的随意化。

雷横一开始在庙里看见刘唐,心里就想:“原来这东溪村真有个贼。”然后“大喝一声”,“把那汉子一条索绑了”。而在晁家门房里,绑刘唐也绑得特别紧,晁盖去看时,“只见高高吊起那汉子在里面”,“下面抓起两条黑魆魆毛腿,赤着一双脚”。警察绑犯人,有很多种绑法,像刘唐这种绑法,是最高待遇了,不但五花大绑,还吊了起来,如果不是重要犯人,一般是不会这样绑的。可见,雷横最初,是打算把刘唐的事情做大的。

但是,和晁盖交涉后,雷横就把这件事情说得很轻描淡写,甚至直接说刘唐“不曾做贼”。也就是说,雷横自己承认抓错人了。

雷横怎么会抓错人呢?因为被他抓的这个赤发鬼刘唐就是十万财富大劫案的发起者、煽动者和主要参与者,还是后来对抗朝廷的叛乱军骨干分子。要是雷横把刘唐收监了,那么一起特大抢劫案就不会发生;如果在拷问刘唐时刘唐招供预谋抢劫事实了,那么权倾朝野的蔡京蔡太师和他的女婿梁中书一定会重赏雷横,不要说一个小小的看守所长,就是进京做个少将武官,也蛮有希望的嘛!

第二起渎职事件,便是放晁盖。

黄泥岗十万贯财物大劫案,跟两个倒霉鬼有关。一个是梁中书,他这个女婿做得好窝囊。老丈人蔡京去年生日时,小梁送礼物去,礼物在半路丢了;今年老丈人的生日礼物还是丢了。我如果是梁中书的丈人,就会想:奶奶的,其他几个女婿的礼物从来不丢失,就是这小梁事情多!他会不会捣我糨糊?

当然,蔡京是不会这么想的。还有一个倒霉鬼是青面兽杨志。他呀,前些年押送花石纲,黄河里翻了船;今年押送生辰纲,药酒里翻了船。杨志是名将后代,一心想报效国家,但是运气实在太差,结果只能做强盗,这是国家的悲哀。

黄泥岗案是宋朝警务信息化的一个有力佐证。那个时候啊,对旅馆这类特种行业管理已经比较完善啦。你看,官府说,开旅馆要“置立文簿”,文簿“一面上用勘合印信”,想作假也难。在此基础上,实行住宿登记制度,“每夜有客商来歇宿,须要问他那里来,何处去,姓甚名谁,做甚买卖,都要抄写在簿子上”。官府对登记情况还要检查。不可谓不严格。刘唐为什么晚上不住旅馆只睡在野庙里,就是这个原因。

晁盖等人,就是在登记的时候,被何观察的弟弟何清认出来的。可以说,这起大案就是在旅馆业登记环节中找到突破口的,尽管那时晁盖他们报的是虚名。

这起渎职事件的当事人是朱仝。雷横也想救晁盖,但是他插不进手。

当初雷横放刘唐,不过是放了一个小毛贼,即使时县令知道了,大不了弄个行政记过,扣发该季度考核奖罢了。但是朱仝放晁盖等人,性质就严重了,因为晁盖等人现在是朝廷A级通缉犯,事情败露了,不但朱仝要下监狱,连时县令也要吃不了兜着走。

朱仝放晁盖是因为“朱仝和晁盖最好”,好到什么程度呢,说不清啊。我只能从朱仝的身份上推测这起事件。首先,朱仝认为,晁盖是个好汉,换了自己落难,晁盖一样会来救自己。其次,朱仝认为,做吏的,黑道上一定要有铁哥们,这是自己的后路。第三,朱仝认为,法律是老百姓的戒条,是自己手中的人情。第四,朱仝认为,我们是利益共同体,晁完了,保不定我也会完。不是我去抓,我还可以找借口说不知情,现在是我直接去抓,我怎么抓得下手呢?

