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本文通过对建筑施工企业“点多、线长、面广”特征下实施“群众路线”必要性的探讨,对以企业基层职工群众为本建立“群防群治”的建筑施工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理念提出了许多可资借鉴的做法和经验。
【关键词】 建筑施工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各类企业配合好当地政府、司法部门,搞好本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市场经济的更进一步发展,各类建筑施工企业由于点多、线长、面广的特征日趋明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矛盾日益突出,形势更加严竣。
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细致的工作,根据近年来的工作实际,我们认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深厚基础在职工群众之中,力量之源在职工群众之中,获得成功的秘诀也在职工群众之中。因此,走群众路线,是建筑施工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必由之路、成功之路。只要我们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加强教育和管理,落实责任制,就能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代表了职工群众的意愿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来源于人民群众的伟大创造。在新形势下,人民群众期盼更平安的社会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愿望。
建筑施工企业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企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力推进;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的优势,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运行机制,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不断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手段、方法的整体优势,把打击与防范、惩治与教育、管理与服务、当前与长远、治标与治本更好地结合起来,切实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要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网络优势,在加强各分公司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强化基础工作、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取得更大进展,夯实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础。
一个地方社会治安状态的好与坏直接与建设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长期以来,广大职工对当地社会治安秩序状况反映强烈,迫切要求当地政府和执法部门加强整顿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建筑施工企业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从根本上治理犯罪,为建筑施工企业创造良好稳定的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广大职工安居乐业,当地政府及时作出对社会治安进行综合治理的各项决策,充分体现了当地政府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一贯宗旨,顺乎民意、深得人心。
二、企业职工是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基础力量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社会长期稳定”是我党的一项工作纲领。199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一部分,也是千千万万施工企业职工自己的事业。只有深深依靠广大职工,这项事业才能成功。经过实践充分证明,正是因为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才能有效开展起来,防止犯罪和扰乱公共安全秩序的工作才取得了明显的成绩。离开了职工的支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依靠职工,首先要相信职工,尊重和支持职工的首创精神。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就是要放手发动群众,动员群众积极参加维护治安的各项工作;要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和舆论工具,深入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宣传公民维护治安的权利、义务和方法,增强群众的参与意识,使广大职工群众知道为什么参与综合治理和怎样参与综合治理活动。
依靠群众,还要积极做好组织群众的工作。维护社会治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光靠群众的自发性是不够的。我们必须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通过适当形式把职工群众组织起来,才能使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得以保持,作用得以更好的发挥。就陕西化建企业而言,目前在全国各地大中型项目建设中普遍建立的专职保卫干事、项目部保安人员、施工单位安全员联防巡逻队组织,就是组织广大职工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形式。这一形式不仅应当提倡,而且还要按照社会主义法制的要求,尽快将其纳入法制轨道,使基层的群防群治队伍得以健康发展。当地政府,尤其是建设单位党政组织,要高度重视抓好这些问题。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坚持专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
马克思指出:“违法行为通常是由不以立法者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因素造成的”。违法犯罪是一种“社会综合症”,这就要求必须采取“综合症必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法。
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是指各地政法机关在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过程中,既要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又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搞好新形势下综治工作,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增强保卫队伍正确认识形势洞察力,筑牢稳定和谐思想基础。保卫部门是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力军,这就要求全体保卫干警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落实上级有关文件、会议通知精神,使保卫人员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干好本职工作上来。积极创新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狠抓基础防范工作,开展“心防”工程建设,加大“自防”宣传力度,全面打造“人防、物防、技防”与“心防、自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网络,大力开展准军事化管理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保持队伍旺盛的战斗力,切实做到防得住、控的牢、拉得出、打得赢,筑牢坚固稳定平安防线。
多年的治安保卫工作经验告诉我们,群众才是真正的英雄,这个真理在现实生活中也充分得到了印证,如:我们单位几起案件的侦破信息的提供都来自职工群众,综合治理工作就是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并最大限度的取得广大职工群众的支持和协助。这也是在长期的政法工作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在新的历史时期,它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这是因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涉及社会的各个领域,具有综合性、系统性的特点,单靠政法和保卫部门的工作很难奏效。因此无论在打击犯罪方面,还是在提高人的素质、严密管理制度以及减少违法犯罪因素等各项预防工作中,都必须在充分发挥政法保卫部门骨干作用的同时,把广大职工群众动员起来,形成人人参与“以法治企、从严治企、规范治企”的良好氛围。只有这样,才能全方位、多角度的铲除滋生违法犯罪的因素,不断减少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发生。
总之,要搞好新形势下企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就要突出“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主题,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让平安建设进入千家万户,让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平安理念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教育引导职工群众自觉地融入到企业的改革发展壮大中,以企业荣辱观为行为准则,理解企业,关心企业,塑造和谐心态,树立“员工感恩企业,企业厚爱员工”的良好风尚,共同建设文明富足、诚实守信、和谐相处、共享成果的精神家园,凝聚职工群众共建“和谐”的智慧和力量,真正使新形势下综治工作落到实处,为实现“平安”、创建“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作者简介】
王希望(1956-)男,山东曹县人,现任职于陕西化建公司第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