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 祥 高玉娟
摘要:政府采购,是一种包括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等内容的公共采购管理制度。本文就采购职能、规范化管理,围绕政府在采购法、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某些问题和原因进行浅议,提出一些观点与建议。
关键词:政府采购职能
0 引言
政府采购与一般政府活动相比,政府采购中的政府,是作为市场交易中的买方。因此,政府采购必须遵循一般市场交易规则,强调公平、公开、有效竟争。政府采购中有一套规范性、程序化的法律制度、规则,从而在制度上保证了政府采购中职能。但同时也有不少制约因素,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本文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1 政府采购的职能
1.1 政府采购能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形成奠定制度保障。政府采购是公平市场的“航标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要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但是现状仍令人堪忧,一些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为本地利益、眼前利益着想的地方保护主义,相互封锁市场,保护落后。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国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一些地方形成强烈的“画地为牢”的地域观念,演化成地方保护主义;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领导出于对本地企业的关心,或为追求本地产值、利税及就业率等反映政绩的指标而萌生地方保护主义念头,从而强化地方保护行为。这与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
1.2 政府采购能为规范经济秩序提供制度保障。政府采购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样板田”。政府采购遵循充分竞争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身就是对市场的一种规范。政府采购是阳光下的交易,这种交易方式必将为其他经济成员所效仿,从而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3 政府采购能为入世后保护民族经济提供制度保障。政府采购是民族经济的“保护伞”。我国加入WTO后,私人市场和政府采购市场必将对外开放,开放就意味着竞争,竞争必然给发展中的民族经济带来巨大冲击。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有义务扶持国内企业的发展。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制度可以从两个方面来保护民族经济带来的巨大冲击。一是政府采购是符合WTO规则的合法的非关税壁垒[1]。要为民族经济撑起一把保护伞,躲避来自国际市场的猛烈冲击,我们只能按照WTO的规则办事,为民族经济发展争取到宽松的国际环境。二是解决政府采购市场不对等开放的问题,强化对民族经济的保护力度。我国企业很难打入国外政府采购市场,形成了事实上的不对等。中国政府已经承诺,最迟于2020年开放中国的政府采购市场,在开放我国政府采购市场这段有限的时间里,如果能够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制度,约束政府采购行为,可为民族企业提供一块有限的市场自留地或竞争缓冲区,来扶持民族经济发展,增强综合国力。
2 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
2.1 我国法律规定的政府采购范围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购买行为,在采购管理范围口径上,比国际管理范围窄,尽管我国政府采购规模增长很快,年均增长近40%,但规模总量与国际上政府采购规模占GDP10%的比重相比,仍然有很大的差距[2]。也就是说,由于我国法律规定的政府采购范围较窄,即使按法律规定做到应采尽采,其规模也难以达到国际通常水平[3]。这就涉及政府采购划定范围问题。
2.2 政府采购价格问题是政府采购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和关键问题, 同时也是一个敏感和焦点问题,备受各方面关注,各级政府、采购人和社会公众对此十分关心,因为变原来的“暗箱操作”为“阳光操作”,对维护政府采购严肃性、权威性、公正性和阳光透明性,防止采购腐败行为发生,意义重大。
2.3 操作执行环节的规范化管理与监督问题。政府采购操作执行环节的监管力度大小,是发挥采购规模效益,建立和形成科学合理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管采分离、机构分设、政事分开、相互制约”的集中采购运行机制。做好投诉处理工作,从机制上完善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研究建立考核评价制度、不良行为公告制度和政府采购市场准入制度。
2.4 政府采购机制效率问题。因审批周期长、审批手属繁琐、审批价格与市场最低价格的匹配等有关问题,影响到采购单位日常工作。所以,必须加快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进程,提高政府采购机制的工作效率,推动政府采购工作的精细化、科学化[4]。
2.5 人员素质建设工作力度问题。这几年在政府采购中出现了少数腐败问题,主要是工作人员缺少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缺少对政府采购工作方面知识的学习,所以,对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尤其是对市、县和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的培训力度,确定与实际结合紧密的培训内容。
3 解决政府采购中存在问题的思路
3.1 我们要不断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对政府采购的促进作用,加大推进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贷)款、中央和省级补助专款、国债资金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的力度,切实从广度和深度上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
3.2 推进制度建设与创新,加快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进程,着力研究目前法律规定上不协调、不明确、不细化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5]。针对制度缺失、规定不严格、操作性差等方面的问题,重点抓好执行操作环节的规章制度建设,制定发布《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若干制度办法和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规范指南、政府采购格式合同文本等[6]。研究制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诚信建设与处罚、政府采购职业人员资格等管理办法。
3.3 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和检查工作的要求,组织好重点检查工作,切实做好汇总统计和分析,抓好整改提高。
3.4 深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工作。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功能和市场导向作用。采取强制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建立促进节能减排新机制,听取采购人、供应商和代理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发现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3.5 加强操作执行环节的规范化管理与监督。加大政府采购操作执行环节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管采分离”的管理体制,优化协议供货等采购形式的实施方案,发挥采购规模效益,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对评审专家的管理,完善分类标准,继续做好投诉处理工作,建立专家评审机制,完善决策方式。
3.6 加快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进程。加强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研究和试行工作,不断提高管理和操作的电子化水平,确立管理平台和交易平台的功能框架、技术设计和实施步骤等研究工作创造条件,推动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精细化、科学化。
3.7 加大人员素质建设工作力度。
3.8 抓好宣传舆论和前瞻性研究。积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传媒进行宣传,从制度设计、政策规定、经济和社会效益、操作执行、救济制度以及国际经验等多方面扩大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宣传,使改革成效、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不断深入人心。
4 结束语
政府采购是政府的一项重要经济职能手段,而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科学评估与认证,从减低成本着手,减少公共财政支出,提高财政资金效益思路出发,树立政府采购良好形象,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采购资金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1]《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4]《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6]《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