雷横更加不用说了,晁盖过年过节孝敬的银子足可以打造一根大银链,把雷横的手脚绑缚住了。

第三起渎职事件,是放杀人犯宋江。这起事件,雷横和朱仝都参与了,不过是朱仝主要一点罢了。

宋江这个人,虚伪得很啊,说是孝义黑三郎,他到底孝在哪里?三十来岁的人了,不正正经经娶妻生子,给宋太公的晚年添个乐趣,每天只爱结交一些狐朋狗友,不像样啊。还有,他仗义疏财,狐朋狗友来了,他又是陪吃陪喝,又是送银子,好像他家里开着银行似的。一个小小的押司,哪来那么多钱使。宋江的家里也不富,父亲和弟弟宋清两人在村里务农,守些田园过活,不可能给宋江按月汇款。宋江曾对前来送金条的刘唐说:“我父亲那里根本不愁钱花。”倒是说明宋江在挥霍之余,经常寄钱给家里。还有,宋江还能买公房,养小蜜,连小蜜的娘也一块儿养,他的钱真他妈的多啊!

所以说,宋江是个隐藏极深的大贪污犯。宋江利用职位之便敛财的条件是成熟的,一者,他和县太爷关系好;再者,他“刀笔精通,吏道纯熟”。

对于雷朱两位都头来说,宋江是偶像级人物,连州里的何观察初次见到他,也要“倒地便拜”,牛洞啊!所以,偶像有事情了,粉丝自然要帮忙,铁杆一点的如朱仝等人就是肝脑涂地也在所不惜了。

要放杀人犯宋江,表面上看,是一件很难的事,很大的事,其实是一件很容易很小的事。宋江如果在监狱里,朱仝要放他,的确很难;但是宋江藏在自家的地窖里,士兵们都搜不到,朱仝当然可以装作搜不到咯,不是很容易吗?要不是宋江先前告诉过朱仝有这么个地窖的话,朱仝和雷横也搜不到。也就是说,放宋江比起那天放晁盖他们,危险系数要小多了。

我不得不佩服朱仝的心细。他放晁盖,是边追边放,对士兵们来说,自己是在奋勇追赶;而对晁盖来说,自己是护送有加,两边都讨好。他放宋江,是揭而不发。一般看来,朱仝放宋江有故意显耀人情的嫌隙,因为,既然你要放,就别去把地窖的盖子掀开来了,惹得宋江一阵惊吓,宋江这么精明的人,事后获知你朱仝来过了,肯定会明白是你放了他。其实不然。朱仝知道,宋江犯死罪后,必然流亡在外,也许终生不能回来,他与宋江在地窖口相见,是一次长别,不能不见个面,顺便问宋江去哪里,日后自己好主动去找寻。更加重要的是,朱仝告诉宋江:“今晚便可动身。”这是朱仝提供给宋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这条信息至少包括两方面意思,一是今晚朱仝已经知道衙门里暂时不组织搜捕了,或者他会想办法不组织搜捕,今晚出逃是最好的。二是今晚以后,第二波来的全城搜捕是很严密的,宋江不但逃不走,就是躲在地窖里,也有可能被人家翻出来。

朱仝这次给雷横机会了,让他也插进去一脚,不带走宋太公和宋清。这样让雷横觉得也很有面子。

和朱仝、雷横有关的最后一起渎职事件,就是朱仝放雷横。

雷横很冤枉,被县令的姘头给陷害了,赤裸裸绑在勾栏门口,弄得“插翅虎”变成了“插翅难飞虎”,哀啊!

其实一开始,我们就可以料想得到,朱仝远比雷横有政治前途。朱仝和宋江性格很合得来,无话不谈(宋江甚至连家里的地窖都告诉了朱仝),多年下来,朱仝应该也“吏道纯熟”了吧。最直接的明证就是,朱仝和旧县令关系好,和新县令关系更好,可谓是两代红啊。新县令还给朱仝提任看守所所长,不用再像雷横那样到处巡逻奔波了。“吏道纯熟”这个词有得研究,雷横就不“吏道纯熟”,他连新县令的生活圈也没有摸透,以致不小心惹上了县官老爷的姘头,真是自讨苦吃。

雷横一枷把白秀英打死了,在朱仝的看守所里关了两个月,然后再由朱仝押着雷横去济州,看来是死路一条了。

于是朱仝打算解救。朱仝解救雷横化了不少脑筋,先是雷横关在自家监狱的两个月内,朱仝想方设法到知县那里托人情,最终不济事。于是,朱仝在押解路上找个机会直接把雷横放了。

如果说,前三起渎职事件是在瞒天过海上赌一把的话,这次,朱仝连赌一把的机会也没有。朱仝在明明知道放了雷横,自己肯定要进监狱的情况下,还是把雷横给放了。也就是说,朱仝拿自己的富贵前途和人身自由换回了雷横的性命,使我仿佛从这起渎职事件中看出一丝光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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